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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创新理论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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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创新理论综述

论文摘要:本文对现有的区域创新系统理论进行了综述,内容涉及区域创新系统的概念、结构、机制、功能、创新主体的作用、系统构建等;在此基础上,对现有理论作出了简要评价,指出了其不足之处,并进而展望了未来需要进一步研究的若干问题。

论文关键词:区域创新系统理论综述展望

区域创新系统(Regionalinnovationsystems,RIS)概念1992年提出,1990年代,英国的库克(Cooke,1996)较早对它进行了理论和实践研究,同期,我国学者也开始引入这个概念并着手这方面的研究。迄今,关于区域创新系统的研究成果已见诸不少中外文献。本文将首先概略描述现有的区域创新系统理论的主要内容,然后,对现有理论作一简要评价,并以此为基础试提出这一领域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重要问题。

一、区域创新系统理论综述

迄今,对于区域创新系统的研究主要涉及区域创新系统的概念,结构,机制,功能,人学、政府和中介组织的作用,以及系统如何建设等内容。

(一)、区域创新系统的涵义

区域创新系统概念最早是由库克(1996)提出并定义的,他认为,区域创新系统主要是由在地理上相互分工与关联的生产企业、研究机构和高等教育机构等构成的区域性组织体系,而这种体系支持并产生创新。

黄鲁成(2000)认为,区域创新系统是指,在特定的经济区域内,各种与创新相联系的主体要素(创新的机构和组织)、非主体要素(创新所需要的物质条件)以及协调各要素之间关系的制度和政策网络。

王核成、宁熙(2001)认为,区域创新网络是指某一特定区域内互相联系,在地理位置相对集中的利益相关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组成的以技术创新利制度创新为导向、以横向联络为主的开放系统,它是在地理位置相互靠近的经济主体之间通过某种方式而形成的一系列长期交易关系集合,其中既包括把各类行为主体连结起来的一般联系,更大量的则是体现在系统内以资产、信息、人才、技术的流动等具体形式之上的经济主体之间的交互关系。

陈德宁、沈玉芳(2004)认为,区域创新系统是指由一个区域内参加技术创新利扩散的企业、大学及研究机构、中介服务机构以及政府组成的,为创造、储备、使用和转让知识、技能利新产品提供交流关系的网络系统。

可见,人们对区域创新系统的概念有多种的理解,但其基本内涵可以概括为以下五点:一是具有一定的地域空间范围和开放的边界:二是以生产企业、研究与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地方政府机构和服务机构为创新主体;三是不同创新主体之间通过关联,构成创新系统的组织结构和空间结构;四是创新主体通过创新(组织和空间)结构自身组织及其与环境的相互作用而实现创新功能,并对区域社会、经济和生态产生影响;五是通过与环境的作用和系统自组织作用维持创新的运行和实现创新的持续发展(WiigH,WoodM,1999)。

(二)、区域创新系统的结构

ErkkoAutio(1998)认为,区域创新系统有两个子系统构成,即“知识应用和利用子系统”(knowledgeapplicaitonandexploiationsub—system)和“知识产生和扩散子系统”(knowledgegenerationanddifusionsub—system)。居于“知识应用和利用子系统”中心的是企业,其周围是顾客、供应商、合作者和竞争者,企业与顾客和供应商构成纵向网络,企业与合作者和竞争者构成横向网络。“知识产生和扩散子系统”则由技术中介机构、劳动中介机构、公共研究机构和教育机构组成。而在“知识应用和利用子系统”和“知识产生和扩散子系统”之间,存在着知识、资源和人力资本的流动(lfows)与相互作用。

胡志坚、苏靖(1999)认为,区域创新系统的构成主要有主体要素、功能要素及环境要素等,其中主体要素包括区域内的企业、大学、科研机构、中介服务机构和地方政府,功能要素包括制度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等,环境要素包括体制、机制、政府或法制调控、基础设施和保障条件等。

王稼琼、绳丽惠f1999)等认为区域创新体系由包括创新机构、创新基础设施、创新资源利创新环境在内的四个相互联系、相互作剧、相互协凋的要素有机组合而成。创新机构主要包括企业、大学、科研院所、孵化器及其他中介机构,创新基础设施包括信息网络、图书馆、数据库、公共基础设施等基本条件,创新资源指资金、人才、信息、知识利专利等,创新环境是政策与法规、管理体制、市场与服务的统称。

