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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3个县的调查表明,近年来农业增产不增收的现象比较明显,乡镇企业陷入困境,农民外出打工又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农民收入的增长速度大大减慢,有些地方甚至出现了农民收入下降的趋势,农民增收难的矛盾异常突出。调查表明,在农产品的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几乎所有农产品都呈现出阶段性供过于求的背景下,农民收入的增长越来越受到一些长期性、根本性因素的制约。
一、粮食价格持续低迷,粮食生产几近入不敷出的格局
从粮食投入产出的数据来分析,90年代末期,粮食市场价格的持续低迷,加上物质费用和农民种地负担的大幅升高,使得农民种粮的纯收入水平大大缩减。
2000年,襄阳县种植水稻的亩纯收入率基本为零。种植小麦已经处于亏本状态,1999年亏本尤其严重。种植玉米也严重亏本,1999年和2000年亩纯收入率仅分别为-32.43%和-18.32%。这还没有考虑劳动力成本。如果考虑劳动力成本的话,亏本幅度更大。
泰和县属于典型的稻谷产区,一年两季,我们对泰和县的早籼稻和晚籼稻的生产成本和收益的分析表明,90年代早籼稻生产效益经历了先增加后减少的过程。1992年,每亩早籼稻的纯收入为37.39元,到1996年一直增加到306.87元,4年间增长了7倍。之后,早籼稻的效益不断下降,2000年仅为111.75元,仅为1996年的36.41%。1992年,早籼稻生产亩纯收入率为25.28%,之后一直增加到1996年的59.65%。增加的原因主要为粮食收购价格的上升,并由此而带动的投入水平的提高,亩物质费用也相应由1992年的103.06元增加到1996年的187.09元。之后,早籼稻生产效益逐年下降,到2000年下降到36.42%。如果将劳动工日作价,并考虑相关费用,种粮已经出现亏本。以2000年为例,根据泰和县的标准,每亩早籼稻生产平均需要17.3个劳动工日,每个劳动工日作价10.56元,劳动力成本则为182.69元。将这个因素考虑进去,泰和县早籼稻生产平均每亩亏本70.94元。
泰和县90年代晚籼稻生产的效益也经历一个先增加后减少的过程。1991年,每亩的纯收入为104.25元,到1998年增加到331.57元。到1999年,晚籼稻的生产效益开始下降,亩纯收入为146.46元,不及1998年的一半。虽然2000年生产效益有所回升,但仍然只有202元。根据泰和县的标准,2000年每亩晚稻生产平均需要日16.8个劳动工,平均每个工日10.56元,劳动工日作价177.41元。如果考虑这一因素,则2000年种植晚籼稻基本上不赚钱。
二、农产品销售不畅,农业结构调整的效益难以充分发挥
从3个县来看,近年来,县乡政府在引导农户调整农业结构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如鄢陵县比较成功地推进了以发展花卉业为主的新一轮农业结构调整。全县花卉苗木栽培面积在1995年到2001年的短短5年时间里,由1.8万亩发展到14.8万亩,已占全县耕地的1/6,从事花卉苗木产销服务的达数万人,已成为全国北方最大的花木产销基地。泰和县近年来在引导农民发展优质早稻方面也取得了很大的进展,2000年优质稻种植面积占水稻播种总面积的67.2%,比上年提高36个百分点。优质稻亩产值比一般品种增收8.245元,仅此一项,全县种粮新增产值达439.46万元,农民人均增收11元。襄阳县近年来从自身优势出发,大力发展优质油菜,目前“双低”油菜已占100%。
