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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传统教师尊卑相悖的两重地位是以儒家教育价值取向为核心的传统尊师观的外化与投射。传统教师职业价值取向上的尊师与重道、殉道与祈福、出仕与为师、师长与师友之间的矛盾与失调,形成一种道统至上、伦理至上、功名至上如权威至上的尊师观,进而造成传统教师地位的尊卑相悖、德福背离、重心失落和关系错位。唯有消解传统教师地位的文化累,实现教师职业的现代跨越,才能适应现代社会发展和教育革新对于教师职业的挑战和要求。
关键词:传统教师地位尊师观文化负累
中华民族源远流长的历史文化蕴育积淀了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但长期以来传统教师的职业地位却一直处于尊卑相悖、德福背离、重心失落和关系错位的二律背反境地。一方面教师作为正礼兴邦之要,得以与天地君亲并为读书几家尊奉,另一方面又落得一介寒儒、名列行九的社会定位。造成传统教师这种充满矛盾和失调的双重地位,既有其深刻、夏杂的政治、经济原因,更有其深层、内在的文化致因。它是以儒家教育价值取向为内核的传统尊师观的外化与投射,是中国传统文化沉重负累的结果。概而言之,尊师观是社会对于教师职业价值的不同取向进而形成的一种稳定、普遍的认识,涉及到为什么尊师、尊重教师何种价值以及怎样尊师这样一些根本性问题。它影响和引导着社会公众、学生及教师自身对于教师职业的基本态度和价值标准。尊师观的形成一方面受到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制度的影响而表现出鲜明的阶级陛、民族性和时代性,l司时又深受社会文化传统的裹挟与涵摄而表现出很强的凝固性、深刻性和保守性。传统尊师观作为传统教育最具民族特点和惯性力量的组成要件.是以儒家思想为主流的传统文化价值体系对于教师职业价值取向的产物。它无论是在主流价值导向抑或社会心理习俗层面,都以一种巨大的现实力量左右着传统教师在特定社会参考系内的职业定位。虽然,传统文化曾经历近现代多次社会变迁和思想变革的冲击与洗礼,但其固有的巨大历史惯性和惰性使传统尊师观得以存续,并严重桎梏着现时代教师地位的实质性提高和教育革新的根本性实现。如何对传统尊师观进行科学的反思与审度.继承和弘扬其优良、有益的成分,并进行合理的、必要的扬弃和超越。尤其是要清除和消解传统文化的“遗传基因”对于教师地位的牵累,进而生成一种与现代大生产、大科学、大教育、大文化相适应的新型尊师观,实现教师角色的现代跨越,这将是教师职业走出历史怪圈、步入良性轨道的思想根基和文化依托。
一、尊师乎?重道乎?道统化价值取向使传统教师地位尊卑相悖
在中国历史上,教师职业地位一向是与儒家道统的地位互为因果、互为表里、一起浮沉的。作为传统文化的主体和核心,儒家教育始终把道德教育作为根本,“成人”、“做人”是其道德教育的归旨。这当中,“道系指人们行为的基本准则,存封建社会即封建伦理纲常;“德”是指主体对“道”的获得与掌握。以传道授业为己任的师者,是“道”的直接代表者、传承者、体现者,便与“道”一同被奉为至高至尊的地位。孟子与齐宣王对话时就曾引《尚书》语:“天降于民,作之君,作之师”.把师与君相提并论。苟子在论述伦理道德教育时特别提出要以“礼义”为中心。“礼”作为“道德之极”、“人伦尽矣”是最高的道德规范旨在“正礼的教师因此被提到紧系国运兴衰的崇高地位。在他看来:“礼有三本:天地者,生之本也;先祖者,类之本也;君师者,治之本也。”(《苟子·礼论》)图此.