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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人均收入是当前有关部门衡量一个地区干部工作实绩的主要指标,如果农民人均收入统计不全面,必然导致虚增失真,就难以准确反映出该地农民群众真实的收入水平,将直接影响到对该地经济发展的正确评价,影响上级宏观经济决策,导致决策失误,甚至导致政绩评价混乱,导致浮夸虚报盛行等问题的产生,为一些不正之风大开方便之门,有可能造成用人的失误,增加群众负担,易激化干群矛盾,增加基层干部的负担,导致社会矛盾,给以后的工作带来严重的“后遗症”。
虚报浮夸风曾经给我们的事业带来过极大的危害。由于各地普遍实行了目标责任制,把人均收入列入目标考核范围之内,作为主要指标来考核,但在具体工作中,一些地方仅仅以农民人均收入的增长率来考核。用这种与客观实际脱节的、不科学的考核指标考核干部,再加之统计数据出自自己管辖的农经部门,部分领导干部在利益的驱使下,必然会不顾客观实际情况,人为地干预这一统计指标,尽量拔高,甚至是虚报本地的农民人均收入,以此邀功请赏。在目前农村干部监督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导致了极个别“干的不如看的、看的不如说的”不正常现象发生,部分干部把主要精力放在虚报浮夸上,产生了“干部出数字,数字出干部”现象,无形中增加了农民负担,这不仅仅影响到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与形象,而且也容易造成行政体系人员的腐败,形成更大的腐败问题。
措施与对策:
第一,转变政府职能,正确对待农民人均收入。要正确区分本地区经济发展的主客观原因,对于农民人均收入增减,分清是不可抗拒的自然现象还是人为责任后,才能有的放矢,区别对待,正确处理。真正转变政府职能,减少微观经济的参与程度,将那些管不了、管不好、也无需管的事情,交由市场经济这只无形之手去管理,从繁杂事务中解脱出来,把精力放在制定规划、政策服务、解决纠纷上,投入为加大农村产前、产中、产后全方位的服务中去,投入到农村公益事业之中,做到凡是市场能办到的决不代劳,凡是市场失灵的也绝不退缩,抽出精力从事单家独户想干干不好的社会公共事业。
第二,正确对待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问题。宏观经济形势、农业政策、农产品产量、市场的需求和供给对人均收入增长的波动都具有显著的影响。而一些自然因素、市场因素、技术因素以及规模变化的投入产出不在一个统计年度内,这些对农民的收入都将有巨大的影响。用一年的农民收入数据来反映农民的收入水平是欠妥的,而指望农民收入只增不减也是违反科学常理的,是未能真正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转变政府职能的表现。特别是对于遭受自然灾害侵扰的地区,只有正确分析受灾原因,区别对待,才能使统计数据具有可比性,才能据此因地制宜地提出具体的,不仅是治标而且是治本的解决对策。
第三,完善考评办法,废除农民人均收入一票否决制。解决农民人均收入虚报不实问题就须从转变考核内容开始。每年岁末年初,各单位均要进行必要的工作总结和考评,但考评能否真正反映出干部工作的实际情况,关键就在于考核内容是否科学了,所以考核内容就成为了准确地评价一个干部的真实面貌的一个关键性问题。一些地方采取不科学的政绩考评办法,导致一部分人一切围着几个数字转,超越经济承受能力搞不切实际的“形象工程”、“面子工程”。但往往一些地方在考核内容上仍然沿袭着陈旧的考核指标,比如一些“总产值”、“播种面积”等指标,这些项目指标要不就是已经过时,要不就是在短时间内难以查实、难以核查,由于指标设置不科学,不规范,导致了一些年终考核工作走了过场,走了形式。如文山会海等问题,如果年终考核指标中,都是些“以开过了多少次会议”,“发过多少个文件”考核标准,要想解决这一问题,恐怕就只能是纸上谈兵了。以这种不正确、不准确、不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考核出的“政绩”去用干部,必然影响到干部工作的正常开展,影响到干部的科学使用,更为严重的是,以不科学的、难以完成的指标体系考核干部、考察干部,必然导致下级围绕着指标转,把心思用到工作外,不仅不可能真正转变观念,转变政府职能,而且会导致严重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导致“官出数字、数字出官”现象,产生不正确的用人导向,必然要导致欺上瞒下的腐败行为的泛滥。