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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规合法进行业务操作减少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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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规合法进行业务操作减少法律风险

一、商业银行柜面业务法律风险的类型

商业银行柜面业务是银行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业务种类繁多,表现形式多样,经营风险形式也不尽相同。目前,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对操作风险作出这样的定义:由于内部程序、人员和系统的不完备或失效,或由于外部事件造成损失的风险。全球风险专业人员协会则认为,操作风险是与业务操作相联系的风险,包括来自操作业务失败形成的操作失败风险和来自环境变化形成的操作战略风险。本文认为,柜面业务应识别不同的风险来源,对不同来源的风险应区分识别,才能有效应对和防范。因此,就柜面业务风险来源的根本途径,可以分为内部风险来源和外部风险来源。内部风险来源主要由于内部操作人员操作不当或违规操作等引起的风险;外部风险来源是由于外部人员,包括客户或其他涉嫌故意作案人员采取非法手段,企图获取银行资金或造成银行损失的行为。

(一)商业银行柜面业务的内部风险类型内部操作引起的法律风险占到柜面业务法律风险的绝大部分,结合笔者近年来在商业银行从事法律业务中遇到的案件及对柜面业务工作的调研中获得的资料,柜面业务内部法律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种类型:一是业务操作不规范。如向客户支取大额现金不过验钞机,支取现金过程中给客户多或少下账,不仔细核对客户签字等等。二是业务处理不及时,业务处理程序不连贯。如客户申请挂失的,应先将客户卡上的资金冻结后再进行办理挂失手续,但经常会遇到这样的纠纷,就是由于给客户挂失中没及时冻结客户资金,导致在挂失瞬间(相隔时间很断)客户的资金被取走,从而造成严重的损失。三是违规办理业务。违规的种类繁多,常见的表现形式有空存空取、自办业务、虚构交易等。四是不按程序为客户办理冻结手续。常见的形式有客户通过电话就为其直接办理挂失,导致挂失手续不符合相关要求,有时客户还要求把他人的卡挂失或冻结,如某行曾经遇到一个法律纠纷,就是一个客户通过电话,以错误将钱打到对方卡上为由,要求冻结对方账户,最后客户以没经申请将其资金冻结为由,向法院提起了侵权之诉。

(二)商业银行柜面业务的外部风险类型在商业银行的业务经营中由外部原因引起的风险时刻发生,对此风险的防范已引起金融经营机构的重视。本文认为,商业银行的外部风险是由于外部人员(客户或试机获取银行资金的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企图通过合法的手段来掩盖非法目的,从而获取银行资金导致银行遭受损失的行为。在现实生活中,此类风险主要表现在:一是二人以上犯罪团伙通过挂失取款环节相互配合,联合作案,充分利用挂失与取款之间的时间差在挂失瞬间将被挂失卡上的金额取走,最后以银行不及时挂失为由,要求银行赔偿;二是客户以自己不是“取款下账单”的亲笔签字或未签字为由,要求银行赔偿被取金额;三是在柜台取款时获得银行多支取的金额后,以自己没有多得或找其他理由拒绝返还,企图侵吞不当获得的利益;四是客户利用假身份证明开户后用于诈骗,被骗客户以银行没有尽到注意审查义务为由,要求赔偿被骗损失,从而引起法律纠纷;五是采取其他手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企图获得银行赔偿。总之,柜面业务外部风险形式多样,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表现形式,银行应高度关注和重视外部风险的防范。

二、商业银行柜面业务风险危害性及存原因分析

(一)商业银行柜面业务风险带来的危害性分析近年来,因商业银行柜面风险所引发的案件层出不穷,涉案的金额也越来越大,给社会、金融业、柜员及客户均带来一定程度的损失或负面影响。从某商业银行一级分行组织的全行依法合规业务检查中发现,有问题的业务数量达20278笔,涉及柜面业务的问题有14480笔,占总数的71.4%。上述这些问题存在的风险仅仅表现在内部操作程序不规范引起的风险,风险发生后,通过检查整改还有化解风险的余地,但一旦风险走上法律程序的时候,那么这种风险从一般的内部风险上升到法律风险,可能造成的后果更为严重,引起是损失更为重大,社会负面影响更加严峻。一旦风险给经营单位造成损失,失去法律的保护,这将形成一种案例或事实,从而潜藏更多不确定风险存在。有人认为,现代化商业银行的破产大多不是因为很多方面存在问题,而是由于一两个环节出错,甚至一名员工失控,就可置一家现代化银行于死地,英国老牌商业银行—巴林银行事件就是一大例证。因此,能否有效控制风险,是商业银行有效发展的关键。