“将必,必贵师重博;贵师而重傅,则法度存国将衰,必贱师而轻博;贱师而轻傅,则凡有快,人有快则法度坏”(《苟子,大略》)这是因为:“礼者,所以正身也;师者,所以正礼也,何以正身?无师,吾妄礼之为是也?”(《苟子,修身》)由此他把教师纳入天、地、君、亲的序列而倍加尊崇。《学记》在结孟、苟以来尊师思想的基础上明确提出:“凡学之道,严师为难。师严然后道尊,遭尊然后民知敬学”从而将教师抬作封建道德伦理的代表、范型和象征由此可见,懦家尊师是有明显的政治目的和动困的,旨在维护封建道统,推行德治教化,维护遘统地位的真正代表者——封建统治阶级利益,实现所谓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政治理想。这种带有浓厚政治功利色彩的尊师观显然将教师作为传道卫道的工具、象征和载体。它使教师的地位境遇一方面取决于“道”的社会地位,另一方面取决于教师自身传道授业的能力与水平。魏晋前尤其是在汉代,儒家思想占据绝对统治乃至独尊地位,师与道是至高无上的,甚至连君主也要俯首:“君子不臣于其臣者二:当其为尸,则非臣也;当其为师,则弗臣也。大学之礼,虽诏于天子无北面,所以尊师也”(《礼记·学记》)魏晋以后.儒家的礼教和道统地位再也不如汉代那样至尊至贵了,与儒家道统地位互为表里的教师地位从此一落干史。正如柳宗元说:“由魏晋以下.人益不事师。今之世不闻有师,有辄哗笑之,为狂人独韩愈奋不顾流俗,犯笑悔,收召后学,作《师说》,因抗颜而为师”然而教师再也无法回复到汉代那般尊贵了。到了元代,教师职业更是落到行九的惨境——所谓一官二吏……九儒十丐是也。
另一方面,可算是影响教师地位的一种主观固素,即教师传道授业的能力和水平。儒家在尊师隆师的同时提出择师不可不慎”,“凡学之道,严师为难”,“道之所存,师之所存”。如果师者无道,也就不能为师,更谈不上什么尊严了。在懦家看来,只有那些既有渊博学识又有高远志向和良好道德的天子之师、名师鸿儒才能担此大任,获此殊荣而那些只懂“记问之学”、“授之书而习其句读”的童子之师是不配传道授业,不值得尊重和推崇的。因此,同为教师,君师官师与蒙师、塾师其地位有天壤之别。《吕氏春秋·盂夏纪》即称:“古之圣王,未有不尊师者也。”对于天子之师,不少君主皆能“屈万乘之重”,“厚师臣之遇,执弟子之礼,或不名以示恩,或乞言以敦教。”同时,历代名师大儒困其饱学博识,才气纵横,四方之士慕名而来拜师求教、谨敬有加。然而,正如清唐彪所述:“人仅知尊敬经师而不尊敬蒙师经师束修有加厚,蒙师则甚薄,更有薄之又薄者”
总之.这种傲傍于“道”的尊师观是以“遭”的地位柬确定教师职业地位之尊卑贵贱,而不是对教师职业本身及其劳动价值的承认与尊重尊师旨在重道,道存方能师存。它陵传统教师地位缺少制度保障,随着道统的地位和教师传遭授业的能力浮沉变化而时尊时卑、或高或低。教师始终依附于统治阶级而未能取得独立的政治和经济地位。清除传统教师对于教师地位的负累,就要摆脱教师地位对于遭”说到底是对于统治阶级的依附性、依赖性.恢复和确立教师职业独立的文化职能和政治地位。这一点在传统社会里无法实现。而在社会主义现阶段.广大教师早已由过去那种脱离生产劳动和劳动人民充当统治阶级传遭卫遘的工具而成为现代社会两个文明建设的骨干成员。现代教师在继续发挥其道德教育和文化传递等功能的基础上,其职业功能得到了空前的扩展。这就是通过自己的教育劳动,传播和创新科学技术知识,实现劳动力的再生产,推动精神文明建设,从而给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巨大的智力支持和精神动力。教师由此纳入现代职业体系之中,成为对整个社会发展具有不可替代和不可忽缺作用的具有专业性的职业类别。