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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找准“监督什么”,增强监督的针对性
1、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情况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是国有企业生产经营的组织者和指挥者,决定着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只有讲学习,才能自觉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增强党性修养;只有讲政治,才能善于从政治上和大局上考虑决策问题,自觉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置于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之中;只有讲正气,才能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才能正确运用“三个有利于”的标准。
2、要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运用过程的监督,防止权力滥用。重点是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能否坚持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原则,在“三重一大”方面是否按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办理,防止个人独断和少数人说了算;是否坚持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厂务公开,增加权力运用的透明度。
3、加强领导干部个人生活行为的监督。重点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能否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在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上,能否表现出高度的党性原则,做到廉洁自律。特别是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圈、社交圈的监督检查,真正做到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领导干部的活动延伸到哪里,监督检查就实施到哪里。
4、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重点是监督领导干部尤其是党政一把手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落实《廉政准则》、“五条八不准”等规定以及贯彻“八个坚持、八个反对”要求的情况,并将检查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的考评和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明确“为什么监督”,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
企业监督是保证被监督对象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制度办事,防止各种不良倾向的发生,揭露和纠正一切损害党和国家、企业的利益、违法违纪的行为。由此可以看出,监督并不是限制被监督对象行使职权,而是调整控制被监督对象的思想和行为,从而保证他们在党纪国法允许的范围内依法行使职权,少犯错误甚至不犯错误。对监督的不正确认识,就会造成监督的质量不高,监督的力度不够,党员干部不愿接受监督,也容易产生一些以权谋私、违法乱纪的现象发生。因此,必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提高他们廉洁自律的意识,使他们在理论上正确认识监督,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监督,在工作中主动接受监督。
三、探索“如何监督”,增强监督的有效性
1、要加强党内监督。这是对领导干部最直接、最权威的监督。加强党内监督,重点要强化对各级领导干部和“权力”部门的监督。首先是要健全和完善党内民主生活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加大集体领导和决策的力度,杜绝各自为政、各行其是的错误倾向。其次是要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建立起领导班子成员的失察连带责任,按照权力制约的原则,合理划分职责权限,促进领导干部的自我监督和相互监督。三是要强化上下级之间的监督,通过民主评议、厂务公开等方式,增加上下级之间的监督途径和监督作用。
2、要加强制度监督。加强制度监督,就是要在教育的基础上,通过执法、效能监察等监督手段,建立制度考核及责任追究办法,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首先要从领导干部抓起,通过领导干部的带头作用,形成落实制度的强大推动力。其次要加强检查监督,严格执行纪律和考核办法,做到制度出台一项,就要落实一项,见效一项。对有章不循,违反制度的,要抓住典型,严肃处理。
3、要
加强群众监督。一方面,领导干部要树立群众观念,要有很强的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监督意识,走出办公室,走出机关,走向基层,主动让下级党组织和职工群众来“管”自己。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职工群众的监督作用,积极推行公开办事制度,让职工群众明白决策的程序、依据和结果,增强广大职工群众行使监督权利的观念,主动通过正常途径和渠道,向领导干部提出批评和建议。
4、要加强纪检机关的职能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要处理好保护支持、教育管理、监督查处的关系,发挥监督职能,主动参与企业重大决策,增强纪检监督的渗透力,最大限度地加强监督职能作用,实施有效监督。同时,要按照从严冶党、从严执纪的方针,加大对违法违纪现象的查处力度。只有严肃执纪,赏罚分明,只有对违纪者予以严肃查处,才能树立起监督的权威性,才能使监督真正行之有效。
加强企业的监督机制,是从源头上治理腐败,促进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指出,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条件下,要强化国有企业监督制约机制。国有企业如何才能在新形势下建立起有力、有效的监督机制,防止企业内部贪污腐败现象的发生,这是我
们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一个重要课题。结合国有企业现有监督机制存在的问题,作一些思考与探索。
国有企业监督机制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监督观念上的淡化。对企业领导干部的监督一直存在着意识淡薄的误区,片面认为企业应坚持经济效益第一,应该有较大的自由度,有的事可做不可说,如争取经济效益的手段;有的可说不可做,如党风廉政建设等。在这些不正确的观念诱导下,企业的监督在实际工作中变得可有可无。
二是监督机制上的弱化。最直接的表现是,企业监督制约机制滞后于国企改革和发展的步伐,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没有理顺,甚至出现监督主体与监督客体关系的倒置,造成了监督机构和监督体系如同虚设,难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有效监督。
三是监督制度上的虚化。主要问题是制度多而粗,内容滥而空,缺乏科学性、系统性和可行性。一些企业的监督制度与经营管理的实际脱节,没有明确责任追究、严格考核的标准,缺乏约束力和权威性,使监督制度变成印在纸上,贴在墙上,就是落实不到行动上的摆设。
针对这些现象,应着力解决好“为什么监督、监督什么、如何监督”三个问题,在企业中形成一种让党员干部不敢贪、不能贪、不想贪、不必贪的行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