(二)商业银行柜面业务风险存在的原因分析分析商业银行柜面业务风险存在的原因,应从内部原因和外部原因进行分析。首先,风险存在的内部原因。从近年发生在商业银行风险案件来看,存在内部风险的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一是柜面业务操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不高或业务技能不强引起的风险。如一些操作人员不能正确理解和适用银行各项规章制度,没有准确把握操作的流程,导致业务错误从而引发风险。二是柜员操作不规范或违规操作引起的风险。笔者在从事银行法律事务期间就遇到由于柜员操作不规范或违规操作的两个案例:某客户在某网点取款11800元,柜员就将两捆百元券(每捆一万元)抽出两张后,将19800元递给客户,整过取款过程没有过验钞机,下班扎帐时发现短款8000元,查找传票才回忆起这笔款是将11800当做19800支付给客户了,摄像里只看到将两捆百元券抽出2张后交给客户,没有过验钞机的数字显示。此案发生后,营业网点立即找到客户,但客户矢口否认。另一个案例是客户办理挂失过程中,由于柜员中途停下先给另一名客户存款(存款的金额非常大,怕被其他柜员抢走这个客户),停止挂失后没有先将申请挂失的银行账户冻结,导致在这一瞬间,卡上的3万多元钱在其他网点被支取,客户以银行未及时采取挂失措施为由,要求赔偿。上述二例均由于柜员操作不当引起法律纠纷。三是柜面业务人员实施违法行为引起的风险。常见的违法行为有空存空取、虚构存取挪用客户存款的行为,此行为引起的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恶劣。其次,风险存在的外部原因。前面已对外部风险来源作了定义,这里不再累赘。商业银行柜面业务引起的外部风险与内部风险是相互依存的,但从引起风险产生的动因来看,根源在于外部行为人(客户或乘机获取非法利益的人)受某种利益驱动,充分利用商业银行柜面业务管理上的一些漏洞或缺陷,采取一定的手段乘机获取利益。因此,商业银行外部风险存在的原因在于银行的操作管理上存在某种漏洞让他人有机可乘,如利用士官证、假身份证明开户后用于诈骗的行为等。

三、控制商业银行柜面业务法律风险的对策

通过前面分析,商业银行柜面业务的法律风险不仅由内部操作风险所引起,还由于外部人员抓住柜面业务的某些缺陷或漏洞,通过一定的行为造成银行损失的行为。因此,控制商业银行柜面业务风险的对策应结合银行经营的内外管理情况进行分析。

(一)加强和重视对柜面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业务素质的培训和教育只有让柜面操作人员熟悉和有效掌握每项规章制度和业务操作流程,才能保证业务效率和业务准确度,从而有效控制和防范操作风险的发生。

(二)着力内部控制制度和管理执行力的提升,认真抓好责任机制的完善和落实对违规违章行为和责任人,通过严肃的责任追究,提高违规者的付出成本,增强制度的约束力,发挥纪律处分的纠偏作用。目前的相关制度中,对柜面操作人员控制制约较多,对管理层控制制约较少的现状,应将柜面业务的风险防控责任由一线柜员、会计主管向单位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和上级监管部门延伸,在完善双向问责机制的前提下,强化操作岗位和管理岗位的双线责任追究。

(三)对有章不遵,屡查屡犯者应严肃处理,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和严肃性柜面业务是直接的现金交易,引起风险后造成的损失不易挽回且负面影响较大。因此,要求每位业务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制度、按章操守,对于有章不遵、屡查屡犯者应严肃处理。

(四)完善开户者身份审查制度,建立身份证为唯一开户身份明资料制度为有效避免利用假身份证开户或用其他不易核查的证件开户后用于诈骗的现象,完善身份证核查制度事关重要,条件成熟时可以引用指纹等进行认证,取消其他不易核查的证件用于开户的情形。

(五)风险发生后应及时启动法律程序,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力争将损失降到最小如可能涉及诈骗或联合作案乘机骗取银行资金的,应及时将情况向主管部门及公安机关报案,获取案件的关键线索,以被动变主动。如因多给客户支付资金的,应将监控录像保存,以便作为诉讼有效证据,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