教师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创造社会财富(包括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并以工资形式取得相应的劳动报酬,当然应该成为我国工人阶级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样,教师职业才能在独立定位的基础上充分实现自己的社会价值和本体价值,并随着社会价值取向的转换和国家一系列政治、经济和法律形式尊师措施的持续实施而实现地位的根本提升。
二、殉道乎?祈福乎’伦理化价值取向使传统教师德地位德福背离
如同前述,中国古代教育是伦理道德为核心的,教师是礼的化身、道的代表、德的典范。为捍卫和确保封建道德伦理的绝对权威地位,政治家、教育家们总是赋予教师至高至尊的社会地位。苟子说:“故人无师,无法而知,则必为盗;勇,则必贼,云能,则必乱;察,则必为怪;辩,则必为诞。……故有师法者,人之大宝也;无师法者,人之在殃也。”(《苟子·儒效)《学记》提出:“能为师然后能为长,能为长然后能为君。教师也者,所以学为君也。”然而,这种超出一般教育意义上的至尊的政治伦理地位对于那些由官吏充当的教师自不待言,而一旦泛化为对整个教师职业的普遍要求,势必造成大部分教师志功与物欲、道德追求与物质需要、社会责任与个性发展诸多层面的矛盾和冲突。
首先,在社会的角色期待上,教师如同《礼记·中庸》所谓:“修道之谓教”。杨雄<法言·学行》所谓:“多学不如务求师。师者,人之模范也”这种伦理本位的角色期待通过社会风尚、外部舆论和心理习俗等外部机制对教师产生行为上的约束规范,使教师“言有教、动有法、昼有为、宵有得、息有养、瞬有存”(张载(正蒙·有德犄》)它一方面强化了教师的师德、师表意识,铸塑起传统教师美好的师表形象;另一方面又过份加强了社会对教师的角色期待,引起对教师评价标准的偏差,即社会总是以礼的标准、德的典则来衡量教师,要求教师“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进而成为仁人、君子。唯其如此,才能“不令而行”,堪为人师。由此,教师职业精神上的崇高势必带来物质上的清贫。似乎教师职业的经济报偿本该不能优厚,清贫、清苦是教师职业的固有标志。这无异于在给教师罩了神圣、崇高光环的同时又披上一件清贫、清苦的衣衫。造成教师拘谨、保守、严肃、恭顺的职业性格.内心深藏着重重的角色冲突。
其次,在对自身的角色认同上,传统教师十分注重对其固守和继承的“道”的内化和“礼”的践行。孔子说过:“君子忧道不忧贫。”他十分赞赏颜回的君子人格:“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哉回也(<论语·雍也))这种道德追求高于物欲追求的崇高价值理想,体现了中国文化积极有为、奋发向上、崇真向善的民族精神,使传统教师形成了敬业乐群、安贫乐道、清廉守节、无私奉献的君子人格.值得我们永远颂扬和继承。但这种“师之教也不争轻重尊卑贫富,而争于道(<吕氏春秋))”的崇高价值追求与社会普遍践行的“以货财为宝,以养生为己道”(苟子语)的世俗价值观形成严重背离和对立.使教师作为普通的社会成员由此陷入理想主义和禁欲主义的误置。
