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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结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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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结构调整

现在,各方面已形成共识:合理调整粮食结构已迫切地、历史地提到日程上。客观经济规律表明,作为重要经济部门的粮食结构的合理化,应表现为四个方面的平衡,即:粮食再生产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平衡;粮食生产与人口增长和工业用粮增长的平衡;粮食供给结构与消费结构和市场需求结构的平衡;粮食产销系统和农业自然生态系统的平衡。这四项平衡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其中粮食供求总量和结构平衡是基本平衡。同整个经济结构一样,为适应社会经济生活的变化,特别是随着国民收入和购买力的提高,随着食物结构和市场需求结构的转变,必须及时地、合理地调整粮食结构。这是一条客观规律。

一、我国调整粮食结构的性质与内涵

在国内和国外,当经济快速发展或停滞不前以后的调整都不乏其例。现在政府提出“适时、合理调整粮食结构”,也许有人不以为然,甚至可能认为是权宜之计。但究其实质,政府的这一政策,具有自己的、与通常的经济调整有别的、特定的性质和内涵。

1.我国的粮食结构调整,是在连续增长中的主动调整而不是在发生危机后的被动调整。因而,政府牢牢把握结构调整的主动,包括调整的方向和方针、调整的速度和力度、调整的内容和外延等,都是审时度势、从本国的实际出发作出决策。现在提出的粮食结构调整不是被迫和被动的调整,所以,不会是权宜之计,而会充分利用目前的有利环境和条件,扬长避短,趋利避害,逐步达到合理调整粮食结构的目标。

2.我国的粮食结构调整,是农村经济体制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发展措施的健全,也是必然。在粮食流通以市场为取向进行改革后,优胜劣汰的市场经济原则越来越发挥其作用,只有那些品种优、质量高的粮食才具有市场竞争力,才具有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条件。现在合理调整粮食结构的实质正在于,在宏观调控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扶优抑劣,促使粮食生产结构适应消费结构和需求结构,由粗放型增长转向集约型和质量效益型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3.我国的粮食结构调整,是整体性的产业提升,而不是以往那种简单的、局部的、“多砍少赶”。人们通常说的调整,多在增减总量上做文章,因而有个形象的说法是,一手拿“刀子”,一手拿“鞭子”,多了砍,少了赶,结果是治标不治本。在市场经济时代,以消费需求和市场导向决定取舍,扶优抑劣,淘汰无生命力的粮食生产能力,发展富有生命力的粮食生产能力,变单一产量增长型为质量效益型,从整体上促使粮食产业升级。

4.我国的粮食结构调整,是指导方针和产业政策的大调整,不单单是生产安排和生产技术问题。我国目前粮食总量平衡、优质粮不足、大路货有余、产销结构不平衡的问题,在实质上反映调整现行粮食生产的指导方针、产业政策和市场导向的必要性。就一定意义而言,这三者的调整,是关系到我国合理调整粮食结构成败的决定性因素。这三者相互联系,在目前调整粮食结构的初始阶段,指导方针和产业政策的调整更具迫切性。

5.我国的粮食结构调整具有巨大的后发优势。经济发达国家先行调整粮食结构,不管是成功的经验,也不管是失败的教训,还是发生的问题,都给我国合理调整粮食结构提供了借鉴,都可成为我们的宝贵财富。借鉴经验、避免失误,会降低成本,充分发挥后发优势。

二、粮食结构调节税的流通政策选择

对于推进粮食结构合理调整,粮食流通应该、而且能够发挥重大促进作用,主要是导向作用、拉动作用、扶优作用、甚至在一定条件下具有决定作用。

1.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合理调整粮食种植结构,促其实现优质高效。市场对粮食结构调整的主要作用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表现为市场对粮食需求总量的预测,包括预测中长期需求发展趋势。二是表现为市场对粮食的需求结构的导向。在目前粮食总量平衡、丰年有余的条件,市场需求结构具有更大的重要性能。三是表现为市场对调整粮食结构的资源配置作用。