尽管3个县农业结构调整都有了一定的进展,但从总体上来看,农业结构调整的深度和力度都不够,结构调整对农民增收的带动作用还远远没有发挥出来。3个县,农业结构调整面临的突出困难是农产品销售不畅。以优质稻为例,在泰和县,我们发现,并不是粮食品种优质化了,结构调整就成功了,粮食价格就上去了。1998年以前,泰和县的优质稻米最高价格高达1~1.5元/斤。因此,为了增加农民收入,泰和县大力推广了优质品种。随着优质稻种植面积的快速增加,到2000年早稻优质品种率已经达到60%,晚稻优质品种已经达到70%以上。之后,优质稻的价格大幅度下跌,而常规稻米则仍可维持较高的价格水平。到2001年夏季,优质稻米的价格下降到了0.61~0.62元/斤,而常规早稻米的价格则恢复到0.45元左右。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常规早稻米具有市场需求。再如泰和乌骨鸡,1995年前后,市场价格暴涨,销售形势好,根据当时市场测算,每只乌骨鸡可盈利2元。于是全县养鸡一哄而上,不到1年乌鸡市场价格急剧下滑,导致全县百分之八九十的专业户亏损严重,难以为继,有的不得不含泪捣毁鸡舍、宰杀母鸡。
在居民恩格尔系数和食品的收入弹性系数明显下降,而人口的城乡分布格局并无多大变化的背景下,农业增长越来越面临着强烈的市场需求约束。在传统农区,如果不在开拓农产品市场上下功夫,仅靠传统的经验,即农产品的增产和提价,以及一般意义上的农业结构调整,显然已经不足以解决农民增加务农收入所面临的困难。
三、农村就业不充分,人口资源配置结构严重失衡
农村劳动力大量剩余是传统农区面临的一个基本问题。目前劳均耕地襄阳县为2.4亩,鄢陵县为2.8亩,泰和县为3.5亩。而每个劳动力一般可承担水田4~5亩,或是旱地10亩,以此计算,3个县存在十几到二十几万的农业剩余劳动力。此外,还有季节性的剩余劳动力。一般是“四个月种田,七个月休闲”。
农业的技术进步,使种植业的用工量趋于减少,这又剩余一部分劳动力。按襄阳县农业局1991年以来的调查,近十年来五种主要粮食和经济作物的亩用工,除小麦下降较少外(减少4.5%),其他都下降了12~29%。全国的趋势也是如此,1990~2000年全国稻谷、小麦、玉米、油菜、棉花平均每亩用工一般下降了29~34%。
从3个县调查看,近年来,县域内的国有企业亏损、破产增加,提供就业机会的能力大幅度下降。襄阳县提供的材料显示,县直的34家企业资产负债率大都在100~200%之间。34家企业共欠银行本金10亿元,企业人均负债3万元。据县劳动局提供的数字,2000年县属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82元,实际上有50%的职工已不在本岗位,自谋生路。34家企业中只有9家能正常生产、4家停产、21家不能正常生产。襄阳县主管领导认为,现在中央的政策是管大不管小,而县级没有国有大中型企业,地方中小企业的生存环境差,基本处在银行不贷款、政府不扶持、职工不出资的境地。
从1997年起,随着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的变化,乡镇企业处在产品结构调整、内部转换机制和严峻的市场竞争之中,加上乡镇企业本身的问题,乡镇企业发展开始走向“低谷”,吸收农民就业的能力已大大下降。不仅如此,盲目发展乡镇企业,给银行造成了大量的不良贷款,也使各级财政背上了沉重的债务。襄阳县是湖北省乡镇企业比较发达的一个县,乡镇企业产值在全省居第二位。乡镇企业吸收了10多万农村富余劳动力,每年可以提供1600万元的地税收入。乡