王丽丽(2000)认为区域创新体系主要包括制度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等体系。在区域体系建设中,制度创新是核心,技术创新是基础,管理创新是前提,服务创新是保障。

(三)、区域创新系统的内部机制

D.Doloreus(2002)将“内部机制”描述为区域创新系统内部的基本动力(principalintemladynamics),正是这些基本动力能够解释该系统的效率和成功。他认为,区域创新系统的内部机制有四个:一是相互学习finteractivelearning),这是指系统内部的不同创新主体之间在创新过程中的相互学习过程;二是知识生产(knowledgeproduction),相互信任和拥有共同文化的创新主体之间可以共享知识,从而促进各自知识的增加;三是“邻近”(proximitv),不同主体之间的“邻近”对于区域创新系统的重要性体现在,由于空间上聚集在一起,不仅使企业之间的相互学习和知识共享更为方便,而且可以减少知识和信息交流和交易的费用,还有利于彼此之间的相互理解和信任,而这种理解和信任对相互之间交流知识尤其是隐性知识识(tacitknowledge)是不可缺少的;四是社会嵌入性(socilaembeddedness),在新产业区理论中,社会嵌入性是指某现象的社会文化基础,它强调地方行为主体之间应形成相对稳定的依赖于当地社会文化的非正式联系、信赖关系和协作关系。这是参与方因为地理空间上的邻近所形成的文化与价值观念长期作剧的结果。

(四)、区域创新系统的功能

王稼琼、绳丽惠(1999)等提出区域创新系统的功能有:激活中小企业,改造传统产业,产品创新与成果转化制度与机制创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黄鲁成(2000)则将区域创新系统的功能抽象为协凋功能,催化功能,化险功能和解惑功能。

顾新(2001)认为区域创新系统有三大功能,一是推动区域产业结构升级,区域创新系统可以通过系统内各创新主体的互动,持续地产生激励创新的动力,形成连锁反应机制,加快创新扩散,推动创新从企业创新扩散到产业创新,从单个产业创新扩散到产业簇群创新,从而推动整个区域产业结构升级;二是形成区域竞争优势,区域创新系统可以优化创新资源配置,加强创新主体之间的互动,提高整个区域的创新能力和创新水平,提高区域核心竞争力,使区域主导产业、支柱产业在国内和国际市场保持持久竞争优势;三是实现区域经济跨越式发展,区域创新系统可以使后进区域在模仿创新的基础上,将引进的先进技术吸收、消化、创新,提高区域自主创新能力,发挥后发势跨越技术发展阶段,实现区域经济的跨越式发展,赶上或超越先进区域。

柳卸林(2003)则从宏观层面概括了建设区域创新系统的重要意义,认为它是完善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份,地方政府推动本地经济发展的重要框架,是促进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是中国国家创新体系动力的重要来源。

(五)、大学、政府、中介组织在区域创新系统中的作用

虽然企业是区域创新系统的核心主体,但大学、政府和中介组织在这一系统中也占有重要地位,发挥重要作用。

关于大学在区域创新系统中的地位和作用,乔颖、王永杰、陈光(2002)认为,从知识创新来看,研究型大学处于知识生产的核心;从技术创新来看,研究型大学是革新和创造新技术的重要机构之一;从知识传播来看研究型大学也是一个不可或缺的知识传播组织。因而,研究型大学是区域创新系统中的重要主体之一。研究型大学在区域创新系统中的作用表现为是人才的培养者,是新技术的提供者,是知识的生产者,是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推动者和9浮化器,是科学教育、继续教育的中心和社会发展的促进者。

