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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农民合作社总体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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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农民合作社总体情况报告

中国农业大学副教授何慧丽,自在兰考挂职副县长近两年以来,以温铁军的新乡村建设资源为指导,结合了方方面面的力量,尤其是刘相波带领下的大学生支农社团的力量和晏阳初乡村建设学院的力量,在农民自觉、自愿的基础上,分别在城关乡的陈寨村、架子乡的贺村、三义寨乡的南马庄村、仪封乡的胡寨村等四个村子建立了农民的经济发展合作社。这些经济发展合作社到底是个什么样的状况呢?其作用、影响、前景如何?现形成报告如下。

一、四个合作社的基本情况

(一)兰考县城关乡陈寨村经济发展合作社简介

陈寨村位于兰考县城关乡,人口1000余人,土地1000余亩,交通便利。2004年4月,在该村文艺队的基础上,以文艺队员为主体,成立了陈寨村经济发展协会。协会的最初领导班子是由村两委推举产生。2004年10月17日,经过协会会员大会通过,将协会改名为合作社。

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社员大会,理事会是社员大会的执行机构,理事会由社员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是合作社的监察机构,负责监督理事会的工作。现任合作社理事长刘平均,合作社理事会成员还有王文利、张桂花、陈海燕、刘变4人;合作社监事长刘金梅,监事会成员还有张桂枝、孟庆娥2人。合作社社员32户。合作社现有社员入股资金10600元,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温铁军入股5000元,共15600元。

合作社成立后开始运作,首先进行了资金互助,解决了部分社员的实际生产生活问题。合作社还制订了详细的发展规划,打算在该村的林果业、生猪养殖业,沼气等方面为社员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现在,合作社正在商讨与郑州富象饲料厂合作,作为郑州富象饲料厂的兰考经销点的具体操作办法。

(二)兰考县架子乡贺村经济发展合作社简介

贺村位于豫东平原,兰曹路与孟马路的交汇处,东至山东曹县45公里,西至兰考县城21公里,交通方便。贺村经济发展合作社成立于2004年9月1日。合作社现有社员88户,人口430人,耕地面积486亩,社员多数从事种植和养殖业。

现任合作社理事会理事长1人,理事6人。理事长王德显,理事会其他成员是任英杰、单春华、居景枝、赵付胜、郭丙辰、石国安。现任监事长1人,监事2人。监事长高欣春,其他监事会成员是张建党、田合启。此外还有书记员2人,纪律小组6人。

为充分发挥每个社员的特长,给每个社员提供发展空间,根据社员的实际需要,该合作社分别成立资金互助组、种植组、养殖组、豆制品加工组、信息组,现在已经在具体的运作中初见成效。资金互助金额已达到3万余元,其中,社会公共股有中国人民大学的温铁军教授10000元,中国农业大学副教授何慧丽的1000元,南京师范大学博士生田力伟的500元,共11500元,其余股金由49名社员入股而成。

(三)三义寨乡南马庄经济发展合作社的简介

南马庄村位于兰考县西部,与开封县毗邻,距开封市35公里,交通方便,北邻310国道,南邻陇海铁路,连霍高速公路从本社辖区穿行而过。南马庄经济发展合作社,成立于2004年9月16日,现有社员73户,350口人,耕地630亩。

本届理事会选举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2人,理事2人。理事长周孟奇,付理事长付玉平、周永利,理事杨士海、范保安、范振宇。监事会是本社的监察机构,由社员大会选举产生,负责监督理事会的工作。本届监事会选举监事长1人,监事2人。监事长赵森炎,监事李景顺、张卫臣。

该合作社根据当地的资源状况和社员的实际需要,设立了社员资金互助会、养殖协会、食用菌协会、无公害稻米协会等,尽其所能地为社员提供各种服务。合作社的资金互助总额为32000元,其中,社会公共股有中国人民大学的温铁军教授5000元;中国农业大学校党委书记瞿振元同志1000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韩德强副研究员450元,共6450元。现在,合作社在社员资金互助,养猪,种植双磨菇,无公害水稻论证、技术培训,等项目操作方面已有很大进展。

(四)仪封乡胡寨村经济发展合作社简介

胡寨村位于兰考县东南部与民权县交界处,是一个200多户的不到1000人的村子,人均土地1.5亩。该村自2001年起就由农民王继伟带头成立了一个农民种植协会,村民有一定的合作种植、流通经验。在此基础上,于2005年1月26日成立了胡寨村经济发展合作社。