镇企业在发展初期主要靠国家税收的优惠和财政周转金的支持。随着国家税收政策的规范化,税收优惠的减少,财政周转金的取消,以及市场环境的变化,加上乡镇企业本身的问题,从1997年起,乡镇企业发展开始走向“低谷”,纷纷破产、倒闭。乡镇企业在为农民提供就业机会方面的地位已严重削弱,农民来自乡镇企业工资收入的增长率已显著下降。1997年全县乡镇企业年总产值达274亿元,到2000年,产值下降到175亿元。调查中发现,乡镇企业有很大的“泡沫”。县里的主管干部讲:现在乡镇企业的数字仍有60%的水分。我们调查的一个村,村办企业产值报了1200万元,实际只有40万元左右。从襄阳情况看,倒闭后的乡镇企业给地方财政带来了沉重的债务包袱。全县乡镇企业转嫁到财政负担的债务总额在5302万元以上。全县村一级因开办企业负债1.34亿元。有的基层干部讲,乡镇企业由财政的支柱变成了财政的压力。
在河南省鄢陵县的调查中发现,乡镇企业情况发展的特点和问题与湖北襄阳县有相似之处。2000年全县乡镇企业共有8059户,从业人员5.1万人。全县乡镇企业总产值48亿元,增加值11.7亿元,实现利润59787万元,税金4443万元,上缴财政2500万元。我们在调查中了解到,现在乡镇企业的总产值“水分”仍然不少。当地两个乡的领导讲,“乡镇企业的数据都是应付上级的,实际不是那回事”。县乡镇企业主管领导也承认统计数据有一定的“水分”,但“这是上面的指标任务,不能怪我们,指标是层层下达的。”鄢陵县乡镇企业(包括个体私营企业)吸纳就业1990年为59740人,1994年增加到近7万人,此后出现下降,到2000年,吸纳就业仅为51404人,比1990年还降低14%。泰和县近5年乡镇企业没有发展,乡镇就业人数也出现下降。
传统农区乡镇企业发展缓慢,究其原因,有以往以行政方式办企业及企业制度问题造成的失败,有当地农民购买力薄弱和市场不景气的影响,也有农业半自给经济环境下人们缺乏办企业所要求的市场观念、技术和经营管理素质的制约。导致目前传统农区农业剩余劳力就业门路狭窄,农民增收缺乏新的增长源。
四、农民负担总体水平过重,收入越低的农户负担越重
根据我们对3个县的抽样调查,三县农民人均纯收入是2103元,而人均负担量是252元,负担量占农民人均纯收入近12%。这个水平相对于其他地区并不算特别沉重。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在人均收入不到1400元的襄阳,人均税费负担总额为389.37元,农民负担占纯收入中的比重高达28%。
由于农民的负担与农民经营的耕地面积总是联系在一起的,因此,通过分析农民负担与耕地面积之间的关系,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揭示农民的负担状况。从三县的调查情况来看,亩均纯收入为407.31元,亩均农民负担为109.44元,亩均负担占亩均纯收入的比重为26.87%。这样,在扣除各种负担以后,如果考虑劳动力成本,种地基本上就不赚钱了。
从调查农户看,越穷的农户相对负担越重。人均纯收入在500元和1000元以下的农民,人均各种负担占人均纯收入的比重高达36.22%和38.50%。这个负担水平相对于任何行业的劳动者都过于沉重。人均纯收入在1000~2000元的样本农户,人均各种负担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为20.42%。而人均纯收入在2000~3000元和3000~5000元的农户,人均各种负担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则为7.87%和8.12%,人均纯收入在5000元以上的农户,负担水平为4.17%。可见,即使总体的税负水平并不高,但由于越穷的农户所要承受的税费越高,所以农民负担问题依然严重。
根据调查所收集到的近10年有关数据进行计算后发现:从一个较长的时期平均来看,农民负担连年增长的趋势并未扭转,而且,个别项目的增长率更超出我们的想象。比如,鄢陵全县农业特产税1992~2000年间平均每年递增43.2%,而大马镇则高达54.8%!鄢陵全县和马坊乡、大马镇以及襄阳县的太平镇的“三提”和“五统”均以两位数的增长率递增,最高的乡镇年均递增率分别接近20%和30%!
