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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生态与经济的矛盾与冲突使得绿色经济得以兴起,这说明人们对绿色经济的内涵及其特点,以及对于发展绿色经济的意义有一定的认识。不过,另人遗憾的是我们的生态危机不是由此而消声灭迹,而是四处肆虐不断刷新历史记录。这说明发展绿色经济的责任主体缺失并且在责任担当时不能自觉做到各尽所能这一原则。
关键词:绿色经济;责任;担当
一、绿色经济的内涵与特点
“绿色经济”的概念是由英国经济学家皮尔斯1989年在其出版的《绿色经济蓝皮书》首次提出来的。作为新兴的社会发展模式的绿色经济,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各国的热烈追捧,不过有关绿色经济的内涵和外延的界定,国内外的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各抒己见。本文认为:绿色经济是以人类的幸福生活为最终发展目标的经济形态;是经济再生产与自然生态自身循环的有机结合的现代生态经济;是应对当前世界正面临着全球气候变化和全球金融危机这两个重大挑战的新的社会发展模式。
绿色经济的显著特点在于环境资源因素是经济发展的内生变量,经济发展的规模和速度必须以球所能提供的资源量和环境容纳生产废弃物的限度为硬指标,一旦超越环境容量和资源承载能力,自然将会以“悄然层累的方式”集聚能量,最终足以使人类创造的灿烂文明重归寂静。这是因为:一是在绿色经济发展中,经济系统只是地球生态环境系统的一个子系统。经济发展的规模和增长的速度必须与整个地球的生态系统相互依存。经济生产从以原材料输入作为开端经过交换,流通到最后产品被消耗产生废弃物为一个流程。但整个流程都少不了要和地球环境资源系统的再生和可吸收进行交换。为此绿色经济发展规模绝对不能超出地球生态环境资源系统的容纳范围。二是生态环境容量和自然资源承载能力都是有限度的。当经济发展的规模和速度在自然资源的开采利用和自然环境所能容纳排放废弃物的范围内,经济发展和环境资源就能相互出促进。反之,如果经济发展的速度和规模超出了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所能承受的程度,必将导致生态困境与危机。这是由于自然自然的再生和人类所批发的废弃物在自然环境中进行降解、吸收和转化的总量及单位时间有效降解转化量都是有一定极限的。
二、发展绿色经济的意义
后金融危机时代,气候变化和能源危机等世界经济发展不确定因素考验这世界经济是否能可持续发展,考验这生态环境的承受能力。历史罕见的自然灾害又以高频率和破坏力强对人类频频发出警告人与自然的矛盾日益凸显。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发展绿色经济成为世界各国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为此,1989年,英国环境经济学家皮尔斯等人在《绿色经济蓝图》中首次提出了绿色经济的概念,强调通过对资源环境产品和服务进行适当的估价,实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统一,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2008年10月,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推出了一项“绿色经济计划”,提出了全球绿色新政的新概念。紧接着,在4月初又了《全球绿色新政政策概要》的报告,呼吁各国领导人实行绿色新政,实施绿色经济发展战略。2003年英国政府首次提出绿色经济概念。不仅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相继制定了发展绿色经济的政策措施,即使印度、巴西这些发展中国家也陆续开展了绿色经济政策研究。美国一改昔日对环境保护所持的消极态度,为了重树自身的外交形象,奥巴马政府把新能源产业作为摆脱经济衰退、创造就业机会、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的重要战略产业。
可见,绿色经济不仅是世界各国摆脱当前金融危机困境的应急对策,而且有望为应对能源危机和生态危机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从而在全球发起绿色经济发展的潮流。发明和创新是发展绿色经济中应有之义,为此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必然会带来新的产业革命,其规模之大,可能是工业革命以来所罕见的。
三、发展绿色经济责任担当主体
任何事业的开展主体的作用始终是第一位的,而要想充分发挥主体的作用,就必须先辨明这些主体各自应发挥什么作用。只有这样,不同类型的主体才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首先,每一位生活在这个地球村的村民是应当的主体。因为我们没一个生活在这个地球村的村民为了生命的延续都要和大自然进行物资交换,譬如最基本的吃喝拉撒。为此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应当的绿色经济发展责任的主体。其次就是企业,因为企业可以说是环境破坏,资源消耗的直接者。任何产品的生产、交换、流通、销售每一个环节都要消耗资源,产生废弃物。再次就是非政府组织。在现代社会生活中,非政府组织在有组织的政府和分散的个人之间起了很好的缓冲带作用。它是个人组织起来的有效方式。最后就是政府。政府的权力是有人民赋予的,为此必须对全体选民的美好生活负责。
四、发展绿色经济责任担当的原则
责任担当者的能力是指有能力的人、企业、国家应当承担更多的责任,能力相对弱势的人、企业、国家应当承担相对较少的责任。表面上看,能力原则有平均主义的嫌疑,其实不然。相对于强者而言,弱者承担的环境风险更大,他们遭受健康损失和福利损失的可能性更大,因为他们本身的经济条件和身体条件决定了他们的抗污染能力以及身体恢复能力相对脆弱。承认人与人之间能力的差异和不平等,在责任担当上强者和弱者不应该承担同样的责任不是要搞平均,而是要追求实质上的公平。更何况,生态保护的特殊性和紧迫性也使我们不得不这么做。实际上,让富人、富国和大企业承担更多的责任也未必会让他们付出多大的成本。对富人来说,也许就是稍加注意下对那些奢侈品的浪费即可,对他们的生活质量没有丝毫影响;对富国来说,也许就是加快对减少污染和节约能源的产业技术应用的步伐、对穷国进行成规模的无偿资金援助和技术援助而已,这样只会给他们带来丰厚的利润和良好的形象;对一些大企业来说,也许就是加强管理减少不必要的浪费,增加循环利用的考虑。这样既节约了成本,又做了免费的广告。富人、富国和大企业做到这些其实并不难,他们完全有这个实力,并且对他们有利无害,关键就是他们如何真正把承担保护生态责任作为自己人生信条、国家政策或者企业文化。为此在责任分配上就要坚持按能力来担当责任,做到强者承担责任,弱者得到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