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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用机制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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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用机制探讨

论文摘要:我国企业信用如何面对WTO.是摆在我国当前的迫切任务。针对我国企业信用机制的极不健全,本文提出了要通过完善法制.强化全社会的道德意识、信用意识.树立新型的企业经营理念.建立和加强企业内部信用管理,构建和逐步完善我国社会信用管理系统.从而形成有效的信用管理机制.从根本上治理和消除信用危机,使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的运行。

论文关键词:全面构造企业信用机制伦理道德信用管理系统

经过20多年的经济体制改革.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已初步建立。但是,与健全的市场经济还有较大的距离,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企业信用机制很不健全,因而,造成信用失范现象大量存在.社会信用环境日趋恶化,这主要表现在:一是大量企业任意逃废银行债务.银企之间陷入信用危机:二是企业之间相互拖欠三角债.商业信用呈萎缩状态;三是假冒伪劣充斥市场,消费者深受其害;四是证券市场信用不足.各种违规现象层出不穷。从这些表现看,信用问题已经严重地制约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顺利运行,也严重地影响着加入WTO后我国经济与国际经济的接轨。因此说,治理我国企业信用危机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但是,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亦非朝夕之功,必须深入系统全面地予以解决.标本兼治。既要加大对失信行为、反信用行为的打击力度.完善法制.又要强化全社会信用意识、信用观念。既要深化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强企业内部信用管理,又要构建和完善我国社会的信用制度和信用管理系统,从而.全面构造起我国企业的信用机制。为此,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加强对失信企业和行为的打击力度,完善法律建设

当前的信用危机已经到了危害整个经济运行和安全的程度,已经到了危害我国企业基石的程度,不加大打击力度、姑息养奸将后患无穷。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对制假售假、非法从事工商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恶意欠债逃债、骗汇骗税等违反金融、外汇、税收等法规的行为.必须作坚决的斗争。对于从事财务、财会、财税工作的人员.必须杜绝弄虚作假、有章不循、各行其事的做法。对于行贿受贿、抗拒执法的犯罪分子及包庇他们从中贪污受贿的贪官污吏,必须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决不手软。当然.打击失信行为,整治信用危机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对于这一系统的社会工程的建设,单靠社会的某一个方面是无法实现的.它必须将政府、企业和消费者三方纳入到这一系统工程的建设中,但如何协调好三方的关系,共同行动,以有效地打击和整治失信行为。这就需要建立能协调政府管理部门、企业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共同行动的平台,从而形成三方互动的信用监管机制。

同时.要完善法制建设。保障信用关系的法制化,使企业与消费者(用户)之间、企业与企业间。企业与银行(投资者)之间的信用交易过程.彼此的权利和义务用法律来保证。从根本上说就是要用法律来保障交易双方的信用契约关系。虽然我国已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银行法>等经济法规.但还应更加完备和具体到保障信用关系的相应规则上,尤其是要对不履行或本来就不打算履行契约的当事人,在处罚上要有明确的规定和处罚力度,以增大失信行为和反信用行为的代价和成本。

二在提高全社会道德水准的过程中强化企业信用意识

除了加强法制建设以外,还应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提高全社会的道德水准。同志提出以德治国的方略是极其英明的。道德是调节社会关系最主要和最重要的因索,道德与法律相比。法律是一种最低的道德。而道德是一种最高的法律。换言之.合法的社会行为不一定都是完全合乎道德标准的。法律总是比较原则和简明扼要,不可能涵盖社会行为的各方面,而且法律存在滞后性,因此法律所调节的范围和程度有其一定的限制。而道德可以弥补法律的不足,道德除了对违法者予以谴责外.对虽不违法但仍属不道德的行为也予以批评、谴责。而对道德的行为,尤其是高尚的行为予以鼓励、褒奖。道德的调节作用是通过社会契约、传统习惯和内心信念而起作用的.是对人深层心理的渗透。直接影响人的内部精神世界。因而其范围更广,作用更深刻、持久。因此,加强社会道德建设就显得尤其重要。我认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应包括两个方面——道德体系和道德机制。道德体系是指道德范畴的各个要素(如价值、信仰、信念、行为)与道德导向、道德监督、道德评判等构成的有饥统一体。道德饥制是指道德要素与道德导向、道德监督、道德评判之间的相互联系和相互制约。通过这两个方面的建设.从而提高全社会道德水准。道德对整个社会如此,对企业自然也不例外。通过道德的作用,就会使企业自觉地约束自己的行为.内在地克服不道德的行为,激励企业员工勤奋工作,诚实守信;鼓励企业与利益相关者互相尊重、互惠互利、公平、减信等。

三深化企业改革加强企业信用管理

深化企业改革的目的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现代企业制度是以企业产权明确和政企分开为特征的。只有实现了企业产权多元化.才能明晰产权问的关系,才能明确利益主体和责任主体。企业的所有者或投资者也必然会要求企业在经营方向和决策上,以科学性、合理性的原则,来维护企业的信用和保证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同时.企业的债权人必然会要求企业最有效地借入资金.并严格遵守按期还本付息的原则。只有政企分开,才能使企业真正成为市场行为主体。才能消除政府与企业之间的特殊关系。从而从根本上铲除地方保护主义对我国企业信用的危害。使制假售假、欠债逃债失去藏身之地千口保护伞。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也客观上构成了企业信用制度的前提。当然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一个复杂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企业自身应加强信用管理。

