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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历史上三农问题学术探讨会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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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历史上三农问题学术探讨会论述

2008年12月1日至3日,由中国经济史学会主办、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和中国经济史研究所联合承办的“中国历史上的三农问题学术研讨会”在南京师范大学随园校区隆重召开并取得圆满成功。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天津、江苏、广东等省社科院和高等院校的60余位学者出席了会议,提交学术论文53篇,内容涉及历史上的土地制度、农业经济、农村社会以及解决三农问题的路径等重要学术问题,兹将主要内容综述如次。

一、历史上的土地赋役制度

土地制度是本次会议关注的重点之一,学者们多角度地进行了探讨研究。关于家族土地。林济《家族内部地权纠纷与官府立场———以〈盟水斋存牍〉为例》主要阐释了晚明时期珠江三角洲地区家族内部和官府对地权合法性的理解或说法以及官府立场的意义。王志龙《近代战争对族田发展影响研究———以安徽为中心的考察》具体分析了太平天国时期战争和日本侵略战争条件下影响安徽族田发展的因素,从而说明在不同战争条件下族田可能会出现衰落或发展的不同发展态势。

关于土地的所有与经营。慈鸿飞《村社集体所有与份地制的历史启示》以中、外土地制度长期发展的历史为视角,分析总结出土地村社共有制严重阻碍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提出寻求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统一形式应是目前中国深化土地制度改革的唯一正确方向,摒弃集体所有制、实行国家终极所有、农民永久使用的二元产权制度应是最佳选择。具体到土地租佃经营,李金铮《近代冀中定县租佃关系的实证研究》分析论证了近代北方的租佃关系更多地表现为普通农民之间的关系,租率没有明显变动,主佃关系也比较缓和,但认为既定租佃制度下的地租率仍有值得改进之处。邢丙彦在《20世纪30—40年代松江“典于记”地租形态变化与国家政治变动———上海市档案馆藏松江“典于记”收支账册研究之一》中考察了松江“典于记”地租形态在日本侵华战争前、中和后的变化情况,揭示了松江“典于记”地租形态的变化与国家政治的变动直接相关。张玮《抗战时期晋西北的地租、租率及其变动》详细考察了抗战时期晋西北的租佃制度及其变化,从租佃情况的复杂多样性说明了中共二五减租政策引发问题的必然性和调适的必要性。黄正林《地权、佃权、民众动员与减租运动———以陕甘宁边区为中心的研究》指出,中共在陕甘宁边区通过认可地方惯性和现状推动了减租政策的落实,用制度约束和地方减租组织实施强制的两手保障农民的佃权,从而使得地权向农民转移,同时乡村权威也由地主而变为中共所扶植起来的积极分子。岳谦厚《中共革命与米脂地主经济》介绍了米脂地主的主要经济关系以及革命对其影响,指出中共减租减息和减轻负担政策在米脂的推行,使地主经济走向没落,尽管地主对中共的政策有一个从被动因应到主动适应的变化,但终究无法改变自己的命运。苏少之、陈春华《20世纪50年代初期湖北省新贫农问题考察》分析了新贫农的形成、经济状况、内部分层以及国家的扶助措施,得出新贫农是中农化趋势中的贫农,农民家庭贫困与否的关键是劳动力的有无,而不是剥削,从而认为新贫农问题的根本解决有赖于农村经济以及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