五、县乡财政严重入不敷出,财政危机直接转化成农民负担
在调查的3个县中,泰和县财政情况较好,就该县目前财力而言,财政是典型的“吃饭财政”,只能勉强保证工资的发放。鄢陵县的日子要比泰和难过,财政已到了即使什么都不干,工资也无法保障的地步。襄阳县财政状况是最困难的,实际上已成为“半饥饿”财政。从调查情况看,县乡财政都很困难,但乡镇财政的困难要比县直财政大得多。乡财政已不是传统意义上财政收入保工资的“吃饭”型财政,已经恶化为一种运转更为艰难的“讨饭”型财政。由于财政信用程度下降,“讨饭”也越来越难,乡财政实际上已接近崩溃的边缘。调查中,许多县乡干部叫苦连天、怨声载道,有人把县乡财政困难状况写了一副对联,始则:拆东墙补西墙,墙墙是洞;借新债还旧债,债债不清。继则:拆东墙补西墙,无墙可拆;借新债还旧债,无债可借。横批:日子难过。
县乡财政大范围的出现入不敷出,说明相当一部分县市都面临严重的公共财政危机。县乡政府普遍面临的公共财政危机,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造成了一些严重的后果。通过这次调查发现,农民负担状况与县乡财政困难是联系在一起的。县乡财政危机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影响突出表现在:
首先,县乡财政入不敷出导致基层政府对农民过度征税。从3个县来看,农业税收在乡镇财政收入中占有重要地位。2000年襄阳县农业四税占乡镇财政收入的比重为44.5%,泰和为27.6%,鄢陵为50.7%。如果考虑到工商税收中的屠宰税来源于农村养殖业的因素,涉农税收在乡镇财政收入中的份额则更大。调查发现,近年来,由于工商税收增长难度大,财政压力较大,乡镇政府为维持日益庞大的机构运转,不得不用农业特产税等税目来弥补其他税源的不足。因此,不断加大农业特产税的征收力度。调查发现,农业特产税一般采取按人头平均分摊到户的办法,征收过程中出现了较大的随意性,据实征收流于形式,征过头税的问题相当严重。襄阳县现有农业特产税源据测算为850万元,但年度任务却为4600万元,税源仅占任务的18.48%。当问及为什么下达这么高的税收任务时,县地税局和农税局的负责人讲,下达农业特产税任务不是以农业特产税实际收入为依据,为了保吃饭,现在完全是“以支定收”,下达的地税任务完全是脱离实际的,远远超出了企业和农民的承受能力。农业特产税已成为地方税中增收潜力较大的税种,已演变成增加农民负担的新渠道。
其次,在没有税收立法权的情况下,为了满足各种开支的需要,地方政府就不得不借
各种名义向农民收取各种费用,从而使得农村乱集资、乱收费、乱摊派急剧膨胀,使农民非税收负担急剧增长。“费大于税”现象普遍存在,“三乱”和收费加码问题严重。从3个县的总体情况看,在农民负担的税费总额中,税不到1/3,而费超过了2/3,其中不规范的收费和集资占农民负担总量的1/3,“三提五统”则超过了1/3。简言之,三个部分的比例大致是1∶1∶1。即使我们分开3个县来看,税收比重最大的泰和县也只有46%,不到一半。而“费大于税”最为严重的是鄢陵县,在所有的负担中,税收只占18%,有82%是面向农民的各种收费。由此可见,费大于税是一个普遍的事实。分县来看,在湖北襄阳县,不规范的收费和集资占到农民负担总额的39%,而在河南鄢陵县和江西泰和县,这个项目的比重分别只占23%和2%。这个差别表明,在不同的地区,农民负担的结构极为不同。这种状况当然与地方政府对于不规范收费和集资的监管力度有关。在管理较为严格的地区,这种收费占农民负担的比重就比较小。县域之间的结构差别反映出,虽然中央政府对于税收和收费尤其是“三提五统”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地方政府在执行中却存在明显的偏离。仅在这中部地区人均收入相近、产业结构相类似的3个县中,税费结构的差别就如此之大(税收分别占28%、18%和46%),我们可以想见,在全国范围内此种差别该有多么突出了。
再次,县乡财政压力迫使基层政府大规模举债。襄阳县直接的财政债务为28925万元,占2000年全县实际可支配财政收入的140.3%。镇级负债2000年清查时为3.3亿元,2001年6月清查为4.1亿元,全县17个镇都负债,镇级平均负债2411万元。泰和县财政债务为9000多万元,占可支配财政收入的57%。鄢陵县县乡两级财政共负债1.4亿元,其中县财政负债1000多万元,主要是乡镇负债。我们调查的大马乡2001年财政累计净负债达446.7万元,马坊乡债务是556万元,这两个乡镇财政债务占实际可支配财力的比重分别为295.4%和370%。