又次.从角色的自我实践看,中国教师将“身”纳入教育过程,突出以身立教、正人正己的垂范、表率作用。孔子提出:“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论语·子路))荀子也提出为人师者要“以善先人”.“以身为正仪”。((荀子·修身))这种注重言行一致、力倡身教的教育传统使传统教师发挥着充分的榜样作用,焕发出巨大的人格魅力。但过多的自省、自责、自讼、自律也使教师产生一种不公正感和压抑感.行为刻板、自我封闭、情趣单一.掩饰了自身的个性活力,失缺教育感染力和职业吸引力。
这种角色期待——角色认同——角色实践的高度契台与统一模塑了传统教师重道德修养,追求社会价值的殉道者角色。相反,传统尊师观在无限夸扬教师伦理至上的社会价值的同时又对教师主体地位亦即个体幸福和个性发展进行了太多的束压,固而带有很大的历史和文化的局限性。恩格斯曾经指出:“每个人都追求幸福”是一种“无须加以论证的”、“颠扑不破的原则。人类社会不断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应当是越来越多的几获得越来越多的幸福。现实中,“教师的职业选择以及职业道德修养都是与人类的幸福和自我完善亦即个人的幸福密切相关的。”否则.教师道德只是要求教师像祥林嫂那样去片面遵守冰冷的道德规范,这样的道德本身就不可取。提高现代教师的地位,应当努力消解教师作为伦理人、社会人与作为经济人、主体人之间的矛盾冲突.确立以实现德福一致的人生价值,获得崇高而实在的教育幸福作为教师职业道德建构的出发点和归宿点,为此,应当在继承弘扬传统教师追求道德理想、以身立教、垂范群伦.重视社会价值和奉献精神的优秀美德同时.勇于冲破传统教师职业价值体系中对道德境界的无限追求而对物质生活的过份贬低和对社会责任的无限追求而对个体利益的过多束缚进而限制甚至抹杀教师主体价值的德福相悖的樊篱,使教师在现代社会价值体系中正确定位。在现阶段.应当凸显教师作为职业人、法律人的社会角色。即教师作为现代社会公共事业中普遍而又肩负特殊使命的一员.应当模范践行社会公德和法律义务,成为模范公民.以获得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所必须的主体资格。在其职业活动中,教师应当恪守职业道德规范.以职业良心为支柱.以职业人格为内核.服务学生、服务社会为宗旨,以法律规章为准绳。以此来协调教师与学生、教师同行之间、教师与社会公众、教师与学生家长以及教师劳动投入与劳动效益、义务与权利、道德理想与利益获求诸层面关系。教师劳动的社会价值与个体幸福、德行修养与幸福追求、稚福(精神性报偿)与俗福(物质性快乐)由此得以契台和统一,教师职业崇高社会地位与个体的职业满意度才能得到同步提高。
三、出仕乎?为师乎?功名化价值取向使传统教师地位重心失落
中国传统社会是一个由君、臣、吏、绅、士、民构成的相对凝固的大一统的层级结构。其中士阶层舟乎统治阶层与民众阶层之间。通过读书求学,士得以进身而加入统治阶层、官僚集团。由此形成了“读书做官”、“官为本位”的价值导向和社会升迁机制。从孔子开始,就确立了为统治阶级培养治国兴邦人才的教育宗旨,即所谓“学而优则仕。”孔子曾说:“学也,禄在其中矣”孔子自己虽为师而自傲,但主观愿望和抱负还是殴法从政,退而为师非他本愿,且为师仍是他宣传、推行其政治抱负的另一种积极的参政途径。由此形成一种政学相通的儒家教育传统,心怀政治抱负的“士”把关心政治、从政求官作为人生至高的价值理想,官场得意则进而为官,官场失意时退则为师。在这种情形下,教师困其政治待遇优厚而使整个职业地位显赫。况且许多教师本身就是一身两任,既从政又为师,享受着比一般官吏更优厚的待遇。隋唐以后,科举制度的实行在制度促使教师政治地位与其职业地位的分离。科举取士,读书求学旨在中举做官、修成正果。即所谓:“男儿欲遂平生志,文经勤向窗前读”一旦仕途得志,即能