根据近年来市场需求结构及其末来走势,粮食生产结构高速的内容包括品种结构、地区结构、品质结构以及粮食产销系统与生态系统的结构平衡。目前需要采取以下调整措施:扩大优质稻生产,缩减早灿稻种杆;增加小麦、特别是优质小麦产量,尽快淘汰黑龙江春小麦品种;东北地区扩大优质大豆面积;禁止不适当的越区引进玉米品种,以减少高水分玉米产量;增产专用品种的粮食,如专用小麦、专用玉米、啤酒大麦等。还要特别指出的是,小品种粮食大有文章可作,像多种豆类、黑米、荞麦等,都有特殊使用价值和好销路。

2.完善粮食购销政策和价格政策,拓宽渠道,优质优价,扶优抑劣。

(1)完善粮食价格政策。在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中,我国实行粮食保护价格政策,对保护农民利益和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目前的新情况应进一步完善保护价政策,使其更充分保护农民生产优质粮食的积极性,同时抑制不适销对路的粮食产品。借鉴国外的经验,可设想从以下方面完善粮食价格政策:一是优质优价,拉大质量差。因为优质品种产量较低,所以优价幅度不仅要足以抵偿因产量减少而造成的损失,而且还要使种植优质粮的农民比种普通粮的收益适当高一些。二是把严重滞销的粮食品种和质量差的粮食排队在保护价范围之外,如南方的早灿稻和东北的春小麦等到不再实行保护价,农民要种植,可在市场上自由销售。三是实行季节差价。农民推迟向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出售的粮食,按农民推迟交售时间长短(一般按月计或按季计)提高收购价格,提价幅度高于同期的储存费用。实行季节差价,既可减缓国家粮食仓储压力,又可增加农民收入,还可缓解收获季节农民集中交售粮食而造成的突击性收购的负担。四是实行必要的粮食出口价格补贴。粮食出口补贴是国外许多国家常用的贸易保护措施。为了扩大我国玉米、大米及其他主要品种粮食的出口价格补贴,其补贴数额视财政承受能力和市场行情综合考虑加以确定。由于一些品种的粮食在国内市场上积压滞销,继续压在仓库里将变成陈化粮,所以补贴出口比增加专储粮更可取

(2)拓宽粮食收购渠道。管住和管好粮食收购市场是正确和必要的。但是,只允许国有粮食收储企业收购,渠道似乎太单一、且承受的负担也太重。可考虑在坚持管好粮食收购市场的前提下,拓宽粮食收购渠道:一是允许国有粮食加工企业直接收购粮食,其价格不低于保护价水平;二是允许个体或私商委托国有粮食收购企业收购粮食,其价格不低于保护价,委托手续费由双方协定,收购资金由委托方支付;三是允许南方饲料企业委托玉米主产区东北四省区收购饲料玉米,其价格不低于保护价,收购资金列入帐购指标,利息由委托方负担。

3.创新产业组织,加强中介组织作用,开辟调整粮食结构的新途径。一般产业重级包括产业组织优化和产业结构提升。就粮食流通而言,发展粮食产业化经营和农村粮食连锁经营,以及探索农村粮食经营形式等到,可以促进粮食结构调整。根据近年来粮食系统探索产业化经营的经验,可因地制宜地选择如下形式或模式:

(1)“龙头”企业带动型。其基本形式是,以具有一定辐射和带动能力的加工企业为“龙头”,以国内、国外大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市场机制为资源配置的基础手段,以专业化服务为连结各产业链的纽带,形成“一条龙”。山东省昌邑市粮食部门就探索发展起这样的“龙型经济”。

(2)特色资源开发型。这种类型是以开发名,特、公资源为基础,以扩大销售市场为导向,以增加科技含量为重点,变特色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湖南省粮食系统实施的以扶持优质委生产、开发优质名牌大米为主体的“名优汀米工程”就属于这种模式。

