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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城中村”是我国城市建设进程中的一种特有现象,是在社会文化背景影响和土地管理制度的推进下,城市化快速发展中出现的一种新的社会问题,也是城市化发展中所面临的难题。在“城中村”诸多的问题中,居民的生计问题就是难以解决的主要问题之一。要真正解决好“城中村”问题,应特别关注他们的生活状况,从解决“城中村”人的生计问题入手。对昆明市“城中村”居民生计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就“城中村”居民生计方式的理性选择进行了初浅的分析。
关键词:城中村;生计选择;理性
“城中村”问题引起了各类不同学科的专家、学者的特别关注,并对此进行了从理论到实践的深入研究。经济学家从宏观上的城乡经济、城市化进程和微观上对城中村内部经济形态、土地利用等分析了“城中村”的经济要素。政策专家从宏观政策方面阐述了“城中村”问题的政策性规定,关注的重点是“城中村”问题相关政策和解决过程中的政策措施。社会学的研究主要是实地考察,描述“城中村”的现状和城中村居民生活。例如,著名社会学家李培林教授,通过对中国发达地区――广州“城中村”的调查,在调查中详细记录了村落终结的全过程,对此进行了深入的分析与研究,完成了《村落的终结》一书;蓝宇蕴博士从社会学角度分析和研究了“都市村社共同体:农民城市化组织方式和生活方式”;王华春博士后等则从“城中村”的成因进行了深层次的研究,等等。专家们通过对我国“城中村”的现状分析,找出了“城中村”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提出了对“城中村”改造的建议和意见,为加快城市发展建设步伐,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较大的贡献。就云南昆明而言,对“城中村”的研究,主要有王京阳等的“关于对昆明主城区城中村现状、问题和改造的建议”、“关于昆明市城中村现象的调查与思考”;李如春“关于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步伐的建议”等研究,这些研究报告提出了目前昆明“城中村”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对策与建议,为昆明市城市建设和发展献技献策做出了较大的贡献。本文认为,要真正解决好“城中村”问题,还应特别关注他们的生活状况,从解决“城中村”人的生计问题入手。
一、昆明市“城中村”居民生计来源的实证分析
(一)昆明市“城中村”基本情况
据有关部门调查,目前,昆明市主城区建成范围内共有“城中村”288个,居民总人口约为141余万,其中,常住人口7.75万户,约21.9万人;非常住人口约120万人,为常住人口的4至5倍以上。村庄占地面积约28平方公里,建筑面积2276万平方米。“城中村”与“城边村”的比例大约各占50%,从城市核心区向城市边缘曼延,并呈现出小而散状态。分布于昆明市中心地带的“城中村”有66个,总人口为14,200户,约34,500人,总建筑面积600万平方米,平均容积率1.43,户均建筑面积429平方米。余下的200多个“城中村”,均分布在三环路内外。
“城中村”的建筑基本上是按照农村传统的方式设计,存在着空间结构不协调、布局混乱、市政设施缺乏、环境质量差、安全隐患多、经济驱动力不足等问题,与现代新昆明建设形成了较大的反差。
(二)“城中村”居民基本生活来源
和全国“城中村”一样,昆明市“城中村”居民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本土昆明市居民(常住居民),其维持生计的收入来源主要是房租和集体经济分红(村福利),同时存在大量无职业、无技术、无投资人员;另一类是外来的流动人口(非常住居民),其收入来自各类务工收入。这些居民是生活于城市发展和建设中的边缘化群体,由于受经济收入、社会地位的低下和居住地管理不规范因素等的制约,“城中村”是社会治安最乱、社会问题最多的区域,这些问题大多是与居民的生存条件有关,由生计问题而引发的。
第一,“城中村”常住居民生计来源较为单一,经济收入差距大。土地被城市化了,农民也就失业了。这些身居城市,又失去土地的“城中村”居民的生计来源主要为:一是出租房屋;二是领取集体经济(用于土地出让、入股金)分红(每年有几千元到上万元不等的分红收入);三是有极少部分居民在城市中找到工作或利用自己的房屋开个小餐饮店、小百货店等为生。虽然“城中村”居民的生计来源大同小异。但是,由于地理位置不同,集体经济实力和经营管理水平差距问题,“城中村”居民生活现状却是参差不齐,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在一些集体经济强大、经营较好的社区,加上出租房收入,居民的生活过得比较富裕。有的居民收入一般,可以基本解决生活问题。还有相当部分居民无房可租,集体经济实力较弱,经济收入较低,生活得很艰难。
