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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旅游活动:游客以观赏自然景观为目的的旅游过程。
2.保护活动:保护生态旅游资源及环境,以防止其变异的活动。
3.开发活动:开发生态旅游资源的活动。
4.服务活动:指在旅游活动过程中为游客提供相应服务的活动,包括提供住宿,餐饮,旅行,导游,翻译,游览娱乐,购物等服务的活动。
5.行政活动:指为规范旅游活动使其有序的政府管理机构的活动。
6.营销活动:指为招揽游客或推销生态旅游产品而开展的活动。
7.管理活动:即对生态旅游活动进行计划,组织,指挥,控制,协调等管理职能的执行过程。其实,一切涉及生态旅游的活动都属生态旅游活动的范畴。生态旅游与传统大众旅游相比较,具有三大特征,即:保护旅游资源及环境;谋富旅游地社区居民;从而所开展的各项活动紧密联系,不可分割形成整体。这些特征反映了生态旅游的本质。并使得生态旅游管理与传统的大众旅游管理也呈现出本质的差别。事实上,传统的大众旅游管理在本质上是企业管理与行政管理的综合运用。这种管理模式把景区作为一个企业或是社会福利机构(例如城市公园),在开发管理上尽其所能寸土寸金。在组织管理上,一包了之,收取承包费。这种管理模式对于城市景区或人工景区而言,或许行之有效。但对于生态旅游来说,却是灾难性的。而遗憾的是,碧塔海景区的游船项却是采用这种方式管理的。生态旅游管理既不是离散的单元管理,也不是行业管理,而是系统管理,是微观管理景区,景点及服务机构的管理)与客观管理(行业管理)的系统结合。因此生态旅游管理的模式必定是系统模式,即生态旅游管理系统。作为管理系统,既要强调系统各组成部分的功能,以及各分之间的内在有机联系,更要强调系统的整体性。生态旅游管理系统的整体性首先表现在管理范围上。生态旅游管理不以一个景区或一个服务机构,或者是这些管理点的简单集合作为管理范围。因为它将割裂生态旅游活动各内容之间的内在有机联系,从而降低管理效率,甚至造成管理失效。生态旅游管理的范围是生态旅游区域。对于以旅游业为支柱产业的区域来说更是如此。生态旅游区域一般有两种划分,一种是行政区域,如中甸县生态旅游区。另一种是自然生态地域,如香格里拉生态旅游区。对生态旅管理来说,以第二种区域划分作为管理范围更合理。因为它体现了自然生态系统的整体性。而作为世界地理一大奇观的长虎跳峡介于两行政区之间,使管理造成困难。但很遗憾,现实是人们只认可行政区域。生态旅游管理系统框架构建态旅游地往往是一些自然生态系统保存较为原始,很少被人类活动涉及的地域,和保存有较为独特的民族及宗教文化习俗的区域。者说,正是因为这种特点,才使这种区域成为生态旅游胜地。但另一方面,这种区域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低下,区域居民的生存方式主要依靠传统产业,如传统农业,牧业和林木业。而传统产业对自然界的无度索取,不但毁坏自然生态系统,还将使区域的社会经济发展无以为继,并危害流域下游。旅游业的兴起为这种区域的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新的产业支持。迪庆州中甸县正是具备上述特征的典型的生态旅游胜地。雪山,峡谷,五花草甸,高原湖泊及森林等较为原始的自然生态系统和独具特色的藏传佛教以及东巴文化发祥地,是中甸县以藏族为主的各族人民的骄傲。但世代居住于此的中甸人民仍未摆脱贫困。特别是天然林禁伐之后他们翘首以盼旅游业能带来新的生机,并把它确立为区域的支柱产业。因此我们所构建的生态旅游管理系统必须以区域为出发点,并以实现区域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最终保证区域的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事实上,以区域为出发点,不仅是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生态旅游管理系统整体性的要求。而区域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也是生态旅游管理的系统目标。出发点与目标之间相联系的是生态旅游活动。由此形成一条由发点到目标相连贯的主线。这条主线是生态旅游概念的象描述和总体概括,因此它是构建生态旅游管理系统的逻辑基础。在生态旅游管理中,被管理的因素众多,且关系复杂。因此管理必须有一定中心,以便抓住重点,突出重点,从而把握生态旅游管理的关键。