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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来,我国中小企业飞速发展,为我国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他们创造我国GDP,提供大量城镇就业,税收贡献巨大,同时带动研发专利产品……但是,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也随之显现。与国有企业和大型私营企业不同,中小企业资信状况不佳、企业规模偏小、经济效益较低等问题限制了其融资渠道,使其无法利用大型企业的传统融资方式进行有效筹资。当下,融资困难已经成为了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本文介绍了两种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设立中小企业投资公司以及建立和完善我国创业投资机制。
关键词:企业融资;内源融资;外源融资;中小企业投资公司;创业投资机制
有数据表明,2002-2006年,近5年中小企业贷款占全部金融机构贷款的比重只有10%左右,国内81%的中小企业一年内流动资金不能满足要求,60%没有中长期贷款,而正是这4000多万家中小企业创造了中国近60%GDP,提供了70%左右的城镇就业机会,研发了全国近75%以上的专利和产品,对税收的贡献也占到近50%。目前融资困难问题已经成为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最大瓶颈。
一、一般的企业融资方式
市场经济中的企业融资一般可以分为两个方面,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
内源融资是企业不断将企业的储蓄(留存收益和折旧)转化为投资的过程。内源融资与企业的股利支付是此消彼长的关系,所以可以看作是股东的增加投资,因此其筹资成本很低。
外源投资是企业吸收其他经济主体的储蓄,使之转化为自己的投资的过程。外源融资有灵活性、大量性和集中性的特点,筹资成本对于内源融资来说较高。
外源融资又可进行再分类,分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直接投资是资金盈余方和资金短缺方直接进行协议,在金融市场上通过前者买入后者发行的有价证券实现货币资金的融通。如:在资本市场上发行股票、债券进行筹资等。间接投资是资金盈余方将闲余资金提供给银行、保险、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然后由这些金融机构以贷款、贴现、购买资金短缺方发行的有价证券的形式实现货币资金的融通。如:向银行等信贷机构贷款等。
二、中小企业不适用一般融资方式的原因分析
我国中小企业很少考虑内源融资进行筹资,主要原因有,中小企业经济效益偏低;利润留存率较低;中小企业的固定资产价值小,其折旧总值很小;中小企业的管理者一般就是其所有者,所有者缺乏专业管理的知识背景,所以会忽略企业自身的积累。
中小企业一般可以分为两类:传统行业的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中小企业。前者大多为劳动密集型企业,该类企业拥有较多流动资产,经营风险较小,资本结构单一,技术含量一般。由于劳动力是企业主要的生产要素,企业规模小、固定资产少,可用于债权保全的资产严重不足。而后者同传统行业的中小企业一样,固定资产较少,不足以进行债权保全。同时,高新企业的发展存在的许多风险——技术及产品风险,即在产品研制和开发过程中由于技术失败而导致的损失;市场风险,即技术创新带来的新产品能否为市场所接受,能否取得足够的市场份额;经营风险,由于高新企业的产品具有创新性,所以更需要优秀的管理队伍,这对企业的管理者要求更高……所以,高新技术企业较传统企业而言有更大的经营风险。除了以上这些特点外,中小企业还有一个共同的特征:资信状况达不到银行等信贷机构的要求。没有足够的债权保全、资信状况不佳、企业运营风险大,这三点致使中小企业很难从银行等信贷机构获得贷款。银行的贷款资金是负债资产,因此银行追求的是稳定的收益,它们欢迎风险小的优质客户,所以大都将中小企业拒之门外。
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企业利用证券市场进行直接融资的比例有了显著提高。但是由于企业实现上市流通的门槛很高,只有一部分发展成熟、经济效益高、有发展空间的大型企业才能运用股权筹资,所以中小企业无法进行直接股权筹资。
对于债券融资,一方面我国发行公司债券的审批十分严格;另一方面,债券融资的成本较高,必须要定期支付利息,抗风险能力低,所以一般情况下企业都放弃了债券融资。
综上分析,传统的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方式都不适合我国中小企业融资,中小企业融资款难的问题十分严重。
三、解决方法分析
1.设立中小企业投资公司
