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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从贪污看农村干部犯罪的原因及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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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从贪污看农村干部犯罪的原因及方案

摘要从三起生态林管护款贪污案中发现普遍存在学习教育不够,监督检查不力,村务不透明,干部选任管理松散等问题。对此,要从加强学习教育,强化监督管理措施,构建完整的职务犯罪风险预警防控体系等方面入手,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

关键词贪污案件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

一、案件中暴露的主要问题

(一)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不够

该镇党委、政府制定有详细的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制度和相关考核规定,但是执行比较松散,并没有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及频度开展学习教育。一是镇党委政府督促核查力度不够,只在半年或者全年集中开展1-2次检查,平时缺少监督检查,并且重形式轻实效,比较看重学习记录的完整性,不问学习活动的真实性,导致制度执行出现偏差,部分学习记录不真实,个别村“两委”的学习记录虚构成分较大,甚至部分干部指派他人代替参加学习教育活动;二是学习内容不规范,法律法规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内容较少,有的部门或村“两委”学习内容随意性较大,没有科学合理的规划,以上级文件为主,内容单一,导致干部普遍缺少法律知识及法律法规和廉政方面学习,缺少权威材料和师资,导致大部分干部不知法、不懂法或者误解法纪;四是部分干部学习兴趣不高,学习态度不端正,法律意识淡漠,不正之风较为严重。这是在三起案发后我院预防部门工作人员先后6次深入该镇走访调研得出的结论。

(二)监督检查不力

在侦查与预防中,我们发现,该镇党委政府比较重视工作的部署和落实,重视干部的履职汇报,也比较重视实地察看,但是对比较深入的监督检查力度不足。在朱某某、杨某某、张某某贪污案中,三人虚报山区生态林管护员13名,在长达3年半的时间里先后七次从镇政府骗领生态林管护员补偿金人民币82490元,予以贪污。在郭某某、郭某某贪污案中,两人虚报山区生态林管护员8名,在长达6年的时间里先后多次骗取不老屯镇移民地生态林管护补偿金人民币187174元,予以贪污。在丁某某贪污案中,丁在长达6年的时间里,利用职务之便指使不老屯镇半城子村村干部朱某某、杨某某、张某某(均另案处理),不老屯镇沙峪里村村干部郭某某、郭某某(均另案处理),虚报生态林管护员,骗取生态林管护补偿金710056.88元,丁贪污440392.88元。在上述涉案人员作案的多年时间里,该镇先后多次听取关于生态林管护员工作情况、补偿金支付情况等的汇报,每年至少召开2-3次生态林管护专项工作部署会,并多次走访管护员,调查补偿金是否实际发放到人,但却未能对管护员的数量、人员本身的情况进行核对,即检查监督的力度和深度不够,导致上述涉案人员有机可乘,造成国家专项资金的损失,并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

(三)村务公开透明度不够

根据北京市、密云县村民自治理财监督及村务公开的有关规定,该镇下辖的行政村全部实现了村务公开和村民理财监督,但是,在此次查办的案件中,案发的两个村对生态林管护补偿的有关文件和政策进行了公开,但是对管护员的名额、条件、选任办法、管护员名单及款项领取情况却采取不同手段予以隐匿,经走访调查,大部分村民知道有管护员一事,也知道身边有人当上了管护员,但对村里有多少名管护员、怎么选任管护员及补偿款是多少钱等都不怎么清楚。同时,我们又走访了该镇其他各村,发现大部分村的村务、党务公开内容简单、更新较慢,党和国家的惠农政策主要通过村民代表和党小组长向下传达,而村民代表和党小组长却未必能准确传达到每一户,大多数仅仅是简单地告诉村民“有这么一个事儿”就算完事,而大部分村民又忙于生产生活,很少有人真正去较真儿,让犯罪分子有机可乘。