生态旅游的性质决定了生态旅游管理必须以游客为中心,必须以保护为中心,必须以发展为中心。因为,参与生态旅游活动的因素繁多,在这些因素中,游客是决定性的因素。没有游客就不能开展旅游活动,生态旅游的其他活动都是围绕游客的旅游活动展开的。游客是生态旅游区的财富。游客是生态旅游的上帝。因此,生态旅游管理必须以游客为中心。生态旅游资源和环境是游客旅游的目标和对象,也是旅游地社区居民生存的条件。事实上,它们是生态旅游的客观基础。保护这种客观基础,是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和必然求,也是旅游地社区居民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和必然要求。因此生态旅游管理也必须以保护生态旅游资源及环境为中心,即以保护为中心。生态旅游管理的目标是实现区域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而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是区域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协调发展,发展是区域开展生态旅游活动78的核心,因此生态旅游管理还必须以发展为中心。这就是生态旅游性质决定的生态旅游管理的三个中心,同时也是构建生态旅游管理系统的逻辑要求。构建生态旅游管理系统的逻辑基础和逻辑要求是构建生态旅游管理系统的逻辑前提。生态旅游管理系统的构建将以主线为基础,围绕三个中心展开。构建的框架模式运用系统观念和系统方法研究生态旅游管理,必须明确系统状况,辨明系统及各子系统的性质,功能及地位,阐述其相互关系,从而构建系构,并对其进行系统分析。系统按其性质分为功能系统和分析系统两类。功能系统是指具备实现系统目标功能的系统。分析系统是指描述,解释要素集合关系的系统。生态旅游管理系统是一个功能系统,其系统目标是实现区域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在实质上是指要求旅游与自然、文化和人类生存环境成为一个整体。其表现是指空间上的规模扩张、时间上的延续和指标上的递增。区域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是一个长期的动态变化过程。它总是由低级向高级,由局部向整体,由要素向系统优化演进,这一发展演化过程具有阶段性和层次性。生态旅游管理系统,以其管理观念、管理结构、管理方法和管理运行形成系统功能,以保证系统目标的实现。生态旅游管理系统是一个复杂的大系统。它由五个子系统构成:即管理目标子系统、管理对象子系统和组织管理子系统、开发管理子系统以及环保管理子系统。其中管理目标管理对象子系统是分析系统。其他三个子系统是功能系统。管理目标子系统作为分析系统是各功能系统的系统目标集合的系统描述。管理对象子系统是被管理要素集合的系统描述。通过系统描述,解释系统要素,阐明要素之间的关系和结构,从而正确地把握有关生态旅游管理的基本概念。三个功能系统是以主线为基础,围绕三个管理中心展开的,按不同管理类别划分的管理职能的集合。所形成的系统功能以实现子系统目标的方式,来保证生态旅游管理大系统目标的实现。生态旅游管理系统的结构形如一个三角金字塔,塔中心为主线串三个管理中心由下至上贯穿全塔,塔底为管理对象子系统,塔尖为管理目标子系统,塔的三面由三个功能系统环中心线封闭。以强调功能系统之间的广泛联系。中甸县的生态旅游,近几年发展很快,管理滞后已成为人们的共识,但试图套用现成的管理模式解决管理问题却不实际。事实上,中甸县现在的管理问题还不在于管理手段和管理方法落后,而首先是管理观念的问题。对生态旅游管理系统构架模式认的意义就在于领导者和管理者对管理问题要树立系统的观念,并在决策和管理运作中贯彻这种观念,以提高管理效率或减少因管理失误造成的损失。特别是对于像中甸县这样生态旅游刚兴起的区域,这种认识就更有意义。管理对象系统的分析管理对象系统作为一个分析系统,主要是阐述作为管对象各要素的内容,以及各要素之间的关系和所形成的结构,以便解决生态旅游管理是管理什么的问题。管理对象系统从静态看,其要素包括三类,即人、文化(精神)、物。第一类是指生态旅游区域中与生态旅游有关的全体人员。包括游客、旅游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和社区居民。这些人的个体以某种方式集合表现出群体特征或依附于一定机构形成组织。