(3)连锁经营网络型。其特点是,在农村建立连锁经营粮店或粮油服务社,联结千家万户农民,形成遍布农村的多种形式的经营服务网络,把粮食企业“小服务”变成“大服务”,发挥出多种良好作用。诸如,加强中有粮食企业主渠,扩大农村粮食市场销售;为农民提供综合化、特别是进入市场的中介服务,架起了农民通往市场的桥梁,有利于粮食结构调整。河北省定州市粮食系统在全市建立和健全起粮食连锁网,不仅全市粮食系统连续7年盈利,而且为合理调整粮食结构创造了新的产业组织形式。

(4)依靠科技提高型。这种类型的特点是,发展粮食经济依靠科学技术,转变增长方式,优化粮食工业结构,创新技术,提高档次;开发新产品,提高成品率,扩大优质率,增强竞争力。粮食科技现代化将为粮食结构合理化提供科学技术条件。广东省番禺市粮食部门依靠科技进步,改造6座老厂,形成粮油仪器饲料、饮料等6大支柱工业,同时,以现代流通手段必进粮店经营,采取工商联销、委托代销、联购分销等多多种形式。目前,番帅市粮食工业总产值和粮食商业经营总额超过23亿元,并为实现粮食结构合理化和良性循环开辟了广阔道路。

4.健全市场体系,运用合同贸易形式,以销促产,引导粮食结构调整。合理调整粮食结构,要坚持市场取向,坚持市场取向要具备两个必要条件:一是健全市场体系,创造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载本条件;二是选择适当形式,加强粮食生产与销售联结的纽带。

(1)进一步健全市场体系、特别是加强县(市)以上粮食批发市场建设。在完善市场“硬件”建设的同时,更需要加强市场“软件”建设,主要包括完善市场规则,扩大市场开放,加强市场功能,市场信息通过市场需求信号和走势引导调整粮食生产结构。完善粮食市场体系,要树立完整的现代观念:以现货市场为基础,以期货市场为延伸,发挥粮食期货市场预先发现价格信号和做到套期保值两大功能,引导农民循着粮食需求发展趋势调整生产结构,重点是改善品种结构、调整地区结构和提高粮食质量。

(2)在主产区和主销区间签订区域中长期粮食购销合同,以销定产,促进产销结构协调。采用购销合同形式,是市场经济发达国家行之有效的“合同农业”的经验,值行我国借鉴。在粮食主产区和主销区之间、粮食调出区与调入区之间,可通过购销合同形式建立相对稳定的粮食供需关系。例如,可签订3年或5年粮食购销合同,其内容包括:合同时间,有效期限,适用地区,粮食品种、数量、质量,购销价格,交割方式和地点,以及仲裁赔偿等。采用中长期粮食购销合同形式,可直接引导粮食结构调整,以销定产,避免产过分大于销,出现卖难;或避免销过分大于产,出现买难。更重要的是,通过购销合同正确引导粮食生产,其品种、数量、质量、价格等都转变为以销为导向,使粮食生产者“三年早知道”生产什么、生产多少、为谁生产,粮食生产出来就有销路。另一方面,粮食销区也有了稳定的粮源,保证粮食总量供求平衡,同时有利于实现合理调整的目标。

5.探索粮食“内外贸”、“产供销”一体和与专储粮轮换相结合的新形式。我国的粮食市场和国际粮食市场已建立起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相互补充的关系。在一定意义上而言,加强国际粮食局济技术合作和国际贸易,是我国调整粮食结构的必要条件。积极开发、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对于调整粮食结构的意义重大,其目的在于了解国际粮食市场的需要和国产粮食的差距,并按其需要扶优抑劣,优势互补,扩大销售,取得粮源,调节品种,有利于粮食总量和结构平衡。从国内市场看,粮食内贸和粮食外贸统一的好处也很多:可合理配置两种资源,提高其利用率,降低交易成本,择机吞吐,平衡调节。