合作社现有社员108户,经社员大会选举,产生了合作社机构成员名单:理事长是王继伟,理事有胡良义、胡士学、胡流民;监事长是王秋军,监事有胡献波、何磊。

合作社下分种植组、养殖组、信息组。种植组负责种植业的新品种、新技术的宣传推广、技术指导与服务、农产品收购销售工作;养殖组负责养殖项目的宣传、技术指导、疫情监测、预报、产品的收购销售工作;信息组负责合作社发展中的整体规划、项目考察、市场预测、产品的销售工作,等等。

合作社今后的发展目标和计划是引进和推广一些种植和养殖项目;利用本地有利的资源优势,建立有市场潜力、开发前景广阔的饮食深加工企业;另外,希望在土地、生产资料上进行合作,把全村全部零星可耕地合并,统一改造,统一规划,合理安排,再统一进行分配。

二、与合作社相辅相成的合作社文化以及村庄文艺队对村风村貌的影响

现在,留在广大农村的大多数农民,空闲时间里大都是干三方面的事情:1、赌博,打麻将打扑克;2、信教,搞迷信活动;3、传闲话,惹是非。这种现象的出现,抛开农民自身小富即安的思想外,与农村正面的公共舆论缺失有关,与农民缺少公共娱乐生活有关。合作社大力倡导的合作文化建设可以说是一个很好的契机,它挑战了赌博文化和烧香拜佛的文化,为农民行动上的合作提供了思想基础和文化舆论的支持。

“改变自我,做家乡主人;团结起来,建设新乡村”,是合作社社员的口号,“凝聚产生力量,团结诞生兴旺”是社员们发自内心的呼声,“在合作中谋求发展,在发展中改变自我”,是合作社的理念……走进合作社,深入社员中间,合作的文艺、合作的文化给人以振奋人心、耳目一新的感觉。合作社内部还在着力进行学习型的文化建设,正在努力通过一种学习机制的建立提高社员的素质和能力。同时,他们还注重发挥道德的力量,在年底时通过评选“十佳儿媳”、“十佳社员”等活动,把已逐渐遗失的传统美德重新带给人们,进行道德习俗的恢复和重建工作。农民们正在努力通过合作文化的系统工程建设,把“合作”两个字植根于社员心中,并努力地将这股强大的精神力量落实在改变家乡落后面貌的实际行动中。

四个村庄,无一例外地依靠社员的力量组织成立了文艺队。身在文艺队队员中间调查,你能够明显的体会出人民群众对文化的真实需求和巨大潜力,在短短的时间内他们能把合作社成立发展的事迹作为原材料创作成为文艺节目,并非常自信地对来访者进行现场表演。这与未成立合作社时的状况有鲜明的对比。文艺队为乡村文化事业带来了一股清风。

以陈寨村文艺队为例。陈寨村文艺队是一支由该村20余名妇女组成的以打腰鼓为主,兼有戏曲、快板、秧歌、舞蹈等节目的高水平的文艺组织,该组织能一口气演出1个多小时不重复的节目。自从村里组建了文艺队,村民们培养了健康的生活方式,身体得到了锻炼,精神得到了愉悦,也对社会良好风气的形成、农村平民文化氛围的营造等方面起到了突出的作用。2004年该文艺队在县城和乡村共演出40余场,闻名全县,并于2005年1月31日下午作为惟一一支农民的演出队伍登上了兰考县春节联欢会的舞台。

目前,四个村庄的文艺队都具有了一定的规模,并开始承担县、乡政府或者企事业单位组织的一些文艺活动,陈寨和南马庄村的文艺队在2005年4月春运会的秧歌比赛中还拿到了不错的名次。可见,伴随合作社而成立起来的农民文艺队,在走出农村文化困境,创造有利于村庄发展的农村公共舆论氛围方面,在建设良好的村风村貌方面,起到了重大的作用。正如贺村村党支部书记张树利同志所说:“有助于农村的精神文明、道德文明建设,使村民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三、兰考合作社成立的特点是什么?

兰考合作社,是在当前国家大政方针的指引下,结合经济社会发展趋势,以温铁军的新乡村建设资源为基础,整合了政府的力量、高校知识分子的力量,经过对农民群众进行培训、教育,由农民自觉、自愿组织起来的、综合性的社区合作社。

具体而言,从带着村庄能人外出学习培训起步,包括去南街、刘庄,北京宏福集团、北京东坝、河北晏阳初乡村建设学院、中国农业大学等地(参与农业部经管站站长刘登高、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经济发展研究所所长张晓山、吉林四平银监会官员姜柏林等人的有关合作社政策、原则和性质、合作社项目等的培训);从建立合作、团结、奉献的农民文化入手;以2004年8月底在贺村的培训、12月中旬在南马庄的培训为关键阶段;以各方面的外力进入为带动手段,促进合作社内部的制度完善、人员素质的提高、项目的开展等。