村级债务与县乡财政困难也有密切关系。从12个村庄的调查情况看,县乡政府对村庄一级几乎没有任何的财政补助,村庄都是财政净流出。每个村庄平均缴纳的税费为39.7万元。村一级收入主要有村提留款、村办企业上交承包费、集体土地出租收入、集资款等。平均每个村庄收入只有9.5万元。调查的12个村庄有10个负债,平均每个村负债35.1万元。调查发现,村级组织的大量负债实际上用来弥补县乡财政的缺口。襄阳县全县村级共欠基金会1.2亿元,共向个人借债7.1亿元,这些债务中用于为农户垫付税费形成的村级债务为4.4亿元,占全县村级债务的47.8%。12个村的债权为226.5万元,平均每个村18.9万元。这些债权主要是农民欠交的税费款,大部分是很难收缴回来的。
最后,县乡财政危机使县乡政府无力提供农村最基本的公共服务,很少能造福于民。由于财政困难,在保证工资发放和运转后,县乡政府已无财力干其他事情。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主要来自农民交纳的税费和教育集资。1990~2000年期间,在襄阳县教育经费中,各级财政预算拨款占40.7%,其中乡级财政占34.36%,县财政占6.25%,省级以上专款仅占0.1%。乡镇最弱的一级财政承担着发展农村义务教育这一最繁重的任务。目前,县乡财政对卫生部门实行差额拨款,只负担卫生部门人员工资的15%左右,而上级财政对县乡卫生事业的投入几乎没有,导致乡村卫生服务机构设施条件差,提供的卫生服务质量不高。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医疗费用急剧上涨,农民的医疗负担相当重,导致很多农民支付不起就诊和住院所需的医疗费用。调查的3个县农民完全处于自费医疗的状况,农民看不起病和因病致贫的问题比较突出。
财政危机向农民的转嫁,使基层政府与农民处于利益尖锐对立的状态,已成为可能引发农村政治和社会不稳定的重要因素。一些基层干部讲,他们肩上压着两副重担,一副是减轻农民负担,另一副是保证干部教师工资发放。财政供养人员工资主要来自向农民收取的各种税费,要减轻农民负担,工资发放就无法保障;要保工资发放,农民负担就减不下来。在这种情况下,基层政府与农民的关系越来越成为一种实质性的对立关系。
六、农业和农村发展所需要的中小型基础设施投资严重不足
对襄阳县农业投入情况的调查表明,由于财政困难,农业投入总体状况在恶化,特别是地方财政对农业的投入更是令人担忧。襄阳作为一个拥有140万人口的农业大县,财政每年支援农业生产支出只有1000多万元,相对于农业发展的要求,显然是杯水车薪,少得可怜。调查发现,县财政支援农业生产支出数字除了每年近20%的上级拨款外,剩余的80%都是虚数。1997年至2000年,财政支农的虚数达到4310万,相当于实际支出的4.3倍。县财政局的人讲,按照《农业法》规定,财政每年对农业投入的增长幅度应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不虚增财政支农支出,财政预算方案在每年的人代会上就通不过。该县反映,中央出台的各种法定支出比例太多太大,如教育支出增长要高于可用财力的增长;“科技三项费”支出要达到总支出的1%,并且要适当增长;文化事业费支出要达到总支出的1%;农业支出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长等等,这些法定支出项目已占到每年全县新增财力的40%以上,地方财政已难以承受。实际上,全县每年的可用财力增长仅8%左右,新增财力连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都保不了,根本无法保证法定支出。现行行政体制下,人员和机构恶性膨胀,使财政预算的约束无能为力,而法定支出太多,又肢解了预算。从襄阳县近年来的实际情况看,县乡财政主要是保证本级农业行政事业单位的运转,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持主要依赖中央和省一级财政的支农专款,县乡本级财政对农业几乎没有多少投入。
