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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税费改革工作,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是关系到千千万万农民切身利益的改革,是关系到乡镇干部及基层事业单位去留的改革,其意义重大,史无前例。
作为农村税费改革工作的配套工程-------乡镇机构改革,无疑是税改工作中最为复杂的系统工程。
湖北,一个走在全国农村税费改革前列的农业大省,从2002年下半年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启动以来,通过减免农业税、乡镇综合配套改革,着实取得极大减轻农民负担的成绩和工作经验。从2005年起,农业税全面停止增收,种田农户每年还能从国家财政领取数额不等的种田补贴,这无疑是中国农民史无前例的奇迹,“千年的皇粮国税从此销声匿迹”。“政策好,但这样的好政策能持续多久”,这无疑又成为中国农民心中的一个疑问。减轻农民负担,关健在减支,如何减支,又关键在减人、减机构,但机构精简工作能顺利进行吗,人员能按期分流吗,机构改革工作又进行的怎么样了,工作中是否还存在不可逾越的矛盾和阻力。如何处理好乡镇机构改革中存在的矛盾和难题,对我们的农村税费改革工作来说是极其重要的。
一、乡镇改革存在的难点
湖北省乡镇机构改革,在2002年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刚开始时就已经提到了日程上来,作为配套工程,它也是减轻农民负担,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的根本所在。作为中国最庞大的机构群体,乡镇机构改革工作的难度是很大的,人员如何分流,今后的工作如何做,这都是各级领导苦思铭想的问题。
(一)、乡镇政府职能难定位。
过去,乡镇政府作为中国最基层的一级政府,承担着中国农村大量的社会事务管理工作,计划生育、社会综合治安、催粮派款等都是乡镇政府的中心工作,长期如此,行政干预是政府工作的主要方式,一个俨俨实实的计划经济的执行者和各项政策的实施者。改革后,由于职能转变,出现一些新问题在所难免。1、职责难履行。乡镇事权、责任无限大,人权、财权不断弱化,与乡镇承担的职责相比,乡镇履行职责的权力极其有限,处于一种权责不对等的尴尬状态。2、事务难应付。由于上下机构改革不协调,“上面千根线,下面一针穿”,减人难减事的矛盾十分突出。3、干部难适应。税改后,乡镇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面对新形势,部分乡镇干部在思想上、能力上、工作方法上表现出明显的不适应,感到工作无所适从。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有愿望没能力,有想法没办法,心有余而力不足。
(二)乡镇机构人员分流难。
一提到改革,马上就让人想到减人、减机构上来。有人戏称,改革就是减人革命,每次改革都提减人,但最后都是不了了之。这虽然是一句戏言,但也确实说明了长期以来的改革存在的艰巨性和复杂性。我国历次的政府机构改革取得了很大成效,但成效向人们的预期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尚有不少差距,许多时侯还未能跳出“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怪圈,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黄宗羲定律。这其中存在着一些很普遍的现象,也是难以达到预期目标的症结所在。
1、乡镇机构组成人员复杂,清退难。八十年代以来,随着我们国家改革开放的深入,国民经济有了很大发展,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大量的社会事务都由政府直接承担,由于人少事多,公共管理职能不能有效到位,这就促使乡镇机构聘请大量临时人员来直接从事公共管理。一些基层单位的领导趁机将自己的“三大姑、八大姨”招工进来,并转了正,成为国家工作人员,有的单位就是“夫妻站”、“父子所”。这些通过关系进来的人,背景都较为复杂,很难清退,改革成本很高。乡镇机构中还有合同制工人,国家安排的复退转军人,这都决定了乡镇组成人员的复杂性。“好进不好出,你有我也有,大家都一样”,对乡镇机构改革来说,这就是难点。