第二,外来人口的主要经济收入来源于各项务工报酬,工资收入偏低。外来务工人员承担了城市发展最需要、城市生活一刻也不能缺少的工作。哪里有最需要的服务和城市劳动者又最不愿意做的工作,他们就出现在哪里。从建筑、搬运、送水、送煤汽到自行车修理、补鞋、缝纫、配钥匙;从各类餐饮服务到出卖水果、蔬菜、烧耳块;从打扫城市卫生到医院病人护理;从理发、美容到家政服务;从日常生活用品、农副土特产品销售到夜市、地摊等等。到处都有他们的身影和足迹,哪一处也离不开他们,但是,他们中的一些劳动所得与付出并不相应,平均月工资收入在800元左右。
由于收入偏低,外来务工者只能用降低生活消费来进行原始积累和维持日常生计。有关调查显示,外来务工人员在生活消费方面,每月生活开支在300元以下的占30.5%,每月生活费用在300~500元的占39.0%,达到700元以上生活支出的只有13.1%,基本上维持一种低收入、低支出的生活水平。随着市场物价的上涨,他们的生活水平有可能继续下降。
二、昆明市“城中村”居民生计方式选择的思考
经济学理论认为,现实社会中的人是都是具有理性的经济人。所谓理性经济人,是指生活于现实社会中的人,在一定约束条件下实现自己的效用最大化。所以,经济人在从事社会活动和经济活动的时候,总是希望能够谋求自身社会、经济利益的最大化。但是,在现实社会经济活动的过程中,由于来自各种主观和客观因素的影响,在现有条件的制约下,经济人只能尽其所能,力求能获得较为满意或基本满意的利益。因此,“城中村”居民(原住的和外来的)只能依据自身的现实条件,选择适合自己生计方式是比较理性的。而且,这种选择同时兼顾了他们的长、短期利益。如果不客观地、笼统地说他们是游手好闲的食利族、是难以管理的盲流,就太不公平了。因为,造成这样的结果,主要责任不在他们,更不是他们的主观愿望。
罗海等:“城中村”居民生计方式选择的调查与思考(一)如果没有出租房收入,本地居民的经济来源难以维持长远生计一是补偿费用较低问题。根据现行的国家征地补偿办法,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偿费以最高标准水稻品种计算,每亩为1.08万元至5.4万元。按低线计算,人均2,160元,仅能维持基本生活一年;按高线计算,人均10,800元,只能维持5年左右的生活,仅相当于昆明市目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市居民1~4年的生活费。
二是土地增值收益分配不合理问题。农民的土地被变为非农用地后,政府从经营城市、以地生财、筹集城市建设资金出发,对土地一级市场实行垄断,低成本从农民手中征地后,高价拍卖,开发商从土地开发中获取了较大的利润,但失地农民无法分享土地的增值收益,农民被排斥在土地市场之外。
三是居民的就业问题。据有关部门统计,从1993年1月1日~2004年12月31日,昆明市被征地村民在册人数为79万余人,其中,实现农转非的近19万人,已经就业人数仅为4.4万人,占失地人口总数的5.5%,占农转非人口的23%。由于“城中村”人口的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劳动技能差,很难解决就业问题。例如,联盟镇“城中村”劳动力初中文化以下的占90%,其中无技能的占70%。据五华区统计局于2005年6月,组织了对8个涉农办事处被征地农民的基本情况调查。在被征地农民35,145人中,基本失去土地7,674人,完全失去土地的23,169人,涉农社区农转非人数为23,045人,这部分人口几乎没有解决就业问题。
20世纪80~90年代期间,国家征地后对部分农村劳动力进行了就业安置,但接收单位多为科技含量低,市场竞争力差的企业。一方面,企业对农民工的工种安排都是一些简单、粗糙、笨重、技术需求低的岗位,在企业经营效益差时,下岗的工人首当其冲的就是农民工。另一方面,这些缺乏市场竞争力的企业相继倒闭,在征地时被招为企业工人的农民工跟随着失业,即便是当时有幸被国有企业接纳的农民工人,也面临着企业重新改组,被淘汰的危机。由于没有生产技能和经营水平,他们只能返回原籍,成为“城中村”新的居民。
四是居民缺乏经营管理能力问题。“城中村”原住居民不仅缺乏文化知识、就业技能,而且也没有经营能力。一些居民的房屋和小商铺,虽然建在临街地段,是做生意的好地方,可以用于开餐馆、旅社、小卖铺。但由于没有经营的能力和意识,也承受不了市场风险,只好出租给外来者经营。笔者曾经到赵家堆的一条街走了一转,采访了几家开小店的老板,据一位来自四川的旅社老板介绍,这条街道约有小旅社20~30家,小餐馆10多家,各类小商店、杂货店等几十家,但是,经营者几乎100%的是外地人,本地人自己不经营。
不仅家庭经济只能以出租房屋为主,集体经济也如此。由于不善经营,缺乏管理人才和社区的人际关系等因素的影响,集体企业的90%以上,也是房屋出租,所谓集体企业经济收入,其实质也是租房收入。因此,“城中村”人把改建和扩建出租房,作为增加家庭经济的主要来源,应该说是较为理性的,就目前的情况分析,在没有社会外界力量的帮助下,他们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解决生计问题。