中央和省一级的财政支农专项资金,一般都要求地方提供一定比例的配套资金。从调查情况看,地方配套投资到位率低,已经成为影响农林水利等基本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和提高投资效益的重要问题。襄阳县是国家商品粮基地县,1998年至2000年该县还被列为鄂西北重点农业综合开发县之一。对农业综合开发和商品粮基地建设,国家每年都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同时要求地方财政要有相应的配套资金。调查发现,中央的专项资金基本上都能到位,而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率很低。襄阳县作为国家商品粮基地县,五年来,累计完成国家商品粮基地项目投资2002.35万元,占计划投资的76.25%,其中,中央投资1249万元,省投资87万元,市县投资56万元,以劳折资610.35万元。中央专项资金到位率达到98.89%,省级资金到位率为29.79%,市级资金到位率为1.62%,县级资金到位率为7.13%。总体来看,资金到位率仅为53%。1998年至2000年,襄阳县立项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共13个,其中:土地治理项目7个,多种经营项目6个,计划投资4117万元,实际完成投资2889万元,占计划的70%。其中:财政计划投资2080万元,实际完成1643万元,占计划的79%;计划群众自筹1042万元,实际完成822万元,占计划的78%。计划没有完成的主要原因:一是财
政配套资金到位不及时,主要是县财政配套存在严重困难,例如2000年中央资金到位率几乎为100%,县财政资金到位率才30%;二是银行部门贷款到位率近乎于零。
在基层财政只能维持低水平“吃饭”的前提下,很难保证中央的财政支农资金能够足额用于农业,在资金使用过程中,挤占、挪用、转移和乱支乱花等问题就难以避免。在对青海的对照调查中,我们发现,由于工资无法兑现,公用经费无法保障,青海省各州县挤占专项资金的做法极其普遍。乐都县自1993年至2000年底,为了保工资发放和维持机关运转等,已挤占各类专项资金3458万元,其中挤占水利专项资金1966万元(包括坡改梯、修水渠等工程);林业专项资金356万元(包括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薪碳林建设等);农业专项资金241.5万元(包括农业综合开发、粮食自给工程、种子专项、农业技术推广等);蔬菜专项资金267万元;交通专项资金223万元(县乡道路建设),教育助学金50万元等。县财政局长讲,各类来自中央和省里的专项资金,只要从财政渠道拨付,都是被挤占的对象。这些专项资金到帐后,首先要被挪用来发工资和支付公用经费。湟中县挤占专项资金的情况比乐都县还要严重。近几年来,为了保工资,保运转,每年占用各类专项资金2000万元左右,累计挤占各类专项资金高达5620万元。从青海的财力情况看,不挤占专项资金,工资的发放确实无法保障,机构的低水平运转更谈不上。2000年全省县乡工资性支出占自有财力的比重为94.6%。湟中县2001年实际可支配财力为7853万元,而工资性支出达10304万元,仅保工资性支出还差2451万元。乐都县2001年实有财力8336万元,预算中工资性支出9493万元,当年可用财力也不足以确保“吃饭”。
世界银行贷款是我国农业利用外资的重要渠道。江西省泰和县和湖北省襄阳县都争取到了世界银行贷款的支持。江西省泰和县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外资项目共2个,实际利用世界银行信贷资金折合人民币1311.75万元。湖北省襄阳县近年来获得的世界银行贷款为7988.37万元人民币。调查表明,世界银行贷款的使用对改善这两个县的农业生产条件和增加农民收入的确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这两个县在使用世界银行贷款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汇率并轨造成的风险难以承受;由于环节过多,导致世行贷款使用成本过高;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相互脱节;项目一哄而起,导致一哄而散;债务的回收难度逐年加大等。由于地方政府外债采取财政扣款形式归还,在债务单位无力偿还的情况下,还贷责任全部压到地方财政身上,政府外债已成为地方财政的一个沉重“包袱”。在调查中,我们发现,政府外债甚至直接转化成了农民的负担。例如,从2000年开始,襄阳县农民负担卡上多了一项新的内容:世行贷款还贷。我们在入户调查时发现,几乎没有农民能搞清楚这项收费是怎么回事。伙牌镇李食店村7组会计李世文问我们:只知道县里有农行、工行、建行和中国银行,怎么又冒出来了个“世行”?再说,村里从来也没有从这个银行借过钱!他根本不知道“世行”是一个什么机构,更搞不明白为什么全村农民要来还这个“世行”的贷款!据了解,“世行”贷款是用于丹江引水工程建设,按市里的规定,凡在灌区内的乡镇都要承担还贷任务,该县共分摊了6000多万元还贷任务,由于财政困难,这些任务只能分摊到每个乡镇和农户。太平镇领导讲,该镇农民很少用丹江引水工程的水,将还贷任务平摊到每个农户是很不合理的,但还款任务是上面压下来的,乡里也没有办法。县里领导也承认,这个工程县里确实可以受益,但上面分配的还款负担太重,农民用水已经交了很高的水费,再让农民承担还款任务确实不合理,但县里也没有办法,县财政没有能力还这个钱,只能平摊到农民身上。调查中了解到,农业综合开发还款也存在类似的问题,这些贷款到头来转换成了农民负担。