2、遗留问题处理难。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前,乡镇的“七站八所”由县主管局管理,乡镇政府主要是事权。县管时期,人员进编,都由主管局决定。在这种人事管理体制下,必然会出现超编进人和违规进人现象。县局主管期间,进编收费是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只有在交了进编费后才能进入单位。还有五花八门的所谓调剂费、好处费、上岗费,这些高昂的费用全部来自于单位职工。机构改革后,被清退的职工以交了钱为由,拒绝退出工作岗位。
3、各项待遇落实难。长期以来,乡镇财政主要靠收取“三提五统”和农业税及特产税来维持运转,在除去各项征收费用后,勉强度日,有些差乡镇甚至只能发最基本的生活费来维持。在收不抵的情况下,干部职工的待遇就很难得到落实,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拖欠现象严重,职工对自己年老后的生活充满担忧。对乡镇单位的自筹部分,湖北省也早有规定,但在没有资金的情况下,也无法兑现,“白条子”满天飞。
4、清退人员补偿难。改革是阵痛,但也必须付出成本,清退职工必然涉及到经济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法>>规定,用人单位清退职工必须对职工进行经济补偿,但在实际工作中,改革的成本没有着落,根本无法落实。有些职工认为补偿额度过低,要求提高标准。有些职工就是要钱,但却无钱可给。这样直接形成单位想清退退不了,职工想走人人走不了的现象。
(三)、乡镇债务偿还难。
现在乡镇很大的一个难题就是债务问题。长期以来,由于各种原因,债务不断增加,已经危胁到乡镇机构的正常运转。做事要钱,不做事也要钱,钱从哪里来,对紧张的乡镇财政来说简直就是一筹莫展,借债保运转是以农业为主的乡镇保运转的唯一途径。这多年来,债务形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政府直接债务。为了建设基础设施达标乡镇,这些年来镇政府不惜借债上马搞街道硬化建设,以求提升自己的形象,这些政绩工程往往是建好之日,就是债主上门之时。复退转军人的安置是一项政治工作,基层政府为搞好这项工作,在无地方安排的情况下,只有出钱,但财政无能力,只有欠债,这就直接增加了政府债务。
2、政府职能延伸形成的债务。主要有“普九”债务、教育比例划债、防汛购物用工债务、重大事故赔付、农业结构调整付出的成本、修路等。
3、政府接管债务。1999年农村合作基金会关闭后,镇政府将其所有资产,往来进行了接管,成立了债管中心,所有债务由政府来偿还,还有供销社股金兑付工作也由政府来承担,这都增加了债务总额。
4、改革留下的债务。机构改革后,管理区和有些单位被撤或并,其债务也随着一并划入新机构,造成新单位还未运转就已经是负债累累,运转艰难。
5、其它债务。多年来,能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三提五统”和农业税及特产税的征缴任务是决定乡镇干部升迁和政绩考核的主要依据,有些乡镇在未能及时完税的情况下,采取借本付息的方式举债上缴完成任务,年复一年,本息如雪球一样越滚越大。
(四)改革后乡镇工作难。
机构改革后,新的单位应该有新气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应有很大的提高,工作方式方法应有很大的改变,但就从改革后来看,存在的问题也确实不少。
1、管理方法没有变化。改革后,乡镇的管理模式发生了变化,但过去的管理方式方法在现在依然大有市场,乡镇干部已习惯于发号施令。本应该是从行政命令转为主动服务的工作,一些干部依然是习惯于高高在上,指手划脚,想做好却还是做不好。
2、上下关系难捋顺。乡镇机构改革主要是对众多的镇一级机构,并不牵扯到县一级单位。乡镇改革后,一些职能弱化的部门和单位被撤或并,新单位与县一级及更高层级的管理机构并没有对口,但人员比原来减少,而事却没减轻。许多原来部门的业务一下集中到新单位,每个主管部门都认为自己的事重要,这让乡镇工作人员疲于应付,各种检查是接連不断,减人减事的初衷并没能达到,下面改了,上面不改,改了也是白改。
3、上级、群众难兼顾。新的机构,要做的事很多,上级有上级的安排,群众有群众的要求,对于夹在中间的乡镇政府来说,压力很大。现在人员减少后,但上级的工作必须得做,各种检查还得应付,但群众的要求也变高,乡镇的工作目标发生了变化,群众要求脱病致富、改变落后的生活环境,保障自身安会的愿望比以往任何时侯都要强烈,乡镇加快发展,带领群众致富的担子更重了。这一切都要人去做,要有人去做,上级和群众很难兼顾。
4、走出怪圈难上难-----黄宗羲定律。这个怪圈是个循环定律,我们想走出机构改革的怪圈,还没有很好的办法,我们的职能还不能很好的转变,富余人员还难以真正分流,这为机构、人员回升、财政负担加重都留下了隐患,跳出这个定律,难上难。
