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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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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分析

[论文摘要]分析了我国政府部门、高校、用人单位、毕业生在建设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中的作用和对他们的要求,并在此基础上,通过整合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中的四个主体,提出完善高校就业市场的改革建议。

[论文关键词]就业市场;整合;高校毕业生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出现j,“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市场导向、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自主择业的就业制度,建立了毕业生就业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是指将毕业生作为商品交易,并使之变成直接生产力的交换关系的总和,是毕业生流通的领域,反映毕业生的供求关系。即:政府调控,以学校为基础,通过一定的程序和形式,在供需双方直接见面后,对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洽谈起中介作用,为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提供社会化服务的场所。它不同于其他人才市场,具有群体性、时效性、政策性等特点。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是毕业生就业市场中的行为主体,政府部门和学校是毕业生就业市场中不可缺少的参与主体。

一、政府部门加强宏观调控,就业政策符合市场发展规律

在毕业生就业过程中,政府的作用体现在大政方针就业原则的确定及相关制度的制定等方面。为切实保障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毕业生就业活动的有序开展,使我国的毕业生就业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近年来我国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的就业政策和法规,并进行了相应的就业体制的改革,我国的就业市场已逐步走向规范化、法制化。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要正常运行,必须符合市场的发展规律。

1.建立供求平衡关系

高校毕业生的供求关系需要市场机制与宏观调控相结合,当供大于求时,通过市场调节,控制高校人才的培养刺激社会经济的发展;当供小于求时,通过市场调节,扩大人才的培养,控制社会生产,但是市场本身具有自发性和盲目性。因此,政府必须加强宏观调控,以间接调控为主,采用经济、法律、信息、行政等手段,限制不利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非正常供求,使毕业生的供求达到平衡,符合国家的科教政策。

2.净化市场环境,建立公平的竞争机制

竞争是市场的必然产物,双向选择的就业制度构成供需双方之问的竞争。为了建立公正的竞争意识,使之符合价值规律和供求规律,需要政府部门规范市场行为,加强对毕业生就业市场的监督和管理,减少甚至杜绝市场竞争中的不正当行为,创造良好的就业环境。在政策上唯贤是举,用其所长;在法律上使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的合法权益和政治声誉都受到保护。目前已经出台的法规有《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希望能够经过进一步的调查和实践制定出符合市场规律的《大学生就业法》,使毕业生就业工作有法可依。

二、充分发挥高校在毕业生就业市场中的中介作用

高校是毕业生的培养机构,专门负责学生的招生、培养工作,并指导学生就业。毕业生的就业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经常性的工作。在毕业生就业市场中,高校为用人单位和毕业生提供双选场所和机会,引导双方见面洽谈.达成协议。高校在政府部门和毕业生之间也发挥中介作用,高校要及时、准确地向毕业生解释国家最新的就业政策、政府有关部门统计的最新就业数据。同时,高校需要把毕业生的就业动态及本校的就业情况反馈给有关部门,以便政府制定和完善相关的就业政策,优化毕业生的就业市场,下面具体谈谈高校在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之间的桥梁作用。在毕业生自主择业的双向选择过程中,如果缺少高校的中介作用,双选的双方就难以充分信任,顺利签约。以学校为中介,毕业生可避免受到职业骗子的侵害,用人单位可避免假文凭、假证件的蒙骗。社会对毕业生的需求往往带有零散性和一定的随机性,因此由高校来举办就业见面会,或把就业市场常设在高校,便于就业市场的运营和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当然,其他辅助性的补充性就业市场也不能忽视。

高校要充分履行其中介职能。首先,高校需要准确领略上级的精神,及时向毕业生传达,并帮助毕业生分析就业政策在他们就业过程中的利弊。例如,高校毕业生援西工作的就业政策肯定不同于一般的就业政策,这就需要高校做好宣传,至少要让每个毕业生知道支援西部有哪些特殊的优惠政策。其次,加强收集就业信息工作。高校作为供需信息的主渠道,应尽可能地利用各种有用条件,掌握充足有效的信息,独立举办一些供需见面会,邀请与专业相关的用人单位到高校来,为毕业生提供专业对口、直接的就业机会。再次,高校要成立就业指导中心,安排专业人员对毕业生进行就业政策指导和就业心理辅导。