根据三个县的调查,影响农民增收减负的一个突出问题是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缺乏相对稳定的投入渠道。农村中小型的农田水利工程、乡村道路等设施,是调整农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的基础条件。按照现行的财政体制和投资体制,中央政府投资主要负责大中型基础设施项目,很难直接覆盖到广大乡村,省级政府投资也主要用于同中央投资配套搞大中型项目,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职责在基层的县(市)和乡镇政府,中央和省级政府仅对个别地区和特殊类型的中小型基础设施项目投资进行适当补助(如老少边穷地区等)。县乡政府基本上是“吃饭财政”,连国家投资项目的配套资金都难以真正落实,对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的投入几乎没有。因而,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的建设,实际上主要是依靠农民自己集资和投劳。基层干部为了追求政绩,不顾当地情况、农民的实际需要和承受能力,大量向农民集资集劳修路、改水、建学校等,已经成为农民负担日益加重的重要原因。
七、县域金融机构陷入不良贷款奇高和经营严重亏损的境地,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获得金融支持极为困难
各大商业银行在县域的分行处境极为艰难,最主要表现为高比例的不良贷款和经营亏损。到2001年8月底,河南鄢陵县几大商业银行加信用社的不良资产(不含农发行)高达6.06亿,占总金融资产的60%以上。其中,农行到2001年6月末,不良贷款余额为29775万元,占各项贷款总额的69.42%;建行在1998年核销贷款2222万,信达公司剥离1388万本金,到2000年又剥离了366万呆帐和180万利息,三年来,核销、剥离共3800万,即便这样,该行也还有6000多万不良贷款,其中540万全部呆滞,还要核销369万;工行有70%属于不良贷款,如按五级划分,更高达90%。
江西泰和县的不良贷款率也不低。到2001年第三季度,工、农、中、建四大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2.3亿,不良贷款比例是42.9%。这还是在剥离以后的数额,剥离以前更高达60%。其中,农行剥离近7000万,中行790万,建行700万。建行到2001年为止,不良贷款3147万,不良率30%,还在继续恶化;工行去掉剥离,还有36%,共6016万;农行的不良贷款,到2000年末,有1.2428个亿,占55.79%。
襄阳县的状况则更令人担忧。工商行2000年12月不良贷款4.7亿,2001年5月5.6亿,情况还在逐步恶化。建行原有1.6亿不良资产,2000年已全部剥离,其中逾期2665万,呆滞5068万,坏帐958万。农行截止2001年月5月末,全行常规贷款余额74873万元,其中正常贷款余额20986万元,占28.03%,不良贷款余额53887万元,占71.97%。
由于受种种因素影响,信用社不良贷款比重高,贷款质量差,严重地制约着信用社的经营与发展,甚至危及生存。襄阳县农村信用社截止2000年底,不良贷款高达36169万元,占贷款的84%,其中:逾期贷款7769万元,呆滞贷款7628万元,呆帐贷款10774万元。到2001年6月份,全县信用社不良贷款达到4.078亿元,占贷款的94%,全县信用社正常可用资金只有4000万元。鄢陵县农村信用社截止2001年8月底不良贷款2.4亿元,占各项贷款的4
6.2%。泰和县到2001年9月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贷款为8109万元,占贷款总额的45.76%。