国内外经验证明,通过联营或联合形式,实现粮食“内外贸“相结合,”“产供销”一体化,是促进粮食结构调整、适应国际粮食市场需求的新形式和好形式。可以选择耕地广阔、劳动生产率较高等条件适宜的地区,建立以国际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现代科技为支撑、以农民家庭经营为基础、以专业化服务为纽带、经内外贸相结合的现代化农业和粮食生产基地。在这种形式下,农民一心意搞好生产,提高产量和质量;外贸部门利用熟悉国际市场的优势,寻找销路;粮食内贸部门利用国有粮食收储企业的收购体系、储运体系、储运设施、检测技术,以出口粮食专收、专储、专清、专运、专供出口。建立粮食“内外贸”相结合的另一个重要内容是,

把粮食外贸与专储粮转换结合起来。可以选择部分位于港口和交通枢纽的专储粮库,储备供出口的粮食,定期推陈储新。另一方面,进口国内市场需求的粮食可以补充专储粮粮源,储存进专储库。这样,粮食外贸、内贸和专储粮轮换就可以相对稳定结合起来。这是一种成本较低、损耗较小、效率较高而且能带动合理调整粮食结构的新运营形式。

二、调整粮食结构需正确处理五对关系

为稳健、合理调整粮食结构,从一开始就要有意识地注意正确处理五对关系:

一是宏观调控和市场取向的关系。调整粮食结构是粮食资源的重新配置和产业结构的转变与提升,必须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以市场为取向进行品种结构、地区结构和质量结构的调整,使粮食的品种和质量适应国内、国外市场多样化、优质化的需求。然而,调整粮食结构涉及局部和全局、目前和长远、生产和流通、环境和生态等多方面,所以必须加强宏观调控,即在调整粮食结构的过程中,防止和避免粮食生产大起大落、剧烈波动,保持粮食供求总量和结构的平衡,保持粮食市场的稳定。

二是粮食数量和粮食质量的关系。目前我国粮食已告别短缺,实现粮食总量供求平衡,但供求结构失衡。这就是我们所说的结构性、阶级性粮食过剩。从全国中长期粮食发展趋势看,粮食供求还是偏紧的。所以,在合理调整粮食结构的过程中,要坚持粮食数量和质量并重的原则:在确保粮食总产量稳增的同时,积极改善食品品种结构和提高粮食质量,坚决克服重数量、轻质量的观念。从国内人口增长、食物结构改善、畜牧业发展及工业外贸等方面的粮食需求的弯化趋势预测,到21世纪初全国粮食需求总量大体在5亿吨上下,同时以优质米、专用小麦和高质量玉米需求量大增。这决定了调整粮食结构不可导致辞粮食总产量大起大落、剧烈波动,而是在保持总产量稳定的同时,把粮食结构提升到更高的层次上。

三是提高效益和农民增收的关系。就实质而言,调整我国粮食结构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转变粮食经济增和方式,变数量增长型为质量效益型。在我国靠提高粮价增加农民收入的余地几乎不存在,其有效途径是改善品种结构和提高粮食质量,实现“两高一优”。解决粮食效益低下问题要与增加农民收入问题相统一。解决好这两个问题,即提高质量效益和增加农民收入,是调整粮食结构成功的关键。

四是加大加度和稳中求进的关系。加大我国粮食结构力不从心度是进一小发展农业和粮食生产乃至国民经济的客观需要,是当务之急,势在必行。但是,粮食结构调整必须始终尊重客观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防止“一窝蜂”,避免违反客观规律和脱离实际的盲目调整,坚持移民中求进。改革以来国民经济发展的实践证明,稳中求进是积极的方针。五是结构调整和深化改革的关系。我国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已进入攻坚阶段,深化粮改的方向、原则、重点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到底。但是,在深化粮改进程中,出现粮食结构性过剩问题,加大了改革的困难。所以,调整粮食结构和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必须同步时行,调整粮食结构不是单纯的生产安排问题,而在很大程度上是关系体制转型、发展转型、机制转换乃至经营形式创新的问题。

因此,要以改革为动力促进粮食结构调整,又以成功实施粮食结构调整为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创造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