关于土地流转。郑学檬《政府政策导向与土地流转———关于汉唐土地流转形态问题的笔记》通过梳理汉至唐的土地制度及其实践,认为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政府政策导向是关键,土地流转受到国家一系列法令的限制。龙登高《地权交易与生产要素组合1650—1950》对明清以来近300年的土地市场及其作用进行考察后指出,农户通过地权市场将目前收益与未来收益进行调剂,实现各种要素及其收益之间自由选择与多样化安排,达到其融通的需要,而在各种生产要素的动态组合中,资本从各社会阶层流向土地,土地通过各种交易配置到具有生产效率的劳动力手中,从而促进了农业经济效率。接下来的3篇文章主要研究江苏的土地流转。金高峰《农地流转的区域差异、成因与对策———以江苏十三市为例》分析了当前江苏不同地区的农地流转因不同因素影响而出现的明显差异,提出应当多策并举地推进区域农地流转,加速推动农地经营走向规模化。翟洪峰《土地征用与城市化———基于一个城郊村的实证研究》指出,何村农地非农化主要是由于城市化过程中的土地征用,只有保障失地农民权益,才能消除农村社会不稳定因素。徐元明《现行土地制度与农民权益保障机制的创新———江苏省新农村建设中农民土地权益保护现状调查》不但指出当前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存在种种侵害农民土地权益的情况,而且认为忽视甚至不承认农民对于集体土地的所有权是当前我国农民土地问题的最危险倾向,也是农民土地权益长期得不到有效保障的根本性原因,应把从制度和体制上确立农民的集体土地所有权作为建立农民土地权益长效保障机制的首要前提。魏明孔则从土地制度史料的角度提供了一篇有价值的文章《清代土地契约文书的发掘整理与利用———兼评〈清代宁波契约文书辑校〉》,梳理了20世纪中期以来学术界对明清土地契约文书的整理与研究,对王万盈编辑的《清代宁波契约文书辑校》在资料价值和辑校特色等方面作了评说,也指出书中存在的诸如缺乏图文照片等不足。

关于历史上的赋役制度。李治安《元和明前期的历史过渡与南北差异的整合———以赋役为中心》考察了元明过渡时期南北方在赋役制度上的主要内容及其差异,不但阐明了“南制”和“北制”在元代的并存博弈以及“北制”的主导地位,而且指出明前期承袭元代制度颇多,南、北差异继续处于进一步整合中。谢宏伟《国计与民生:明清江西重赋问题与地方社会的反应》梳理了明清时期南昌、袁州和瑞州三府重赋问题的产生、调整、解决及息讼的过程,理清江西重赋问题的演变与地方社会、国家政权之间的互动关系以及由此带来的社会变迁。任吉东、张利民《近代华北乡村市场中的包税制———以直隶省获鹿县为例》认为,包税制是政府为满足自身攫取资源的需要而实行,但是这种制度与乡村市场传统的抽用体系产生矛盾,引发了乡村社会的种种危机。

二、历史上的农业经济

首先从宏观方面探讨农业与商品市场关系的有3篇相关论文。陈争平和张顺周《外部性因素与农业发展史的三大趋向》将外部性理论运用于三农史研究,阐明了中国农业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外部性因素作用不断加强,既推进了农业商品化,加强了城乡经济联系,又使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困难加大,农民生活和农村经济发展受到影响。江太新和苏金玉在提交给会议的一篇已发表文章《三农与市场———以明清经济发展为例》中指出,与市场紧密联系是中国地主制经济体制下保持社会经济再生产持续不断进行的必要条件,三农兴衰与市场兴衰紧密相连,而中国传统社会市场的发展与否关键在于重农政策贯彻得好坏,与抑商政策没有根本关系。任放专门就农村市场进行了研究,他的《明清时期的农村市场》将农村市场分为集市和专业市场两类并进行了分析,得出农村市场是明清时期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城市市场形成非垂直性的对应关系。

关于古代农业经济。李恒全《井田制变革前农业耕作技术的缓慢发展》指出,井田制开始瓦解前农耕技术没有明显的进步,更没有出现引起生产力发生本质变化的新因素。刘进宝《敦煌文献与农业史研究》不但认为研究敦煌农业经济史有其必要性,而且指出唐、五代时期敦煌地区畜牧业和种植业非常发达。刘玉峰《唐代均田农户经济的规划形成及其经济形态特征》(已发表)强调均田制下唐王朝均田农户经济具有超经济特征,从而认为不宜高估。

关于农业发展和农产品商品化。叶显恩《桑基鱼塘生态农业与珠三角近代化风云》阐述了桑基鱼塘生态农业出现的机缘、历史演变的过程及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着力说明它是精耕细作传统农业发展的极致和转型,是稻作文化向充满商业精神的海洋文化的嬗变,指出珠江三角洲在近代的快速发展从源头和实质上看实拜桑基鱼塘生态农业及其蕴含的海洋文化之所赐。惠富平《民国时期华北小麦生产与农民生活》指出,民国时期华北小麦总产量的增加主要是通过扩大种植面积实现的,并且小麦的商品性生产扩大是农民把小麦作为经济作物卖精买粗的结果,所以小麦的产量增加和商品化没有改变农村贫困凋敝的状况。赵德馨、瞿商《百年间中国大豆国际贸易地位的逆转与三农问题》回顾了近百年来中国大豆进出口的发展历史,重点阐述了20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中国由世界大豆的重要生产和出口国转为大豆进口量最多国家及其所带来的危害,认为这主要由认识和实践上的比较优势理论误区、粮食安全误区和国民经济发展误区引起。朱正业《试析民国时期皖西茶业的衰落原因》认为,国内外市场的冲击、交通条件制约、茶叶税负繁重以及茶叶生产与加工上的弊端共同造成民国时期皖西茶业的衰落。