第二类指生态旅游区域中具有特色的民族民俗文化和宗教文化。例如独特的民族生活方式及民俗和宗教精神及仪式等。第三类是指生态旅游区域中与生态旅游有关的客观存在。包括自然存在物和人工存在物。自然存在物主要是指自然生态系统,由它形成自然生态旅游资源及环境自然景观)。人工存在物主要指建筑、设施、道路等。除此之外还包括第二类的物化体,如民族服饰、宗教信仰等。第二类及第三类的人工存在物形成人文生态旅游资源(人文景观)。管理对象各要素综合表现为景区(点),并依其主体显示区以自然生态资源为主体,松赞林寺景区以宗教文化资源为主体,藏民家访(一种旅游形式)以民族民俗资源为主体。从动态看,管理对象系统的各要素及要素之间关系的运动形成生态旅游活动。因此管理对象系统分为两个子系统,即对象动态子系统和对象静态子系统。对象动态子系统是生态旅游活动的系统描述。对象静态子系统是要素及要素关系的系统描述。事实上对象静态子系统的运动形态就是对象动态子系统,而对象动态子系统的静止形态就是对象静态子系统。在生态旅游管理系统中,管理对象系统其实有两个表现。一是底部的管理对象系统,二是从底到顶的生态旅游活动。事实上,前者是对象静态子系统,后者是对象动态子系统。生态旅游管理系统的这种结构表述,更体现了系统的整体性和系统各部分之间有机联系。换句话说,管理对象系统的各要素及要素之间的关系,以生态旅游活动的形式直接影响和79决定着管理目标。这也说明,生态旅游管理系统是一个社会系统。生态旅游管理的社会系性质,反映了系统的复杂性管理难度。同时也提醒我们,在确定管理目标时,必须考虑相关者的态度。功能系统的综合分析从理的系统理论来说,一般的管理功能系统,由管理的五个职能形成子系统。如果我们仅从不同管理类别(例如组织管理、开发管理、环保管理)进行相应的功能系统分析,无疑会得到某些有益的启示或形成一些有效的管理手段。而这正是传统大众旅游管理进一步研究的方向。但对生态旅游管理系统来说,不仅要重视各功能系统的系统分析(由于篇幅所限,不展开其系统分析),更强调各功能系统的整合性分析。而各功能系统的整合性,是生态旅游管理系统整体性的表现和要求。事实上,前述的生态旅游管理框架结构所强调的正是这一点。对开发管理和环保管理而言,首要的管理问题是决策问题(管理就是决策)。例如,开不开发,开发到什么程度,怎样开发以及从环保政策的角度看准不准开发,怎样保护等。似乎两者水火不容,但开发是生态旅游的生命,而环保是生态旅游可持续的根本。正确处理两者的关系,不仅要在思想上强调保护性开发的观念,也要应用管理模式中确立环境与开发的综合决策模式。这种综合决策模式,既是一个原则也是一种方法。作为原则,它指环境状态对开发有否决权,任何景区(点)在任何时候,都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去换取旅游增长或社区发展,不能用当前的发展去损害未来的发展,更不能以局部的发展去损害全局的发展。作为方法,它是指环境承载力和环境容量是开发程度的技术限度。开发就其程度来说,可划分为零开发(即原生状态)、保护性开发(对环境状态有控制的开发)、完全开发(事实上是人工系统)、掠夺式开发(完全不顾环境后果的开发)。生态旅游的开发是保护性开发。开发就其方式来说,分为两种,一是为游客观赏方便而进行的建造,例如解决可进入性问题或建造食宿设施。二是扩展景观或增加旅游项目。对于生态旅游,不同的开发方式应制定不同的政策和标准。因为不同的开发方式对环境状态的影响不同,对旅游的作用也不同。开发就其目的来说也有两个,一是经济效益,二是社区发。如果仅就开发管理子系统来说,这种目的性也是合理的。但如果考虑环保管理的目标,这种目的的实现程度也必须不突破环境的技术标准为限。碧塔海水面的开发利用是说明环境与开发综合决策模式的最好例子。碧塔海水面的开发是指在水面上行船其功用有两种,一是作为交通使南线西线沟通,形成旅游环线。二是开发游船项目,增加游览内容(实际此项目已在运行)。由此引发争论,形成三种观点。一种是禁止行船,认为行船影响水质,长此已往会使湖水变异。二是可开交通船,认为有必要沟通南线西线,由于船只少,对水质影响较小。三是开发游船项目,认为这是碧塔海的重要项目。第一种观点纯粹是从环境出发的。第三种观点纯粹从旅游出发。第二种介于两者之间。事实上,如果以环境和开发综合决策模式来解决这个问题,这种争论也就没有必要。在方法上,以水质的背景值为标准,查明水体自净能力,计算环境容量,进行行船的环境影响评价,确定环境承载量。以便决定是否开发或开发方式。如果一条船都会引起水质变异,则否决此项目。由此可见,环境和开发综合决策模式是正确处理环保管理与开发管理关系的科学手段。事实上,这种决策模式的实质是把开发决策建立在环境科学的基础上。