尽管信用社的金融支持在农村发展中的作用举足轻重,但它自身的经营与发展却不容乐观。鄢陵农村信用社在1994~2001年8个年头中,有5个年份是亏损的,只有3个年份小有盈余,历年来累计亏损3300万元。全县12个信用社中,资不抵债的有10个,资不抵债金额高达2757万元。泰和农村信用社累计亏损为1700万元。襄阳信用社情况更为严峻,该县信用社历来亏损总额达1.9亿元,2000年亏损3994万元,2001年到5月份已亏损900万元。
从银行自身的营运状况来看,高比例的不良贷款已使它们不堪重负,陷入十分艰难的困境。从3个县来看,由于企业经营状况逐步恶化,加上不规范的改制,导致企业逃废银行债务。一些企业破产后,县乡政府也不承认原来抵押登记的财产,企业的信用完全丧失。
这3个县恰逢经济结构调整的关键时期,急需金融支持。但是,目前真正进入县域的资金数量极其有限,大部分资金不下乡,到不了中小企业,更不要说到农户了,资金供求矛盾非常突出。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农村资金外流问题严重。我们对3个县的调查发现,90年代中期以后,几大商业银行在县域内的金融活动非常一致,那就是:纷纷向中心城市收缩,县级支行被大幅度撤并,在压缩战线(压网点,减人员)的同时,将主要业务放在了吸收存款上,与之形成鲜明对照的是,贷款业务越来越少,县内许多企业想贷款也找不到“庙门”。各分行将吸收的存款上存到上级银行,靠从中的利差来维持基层行的运转。
在几大商业银行统一采取“多存少贷”的政策以后,农村信用社在农村发展中的金融支持作用就越来越显得举足轻重了。从农村信用社的运营来看也确实如此。以河南省鄢陵县为例,全县90%以上的农业贷款都来自信用社。即便如此,农村信用社存大于贷的局面仍然没有改变。在鄢陵县,到2001年8月底,农村信用社有6.4亿存款,贷款5.2亿,贷存差为1.2亿。其他两个县的情形也是如此。泰和县信用社的各项存款到2001年9月底为3.0794亿,各项贷款为1.7719亿,2001年发放贷款2829万,到2001年9月底,存贷比率为59.4%,上存市联社8000多万,人民银行800多万,转省农行1000万。截止2001年5月底,襄阳县信用社存款总额7.5亿元,贷款余额4.5亿元。由此可见,不仅商业银行在农村吸收的资金绝大部分回流到城市,农村信用社实际上也成为农村资金净流出的重要渠道。
除了几家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在农村吸收农民的储蓄外,邮政储蓄对县域资金的外流影响也极大。作为解决邮政系统扭亏为盈的重要举措之一,国家允许邮政系统开办储蓄业务,通过吸收存款利息和存款上存的利差来盈利。邮政储蓄上解央行的年息为4.6008%,邮局付给储户的年息为2.2508%。央行与邮局分享2.35%的利差,1995年以后则实行利差包干。通过邮政储蓄,地方资金大量外流。从我们所调查的3个县的情况来看,泰和县的邮政储蓄在90年代以后发展加快,现吸储2.6亿元,其中县域3个网点吸储一亿多元,另外一个多亿来自于乡下。全县有3万多打工户,沉淀下来的有4000多万元,每年兑付2个多亿元。河南鄢陵县2000年邮政储蓄为1.6亿元,其中出外打工汇回的为8000万元。湖北襄阳县2000年邮政储蓄为2.8亿元,其中市区1亿元,乡村0.8亿元,城乡结合部1亿元。从以上几大块的资金流动来看,三个县的几大商业银行及信用社都是存大贷小,加上邮政储蓄,导致县域金融资金的严重外流。
二是国有商业银行贷款审批、发放权过于集中,制约了基层行贷款发放的灵活性和时效性,不适应县域中小企业信贷需要急、期限短、频率高、数额小、风险大的特点,加之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失衡,严重制约了信贷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支持。调查中了解到,近几年金融政策的变化也起到了约束银行向地方贷款的直接效果,以下几条是影响最大的:上收审批权限、繁杂的贷款审批制度、严格的担保抵押制度、信贷人员责权与责任不对称等。
三是农村信用体系不健全,农民、乡镇企业担保难、贷款难问题十分突出。农户到信用社贷款,从申请到拿到贷款,至少需要3~5天时间,而且多数只能贷到千元以下,超过1000元须存单质押。
四是农村信用社独木难支。在各大商业银行纷纷撤出农村以后,仅靠农村信用社系统的信贷实力,根本无力解决农民贷款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