在对近代江南农业发展和农产品商品化的探讨中,学者们的认识有很大分歧。王翔《近代农家兼业经济的演化———以长三角地区蚕丝生产为中心的考察》(已发表)肯定农家兼业是农民适应经济发展而作出理性选择的结果,是农家优化资源配置、最大程度发挥生产能力的经济模式,且一定程度上也已成为中国走向世界、走向现代化的推动力量。与其截然不同,郭爱民在《民国年间长三角地区农业劳动生产率、净余率与乡村经济增长的探讨》则认为,近代长三角地区的农业劳动生产率基本处于停滞状态,农产品的商品率较高但农家的年净余率却呈现负数。家庭手工业是生活压力下不得已的选择且因无资本追加而不可能发展。关于农贷和农村物价。龚关《国民政府农村金融政策述评》指出,国民政府在建立农村金融制度、构建农村金融体系上做出了许多有益的探索,但由于农村金融政策本身的缺陷,使之并没有达到通过构建农村金融体系、发展农村经济以维护统治和支持持久抗战的目的。张天政《20世纪40年代青海新式农贷及运作环境之思考》却认为,国民政府的农贷存在一系列问题,但是新式银行机构开始确立其在农贷市场上的地位,国家银行的农贷努力不仅促使青海建立起一套新的农贷制度,而且在增加农牧业产量方面取得了明显绩效。王玉茹《近代中国农村物价指数变动趋势分析》(已发表)通过编制近代中国农村的物价指数研究农村经济发展,勾画出近代中国农村物价变动趋势并分析了其成因。

范金民《日本所藏清代江南社会经济文书知见录》对日本所藏的清代江南社会经济文书资料做了系统详实的介绍,同时阐述了这些文书资料对研究清代三农问题所具有的价值。郑忠《民国镇江城乡经济衰退的腹地因素分析》(已发表)从港口和腹地关系的角度阐述了因腹地缩小、农业经济衰退对镇江城乡经济衰落的影响。经盛鸿等《日伪统治下的南京郊、县农业》梳理了日伪实施的农业掠夺政策,揭示了日本侵略给中国农村经济和农民生活带来的灾难。

三、历史上的农村社会

在农村社会、家族研究方面,晋文、李伟《从〈二年律令·户律〉看汉初立户分户问题》(已发表)认为,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户律》第323—324简的律文规范的仅仅是不为户者名田宅的行为,所打击对象则为“不为户,有田宅附令人名”和“为人名田宅者”两类,而最终目的是要迫使不为户者立户。这也说明汉初沿袭了秦“分异令”的强制分户。卞利《清代徽州乡村的社会生活与民俗———以黟县宏村汪氏宗族为中心》主要介绍了徽州乡村社会的家庭、宗族和会社的经济与文化生活,肯定了家长、族长、上层乡绅等在乡村经济文化建设方面作出了不少贡献,但又认为其经济文化具有较浓的等级色彩,集中反映了当时徽州社会中不同等级和阶层的经济与政治地位。

对农村社会矛盾进行研究的论文有3篇。徐旺生《制度及文化缺陷与秦汉以来的农民起义问题———从猴群现象谈起》以中国专制社会产生的机制———猴群现象以及与之相关联的儒家式的传宗接代的责任所引起的经常性冲突为视角,破析了农民起义的内在逻辑与外在表现形式。马俊亚《从武松到盗跖:近代淮北农村的暴力崇拜》阐释了淮北农村在明中后期以后由诗书礼乐之地演变为崇尚暴力的文化脊土的原因,指出对武松和盗跖的崇拜一方面反映了不能形成为一个阶级的民众希望武侠人物成为其救星的消极心态,另一方面民众在行事时很容易按照武侠的思维来解决现实的社会纠纷,最终成为仇杀的潜在因素,导致淮北演变为彻底的土匪世界。王先明《“权绅化”走向与农民运动的兴起———以湘绅权势演变为基点的历史考察》不仅指出清末民初湖南地域社会的权力由传统“士绅”向“权绅”的结构性演变,而且认为在这一演变中绅权的无序扩张致使公共利益丧失,绅民矛盾加剧,最终导致“大革命”时期的农民运动以“打倒绅权”的形式展开。