三、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严格遵守市场规则

用人单位和毕业生是毕业生就业市场的行为主体,因此,在自主择业的市场机制下,毕业生享有独立择业的权利,用人单位也享有用人自主权。毕业生享有“自主权”是指毕业生在择业过程中选择哪个用人单位完全由毕业生自己决定,不允许其他任何人干涉或强迫毕业生选择某个或某类用人单位,但是,毕业生必须在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自主选择的权利。当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或某些行业急需人才时,毕业生有义务服从国家的需要,为国家的重点建设工程或项目服务。毕业生在就业市场中要随行就市,愿意从事各行各业的工作,具体岗位由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另一方面,用人单位自主选择毕业生,不能等、靠,应主动招揽人才,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提高个人施展才能的机会来吸引毕业生,并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合理消费人才,在毕业生就业市场中真正行使主体的作用。

当前,随着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就业市场的逐步建立,作为市场交易的基本尺度——诚信,理应成为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应遵循的市场规则。用人单位在招聘活动中应实事求是的定位,不应故意夸大宣传、虚报单位的基本情况或采取欺骗的方法招聘毕业生。同样,毕业生应如实地向用人单位介绍本人的成绩、特长、荣誉等基本情况,客观地提供本人的奖惩材料.不伪造获奖证书,不以欺骗手段蒙混用人单位。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都应本着“真诚、信实、平等”的原则,以自身实力参与竞争,进行双向选择。这样,才能保障就业市场的有序性,从而充分维护市场主体双方的合法利益。

四、用整合的视野看毕业生就业市场中的主体:政府、高校、毕业生、用人单位

毕业生就业市场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部门,高校、毕业生、用人单位多方面的综合配套改革,他们既需要做好本职工作,又需要协调好同其他各主体的关系;既要追求自身功能发挥的最大化,又要通力合作,达成合力,共同解决毕业生就业市场中的难题。总体来说,我国毕业生就业流向不合理,人力资源配置在地区和行业间存在着很大的差异,不发达地区人力资源短缺,而发达地区资源过剩;热门行业人才过于饱和,艰苦行业和一些冷门行业人才尚未脱贫;城市大企业人才竞争激烈,乡镇企业无人问津等。面对这种不平衡现象,单凭就业市场中的任一主体是不能解决根本问题的,需要市场中四个主体的整合合力,推动毕业生就业市场健康、快速地运行。

第一,政府部门要加强间接的宏观调控,实施必要的经济手段,根据人才供求状况和国民经济发展汁划提出大学毕业生的就业计划,包括总量、结构及其在部门和地区间的分布。国家重点和急需部门,艰苦地区等行业的人才需求应给予优先安排,并用优惠政策和服务机制激励、引导大学毕业生前往就业。政府要建立合理的就业市场价格,由于毕业生就业市场价格体系尚未形成,不同学历毕业生的成本差别很小,导致部分单位出现“人才高消费”现象。同时,政府的教育、人事等相关部门,依据国民经济的发展目标,产业结构的调整变化方向,对人才需求进行预测与分析,加强对高校学科专业设置和招生名额的规划;制定人才培养的长期战略和长期规划,确定发展重点,调整高等教育结构;在扩大高校学科专业设置和招生自主权的同时,探索建立公正的竞争机制,对一些社会需求不大、毕业生就业困难的高校、专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运用经济杠杆、行政手段或者学术力量,减少招生数量;健全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法规,切实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为了缓解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政府可进一步放宽政策,协调计划、公安、教育、工商局、社会保障等部门支持毕业生就业的相关工作。

第二,高校应改革传统的人才培养模式,提升毕业生与市场的对接能力。一方面高校根据政府统计的就业数据及相关的教育文件,调整人才培养目标,根据高校的办学能力和实际情况及时改革或取消就业难的专业,加快高校学科专业结构和人才培养结构的调整;高校要进行市场调查,合理预测市场对大学生的需求,实行毕业生毕业后的服务跟踪,及时了解社会需求,优先设置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急需的专业,控制长线专业;改革教材、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努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加强对人才的培养,培养出真正能适应市场的综合性人才,在培养人才的同时积极配合政府及有关部门人才培养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主动联系用人单位,加强学校的宣传工作,让用人单位准确了解高校和毕业生的基本情况,积极做好毕业生的推荐工作,并与用人单位共同探索培养人才的模式,从源头上解决毕业生就业的结构性矛盾。另一方面健全高校的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首先要建立一支专业化的就业指导队伍,提高指导水平和毕业生就业指导的质量,指导内容主要有就业安置、信息提供、职业技能和辅助发展等;加强对毕业生的指导,结合本校和本专业的优势和劣势,向毕业生解释国家有关大学生的就业方针、政策以及国家的优惠服务,指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职业道德观和正确的择业观,处理好国家需要和本人志愿、事业发展、个人成长的关系,指导学生树立创业意识,敢于到偏远地区,冷门行业去创业。同时,指导对象不仅仅是毕业生.而应是高校各个年级阶段的学生。

