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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及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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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及出路

由于农村产业领域的拓展速度与农村劳动力的增长速度形成反差,因而劳动力的过剩问题显得尤其突出。据有关部门统计,现在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已达2亿左右。但是,目前城市下岗职工或失业人员,不能就业时,至少可得到政府的低保(或社会救助),而农村剩余劳动力一旦找不到工作,连最基本的生活费都很难保证,生活的困难可想而知。因此,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出路问题,不但是我国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所面临的一个极富现实性的问题,也直接关系到整个农村稳定、农村国民经济发展和农民能否奔小康。要摆脱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所面临的困境,根据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必须从下面几个方面入手:

一、压缩劳动力的供给,维护和扩大耕地面积,这是缓解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矛盾的一项长远的战略性措施。

一是压缩劳动力的供给。劳动力的增加是随着人口增长而增加的,首先,必须有效地控制农村人口的增长。我国农村劳动力供给过剩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历史上的决策失误所造成的人口基数过大和自然增长率过高。我们不可能纠正历史上的决策失误,也无法改变目前过大的人口基数,但我们可以抓紧当前的计划生育工作,控制人口的过快膨胀,以缓解农村劳动力不断膨胀的问题。其次是让非劳动年龄人口脱离劳动岗位(主要是指童工)。据专家估计,我国非劳动适龄人口参加劳动供给的比率,相当于全部供给人口的10%,若能让这一部分人脱离劳动岗位,使之学成一至二种适应社会需要的技能后再进行就业,一方面可减少剩余劳动力的数量,一方面又可提高劳动者的基本素质和竞争能力。

二是维护和扩大耕地面积。耕地是农民的命根子。耕地作为农业第一生产资料,是不可代替的。维护和扩大耕地面积,要从三个方面着手:首先,是要提高全民节约用地和保护土地资源的意识。要使每个公民都懂得土地的宝贵,要求人们无论是城镇建设,工矿建设,农业基本建设,还是农村住宅建设或其他基础性建设,都要力求少占地。其次,是要充分利用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手段,切实加强土地资源的管理。同时还要提高土地资源的质量,逐步改善生态环境,使现有的土地资源免遭破坏。

二、广开生产门路,拓展就业空间,开辟多渠道的转移途径,这是目前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主要出路

一是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农业内部转移。农业包括种植业、林业、牧业、渔业。农业剩余劳动力在农业内部转移,实际上就是种植业劳动力向林业、牧业、渔业的转移。根据国家统计局提供的数字,从现实来看,我国农业内部就业天地是很广阔的。我国目前待开发的农业资源前景十分可观,有2/3的耕地属于需要改造的中低产田,还有5亿亩宜开发的荒地,18亿亩宜林、宜草的荒坡,2000万亩成海滩涂和3000万亩可养殖的淡水水域,如果这些资源有1/3得到有效开发,可吸纳的劳动力就要以数千万来计。如果再进一步抓好农副产品的深度加工,实现农村集约化经营,则可吸纳更多的劳动力。因此,在农业开发上,必须综合开发和利用耕地、水面、空间资源,发展资金、技术、劳动密集型的高效农业:在投资政策上,要进一步加强政府扶持力度,增加对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投入,实行科技、资金、物资和政策综合配套:在税收政策上,对开发性农业要给以优惠。通过对农业的综合开发,充分挖掘农业内部的就业潜力。