吴春梅研究了农民组织,她的《近代农会功能的嬗变与法律规范的调整———以淮河流域为中心的考察》梳理了晚清民国时期政府有关农会的法规及其实施情况,指出农会自身也从注重农事改良到强调发展农民经济、增进农民知识和改善农民生活的转变,但认为这体现了国民党以农会控制农村的政治意图。

农民社会生活也有学者论及。张思《创新与进步:侯家营村的集体化时代》考察了集体化时代的侯家营村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和合作医疗、乡村教育事业的展开、乡村新式传播媒介的导入以及乡村女性地位提高方面的创新和进步,认为其极大地提高了农民的生活水平和质量,有力地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和进步,对完全否定以为代表的集体化时代的评价进行反思。同样,吴渊、李良玉《农村民办教育时期基础建设投入的实证研究———湖北大别山宣村小学考察》详细分析了农民对村办小学的投入历史,肯定集体化对乡村教育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故而认为国家对村办小学体制所遗留下来的债务等负担理应给予正视和解决。而钟霞《停滞的乡村———对集体化时期山东东邵疃村的经济分析》通过考察了集体化条件下东邵疃村的收入分配方式以及收入水平,认为该村经济水平非常低下、农民基本处于一种勉强维持生活状态。

四、解决“三农”问题的路径

池子华《民国时期解决“三农”问题的路径选择》阐述了“重农派”、“重工派”以及“走第三条道路”者各自解决流民问题的主张乃至实践,指出他们对于解决今天“民工”潮所带来问题的启示。叶明勇《建国以来中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历史回顾与相关思考》回顾了建国以来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八个阶段并总结了历史上解决人口流动的经验教训。黄润龙《21世纪初我国农村基层三农问题实证分析》从大量实际调查资料入手,揭示了2001年前后农村存在的农民经济负担重、收入增长缓慢,农民对基层政府的依赖度降低、对干部满意度低,乡镇政府发展面临很多困难等一系列问题。温锐《农民财产权问题》认为,改革中农民的财产权受到伤害,尤其是制度的负外部效应太大,严重损害了农民的财产权,创新必须把保障农民的权益放在突出地位。前述慈鸿飞、徐元明等人的文章也是从保障农民权益这一首要问题出发提出土地制度改革的新思路。董志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与农村合作经济》指出,农村基础设施的改善是新农村建设的核心,而农村公共产品的制度外供给导致农村基础设施的投资与农民负担相关联,造成农民负担过重。为了实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改善同时又减轻农民负担,推进新农村建设,农村基础设施的投资必须求解于以农民社区为基础的农村合作经济。杨德才《三农迷局:路在何方?———从梁漱溟到舒尔茨的思考及其启示》通过剖析梁漱溟的乡村建设理论和舒尔茨的改造传统农业思想,提出只有政府“有形的手”和“市场无形的手”有机结合才是根本解决当今三农问题的有效途径。李文《再论我国20世纪80年代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写在改革开放三十周年之际》追述了我国农村改革的背景和推进历程,在反思“第一个飞跃”的基础上,强调未来政策取向是坚持土地基本经营制度,在加速推进城市化和社会保障体系的背景下,通过产业化和土地使用权流转实现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从以上四个方面看,本次会议讨论的内容非常丰富,但主要是围绕“聚焦三农·以史为鉴·关注新一轮农村经济改革”这个主题而展开。历史与现实相结合,多学科多视角相结合,是本次研讨会的突出特点,研讨会的另一个特点是打破了一般研讨会单纯听专家报告的惯例,每一个单元报告后都按排了讨论时间,由此引发的学术讨论高潮迭起。与会专家的激烈研讨形成三个高潮,分别是就近代江南农家经济的发展状况、集体化条件下的农村经济和农民生活以及当前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方向而展开,应该说,经过讨论,有力地推动了对这些问题的进一步深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