(四)对村干部选任资格审查不严

该镇在村“两委”换届选举过程中对村里上报的候选人都进行了资格审查,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制度规定明确,但是,在实际审查过程中却不够严格,流于形式或者走过场的情况比较严重,导致部分思想觉悟不高、动机不纯或者历史不够清白的人混迹其中,严重影响了村“两委”干部的质量。以该镇半城子村干部张某某为例,张某某1986年至1989年任不老屯镇半城子村党支部书记,曾在1989年因贪污罪被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被开除党籍,却在2004年6月当选村委会委员,像这样有贪污劣迹前科的人,应当经过慎重考虑、综合考察、确认无风险的情况下才能考虑是否同意通过候选人资格。(根据2009年4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第三项,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地要对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资格条件做出规定。)

(五)对乡镇科级干部的管理上存在漏洞

该镇对科级干部的管理比较松散,干部任职的相关规定没有得到执行,部分干部长期固定在一个工作岗位上,导致“一言堂”现象严重,为腐败滋生培育了温床。在丁某某贪污一案中,自1991年至2009年8月,近20年时间的时间里,丁某某一直担任该镇林业站站长,这种一人长期担任重要岗位领导、未进行任何交流或调任的情况给该镇工作带来了极大的风险。

二、对策和建议

(一)加强学习教育

一是从制度上进行完善,建立健全学习日不定期抽查制度、重要学习内容进行面对面汇报交流制度、抽样考试制度、奖励制度等,并将抽检、考试情况按比例纳入年终干部考核机制中,对学习教育实践先进组织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先进,鞭策落后;二是加强监督检查,成立监督检查组,对干部学习教育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既注重学习记录的完整性,更注重学习教育的时效性和运用转化能力;三是合理规划内容,对干部学习教育的内容按照科学合理的比例进行分配,强制要求干部优化知识结构,增强法律意识,比如:太师屯镇在干部学习教育中将必学内容按照实际工作需求进行规定,“法律法规:形势政策:党风廉政:岗位专业知识:其它知识=2:2:2:3:1”,每年年初按比例列出可供学习的书目名称或范围,并根据情况予以及时调整,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四是完善师资力量,充分利用县域有效司法力量,从政法系统中邀请业务能手或专家级人才到该镇授课,可与检察院预防部门建立合作关系,根据该镇需要适时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知识水平,增强法律意识。

(二)对各项政策的落实和制度执行加强监督检查

一是积极查找各项政策落实和制度执行方面的漏洞和不足,有针对性地制定监督检查方案,形成行之有效的监督检查机制;二是加强审计监督力度,对各项惠农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定期专项审计,严格执行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完善并执行干部任期内年审制度;三是严格监控专项资金的流向,从初始端到终端对专项资金链条中的每一个环节都进行核查,确保专款专用、收支相符、人资相符。

(三)加强村、党务公开工作的力度

加强培训,增强干部自觉进行村、党务公开的意识;扩大宣传,提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村民自治、民主理财的积极性;细化实施细则,将村、党务公开的内容、范围、程度作出明确规定;加强考核监督,将村、党务公开作为年终干部考核的重要指标;倾听群众声音,将群众对村、党务公开的满意度作为干部民主测评的重要内容,督促干部通过村、党务公开将关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关系集体资产安全的事项向群众做好、做到位、做透彻,确保群众及时全面了解。

(四)加强对镇村干部的管理

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干部任职的相关规定执行干部选任和管理,完善干部交流、轮岗等工作制度,整顿工作作风和纪律,关注干部思想变化,通过恳谈交心、诫勉谈话等方法,做好干部思想政治工作,从根本上改变“懒、馋、怨、贪、霸”等不正之风,加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

(五)构建完整的职务犯罪风险预警防控体系

不断完善既有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体制机制,深入查找风险点,及时更新风险预警级别,建议借鉴大城子镇“廉政风险预警案卡管理模式”,按风险级别予以干部警示教育乃至纪律处分,保证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