企业自身加强信用管理应做好两方面工作:1.企业要埘立新的信用理念。“企业的职责就是经营”、“经营的终极目标是获得收益”、“企业经营是以利润最大化为目的”等.这种对于企业经营理所当然的.普遍的看法.曾经在美国被称为“企业非道德性神话”(意思是不能以道德的标准衡量企业的经营,或伦理与企业经营无关)。然而,随着商业丑闻的报道.行贿受贿现象的曝光.对不安全产品的揭露等等.以及用户权益保护主义者运动和环境保护主义者运动的不断涌现.企业开始作出了调整与让步,以使其行为符合或接近社会伦理道德规范。这标志着“企业非道德性神话”的破产,正如美国经济伦理学的开拓者理查德·T·德·乔治在其书中描写的那样:“所有被掩盖的真相,正在慢慢展现于人们面前,它预示着那个为了赚钱无所不为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越来越多的人要求公司的经营行为遵循道德标准,至少是在特定情况和特定范围之内加以实现。公众的要求证明.现实正在与企业非道德性神话中所描述的内容背道而驰……事实上,企业职责的核心内容就是其自身的一项道德决策.而决策的基本内容由社会制订并加以实施。”

当今,企业经营已深深融入到社会伦理道德之中.并受社会伦理道德制约。企业要从社会整体利益的角度,重新审视自己的行为方式和目的,树立新的信用理念。把良好的信用、社会责任、以客户为中心、追求完美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把通过符合法律和伦理道德的方式提供增进社会福利的产品和服务作为企业的根本目的。这种新型理念并不是要求企业不要盈利,而是把盈利不要当作企业唯一的、最终的目的。应当把盈利看成是企业为社会创造价值后自然带来的回报。

2建立企业内部信用管理系统。进入市场经济以后,企业在信用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的欠缺和落后暴露无疑,并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要改变信用管理落后的现状,就要不断探索,建立起企业内部信用管理系统。企业内部信用管理系统最重要的应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合理的企业信用管理的组织机构,二是严格的内部信用风险管理制度。在建立合理的组织饥卡句方面,企业应达到:(1)建立一个在总经理或董事会直接领导独立的信用管理部门,从而有效地协调企业的销售和财务目标,同时在企业内部形成一个科学的风险制约机制,防止任何部门或各阶层管理人员由于盲目决策所可能产生的信用风险。(2)将信用管理的各项职责在各业务部门之间重新进行合理的分工,信用部门、销售部门、财务部门等各业务部门各自承担不同的信用管理工作,必须按照不同的管理目标和特点进行科学的设计。在建立内部信用风险管理制度方面,企业应做好以下内容的工作:首先应制定好信用管理政策.叫确企业信用管理的意义、原则、目标、范围、责任、运作方式等.使信用管理有章可循;其次.应建立和完善各种具体制度,包括客户信用管理制度、信用额度审批原则及程序、信用风险控制的原则及程序、应收账款监控制度、拖欠账款处理办法和追账程序等等。除此之外,企业还应根据信用管理的特点和内容,通过学习和借鉴国际上流行的经验和作法.例如客户信息管理技术、信用分析技术等,使信用管理建立在技术手段先进化的基础上.从而降低信用风险所带来的损失。

四构建我国的社会信用管理系统

前面论述了有关企业自身建立内部信用管理系统的问题.那么。对于一个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国家而言,必须构建国家的社会信用管理系统。西方发达国家的现代信用管理制度已有100多年的历史.征信服务比较普及,并形成了健全、完整的信用管理系统。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有着巨大的差距。但是.我们应抓住社会信用管理系统的关键所在,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与做法,迅速构建我国的社会信用管理系统。

目前,当务之急应抓的关键是:

1.以政府为主体建立统一、公开、公平的信用制度。信用制度是保证信用活动有序进行的法律规范,其主体必然是政府,而且从信用系统发达的国家来看,其成功的经验就是以政府为主体建立信用制度的。统一、公开、公平的信用制度,既符合市场经济的一般原则,更是WTO基本原则的体现。

因为WTO基本规则中确定的非歧视贸易、更自由的贸易、可预测性、促进公平竞争等基本原则,就是关于建立统一、公开、公平的全球化信用制度的基本要求。以政府为主体建立统一、公开、公平的信用制度,要对信用的征集、调查、评估、管理等信用业务活动的组织以及信用机构的设置与监管等加以规范,以确保信用交易和信用服务活动按照法制规则正常进行。

2.建立社会信用管理系统的子系统。社会信用管理系统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大系统,包括的内容非常广泛。目前应在政府部门的协调和配合下着重建立起征信系统、评估系统、信息查询和披露系统等三个子系统征信系统,即由征信机构采集、加工分散在工商、税务、银行、审计、质监、海关、司法等部门的企业信用信息,建立企业信用信息库,作为评定企业信用等级和查询的依据。评估系统,既通过科学的评估程序和方法,对企业或个人履行各种经济承诺的能力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并确定出信用等级。使企业更加重视自身的信用在市场经济中的价值。信息查询和披露系统,即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企业相关信用信息的分级、交互式查询。交互式查询不能涉及企业的商业秘密。对于恶意欠债逃债、制假售假的企业要向社会公布,使其无处可遁。

总之,治理企业信用危机、提升企业信用水准,不是一朝一夕之事,而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通过严厉打击当前的恶意失信和反信用行为,完善立法、严格执法,通过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道德意识、信用意识,通过加快企业改革,加强企业内部信用管理,通过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建社会信用管理系统等,形成政府、企业经营者、消费者在内的全社会联动的信用机制,从而使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