二、镇机构改革的对策。
a)将乡镇的职能重新定位,并加以明确<<行政许可法>>为依据,改变责任无限大,权力无限小的现状。
我们要科学定位,解决“路往哪里走”的问题,找准乡镇职能重新定位的出发点。
i.要理顺乡镇工作职能,把握乡镇工作重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乡镇职能应转到抓好经济发展、管理社会事务、维护社会治安、提供公共服务上来。在工作重点上,要致力于落实政策、组织协调、科技示范、行政执政、市场服务和管理社会,促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
ii.要理顺乡镇管理体制,建立起权责对等、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心协力的乡镇工作体制。
iii.要理顺管理秩序,建立起上下配套、运转协调的乡镇工作运行体系。
我们要转变观念,解决乡镇“事该怎么干”的问题,找准乡镇职能转变的中心点。
1、要树立市场经济观念,由抓大农业向抓大市场转变,走市场化的路子。学会依靠市场配置技术、人才、资金等生产要素,积极为农民把产品转为商品牵线搭桥、创造条件,引导农民进入市场。
2、要树立民本观念,由行政推动型向优质服务型转变,走示范引导的路子。加强政策服务、信息服务、科技服务和法律服务,及时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3、要树立开放的观念,由具体管理向间接调控转变,走社会化的路子。
4、要树立民主法制观念,变人治为依法行政、民主管理,走民主化、法制化的路子。
我们要加强培训,解决乡镇“队伍怎么带”的问题,找准干部队伍建设的新路子。
1、要由经验型向学习型转变,不断提高落实政策的能力。乡镇干部要注重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到熟悉政策、精通政策、用好政策、用活政策,用政策化解矛盾,用政策指导实践。
2、要由权力型向能力型转变,不断提高领导的工作能力。要学会用说服、教育和示范引导等方法,做好群众工作。
3、要由指挥型向示范型转变,不断提高领导经济发展的能力。、
4、要由随意型向规范型向规范型转变,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乡镇干部要不断强化法律意识,学习法律知识,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
5、要由干预型向服务型转变,不断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要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忧群众所忧,麻烦事耐心解决,难事想办法解决,小事不马虎,难事不推诿,急事不拖拉,真正做到让群众满意。
(二)县(市)乡机构改革要同步进行。
机构改革,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但在这个过程中也要注意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湖北省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对湖北的农民来说是一件喜事,但对广大的基层干部来说,是压力,同时也是动力。在改革后,新的机构承担了原来绝大部分事情,工作效率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改革后人员减少,事没减,乡镇财政依然紧张,这也是不争的事实。我们要转变职能,必须先理顺上下关系,减少不必要的事情,使干部能从繁重的琐事中解脱出,从“收款催粮”的主力军转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主战场上来。要理顺上下关系,就必须实行县乡同步改革。
我们要改乡镇改革为县(市)乡同步改革,要减负放活乡镇,要理顺县乡财政分配关系,做到事权与财权相一致。
对于改革,应该适当加快步伐,变被动为主动,变消极为积极,大力做好县(市)乡改革联动工作。在改革中,根据各级财力的实际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改革成本上尽量能做到分级负担,减轻基层的财政压力。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