第三,毕业生要及时转变就业观念,改变过去的“到大机关,到大城市,到富裕地区”的旧观念。在现阶段,尚有不少大学毕业生在择业问题上暴露出“三到”思想,多数毕业生把职业的收入及地位作为择业的首选条件,对高收入职业,如外资:合资等单位趋之若鹜,对公务员等地位较高的职业也格外垂青。他们看不上基础性的、工作一线的职业,往往容易错失就业良机。也有部分毕业生把工作地域作为择业的首要目标,特别向往北京、上海、深圳等信息和经济发达的大城市,这部分人有一定的竞争意识,但这些地区的工作岗位竞争激烈,并且不是所有的工作都符合毕业生的理想。因而,这部分毕业生中不足所有人都能够留在大城市,最后有一大部分持这种思想的毕业生不得不待业,迟迟找不到工作单位。其实在我国,有相当的艰苦行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对大学毕业生的需求正迅速增加,一些小企业和乡镇企业求贤若渴,广大农村和城市提供了大量创业的机会,在这些企业、行业和地区毕业生同样能大展宏图。因此,广大毕业生应调整心态,以事业为先,要有先就业、再择业的想法,“到基层,到农村,到祖国急待开发的地方”去锻炼自己,建功立业,求真务实。同时,大学毕业生要有自主创业的精神:现在高校的一系列教学改革以及对创业认识的更新和重视,为大学生的自主创业提供了广博的发展空间。

第四,用人单位要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生活环境,吸引毕业生。西部地区要利用政府的优惠条件,把国家的优惠政策落到实处,让大学毕业生体验到优惠给自己带来的好处,尽量给毕业生提供发展潜力、施展才能的机会。用人单位应合理招纳人才,不要给大学毕业生设门槛,不只是用高额薪金聘请研究生和博士来装门面,而应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接收不同层次的人才,做到人尽其才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可以把装门面的高额费用节约出来用于基本建设;对于大学毕业生来说,可以找到适合他们的职业,在满意的工作岗位上更有利于发挥出他们最大的潜力。同时,用人单位要及时地把对人才数量、质量的需求反馈给政府委托或授权的行业协会或者研究机构,也可直接和高校取得联系,及时反馈和传递有关信息,以便高校及时调整人才培养目标。

第五,建立和完善就业的无形市场。各级政府及高校组织的一定规模的招聘会已成为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双向选择的重要途径,这是毕业生就业的有形市场面对越来越庞大的毕业生队伍,仅靠有形市场已不能适应人们的需要,因此,需要建立和完善利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开拓的毕业生就业的无形市场,实现用人单位和毕业生足不出户就能进行及时的沟通与交流,达到就业的目的。如今,有很多高校已建了信息网站,把用人单位及毕业生的情况简介公布于网上,开通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络查询功能。但是,大多数高校为用人单位和毕业生提供网上见面服务,却很少提供网上洽谈服务,这还需要我们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有条件的学校还可以牵头组织建立高校问与人才机构的“人才联合网”,并与教育部开通的“中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网”联通,建立和完善各自的网络平台。我国必须尽快建立全国毕业生就业市场信息网络,定期向全国范围公布供求信息,以提高毕业就业市场的效率。通过网络,我们可以实现生源信息、需求信息资源的共享。在网上还可以举办在线指导,对于一些普遍性的就业问题、就业技巧、就业前的心理准备给予咨询服务。当然,高校毕业生就业无形市场的建立与完善,同样需要政府、学校、用人单位、毕业生的同心协力。

对于毕业生就业市场中的主体,我们要用整合的视野去分析,不能孤地看待其中一个,更不能离开市场这个大环境,任何一项主体的改革.都受其他三项主体的影响,他们的改革需步进行,他们之间需相互反馈,互相制约。政府部门、学校、用人单位、毕业生通过市场的纽带,进一步密切相互关系,增强相互的信息沟通和反馈,为毕业生的培养、教育结构的调整,更好地适应社会需要以及促进毕业生的充分就业,创造更有利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