合作社原则是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和“一人一票”制方式,实行自主经营和自我服务。社员享受章程规定的权力,履行章程规定的义务。作为群众性的互助合作组织,合作社的宗旨是:以家庭联产承包为经营基础,不断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降低生产成本,发展规模经济,为社员提供多层次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维护社员的合法权益,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农业产业化、现代化建设。

合作社是综合性的。兰考的四个合作社无一例外都是综合性质的合作社组织,也就是说合作社尽其可能为社员提供多种服务,包括资金互助,种植业、养殖业等的流通、技术、销售服务。这是符合实际的。因为大多数社员都还是从事兼业性经营的农民,他们不仅耕种着土地,种植着各种粮食作物,而且绝大部分家里还搞着养殖,养些猪、羊、鸡、鸭、鹅等家禽家畜。再说,合作社是以村落为范围的,是社区性的,单纯的种植或者养殖合作社明显不能满足农民的需要。在这种情况下,合作社必然是综合性的。

合作社是当地政府支持下的相关产物。何慧丽是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她在兰考所搞的两次大的培训费用都是政府出的,一是开封市与中国农业大学共建办支付了在贺村的培训费用;一是兰考县扶贫办支付了在南马庄的培训费用。另外,何慧丽挑选的外出培训的农村能人大都是农业局、村党支部推荐的。贺村合作社在乡党委书记张祖金的支持和争取下,县财政局给买了近两万元的设备;而南马庄合作社的无公害稻米项目申报与三义寨乡党委书记赵雪廷、县农业局有关领导的关心支持分不开。自合作社成立开始,县、乡等有关重要领导均考察指导过合作社。

合作社的组建与以河南大学三农发展研究会、中国农业大学农村发展研究会为代表的大学生社团的参与、协助分不开。在以刘相波为项目负责人的全国大学生支农支教活动中,大学生积累了丰富的支农支教经验,在合作社成立的前前后后,他们是最坚定的调研者、协助者。他们与农民同吃同住同劳动,为村庄带来了清新的空气,带来了团结友爱的精神风貌。没有大学生的赤子情怀和奉献精神,就没有合作社。

合作社只是在新时期为不能转移到城里去的农民们提供生存福利所搞的新乡村建设试验的一个重要内容。当前,以温铁军为首的一批实践派学者,在全国各地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乡村建设试验,其特点是“以人民生计为本,合作组织为纲,多元文化为根”,兰考的试验点就是基中之一。新乡村建设者认为,当前的“三农”问题之所以严重,不只是因为农村缺乏科学技术和资金,而是缺乏承载着科技和资金的农民自助组织,包括低成本运行的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社会性组织。认为农民在“温饱有余、小康不足”的状况下,通过一定的自助组织,低成本地增加他们的物质和精神福利,这是缓解“三农”问题,实现以人为本、社会和谐、人与自然相和谐的根本途径。

四、经济发展合作社与村两委关系到底如何?

先看二者的联系。村党支部作为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村委会作为被宪法认可的村民自治组织,在改革开放后农村的经济文化社会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合作社坚决服从党的一元化领导;从成立始,合作社就聘请村党支部书记为独立监事长,每每合作社的重大决策,要向支书汇报;村支书可以向合作社随时提出指导性建议;合作社的社员仍是本村村民,必须履行一个村民所应履行的义务。

再看二者的区别。虽然都是为了村子的发展,但是服务的具体方式和内容不同。党支部是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村委会是带领村民进行自治、具体贯彻上级的行政职能的。而合作社的核心职能是经济职能,也就是为社员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包括科学技术服务、市场信息服务、优良品种服务、图书服务等。

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在成立合作社的这些村子,合作社的作用远远超出了其经济层面上的作用,它的作用是全面的:为了经济这一目的的更好实现,合作社也从事着能对社区产生深远影响的文化娱乐、道德重建、公共设施的恢复与建设工作等方面的活动。比如:贺村合作社刚刚成立就组织社员将村中泥泞的道路进行整修;南马合作社年终在社员内评选“十佳儿媳”、“十佳社员”;三个合作社还纷纷成立文艺队……

实事求是地说,由于各种原因,村级债务沉重,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农村各项工作的涣散,村两委在部分农村威信下降,村两委难以真正承当带领村民致富的任务。而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的出现为发展农村经济提供了机会,其所开展的一些活动在某些方面弥补了村两委的不足。从合作社的成立到现在,合作社的发起者一再教育社员们,合作社是坚决拥护党在村庄的领导权的。社员们在合作社的带动下增加了物质和精神福利,这正是基层党支部所要提倡的。不仅如此,合作社还紧紧配合了村两委的工作,如,南马庄去年的水费,合作社的成员交得最快,最齐;贺村的工作,也是社员比一般的村民完成的好,如,在村支书的带领下,是以社员为主体修好了2公里的连自行车也走不了的路面。

