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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裕农民阶层参政对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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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裕农民阶层参政对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影响

关键词:农民阶层政治参与农村基层民主政治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村民自治的推进为农村社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生机活力和发展空间。一批颇具经济眼光、管理才能和特殊胆识的农民逐渐拉大了与其他农民的收入差距,形成了一个相对稳定的富裕农民阶层。富裕农民阶层在乡村的政治运作中逐渐占据了支配地位,这一现象的出现是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不平衡所产生的一种阶段性结果。虽然这一现象会随着我国农村经济、政治的不断发展而最终消亡,但作为一种客观存在,对富裕农民阶层在我国农村基层民主政治中的产生的原因作用进行必要地分析对促进我国农村民主政治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富裕农民阶层掌握我国农村基层政权的原因

富裕农民掌握农村基层政权是我国农村经济、政治发展的结果,是我国农村经济、政治发展程度进步的体现。这一模式的产生有以下几个客观的因素:第一,农村经济的发展为富裕农民掌握基层政权提供了经济基础。政治参与需要一定的经济基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打破了土地对农民的束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不断完善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一大批乡镇企业和私营企业在农村涌现。经过20多年的积累和发展,这些企业已经形成了一定规模,具有了较为雄厚的经济实力。这些企业的管理者和所有者拥有对企业人、财、物的支配权,这就为他们谋求政治权力提供了所必需的物质基础。第二,农民的观念转变为富裕农民掌握基层政权提供了社会基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这就使得农民的价值观念出现了新的变化。"富有本事穷无能"的观念取代了"越穷越光荣"的思想。特别是广大对市场、商品经济缺乏了解的农民对少数经济能人,也就是富裕农民给予很大的社会期待,希望他们能够带领广大农民脱贫致富。这种期待悄无声息地改变了农村公共权力的社会基础。第三,村民自治制度为富裕农民掌握基层政权提供了制度保障。国家希望农村干部能够带领农民迅速致富。而要带领,首先要求村干部自身具有致富的能力和素质,由此就为富裕农民进入农村政治领域或在农村政治生活中占据主导地位奠定了基础。村民自治制度的推行,使得农民有了自己选举村干部的权利,这就为富裕农民掌握农村基层全力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

二富裕农民阶层掌握我国农村基层政权的消极影响

富裕农民阶层掌握农村基层政权虽然能够极大地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但是这一模式也存在着一些缺陷,给农村民主政治的健康发展带来了一些不利影响。第一,在一定程度上侵害了广大村民的利益。拥有一定经济基础的阶层在政治生活中必然会更多地谋求本阶级的利益。目前,在我国农村中作为富裕阶层的农民绝大多数已经脱离了农业生产,这就必然导致他们在行使政治权利时不能代表最广大村民的利益,特别是以农业生产为主要生产方式的村民的利益。第二,增强了村民经济上对富裕农民的依赖性。在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中,农民在经济上依附于封建地主经济,在政治上作为封建地主政治的承受者,形成了严重的崇尚家长、崇尚权威的封建专制主义思想和依附性强、自主性差、无政治权利的臣民思想。这些思想的残余仍对一些农民存在着影响。当前,我国正处在复杂的社会转型时期。在农村,市场经济的游戏规则还不为广大农民所熟悉和掌握,他们没有能力去自主地从事经济活动。在这种情况下,广大农民很自然地会在经济上依附于懂市场、善经营的富裕农民。而富裕农民对农村基层政权权力的获得,又使其成了名正言顺的带头人,这就更加强化了这种依附性。第三,导致了村民对政治参与的冷漠。在种模式中,人们主要关注的是自身经济利益的获得。作为领导者会错误地认为只要能给村民带来经济利益,就会得到群众的拥护,从而漠视村民的政治权利。作为村民在经济利益的诱使下也会产生错觉,以为政治是当官的事情,自己只要能挣到钱就行了,从而导致对政治参与的冷漠,忽视了对村干部权力的监督。村干部完全在自我约束下行使权力,严重影响了我国农村民主政治的健康发展。

三消除富裕农民阶层掌握农村基层政权不利因素的对策

富裕农民阶层掌握农村基层政权是我国农村民主政治发展的阶段性产物。其产生的根源是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不平衡。要想消除其对我国农村民主政治发展的不利影响。我们主要应从扩大村民政治参与,加强对富裕农民干部的监督入手。这就要求我们做好以下几点:

第一,大力发展农村经济,为村民政治参与提供物质基础。"人们已普遍接受这一看法,即传统社会与现代社会的主要政治差别,在于政治参与的规模和程度,在较富裕和较工业化、城市化的复杂社会里,更多的人以多于他们在欠发达、农业的、乡村的、更为原始的经济和社会体系下所拥有的方式,卷入政治中去。"[1]这说明经济发展状况影响人们的政治参与,一个贫穷落后,连饭都吃不饱的公民,他整天为生计而奔波,自然无暇顾及政治参与。而我国目前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水平还比较低,各地社会经济发展极不平衡,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还占相当的比例,这制约了他们的政治参与。因此,大力发展生产力,缩小地区差异,提高农民的物质生活水平,才能为村民的政治参与提供强有力的物质基础。

第二,普及村民的文化、法律知识,提高村民的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列宁指出:"文盲是站在政治之外的,必须先教他们识字。不识字就不可能有政治。不识字只能有流言蜚语、传闻偏见,而没有政治。"[2]我国农村的村民文化水平低,文盲比例较大,严重制约了村民的政治参与。因此,应该大力普及农村义务教育,强力推行农村成人扫盲工作,尽可能提高村民的文化水平。要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既吸取传统文化之精华又要积极吸纳世界政治文明的积极成果,提高村民的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形成凸现公民主体意识的参与文化模式。

第三,提高村民的组织化水平,增强村民政治参与的整体实力。"组织是通往政治权力之路,也是稳定的基础,因而也是政治自由的前提。公民有组织地参与政治是现代社会政治发展的一个趋向。"[3]分散的农民是无法与有组织的机构抗衡的,要想提高他们的政治参与水平,必须提高他们的组织化水平。为此,农民要组织起来,成立农民协会,以集体的力量共同抵御各种可能给农民带来损害的行为。农民协会应该是一个"党领导的各族农民的群众团体,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农民群众的自我服务组织。"[4]成立农民协会的目的是形成农民的集体力量,以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增强他们监督干部,约束基层组织依法行政的能力。同时,农民协会要认真贯彻党和政府的政策和法令,在政府和农民之间起到"桥梁"和"纽带"作用。农民通过农民协会进行民主管理,可以学会如何管理公共事务,有利于提高他们的政治参与水平。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第四,加大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富裕阶层乡村干部的政治素质。正确的路线确定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我们党历来重视思想建设,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的思想境界对于克服其带来的不利影响,完善我国农村民主政治制度具有重要作用。

第五,进一步加强相关法律的制定工作,为农村民主政治发展提供法律保证。完善村民自治法规,加强对村干部的法律约束和对村民权益的法律保护。

最后,加强政府的指导作用。扩大公民政治参与,一定要有具体的载体。目前我国是政府主导型政治文化,因此政府要明确职能部门的职责,开展调研,拟定推进计划。要设计和筹划出一套适合现在社会经济状况的政治参与载体,形成中国特色的制度化的公民政治参与机制,为村民进行政治参与提供组织上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