(二)为增加经济收入,改变生产生活状况,农民做出了离乡背井的选择
进城务工是农民的又一创举,他们的选择也是非常理性的。这些农民工人,大多来自贫困农村,原住地的生产条件差,要改变生活状况,难度很大。在家乡人多地少矛盾突出,问题普遍。而且,土地质量差,科技含量不高,信息不灵,农业增产难度大,自然灾害频繁,增收十分困难。为改变生活状况,他们选择了走离乡背井之路,到城市中去挣钱,要靠自己的辛勤劳动,来获取生计报酬。他们满怀着对城市美好生活的希望和信心,纷纷来到这个让他们充满幻想的城市做工,开始了他们的打工生涯。他们的出走,一方面,不仅是增加了家庭的经济收入,也减轻了当地的土地承载量和国家的扶贫负担;另一方面,为城市的建设和发展“添砖加瓦”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当然,也引发了一些社会问题。
然而,由于历史的原因造成国家了对农村教育的重视程度不足,导致农村人口受教育的机会普遍较少,劳动技能差,只能从事一些简单劳动(出大力、流大汗、有危险的岗位),不仅劳动报酬低,而且极容易被取代。同时,他们还得忍受着来自社会各类的歧视和不公平待遇。与城里的正式工人相比,存在着“同工不同酬”、“同工不同时”、“同工不同权”的问题。他们虽然在城市打工或经商,但农民的身份始终没有改变,只能利用唯一的资源“劳动苦力”,来换取较低标准的生活费用。
尽管收入低,外来廉价劳动者还是在城市中顽强地生存了下来,在城市里他们的家是临时性的,却年复一年地存在着,毕竟城市里能够挣到他们在家乡不能挣到的现金。为了给远在家乡的亲人寄去一点购买生活用品的费用和化肥、农药的生产垫本,为了让孩子或兄弟姐妹能够交纳学费,也为了改变下一代人的生活环境。他们必须付出更多的辛勤劳动,在生活的各方面尽量减少支出,消费廉价物品,节省下微不足道的薪水,进行原始积累。
综上所述,“城中村”居民理性地选择了自己生计方式,但是,在现实的城市生活中,他们处于社会的边缘化地带,他们抵御各类社会风险的能力十分薄弱,有相当人口的生活状况经不风吹浪打,稍微有一点不测,便马上陷入贫困。2007年以来,一部分失地农民得到了最低生活补助,使他们的生计问题得到一定的改善,但“城中村”居民还没有完全享受到国家的社会保障福利,从而面临着极大的社会风险,成为阻碍城市化进程、影响边缘区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三、提高“城中村”居民生计能力的建议
(一)加强对“城中村”人口的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教育
加强对“城中村”人的文化教育和各种技术培训,从提高整体素质上,增强他们融入城市主流社会的能力。社会各界应特别关心失地农民和进城民工的生存和发展问题,建立和完善城乡统筹就业制度,促进就业,并创造条件鼓励其创业。
一是抓好基础教育工作。把教育工作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基础教育的发展,取消入学赞助费等歧视性政策,使“城中村”居民子女在受教育上与城镇居民享受同等待遇,提高“城中村”学生的各级教育和各类学校的升学率。
二是大力开展就业与创业教育。在基础教育阶段实施就业创业教育,以提高劳动者素质为根本,以培养学生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教育。加强对“城中村”劳动力的全方位,多学科培训,使劳动者了解社会需求和经济发展态势,减少盲目性,提高经营水平,增加经济收入;
三是专业技术培训,针对不同群体,结合不同人员的特长和爱好,进行各类专业的继续培训,提高劳动者参与就业和创业的竞争能力。
四是把“城中村”的培训工作,纳入城镇下岗人员再就业培训体系。同时,加强对“城中村”劳动者法制教育,让其知法懂法、尊法守法,用法律武器来武装自己,保护自己。
(二)把“城中村”居民统一纳入社会保障范畴
建立健全“城中村”社会保障制度,把“城中村”居民统一纳入社会保障范畴,解决他们在城市生存的后顾之忧。建立健全公平的社会保障制度和农民工利益保护机制,依法落实劳动用工制度,规范用工合同,重视农民工的生产安全和职业病防治,改善农民工工作、生活环境,保障农民工享有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和工伤保险等,通过加强社会保障来解决“城中村”贫困人口面临的生计问题。
参考文献:
[1]李培林.巨变:村落的终结[J].中国社会科学,2002,(01).
[2]蓝宇蕴.都市村社共同体——有关农民城市化组织方式和生活方式的个案研究[J].中国社会科学,2005,(02).
[3]王华春等.城中村问题的制度成因及治理思路[J].社会学,20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