但是环境与开发综合决策模式的应用和实施取决于组织管理模式,或者说,组织管理模式是环境与开发综合决策模式落实的保证。因此,景区(点)的应用管理模式是由组织管理模式和环境与开发综合决策模式两者构成。组织管理模式景区(点)的组织机构是生态旅游组织系统中最重要的内容,其组织管理也是生态旅游管理系统中组织管理子系统的重要内容。景区(点)组织管理的核心是管理体制。因为各种管理问题、管理矛盾都与管理体制有关。中甸县生态旅游管理的现实也说明这一点。但是认为在短期内从根本上完全理顺管理体制也不现实。本文从实际出发,回避尖锐的体制矛盾,提出两种景区(点)的组织管理模式构架,以适应不同特征的生态旅游资源及环境。并以环境和开发综合决策模式与管理原则来实现对景区(点)的管理,从而达成生态旅游管理系统的目标。管理委员会制适用管理委员会制的景区(点)有以下特征:
第一,环境特征:景区以自然生态旅游资源为主体(或是自然保护区),并且生态环境较脆弱,可开发性低,一但造成损害则不可恢复(碧塔海就于这类景区)。
第二,权属特征:在产权关系上,自然生态旅游资源主要为国家所有。但管理权分散在政府的一些职能部门,例如80林业部门,环保部门,消防部门,旅游部门,及社区的行政机构,如乡(镇)政府。
第三,体制特征:各部门关系交叉,各自为政,在管理中追逐部门的经济利益,而不愿真正负起生态旅游管理责任。
第四,开发的目的特征:不以盈利为目的。以有限开发为手段,获取资金用于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以实现自然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利用。以此相适应的管委会模式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组织特征:前述的政府职能部门派员参加管委会(包括旅游地社区的乡镇政府人员)。
第二,责任特征:参与管委会的人员既对管委会负责,也对所派出的职能部门负责。
第三,权限特征:只有管理权、监督权,没有开发权。但有开发建议权和按照环境与开发综合决策模式的要求提交建议开发报告,由上一级对开发进行决策。
第四,财务特征:税后收入除用于管委会运行费用和开发投资外,其余用于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剩余部分上交财政,不足部分由财政拨付。由上述特征可知,管委会并不只是个称谓,而是以景区(点)的自然生态旅游资源性质和特征为基础所形成的景区(点)的组织管理体制。公司制公司制模式就是把景区
(点)作为一个企业进行管理。适用公司制的景区有以下特征:
第一,环境及资源特征:景区(点)以自然生态旅游资源为主,但生态环境有较强的承受力,具有良好的可开发性,即使造成一定损害也可恢复(虎跳峡就属于这类景区)。
第二,产权特征:产权清晰。
第三,开发的目的特征:以盈利为目的。公司制模式的特征就是企业特征。但在投入上要强调资源有价,资源作价入股,资源所有者受益,资金投入谁投资谁受益。在开发管理上,必须采用环境与开发综合决策模式,并由政府监督或审批。开发规划必须符合区域规划,并坚持总体规划,分段实施的原则。管理目标系统的系统分析生态旅游是社会、经济、文化及生态环境等现象的综合反映。生态旅游业的发展必然会对旅游地的社会、经济、环境等各方面产生积极和消极的影响。而生态旅游管理就是要试图扩大积极影响,限制或灭绝消极影响,使区域旅游业实现可持续发展。区域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作为生态旅游管理系统的目标,是由各功能系统目标的实现来保证的。开发管理子系统的目标是经济发展和社区发展。环保管理子系统的目标是保持自然生态稳定,促进环境发展。组织管理子系统的目标是在组织上和管理运行方式上保证这些目标的协调实现。管理目标系统作为分析系统是一个目标体系,上述目标仅是一种综合表现。它们将具体化为各种指标,并且将体现在各景区(点)或社区上,成为各个组织的工作目标。这些目标还将在时间上序列化,形成短期目标,年度目标和长远规划目标。
摘要:生态旅游管理系统是一个功能系统,系统目标是实现区域旅游可持续发展,从静态上看,管理对象包括生态旅游区域中与生态旅游相关的全体人员、具有特色的民族民俗宗教文化、其它自然存在物和人工存在物;从动态上看,管理对象系统的各要素及要素之间关系的运动形成态旅游活动。
关键词:生态旅游管理;管理系统;系统分析;决策模式;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