从国内外实践证明,要建立利完善区域创新系统,政府和中介机构在其中起了重要桥梁作用。在中国,政府在区域创新系统的作用,是举足轻重的,既是创新活动规则制定者,也是区域创新活动的直接参与者。地方政府介入区创新活动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原因:一是地方政府对地方资讯的熟悉度,可节约创新活动成本;二是市场(中国)的不完善,决定了地方政府必须介入区域创新活动;三是创新活动的外部性,也促使地方政府介入区域创新;四是地方企业的弱小,也促使地方政府介入区域创新(何淑明,邹小春,2002)。在区域创新活动中,地方政府的主要任务是什么?现有两种代表性的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是提供政策支持系统,包括激励政策、引导政策、保护型政策和协调型政策,从宏观上为区域创新创造制度上的条件(何淑明,邹小春,2002);另一种意见认为地方政府的任务是建立企业创新的激励机制,增加地方政府对R&D投入,建立技术、知识与人才的流动机制,加快创新成果的扩散和运用,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和制定具有地方特色的产业政策(李京文,叶裕民,2002)。国外,培育区域创新系统,需要政府利企业之间建立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政府与企业之间相互沟通,主要通过中介组织的间接渠道进行,德国在此方面做得较为成功。中介机构在区域创新系统中具有二大功能:沟通粘结功能、咨询服务功能、协调重组功能,可极大地提高创新资源配置效率(彭纪生,2000)。政府与中介机构在区域创新系统中的作用谁重谁轻,还要依据当地实际而定。一般而言,市场经济发达的地区,中介机构在区域创新中作用大些,市场经济欠发达地区,政府作用大些,从发展趋势来看,中介机构在区域创新中作用越来越大。

(六)、区域创新系统的建设

关于区域创新系统的建设,柳卸林(2003)认为,从中国国情出发,有五个关键因素:一个以企业为创新主体的创新结构体系;一个开放的、可利用全球利国内各种资源的知识获取体系;一个有区域特色的产业创新体系;面向创新管理的政府工作方式;适宜创新的环境和基础设施。仝允桓(2004)提出,区域创新体系的建设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培育创新主体。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和高新技术产业的载体。区域经济的发展最终要依赖于大量创新型企业的衍生、成长和壮大。培育创新主体的工作重点是培育创新型企业。二是构建创新网络。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大学和科研机构是技术创新所需知识、思想、技术和人才的重要来源。创新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将产、学、研等创新行为主体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和机制联系起来,加强他们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形成有利于知识、信息、资金、人才等创新资源流动的开放的创新网络。二是完善支撑体系。包括专业中介服务体系建设,创业服务体系建设,风险资本筹集与运作体系建设,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人力资源开发体系建设。四是强化创新机制,包括创新资源配置机制,风险投资融资机制,创新激励机制,合作创新机制。

龚荒、聂锐(2002)建议,推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应采取五项主要措施,包括:培育提高具有区域特色的创新文化;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好区域创新体系的建设规划和政策法规;通过科技体制改革,优化科技力量布局和科技资源配置;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群,加快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区和科技园区;完善市场激励机制,发展中介服务机构。

(七)、其他研究

除上述研究外,区域创新政策研究也是一个研究热点。Asheim等(2003)在深入阐述有关中小企业和区域创新系统理论的基础上,分析和比较了北欧区域集群和创新系统的大量案例,通过考察不同类型区域创新系统政策对促进北欧国家中小企业竞争力和创新的影响,提出了一系列重要的政策启示和建议。Kyrgiaifni和Sefertzi(2003)认为,一项新的区域创新政策应该包括:知识创造和技术转移机构与实践;促进创新文化的形成;促进研究和创新的资金来源;促进有效的创新管理。针对前人的区域创新系统研究主要集中在大都市高科技产业集群的问题,Andersson和Karlsson(2002)研究了中小地区的区域创新系统问题,同时还讨论了中小地区区域创新政策的制定。龚荒(2003)根据后发地区的特征,认为区域创新系统中政府政策工具的选择应侧重以下方面:财税激励政策、金融信贷政策、人才激励政策、中介服务系统发展政策、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政策等。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学术界对区域创新系统的案例研究已成为一个重要趋势。如在国外有Asheim等(1997)对挪威国内区域创新系统的研究:FranzTodtling,AlexanderKaufmnan(2002)对奥地利的区域创新系统的研究;Snag-ChulPark等(2003)对瑞典和韩国的区域创新系统的比较研究;等等。在国内也有一些学者对中关村、长三角等区域创新系统进行了研究。这些研究试图通过案例分析或比较研究的方法探究区域创新系统构建的一般规律、经验和启示。此外,有关理论还涉及区域创新系统的运行机制、绩效评价、发展模式、创新环境等等,限于篇幅不一一列举。

二、区域创新系统现有理论的不足与研究展望

区域创新系统概念1992年提出,1990年代后半段才开始较为全面和深入的研究,迄今虽然己形成不少文献和研究成果,但由于时间较短,研究还不够全面和深入,一些重要问题也有待于进一步地探讨。