另外,河南省已全部减免农业税,这就为长久以来干群关系紧张提供了缓解的机会,为村两委重塑威信、职能由行政型变为服务型创造了条件。村两委把合作社作为村两委下的具有经济职能和文化职能的一个农民自助组织,以“2+1”的模式加强对合作社的指导,以合作社为重心带动全村经济的发展,这是一个很好的契机。当然,如果随着合作社的发展,合作社的管理层中某些能力杰出、品行优异的人能够被大家所认可,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上能够顺利当选;而且,随着“两票制”的推行,也增加了这些人当选村党支部成员的机会,这也为加强和改善党在农村的执政水平、执政能力提供了契机。

就四个合作社所在村子的村两委和合作社的实际关系来看,陈寨村经济发展合作社一开始是村支书郭宪启为首的村两委班子推举出来的,现在的合作社社长刘平均就是郭支书当初推举的人选,也是郭支书的老部下。三义寨乡南马庄经济发展合作社的发起人是现在的村支书兼村长张砚斌,南马庄经济发展合作社的一切决策中张起了不可忽视的作用。胡寨村村支书王随军,是胡寨村经济发展合作社社长王继伟的父亲,一心支持王继伟搞的合作社的发展,希望全村在合作社的带动下统筹发展。贺村经济发展合作社、南马庄经济发展合作社都为村支书颁发了独立监事长的聘书;为乡党委书记颁发了高级顾问证书。总之,合作社接受村党支部的一元化领导和监督,遵守国家有关的政策和法律。

鉴于此,我们认为,以村庄为主体范围的合作社不但不具有政治职能,还为村两委在新时期的职能转换带来了契机。如果说有挑战,那也是对个别的领导成员能力的挑战,而并不能说对村两委构成了挑战。从某种层面上说,村两委和合作社是互惠互利、相互补充、共同促进的关系。

五、合作社所开展的资金互助项目有什么实际依据和政策依据?风险到底有多大?

目前,贺村、南马庄、陈寨三个经济发展合作社都开展了资金互助项目。此项目由社员自愿入股加入,社员可以根据入股金额获得相应额度的贷款权利,项目贷款全部面向社员,并且有自己严格的信贷操作程序,具备一定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

社员之间开展资金互助的实际依据是:现在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面临僵局,改革已经进入了攻坚阶段:1、正规合法渠道贷款的机率很小:国有银行商业化改革开始之后,为了追求利润,支农的力度锐减;其他商业银行更加不会涉足无利可图的农业领域;政策性银行基本不对农业生产领域、农民救急等方面进行放贷;农信社由于呆坏帐比重大、管理不善、制度改革乏力等原因难以发挥其农村金融主力军的作用;邮政储蓄资金回流农村缺乏法律政策支持以及有效的回流途径。2、农村“地下钱庄”和高利贷盛行,在一定程度上威胁着农村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3、农村资金需求市场广阔,供需比例严重失调,资金短缺日益制约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在土地、资金、劳动力三大生产要素中,资金处于首位,如果离开资金,农民也就没有办法很好的组织其它两大生产要素。在农村,你随便问一个老乡:农村发展最缺什么?答案就象一个模子里面刻出来的一样:钱、资金!虽然他们的答案有一定的盲目性,但是我们还是必须承认农民能够自由支配的资金数量还是非常有限的,一旦涉及较大数额的投资支出,单家独户就没有能力解决了。