我国的资本市场十分单一,没有形成像美国等发达国家一样的多层次资本市场,因此我国投资者的投资渠道单一,这导致资金盈余者的资金无法顺应市场供给状况的需要流到资金短缺方的手中,市场有效配置资源的作用无法正常发挥。社会上有很多的闲散资金由于找不到适合的投资渠道而存入银行,成为银行的信贷资金,所以这庞大数量的资金无法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支持。建立中小企业投资公司,集合社会上的闲散资金进行中小企业的投资,可以有效解决这个矛盾。
中国绝大部分的个人投资者由于文化背景、教育程度等因素的影响,都不能很理性的看待资本市场的运作,并且大多惧怕风险,因此他们对中小投资公司是持怀疑态度的。政府部门应该鼓励中小企业投资公司的成立,出台扶持政策,来打消投资者的怀疑。另外为了降低风险,政府可以限定中小投资公司的投资范围,如仅限于传统行业的中小企业(这类企业的经营风险相对高新技术企业小很多),同时还应该规范市场、完善相关的法律(尤其对中小企业投资公司成立的条件和从社会上集资的操作程序要有严格的控制)和相应的监管体系,从而降低非系统风险,防止由于欺诈等逆向选择引起的风险,确保投资者的利益。
2.建立和完善创业投资机制
美国NVCA认为,创业投资是由职业金融家投入到新兴的、迅速发展的、有巨大竞争潜力的企业的权益资本。我国《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认为,创业投资是指向创业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期所投资创业企业发育成熟或相对成熟后主要通过股权转让获得资本增值收益的投资方式。创业投资应该主要针对高新中小企业,因为创业投资大多为专业的机构投资者,他们有专业的知识背景,又大多为风险偏好型投资者,所以创业投资大多投向风险较大、一旦成功收益巨大的处于起步阶段的高新企业。
美国的风险投体体系十分发达,引领了整个美国的新经济,中国也意识到了风险投资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性,所以开始建立创业投资机制。2004年6月,深证交易所面向全国中小企业推出了中小板市场,这是一个创业板市场的过渡形式。另一方面,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几年的实践,我国创业投资机制有了一定发展,但是还远远不能满足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需要,所以完善创业投资机制刻不容缓。
(1)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作用。资本是逐利的,因此市场投资带有一定的盲目性和滞后性,这容易导致重复性资源浪费,所以政府要科学(教学案例,试卷,课件,教案)的制定创业投资业发展的战略规划,加强宏观引导和调控;同时应该要完善法规建设,规范风险投资;规范、完善证券市场,健全支撑条件。
(2)要加强风险投资机构的建设。我国应该放宽对保险基金、信托投资机构、养老基金、捐赠基金等机构投资者介入风险资本运营的限制,多方面动员社会闲置资金,从而形成多元化的投资者结构。从国外经验看,风险投资机构应该采用有限合伙制基金形式,这种形式将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有机结合,是最有效的形式。但是由于我国目前法律方面的缺陷,所以实行有限合伙制存在一定问题,现下应该先实行公司制,随着法律的完善逐步实现过渡。
(3)要建立和完善创业板市场。经过10年的期盼,我国的创业板终于要在2009年5月推出,投资者对它寄予的很大的期望。创业板市场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为风险资本提供一个退出的渠道,当高新企业在创业板市场上市,它的资产就成倍增值,风险资本就会选择退出去寻找其他的风险投资机会。但是我国创业板市场的运作将会面临很多问题:流动性问题,过度投机问题,高风险问题和退出机制问题等。由于我国证券市场是单向交易(不允许买空),创业板市场的投资者较少,股价极易被人为操纵,所以会产生流动性和过度投机的问题,导致股价大幅度波动,引发高风险。同时我国证券市场未能很好地解决上市公司的退市问题,如在二级市场中,任何亏损累累的企业一旦上市就很难再退出。创业板市场的上市企业由于经营风险大,很容易破产,所以如何解决创业板的退出机制问题显得十分重要。以上这些问题都是我国在完善创业板市场的过程中必须解决的,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市场健康运行,创业板市场才能真正起到完善资本市场的作用。
四、总结
设立中小企业投资公司、建立和完善创业投资机制对于我国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问题有很大的帮助。但是由于我国资本市场体系的不完善,这些措施完全发挥作用还要很长的一段时间。设立中小企业投资公司、建立和完善创业投资机制都不是独立的,而是整个资本市场下有机结合的,同时还要辅助政府政策支持,各种法规的建立健全,乃至整个资本市场的完善。相信经过不断的探索实验,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将不复存在。
参考文献:
[1]《经济观察报》2007.10.1.
[2]《融资方式、融资结构与企业风险管理》经济科学(教学案例,试卷,课件,教案)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