这些往往是导致“农民人均收入”不实的关键因素。农民人均收入“一票否决”制度,表面上看似公平合理,实际上没有理清政府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扮演的角色,也不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规律要求。由于不同的地理区位、消费环境和收入结构等因素,都会对农户生产生活产生加大的影响,加之一些措施所产生的后至经济效果,导致同样的人均收入数据,并不能表明农户有同样的生产生活水平。为此随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的进一步发展,要求具体的考评方法也应随之改变,要改变过去考评、考察干部唯几个简单统计数据的陈旧办法,对一些与政府职能无关的指标进行精简,对于不便于政府具体操作的指标就沒有必要硬性作为量化指标加以考评。对于列入考评的指标则必须通过专业组织进行科学的、公开的测评,加大监督力度,而不是采用被考评者自己上报的数字的办法。同时人均收入一旦退出年终考核范围,其外界影响力必然大减,这也为“农民人均收入”指标统计准确奠定基础,为宏观调控提供准确的统计数据依据。
第四,加大监督查处力度。如果允许虚假统计的在社会上长期存在,长此以往,上行下效,其结果必然会严重危害党和国家的发展大计,对于这一问题,要从危及到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从欺骗组织、对人民不负责任的高度予以高度重视。对于凡在人均收入上弄虚作假者,不论是谁,不论是哪一级别的干部,都要予以严惩,就地免职,将领导干部是否参与虚假统计作为干部升降转留挂起勾来,并作为一项制度,贯彻到干部工作全过程,对于影响严重者,坚决清除出干部队伍,以纯洁党的干部队伍增大虚报浮夸的成本,形成一级向一级负责的责任制度,为适应新时期各项工作对干部的严格要求奠定基础,彻底消除群众深恶痛绝、严重影响党和国家形象的虚报浮夸这一丑恶现象。
第五,完善农业统计方法及指标体系。从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适应各级政府宏观调控,研究长期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以及国际农业统计接轨,尽可能方便农村基层,服务群众等原则出发,根据农村实际情况,科学设置农村统计指标体系,充分运用当代高精尖科技技术,逐步建立起一套覆盖面广的各级统计信息平台,形成一套内容相对稳定、指标科学完整、内部结构严谨、各个层次分明、统计标准规范、实用性较强的指标体系,充分发挥基层统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这是因为,任何原始调查资料的质量,是调查工作成败的关键。资料在审核过程中能否确保其具有真实性,熟悉情况是关键,科学推断是方法,经验判断是技巧,在基层进行原始数据的加工整理,有利于原始资料的查错改错,为统计数据准确奠定基础。
第六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真正的政绩是群众认可的政绩。干部政绩既不是靠上级“封”出来的,也不是靠自己“吹”出来的,群众作为社会实践的主体,最有发言权,离开了群众的参与,再完美的政绩考核制度都起不到应有的作用,为此,只有充分地依靠群众、发动群众,走群众路线与科学的考核方法相结合,加大干部考评的公开度,将政绩向社会公开,将一些沒有必要保密、也无需保密的东西向个人或社会公开,如“农民人均收入”等指标,才能用这些指标及时、准确地评价出干部的真实政绩,为社会提供一个真实的统计数据。
农民人均收入虚报浮夸现象,已经不是少数形象,应引起高度重视,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其后果必将严重危及到了部分地区的社会稳定和政府威信,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就不可能真正履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成为“三个代表”忠实的实践者和执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