飞黄腾达、荣宗耀祖。至于科场落第,仕途不通者,设馆授徒教书实属不得已而为之的无奈选择。这使传统教师多被排挤在社会的主流阶层之外,政治地位旁落、社会地位之寒酸不言而偷(当然那些仕途畅通拿着俸禄的官学教师白是另一般风光)。这种功名化的价值取向和取士制度,导致自隋唐以后一种“学而优则仕、仕不第则师”的人才分流机制的形成。教师的政治、经济和学术地位皆在官员和及第文人之下。与此同时,科举选拔人才的内容、方式和标准又极大地影响着学校育人模式和教师的角色行为模式。教师所谓“传道授业解惑”的职能使命由此确立。为师者只是囿限于与科举考试相关的儒学经典的记诵讲授,单一地发挥着文化的继承传递功能,从而抑制和扼杀了教师的创造性和文化创新功能,注定一种“教书匠”的生命归宿。教师们虽然获得“红烛”、“春蚕”、“园丁”等诸多精神褒奖和慰籍,但总也摆脱不了为别人追求富贵功名而做铺路石、作嫁衣裳的自我牺牲的生存状态。这些或许能帮助我们找到过去和现时一些教师稍有机会就想跳槽从政和人们对于教师职业高评价与低选择强烈反差的文化内源吧。
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价值取向逐渐由“官本位”向“学本位”、“能本位”进化和转向,尊重知识、崇尚科学、重视人才已成为社会的潮流。教育事业正在成为个体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动力、财富的源泉.并被置于社会的核心地位。作为教育成败之关键的教师也自然成了推动社会发展进步的中坚力量。相应的,现代教师必须从传统的“学而优则仕”的窠臼中挣脱出来,努力提升专业地位和专业水平.以主动适应时展和社会变革提出的崭新要求。首先应确立“学而优则师”的观念,努力提高教师的专业化地位。传统的“学而优则仕”官为本位,降低教师的专业地位,造成教师素质之不良。随着教师专业化的世界潮流的迫近,提高教师工作的专业化水平正在成为各国改善教师地位和工作条件的普遍策略。为此,我们也应制订和采用多种有救策略,如提升教师专业在学制体系中的层次地位,优化师范教育生源素质,提高教师队伍的学历层次,实行教师岗位的专业准人制度,优厚教师的物质待遇,扩大教师的专业权力。以此来增强教师职业吸引力,吸引更多有志于从事教育事业的优秀人才矢志教师职业,使“学而优则师”成为现实。其次,树立“教师即研究者”观念,努力提高教师的专业化水平,传统的传道授业式的教书匠型教师被禁锢在狭小、封闭的事业空间内发挥着文化继承传递功能,自身的创造潜质和个性光芒得不到充分释放和发挥,精神寂寞、压抑。为此应当设法扩大教师成才成就的事业空间,将教师的文化传递功能与文化创新功能并重.教育教学与研究创新结台起来,努力成为“集教者”、“研究者”、“学者”于一身的“教育工作者”。成为一名开发人力资源的科学家、专门家.以此实现由教书匠向教育家的跨越。
四、师长乎?师友乎?权威化价值取向使传统教师地位关系错位
概观古今,中国的学生普遍崇尚教师权威,师生之间构成一种等级森严的教养关系,学生必须无条件地服从教师。这种“信师好古“、“师云亦云”为特征的尊师观是中国传统的家族化、权威化价值取向的产物。一是受家庭化价值取向的影响至深。从周代开始,“孝”就成了调节家庭与家庭内部关系的基本道德准则。由于“天生时而地生财,人其父生而师教之。”(礼记·礼运)师与父相连相通。因而以血缘、等级关系为基础的后辈对前辈、下级对上级绝对崇尚、服从的孝、忠(泛化了的“孝”)观念也自然在师生关系上得反映。师生关系通常成了仅次于直系亲属关系中晟重要、最密切的社会人伦关系。师生如父子,一日为师、终生为父,成了古代师生关系的基本准则和生动写照。这种父子式的师生关系使中国历代学生对自己的老师感恩戴德、终生难忘,以致于老师死了.