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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经济全球化的推进,长三角经济得到前所未有的快速发展,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一极。在此宏观经济背景下,本文试从区域旅游发展的角度,对长三角地区旅游合作条件进行分析,阐明长三角区域旅游发展的比较优势与不足,并从中得出一些启示,为长三角区域旅游发展提供新的思路。
[关键词]区域旅游;长三角;合作;梯度发展
一、长三角区域旅游发展的比较优势
(一)旅游资源种类繁多,互补性强
协同效应和互补效应是区域旅游合作的基础。长三角除具有很强吸引力的4A级旅游景区和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外,旅游合作的各方都具有独特的难以替代的旅游资源,都市文化资源、历史文化资源、园林文化资源、海洋文化资源等旅游资源融合于长三角区域,相得益彰,为开展观光、度假等各种特种旅游以及区域旅游合作奠定了基础。
(二)国内客源市场广阔,潜力巨大
长三角地区是中国经济最发达、增长最快的区域之一,被看作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发动机”。中国大陆经济实力最强的35个城市,长江三角洲地区占了10个;在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中,长三角地区占一半。长三角经济实力的加强使人们的生活水平整体提高,可供任意支配的收入呈上升趋势,城镇居民人均国内旅游消费连年增长。同时由于长三角地区旅游产业各组成要素发展状况良好,旅游专业服务设施与基础设施比较发达,为旅游者开展旅游活动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因此,从长三角内部区域来看,各城市可以互为旅游客源地和旅游目的地,区域内旅游发展空间巨大。
(三)民营旅游企业发展迅速
长三角民营经济发展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规模上都有不断扩张的趋势,根据2004年500强民营企业名录统计,长三角所占比例高达53.6%。虽然目前大部分投资主要集中在第二产业上,但民营资本正逐步转向投入到第三产业,投入到旅游业。开元旅业集团与宋城集团这两个综合性的旅游企业集团表现出很强的扩张力,已为长三角地区乃至全国的榜样。一些专业性的旅游企业集团的发展势头也颇为迅猛,长三角荣居2005年全国百强国际旅行社和国内旅行社之列的旅行社大部分都为民营企业。不仅如此,在这场以民营企业为主角的投资大戏中,除了以旅游为主业的旅游投资集团,不少在其他产业领域取得成功的企业正在成为新的主角,如南都房产、横店集团、广厦集团等已经成为旅游开发的新军。
二、长三角区域旅游发展的不足之处
(一)国际旅游市场薄弱
从上述比较分析可知,长三角在国际百强旅行社和总体入境旅游者人均花费情况上较珠三角和环渤海地区有一定的优势。然而,在入境旅游接待量上却不敌珠三角地区(见表-1),在人均天消费上不敌北京(见表-2),国际旅游市场相对薄弱。虽然这其中有珠三角地区区位条件和国家政策等因素的作用,但很大程度上与长江三角区域共同进行海外宣传促销、开拓国际旅游市场的力度不足有着密切的关系。目前长三角地区在涉及联合促销开拓国际旅游市场方面只停留于理论探讨阶段,实践中存在各自为政的现象,上海、杭州为各自的国际旅游形象、国际旅游市场开拓均投入大量的宣传费用,而在联合促销的问题上和区域内其他旅游城市一样只停留在“面”上。
(二)区域旅游合作有待深化
自1988年浙江、江苏和上海两省一市合力兴办“江浙沪旅游年”开始,两省一市旅游区域合作的想法已经初步形成。2003年7月,长江三角洲15个城市及安徽黄山市签署《长江三角洲旅游城市合作(杭州)宣言》,构建中国首个无障碍跨省市旅游区,其合作的内容涉及“交通一体化”、“产业一体化”、“市场一体化”、“信息一体化”、“制度一体化”、“环境一体化”等六个方面。然而其推进效果并不十分理想,在“地方利益保护”的作用下,区域旅游合作的实践始终停留在政府号召的层面,真正促进旅游业跨区域的方法不多,合而不作或者作而不合的现象时有发生,致使长三角区域旅游合作没有取得实际性的进展。
三、长三角区域旅游发展新启示
(一)推进合作的内容由“量”向“质”转变
合作是区域旅游发展的必然趋势,但到目前为止,长三角区域合作的内容虽呈不断扩大的趋势,但进展却十分缓慢。区域旅游业的发展强调的是协调发展,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影响甚至伤害到局部利益。因此,各合作成员要以区域利益的大局为重,着重推进已经达成合作协议的合作内容向实质性的方面发展,循序渐进,为进一步合作奠定基础,而不是一味的强调合作内容的“量”,而忽视合作内容的“质”。
(二)以规划统领区域旅游发展,整合资源优势
长三角区域内各省(市)旅游资源的整体性与互补性相对较强,要想充分发挥长三角旅游资源优势,区内各方必须用“大旅游,大发展”的思想指导区域旅游发展,编制区域旅游发展规划,共同协商、科学思考区域旅游发展大计。在旅游空间竞争与合作时,既充分体现自己的个性特色又能整合共同的优势,既有特色项目又不会产生近距离的替代产品,借对方的资源优势来弥补自己的资源缺陷,以达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目的。
(三)完善梯度化的旅游产品体系
旅游产品是满足游客一次旅游活动需要的各种产品和服务的总和,是一切旅游活动的基础,也是区域旅游合作开发的重点。目前,我国的旅游产品已逐步从以观光产品为主向观光产品、度假产品、体验产品和主题文化产品共同发展的局面转变。长三角地区旅游市场广阔,需求层次多样化,在这一转型过程中大环境的作用下,长三角区域应充分利用现有的资源条件,完善梯度化的旅游产品体系,包括低端、中端、高端各种档次的产品等,构建互补的旅游产品群,满足不同层次的旅游者的需求。
(四)发挥民营资本的集中优势
根据目前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国有企业的改革在进一步地加快,而民营企业在一般的市场经济制度下,作为最具竞争力的经济实体正呈强烈的扩张趋势。其中,也有越来越多的民营旅游企业逐步转变为“产权明晰、自负盈亏”的现代旅游企业,为我国的旅游产业增添了新的活力。在此,长三角地区应充分发挥其民营资本的优势,积极促进民营资本介入旅游产业。同时,从旅游产业的生产力布局原理出发,民营旅游企业集团的资本也不应只局限在某一行政区域内,而是应该把旅游企业集团发展的视角放在长三角甚至更大的区域范围内,冲破地域的限制,对更大范围内的资源进行优化配置,这样既可以降低民营旅游企业的抗风险能力,有利于企业的扩张,又利于区域旅游经济基础的协调发展。
(五)抓住机遇提升区域旅游整体形象
长三角区域旅游要获得进一步的发展,就必须充分地发挥“机会效用”、“顺游效应”。长三角可以借助CEPA的签定、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举办、2010年上海世界科技博览会的召开,采取各种有效的措施将国际客源吸引和转移到长三角区域,扩大国际客源市场。在此,长三角地区可以考虑从内部组成城市的国际旅游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建立国际旅游促销专用基金,用于长三角整体的国际促销,树立鲜明、深刻的长三角旅游整体形象,避免宣传促销各自为政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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