二是大力发展乡镇民营企业,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农村内部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农村内部转移,就是从农业生产领域游离出来的劳动力向工商业等非农业产业转移。首先,要继续大力发展乡镇民营企业。改革开放以后,由于乡镇企业发展迅速,到1994年,乡镇企业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1.2亿。但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以后,乡镇企业大都转化成了民营企业。从目前我国农村资源状况和乡镇民营企业的发展潜力看,乡镇民营企业仍然是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主要渠道,也是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潜力所在。因此,必须针对目前东南部沿海地区的乡镇民营企业开始出现资本密集化、吸收劳动力的能力相对下降的趋势,要因势利导,推动一些乡镇民营企业上水平、上档次、上规模、扩大乡镇民营企业的发展空间与领域,使其更多地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同时,推动中西部乡镇民营企业的发展,即由东南沿海向幅员广阔、资源丰富的中、西部地区发展。随着乡镇民营企业的大发展,其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能力就一定会增强。其次,要大力发展农村第三产业。第三产业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它是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一个重要领域。国外劳动力转移的经验表明,在工业发展的早期阶段,主要是工业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而在后阶段主要是靠第三产业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因此,从总体上看,只有工业化,工业和第三产业大发展,才能为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较多的就业机会。但是,目前我国第三产业发展相对滞后,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由于乡镇民营企业地区布局较为分散,无法发挥非农产业的集聚效应,带动第三产业的兴起。针对这种状况,必须贯彻合理布局,相对集中的原则,推动乡镇民营企业的连片发展、加工业的适当集中,从而推动第三产业的发展,进而为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大量的就业机会。

三是加快农村城镇化进程,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农村人口不断减少,城市人口不断增加,第一产业的劳动力不断减少,第二、三产业的劳动力不断增加,这是经济发展的普遍规律。因此,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是客观的、必然的。首先,要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使农村劳动力更快地向小城镇转移。发展小城镇不仅是我国现代化的必由之路,而且是今后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最重要的场所。改革开放二十几年来,小城镇累计吸纳了3000多万农村劳动力就业。城镇建设的发展,其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潜力是很大的,因为小城镇有其自身的优势:一是投资少。据有关资料反应,大中城市每吸纳一个劳动力就业要投资12000元,而小城镇只要4000元。二是小城镇更接近于农村,农民离土不离乡,既可降低转移过程中的成本和风险,也可充分利用现有的农村工业的资源优势,这种方式的转移更符合我国的国情。其次,要稳妥地、有序地向大中城市转移。我国的大中城市,经济实力雄厚,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的物质条件优于农村。而且目前城市第三产业有些活城里人不愿干,随着今后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城市第三产业还要大力发展,其发展潜力还是很大的,因此,在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多种途径中,大中城市这条渠道也不能完全堵死。第三,要大力发展对外劳务输出。即在遵守我国及输出国法律的前提下,多形式、多途径、多层次、多方面实现劳务输出,以减轻国内的就业压力。

三、加强宏观调控,指导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合理流动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经济结构的重大调整和劳务市场的开放,农村劳动力长期处于停滞状态的局面逐步被打破,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或向非农业部门转移,或跨地区流动,尤其是进入九十年代以来,农村劳动力的流动规模急剧扩大。据调查,近些年来,每年农村外出劳动力约6000万人,其中跨省区流动在2000万人以上。这种流动对农村来说,使农村剩余劳动力资源由包袱变为财富,有力地推动了我国经济的发展。但是,由于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动有很大的盲目性,对我国的交通运输、社会秩序、城市治安和计划生育带来了消极后果。对此,一是必须加强和完善政府的宏观调控,建立相应的宏观调控体系,减少农村剩余劳动力的盲目流动。二是要建立健全的就业服务体系,即发展培育多种形式的劳动就业中介服务组织,逐步形成包括信息、咨询职业介绍、培训在内的社会化的就业服务体系。坚持市场配制劳动力资源的方向,逐步形成城乡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劳动力市场,实现农村劳动力的有序流动。

四、大力发展农村教育事业,提高农村劳动者的素质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劳动力的素质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速度和规模存在着十分重要的关键性作用。实践证明,劳动者素质越高,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难度越小,转移的稳定度越高,相反,劳动力素质越差,可供选择的就业空间越窄,转移难度越大,稳定度也越低。但是,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在目前的情况下,除了切实贯彻实施普及农村义务教育和基础教育的基本国策,消除新文盲外,强化农村劳动力的职业技术培训,建构与农业劳动力就业相适应的新机制是当务之急。一方面必须根据农村的实际情况,对在岗的一部分有文化基础的农村青年劳动力,通过各种培训班,分期分批地进行一次现代农业科技知识及职业技能培训:另一方面,可采用在农村小学的高年级中普遍开设劳动课,建立劳动实习基地,并结合小学的自然课特点传授最基本的现代农业基础知识,从而培养新一代高素质的农民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