弟子要服三年心丧。然而,这种以孝、忠为原则的带有浓重血缘、等级色彩的尊师观有着很大的局限性和狭隘性,它给中国教师地位带来诸多不利的影响:一是受血缘亲疏影响,人们尊敬的往往是亲授过自己的老师,而不够尊敬其他教师及整个教师职业。这使得中国教师只是在自己学生面前地位高而在他人以及整个社会中的地位较低。二是受等差贵贱的影响,一般人对教师的尊重程度与教师所处的学校等级和学问水平相关。即人们尊重的多是那些执教于高等学校和高年级的教师,而对身居基屡或较低年级的教师尊重不昭一_三是受封建家长制的影响,师生之间表现为一种行下效、娄属主从关系,教师成了绝对权威,学生只能唯师是从,稍越雷池半步即被斥为离经叛道,惩处、体罚学生也自然是天经地义、理所应当的。现实教育中一些教师对学生的家长式管制、专制型管理乃至对学生人格权利的侵害、剥夺就是由此造成的遗害。
二是受权威化价值取向的影响至深。虽然孔也提出过“当仁不让于师”,但在封建大一统的政体确立以后,荀子师遭尊严的思想显然占据上风。教师作为绝对权威,学生信奉无疑、恪守师法家法,唯有“信师好古”、“师云亦云”才能“情安礼,知若师.则是圣人也”((荀子·修身》)于是学生的思想观点、行为必须以师为价值标准、道德楷模和人格范型。师生之间构成一种封闭的师授学承关系,学生绝对不可怀疑、非议和超越教师。即所谓“言不称师谓之畔(叛),教而不称师谓之倍(背)。信畔之人,明君不内(纳),朝士大夫遇诸涂(途)不与言”(《荀子·大略》显然,这种绝对权威、师道尊严的尊师观除对发挥教师主导作用、确保传统文化的传承有一定积极作用外,更多的是对教育过程的消极影响:教师习惯于发号施令、告诫训斥、严格监督直至体罚,习惯于学生的老实、听话、信教、温顺.习惯于按照自己的意志满堂灌、填鸭式教学,习惯于求同划一、师云亦云.严重抑制了学生主动精神和创造精神的发展。
正如鲁迅先生所批评的:“古之师道.实在也太尊。我以为师如荒谬.不妨叛之。”随着传统教育向现代教育的转型,拨正这种严重错位的师生关系.转变教师角色,使教师和学生在民主化和主体化的现代化教育体系中重新定位已成为教育改革和创新的重要标志和突破口。在现代教育体系中,教师和学生间确立一种民主平等的关系始终是教学过程的关键所在。一方面,对于学生尤其是对尚未掌握思考和学习方法的学生而言,教师的作用是无法取代的。教师作为成人社会的代表.其职业本身所带来的教师法定的影响力、支配力有着一种外源性的教育权力;同时教师自身的学识能力、道德人格和教育才能又使教师享有一种内源性的教育权威。教师的权力和权威使教师在教育过程中始终是主要的责任者、始终起着主导作用。但同时应当看到,在现代教育中,“教师的工作并非只是传授信息.甚至也不是传授知只……师生关系旨在本着尊重学生自主性的精神。陵他们的人格得到充分发展。”教师和学生要建立…种新的关系,从‘独奏者’的角色过渡到‘伴奏者’的角色,从此不再主要是传授知识,而是帮助学生去发现、组织和管理知识.引导他们而非塑造他们”“学校教学工作的中心必须从教转到学上来,学生应从被动的获取知识和一般技能转到积极地运用知识去解决问题。”由此,教师的主导作用与学生的主体作用在一种新的教学结构和关系中耦联与统一起来。即在法律上、人格上以及在真理面前和对未知领域的探求上师生是在民主平等的基础上互动的。更有趣的是,“在终身教育中.每个人时而是教师,时而又是学生。”但这些丝毫不意味可以削弱和降低教师的地位和作用。相反、对于学生主体性的激发培养.对于学生榜样作用的发挥,无不取决于教师的专业精神和专业水平。超级秘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