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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基础教学与能力本位理论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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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基础教学与能力本位理论的结合

浅谈“能力本位教育”理论在法律基础课中的应用“能力本位教育”理论从上世纪80年代引入我国,在90年代得到推广,主要在高职院校的专业课教学中实施。近来,这一理论在技校的教学改革中得到青睐,一股思潮风起云涌。它不仅影响着专业课的教学模式,也将波及公共课的教学。法律基础课作为一门公共课,在新的形势和新的环境下,以传统的教学方式去给学生传授法律常识,是不太容易被技校学生接受的。所以,在全面教学改革的背景下,技工院校的法律讲堂势必要注入新鲜的血液。笔者认为可以从盛行的“能力本位教育”理论里去寻找。

一“、能力本位教育”理论在法制教育中的可行性

“能力本位教育”是以从事某一具体职业所必需具备的能力为出发点来确定培养目标、设计教学内容、方法和过程、评估教学效果的一种教学模式。它强调将职业能力作为教学的基础,主要是通过职业分析来确定的综合能力作为学习的科目,以职业能力分析表所列专项能力,从易到难地安排教学计划核心。如此,进行“能力本位教育”需要对职业和岗有个大致的定位,才能确定所谓的“能力目标”。而法律基础课对于非法律专业的学生来说,是一种常识教育、思想教育,不属于一门专业理论知识,好像与“能力本位教育”的特征格格不入。因此有人提出这是“能力本位教育”理论在应用上的局限性。其实,理论、理念是要靠实践来解释其合理性和实用性。事实证明,在各国或各学校对能力本位教育的理解是有大大小小的差异,其在实践中的具体做法也就不尽相同了。因而能力本位教育在不同地区或机构被视为一种“学习过程的管理”、“职业技术教育的系统开发计划”、“课程开发模式”或“教学模式”。或者可以这么说,它的局限性应该是有弹性的。这弹性就在于,它的“本位”可以是一种综合能力,包括知识、技能、道德的任何一方面或几方面结合的应用,是要对职业岗位、职业需要有灵活变通的余地,有枝有干、有主有辅的能力。在法治国家里,社会需要的是守法的人才,企业需要有纪律观的职员,市场经济需要法律法规的规范,作为将来要走进社会、为自己为国家创造财富的技校生,有强烈的法律意识去保护自己、判断是非、解决问题,就是一种为人处世的能力。由此,把“能力本位教育”当成一种指导思想,不完全照搬具体本位教育模式,在法制教育中是有其可行性的。

二“、能力本位教育”理论在法律基础课教学的操作

“能力本位教育”理论在法律基础课程教学的改革中要发挥作用,是必须建立在技校生的特点之上的,要以学生为本位,来设置能力目标,确定教学项目和任务,采取学生能够接受的教学方法,来实现学生运用法律常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的提升。

首先、能力目标。应基于技校生的学习能力及原有的理论基础,以及对职业需要的预测,来设置目标。作为公共课的法律基础课,能力目标定位应是浅而易懂的,具体是在于生活、工作中解决问题的能力的提升。比如,对法律概念的具体认识(注意,并非抽象的理解,一提到公民的教育权,便可以想到九年义务教育这一政策);以法律的观点判断是否对错(不是对案例的深入分析,只是让学生判断是合法的还是违法的);用法律法规来解决工作中可能碰到问题(比方,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话,劳动者可以怎么做);利用法律常识去防止一些社会陷阱;等等。

其次,项目、任务的设计。要转变教师的角色,树立新型的工作价值观。任课老师不完全是课堂的操纵者,在设置项目、任务的时候,不妨也让学生参与进来,通过讨论或调查的方式,尽量集一个班内多数学生的看法,选择他们喜欢的案例、话题来设计,要使得项目的可行性、任务的参与度够高,才能得到理想的教学效果。好多任课老师都喜欢拿模拟法庭作为项目、设置任务,可那对于技校生来说,是有一定难度的。或许可以考虑,就社会某个热点话题设置个“小品”、“情景剧”,让学生表演对话题的反应,然后逐渐引申到法律问题,最终尝试用法律途径来解决,在这里头项目是法律事件的提出,任务是分工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然后,训练方法。传统的法律教学方法很多,有发现法、问题法、案例分析、模拟法庭、法律诊所式、法律讲座等。而那种方式适用于那些项目、任务,应做到合理的搭配。模拟法庭,需要通过角色的训练、法律语言的学习、逻辑辩证思维的锻炼、诉讼程序的熟悉等等才能实现的,花费的时间可能不是非专业学生所能接受。所以,只能从简单的日常生活、工作中的法律事件为出发点,比如可以从娱乐新闻、体育新闻、民生热点,或者一些影视剧里出现的场景,作为训练的模拟场景,利用案例驱动、问题的讨论、正反面的对比、展开联想的方式进行趣味教学。

最后,是考核方法。作为公共课,法律基础课一向都是以考查、开卷的方式进行考试,但这不是考核的唯一途径。还应当结合学生上课时的反应,在设置项目、任务时的参与度等等,结合能力目标的实现来设置考核方法。当你发现,同一问题,在上课前学生的懵懂无语,到上课后,学生有坚定的立场去发言,这就已经渐渐接近目标了。笔者建议,可以采用面试的方案,或者参考电视里综艺节目里的一些趣味问答、游戏等方式,来对学生进行考核。

以上,是笔者经过对“能力本位教育”理论的学习,结合自己的一些教学经验,也对前人探讨过的关于法律教学、技校生法律意识提高的一些问题,所作的一些思考。课改是大势所趋,总是要有一个大胆尝试、小心求证的历程,法律基础课最终该是如何的一种教学模式也并非一层不变的。而,教师本身就是一个岗位,我们的教学工作,本身就是一种“能力本位”的开发过程。我们也将脚踏实地地朝着“培养社会需要的一流技能人才”这一个能力目标而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