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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地农民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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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地农民就业

摘要:北京地区城市化发展进程的加快,使得政府用地规模在逐年扩大。与此同时,失去耕种土地的农民数量也在逐年上升,由于他们自身和外界的种种原因,在失去土地后,如何维持生计,寻找新的生活方式,成为摆在他们面前的一大难题。将对失地农民就业问题展开探讨,寻求一条适合京郊失地农民就业的新途径。

关键词:京郊;失地农民;就业

1京郊失地农民就业困难的原因

失地农民之所以就业难,与其自身特点,就业的相关政策以及首都严峻的就业环境密切相关。

1.1京郊失地农民自身竞争力差

据调查,京郊农民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9.6年,其中初中学历占主体,虽然完成义务教育,但是与全市平均受教育12年的教育水平相比还有差距。并且务农的选择主要是由于在学习和深造的问题上已没有太多的兴趣和动力,换言之,失地农民在能力和进取心方面对自己不是很有信心,加之在失去土地后由于缺乏职业技能,进而影响其失地后就业的的信心和动力。

农民原有的工作和生活方式等各个方面都是自己说了算,不受其他人的约束和管制,生活的比较自由大有“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闲适之感。但是,失去土地后,自己就要转变就角色,就要为别人打工,事事都要听从安排,服从命令,生活中方式从此将彻底改变,而且不是顺向改变,而是逆向发展。可想而知,农民对此的抵制情绪是不言而喻的。

1.2相关的政策对于失地农民再就业的影响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健全,农民集体土地的产权管理不到位。目前,我们所谓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概念很抽象,既没有经合法登记的组织机构,又没有具体的法人治理结构;另一方面农民集体土地经营、管理者之间的地位不平等,致使农民的自身利益得不到有效保护。村民委员会、尤其是村民小组很难维护本组织内农民的土地权益。这是目前很多地方频频发生农民失地、失利和失岗的根本原因。

京郊地区的农民在最初的几年,其规模和数量政府给用人单位还可以适当安置,提供就业岗位。但失地农民的数量在短短几年内迅速增加,其增长速度已远远超过了为安置失地农民所提供的就业岗位的增加速度。现在的劳动力供给已经大于需求,而且供给量仍旧在不断地增大,这将导致的问题就是劳动力过剩,多余的劳动力将失去工作的机会,这也造成了失业问题的加剧。

1.3首都严峻的就业环境对失地农民再就业的羁绊

随着近几年,对人口流动控制的松动以及首都这个经济发达,生活水平较高的地区,便成为外来人口的聚集地,而且这种情况在逐年加剧。北京地区适合失地农民的工作岗位,一直处于供大于求的状态下,而外来人口具备的就业技能及所能从事的工种大部分是低端的体力劳动,和失地农民的工作范畴大致相同。

虽然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各种先进的传播手段,先后问世。使就业信息得到有效的传达,但这种优势的收益群体暂时还停留在有网络覆盖的城区内,对于城乡结合部而言,电脑还远不是京郊农民消费品,互联网远未深入千家万户。目前,虽然网络用户增长速度较快,但总量太少且覆盖率低,北京地区才达到8%的覆盖率。要真正达到就业信息的通畅,覆盖率还有待提高。

近些年,北京的生产型企业逐步趋向稳定,发展放缓,在有机构成方面逐年提高,资金趋密,导致就业弹性下降,对劳动力的需求也随之相对减少。而且,北京的产业布局越来越高级化,能够提供劳动密集型的就业岗位已十分有限,失地农民数量上升和就业岗位减少的弊端并存的事态下,京郊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也变得越加艰难。

2京郊地区失地农民就业问题的几点建议

2.1确立就业优先的政策目标,实施保护性就业措施

政府有责任在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完善、土地产权尚未明晰的情况下,通过明确政策导向,制定政策措施促使失地农民转移到非农产业或得到城市提供的非农就业机会。一方面,政府可以通过制定相关的保护政策,使在推进城市化进程中创造的大量就业机会,要作为回报、补偿,优先录用、安排因城市建设扩张而失去土地的农民。另一方面,政府要发挥财政资金转移支付的功能,建立失地农民就业保障金。保障金专项用于失地农民职业技术培训费用的补贴;用于奖励、补贴安排失地农民就业的工作单位;有偿扶持失地农民集体就业、个体经营;适当补助失地农民劳动就业工作经费开支。

2.2积极鼓励失地农民自主创业和集体创业

积极鼓励失地农民自谋职业,自主创业。鼓励失地农民从事经商开店等活动,并在政策允许条件下对自主创业人员在资金、税收、场地、收费等方面予以扶持,以减少他们的创业风险,增强自主创业的信心。对农业生产方面有特长的农户,要发挥他们的种植、养殖技能,为他们积极创造条件到农业园区、异地、基地继续从事农业生产。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集体创业的新路子。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是失地农民就业的重要途径。国家征用土地时,应在规划区内留出一定数量土地返回给村集体,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发、经营,安置失地农民就业;在村民自愿的前提下,允许村集体利用征地补偿费作为发展基金,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的行业和产业。同时,政府应制定扶持政策和创造条件,帮助这些集体企业快速成长。