为了解决社员自身的资金需要,陈寨、贺村、南马庄三个合作社都在吸收会费的基础上,参考吉林市四平银监局官员姜柏林在吉林所做的资金互助合作社的基本经验,成立了合作社内部的资金互助项目,并根据“风险——报酬”规律逐步建立了社员内部的资金互助机制,其特点如下:1、本村村民入社股金分资格股(俗称身份股)和投资股,资格股均为二百元一股,投资股每股以百元为整数计算数额不等;非本村居民(包括城市居民)入股,资格股与投资股均有一定幅度的上调:并且规定单户社员的入股比例不能超过社内总股金的5%,在总股金少于十万元时以最多入股五千元为限;2、只有参与资金互助合作的社员才有借贷的资格,存贷额度的比例一般为1:6;但非农民社员贷款比例不能超过其自身入股总数的80%;单户社员贷款不能超过总股金的10%,排名前十的社员贷款总数不能超过总股金的50%(以贺村和南马庄为例);3、在贷款程序上,实行担保人和额度保证金制度,社员贷款超过自身股金的必须寻找入股社员作担保,担保人入股股金不能低于其担保贷款额度的40%;4、在资金互助开办贷款业务初期,南马庄理事会规定:首批入股的社员半年内没有贷款权,如果要贷款必须再交纳一定数量的投资股,然后按照新增股金1:6的比例放贷;非社员必须先交纳会费,再交纳资格股和投资股然后才有马上信贷的资格。贺村理事会规定:理事和监事成员半年内没有信贷权利,其他社员均有按章程规定借贷的权利;5、贷款利率规定不同:贺村、南马三个月、半年期均低于银行贷款,九个月与银行信贷持平,一年期超过银行信贷,逾期互助社要追回贷款本金和双倍的利率;陈寨则根据贷款用途不同规定不同的利息率。6、资金互助合作社(组)是来自农民服务农民产权明晰,社员共同所有的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信贷组织,具有自己优势。

总得说来,资金互助能够满足农民信贷需求,运做程序规范合理,能够有效确保资金用途和回收安全。以贺村经济发展合作社为例,其资金审批程序如下:申请人递交申请(申请资金数量、借贷用途、还贷时间、担保人等)——合作社召开五方联会席会议(理事会、监事会、顾问团、社员代表、普通社员组成)讨论商议(主要是两方面:借贷人个人信誉和借贷用途)——理事会决定——会计出纳领钱。3、流动性、安全性、收益性兼备。合作社大力提倡短期小额借贷,最长期一般不超过一年,超期罚款,流动性强;监管严密,安全性高,运做半年多来没有坏帐记录;半年以内利率低于银行利率,半年以上持平或稍高,收益性较好。陈寨合作社资金互助总股本金15600元,2004年运做半年多共获得股息收入1320元,应该说收益还是比较不错的。

资金互助合作社作为农民内部衍生出来的合作金融组织具有适合农民信贷需求的鲜明特点,具有广阔的生命力,有利于挤压具有高风险、破坏性大的非法金融在农村的生存空间,有利于探索建立产权明晰、监管有力的农村新型金融体系。然而,现在资金互助合作社并没有得到当地有关部门书面认可,游离于合法与非法的边缘。但是,我们从2005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找到了政策依据。2005年的中央一号文件规定:“培育竞争性的农村金融市场,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农村新办多种所有制金融机构的准入条件和监管办法,在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尽快启动试点工作。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建立更加贴近农民和农村需要、由自然人或企业发起的小额信贷组织。”

就现在来看,三个合作社中,南马庄的贷给社员的资金有11笔;贺村的贷给社员的资金有13笔;陈寨的有3笔钱。凡贷款到期的均按时归还了。因为规章制度保障了项目的整体风险,担保人保障了个人风险,资金互助项目个人涉及的金额较小,以及村庄里的社会公共舆论的制约作用,我们认为资金互助的风险不大。

六、当前合作社存在的问题

(一)农民合作意识的长期培养问题。农民还是存在着投机的心态,期待值太高的等、靠心态,较合作社成立早期而言部分社员积极性和热情有所下降的心态。农民不利于合作的及时性、实惠性、分散性的特点不是一个培训就能解决了的。农民的合作意识和习惯的养成是个长期的艰苦的学习过程,需要党和政府的关注和支持。

(二)在项目的开展过程中,合作社管理者的管理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由于很多人外出打工等原因,留下来的大都是在素质上相对不高的农民。现在,在各方的关心下,合作社已经在开展一些项目,如南马的无公害水稻项目、陈寨的猪饲料销售项目,以及资金互助项目,等等。在经营这些项目的过程中,管理者、会计等均需要有关管理知识、技术操作的培训。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三)合作社缺乏正规的法律政策条文依据,尚没有到民政部门登记备案;资金互助项目虽然有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的明文规定,但在具体操作方面仍然缺乏有关政策法律依据。所谓名不正实难顺,不能登记,就没有合法身份,农民就没法以经济法人身份在市场竞争中具有平等地位。

(四)实在地说,合作社在缺乏政策性扶持的情况下能够发展到现在,已经算是很难能可贵的了。而它的可持续性,则取决于国家的政策大环境、社会上各种力量的持续关注和支持力度的加大,等等。因为农业里面已经没有多少利润留给农民;而欠发达地区的农民办工业又很艰难,如果没有相应的国家扶持和政策倾斜,合作社这个农民的自助组织也会因为成本问题而面临困境。但是,除非“三农”问题不想解决,否则,农民合作社的发展是必经之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