对于现有的区域创新系统理论,陈德宁、沈玉芳(2004)作了一个简要评价,认为这些研究有三个特点:一是区域创新系统的一些基本概念仍存在较多的争议,尚没有形成比较完整的理论体系;二是研究方法上,以表层的描述和分析为主,没有深入系统内部进行综合性的定性利定量研究;三是在中国,国外理论引进与吸收,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仍值得进一步探讨。

林迎星(2002)则专门指出了目前国内研究的不足之处,认为我国区域创新系统的研究尚处在初始阶段,是我国创新理论研究中的一个薄弱环节。具体来说,区域创新系统研究存在四个主要问题,一是忽视区域创新系统的特殊性,对区域创新系统研究的重视不够;二是没有对区域创新系统的运行及其对社会经济的影响作具体深入的分析,无法从理论上说清区域创新系统的作用;三是缺乏系统、深入的区域创新系统专题研究,不能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和可操作的对策:四是局限于个体案例的经验总结和定性分析,没有总体性的定量分析,难以使研究引向深入。

展望区域创新系统理论研究的发展趋势,胡明铭(2004)提出可在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开展深入研究:一是运用产业集群理论研究区域创新系统的建设模式问题;二是通过创新障碍分析以及政策比较来研究区域创新系统建设的政策问题;二是运用社会经济学理论研究区域创新系统社会资本的培育问题;四是开展区域创新系统要素互动的定量研究,深入把握区域创新系统的状态和运行情况;五是结合国内实际,深入、系统地开展区域创新系统专题研究。政府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和具有可操作性的指导。

笔者认为,以上学者对区域创新系统理论研究的评述与展望是具有启发意义的,但还限于抽象和宏观层面,尚需具体化,这样才能真正把现有理论的缺陷描述清楚,并有助于弄清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就此,笔者试提出以下几点思考:

从现有文献看,对于区域创新系统还存在着概念混乱的问题。区域创新系统概念是继国家创新系统概念之后提出来的。目前学者们在多个层面上使用区域创新系统概念,如在国际层面上,有欧洲区域创新系统的提法;在省际层面上,有长三角区域创新系统的提法;在更低的层面上,有某省、某市的区域创新系统;在最低的层面上,有硅谷、中关村区域创新系统等。在这些不同层面上,其创新系统的概念、结构、机制、功能等有何异同?如果不同层面上的创新系统彼此之间存在着较大差异,那么,用单纯一个区域创新系统概念来统统涵盖适当吗?是否有必要提出其他的概念,如城市创新系统等,与这些不同的层面相对应?理清概念,是研究问题的基础。

如果我们把区域创新系统界定为中观层面,看作国家创新系统的子系统,那么,它与宏观层面的国家创新系统和微观层面的企业创新系统之间有什么内在关系?彼此之间是如何互动的?现有文献较少对这一问题展开深入研究。

区域创新系统到底如何构建?比如,在后发地区区域创新系统能否从无到有,如何由弱变强?在发达地区区域创新系统如何得以不断推进和升级?在这一过程中,政府的职能定位、功能作用和政策措施问题,都是很值得研究的。

案例分析是一个重要的研究方法,国外对区域创新系统的案例研究较多,但在国内这方面的研究较少。通过案例分析,我们似应回答以下问题:国内有那些较为成型的区域创新系统?其运行机制如何?系统绩效如何?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是什么?在区域经济发展中占有什么地位、发挥何种作用?如何不断推进和升级?其启示意义和借鉴价值如何?等等。

比较研究也是经济和管理研究中的重要方法,一些国外学者已开始了这方面的研究,目前国内学者还较少采用。我们可以选择不同条件下的区域创新系统进行比较研究,从国外与国外、国外与国内、国内与国内,发达地区与发达地区、发达地区与落后地区、落后地区与落后地区等等不同角度选择研究对象加以比较分析,以得出有意义的见解。

目前的文献中定性的描述和研究较多,而定量化研究较少,这一点带来的缺陷是理论的说服力不大。定量研究可用以衡量系统内各创新主体的成本收益,可用以评价系统运行的整体绩效等等。

总之,丰富和深化对区域创新系统的研究,既涉及研究内容,也涉及研究方法。展望未来,可以说这一方向的研究方兴未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