2.3加大职业培训的力度和规模,并完善职业培训体系

进一步健全完善劳动力培训体系,强化就业培训制度,增强失地农民的可持续就业能力。强化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是可持续地解决失地农民就业难题,解决失地农民发展权问题的重要手段。应在以下方面加强管理:

(1)要尽快健全对失地农民培训的信息采集机制、师资组织机制、专业培训机制、评价考核机制、反馈跟踪机制、资质认证机制等,由组织、人事、劳动、教育等部门共同参与实施,实实在在把失地农民和剩余劳动力的培训转移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的主要议题。

(2)各级政府要建立一个布局合理的人员培训网络,要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和文化层次区别对待,培训内容要有针对性,以市场的需求和农民的需求来定培训项目,有的放矢地安排培训课程。

(3)采取政府补贴与农民合理分担培训费用的措施。就业培训费用政府可给予一定财政支持,或从土地征用款项和集体积累中按一定比例提取,有条件的地方可免费培训,也可采取由失地农民支付培训费,政府部门视具体情况按一定比例或按定额报销的方式。对经济特别困难人员,要免费转岗培训,至少让每一个失地劳动力掌握一门非农职业技能,提高就业竞争能力。

2.4调整产业结构刺激经济发展,对能够吸收失地农民的中小企业政策扶持,尽量开发就业岗位

(1)加大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扶持力度,尽可能多地吸纳京郊失地农民,同时促进自主创业机制的形成和完善。中小企业具有经营灵活、就业吸纳力强的特点,由于许多中小企业属于自主创业的结果,蕴涵较强的自主发展动力。中小企业的发展反映出企业主的创业和创新精神,对其他劳动者也发挥着容纳就业和示范创业的作用,有利于促进自主创业的扩展。为此,在经济发展中要统筹兼顾技术密集型产业和适度规模的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关系,对中小企业、私营经济发展给予更大的政策支持。例如,政府可以通过提供低息贷款等途径,采取资金援助和技术指导等多种手段,扶持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鼓励和帮助失地农民自谋职业乃至创办新的中小企业。

(2)大力开发社区就业岗位,随着城乡一体化的加快,社区生活的规模和数量会逐渐增加,进而带动第三产业服务业的快速发展,与此同时提供相当数量的就业岗位,为失地农民提供一定的就业机会,还有就是把解决失地农民再就业问题同加强城市的绿化、环保、卫生、交通、便民服务等项事业结合起来,使之形成提供就业岗位与创造本地财富的新循环,推动京郊失地农民的就业。

(3)推进农村城镇化建设。城镇经济集中、繁荣,也是失地农民就近寻找新的就业门路的主要载体和根本支撑点。有关研究表明,城镇的劳动力就业成本,相对于城市而言比较低,大城市安排一名劳动力就业需要投入1.5万元,小城镇只需要0.4万元,减低了失地农民的就业门槛,能有效地实现农村人口非农化和就业非农化问题。因此,要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的建设,给农村劳动者提供必要的科技、资金及信息服务,通过缩小城乡差别,使失地农民在小城镇获得理想的就业。

2.5规范京郊的征地制度,并适当提高失地农民的补偿标准

从国外对失地农民问题的处理方法,不难看出,征地步伐要尽可能和就业岗位的提供速度同步,虽然现阶段二者已经产生步调不一,征地速度远超过了经济发展对劳动力的需求速度,政府出面规范征地过热的这种现象,降低失地农民增加的速度,缓解一部分失地农民的就业压力,间接解决京郊失地农民的就业。同时借鉴国外对于失地农民的优厚的补偿政策,尽可能的减少剪刀差产生的机会,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尽量使被征土地的价格同其市场价值接近,保护失地农民的根本利益。增加失地农民重新寻找或创造就业机会的启动资金,加大成功就业的机率。

2.6完善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体系

通过城乡一体化劳动力市场把失地农民纳入城镇就业体系,使其在就业培训、择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方面享受就业服务,在接受职业培训、就业援助、自主创业等方面享受到应有的政策待遇。失地农民的生活安置应立足于就业和创业,变被动的补偿安置为积极的就业安置。征地补偿是失地农民再就业和再创业的重要物质基础。应把失地农民的补偿安置与就业安置和创业安置结合起来,并把就业和创业放在有优先地位,为失地农民提供就业和创业的空间和条件。为此,各级政府对此负有重要职责,须在以下方面做出改善:加快建立和健全就业信息网络的步伐,使京郊失地农民都能及时有效地得到就业信息;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劳动力市场中的信息传递工作,形成包括就业信息、咨询、职业介绍培训在内的社会化就业服务体系,规范就业机构,为失地农民进城就业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特别是劳动密集型行业,尽可能多的为京郊失地农民提供就业岗位;制定相关优惠政策鼓励各类企业积极吸纳具有就业条件的京郊失地农民就业;从土地出让金中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农民自谋职业的融资担保,以支持失地农民的就业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