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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间同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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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间同业管理

摘要:银行同业拆借是指商业银行为弥补交易头寸的不足或准备金不足而在相互之间进行的借贷活动,是金融机构之间的资金调剂市场,目的在于调剂头寸和临时性资金余缺。我国金融市场需要大力发展货币市场,而由于同业拆借市场在货币市场中具有重要作用,更应得到优先发展,以早日建成成熟的货币拆借市场,服务于整个金融市场。

关键词:银行间市场;同业拆借

1我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发展

1.11984年-1995年底:初始阶段

我国的同业拆借始于1984年。1984年前,高度集中统一的信贷资金管理体制。银行间的资金余缺只能通过行政手段纵向调剂,不能自由地横向融通。1984年10月,二级银行体制已经形成的新的金融组织格局,信贷资金管理体制也实行了重大改革,允许各专业银行互相拆借资金。1988年9月,面对社会总供求关系严重失调,国家实行了严厉的“双紧”政策,治理整顿宏观措施,同业拆借市场的融资规模大幅度下降。到1992年宏观经济和金融形势趋于好转,同业拆借市场的交易活动也随之活跃起来。1993年7月,针对拆借市场违章拆借行为频生,国家开始对拆借市场进行清理,市场交易数额再度萎缩。1995年,为了巩固整顿同业拆借市场的成果,中国人民银行进一步强化了对同业拆借市场的管理,为进一步规范和发展同业拆借市场奠定了基础。

1.21996年1月-1998年:规范阶段

为了改变同业拆借市场的分割状态,更好地规范拆借行为,建立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市场,1996年1月3日,全国统一的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正式建立。这个市场由两级网络组成:一级网通过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的通讯网络和计算机系统进行交易,由各类商业银行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银行牵头的融资中心参加;二级网由融资中心牵头,经商业银行总行授权的分支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共同参与交易。

1.31998年至今:发展阶段

1998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决定逐步撤销融资中心,致使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出现交易量大幅度下降的情况,针对这一情况,人民银行主要从网络建设、扩大电子交易系统、扩大交易主体三方面进行了改进和完善。

2002年6月1日起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为金融机构办理外币拆借中介业务。统一、规范的国内外币同业拆借市场将正式启动。2006年底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的金融机构总共703家,拆借市场迎来了历史性的突破。与10年前相比,2006年底机构规模已经增加12.8倍;1998年全国拆借总量不足2000亿,2006年已经突破2万亿,而2007年总量有望达到6万亿。

2006年9月央行计划每日“上海间同业拆借利率”为新的金融产品提供基准利率。这成为中国监管部门努力建设以市场为导向的信贷体系的最新举措,为中国尚处萌芽状态的货币市场呈现清晰的借贷成本。

2我国同业拆借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2.1交易行为相仿

目前我国同业拆借市场大银行资金较为宽裕,中小银行及其他机构往往是资金的需求者。前者不缺钱,后者常常需要拆入资金,但由于中下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信用等问题,拆入资金会受限。另一方面就是政策规定中资银行同业借款比率不得超过4%,由于银行是我国同业拆借市场上的交易主体,这必然限制了市场的活跃性。

2.2拆借金用途缺乏有效监管

在银行间市场中,存在着偏离拆借本身临时性头寸调剂本职能的违规行为,譬如有的市场成员用拆入的资金进行其他方面投资、弥补贷款日,外资银行组织大量资金外逃等等。缺乏及时有效的监管,造成拆借市场流动性不足和风险增大。

2.3缺乏经纪人制度

由于同业拆借市场信息的不对称性,资金拆出者对资金拆入者资信状况不甚了解,不敢轻易将资金拆给对方,尤其是中小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同业拆借市场现行的直接交易方式在许多情况下会遇到困难,因此如果引进经纪人制度同业拆借市场的繁荣是可以发挥积极作用的。

2.4同业拆借利率不稳定

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大体上能够反映货币市场运行状况。但是,与债券回购利率相比,同业拆借利率的波动性较大、易受单笔大额成交的冲击。其中,证券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拆借交易在整个市场中所占比重偏大是重要原因之一。由于证券公司是商业银行重要的存款客户,有的证券公司受长期合作协议等因素影响,拆借利率往往低于同期货币市场利率水平,也有的公司受资本市场大起大落的影响,拆借利率时常高于同期拆借利率,对同业拆借加权平均利率影响极大。

2.5地区发展不平衡

从中国货币网公布的拆借交易日评来看,拆出、拆入资金量的前几名集中在北京、上海、深圳等东部地区,总量超过90%。一方面与金融机构的地区设计和内部组织结构有关,另一方面内地金融机构数量少,业务不活跃也有关系。

2.6头寸限额制度不够灵活

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开展多币种拆借业务中,银行外汇头寸额度存在一个管理问题,目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对银行的外汇头寸实行额度管理,超过规定额度的外汇头寸必须卖给中央银行。市场变化无常,衍生避险交易开展不多,在汇率急剧变化的时候,过紧的持仓部位限制有时会限制市场交易量,放大风险。

3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发展

3.1建立信息披露机制和信用评估机制

建立和不断完善信息披露机制和信用评估机制,通过被监管方和监管方的市场交易的报送和披露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等有关资金流动状况和偿债能力的信息,有助于建立有效、统一的信用等级制度,使拆出机构能制定合理的授信体系和有效控制风,并且对违规机构进行惩罚。

3.2建立经纪人制度

首先,尝试培育一批专业的经纪人,可以设立专门的同业拆借市场经纪人考试。其次,为了进一步规范经纪人市场,刺激该市场的发展,提高效率,降低佣金费用,建议培育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同业拆借市场专业经纪机构。最后,设立相应的法律规范,使同业拆借市场经纪人、经纪公司的业务有法可依、违法可究。例如,禁止其开展自营业务,严格限制其为关联企业的行为等。

3.3完善市场利率

我国仍处在利率市场化的进程中,2007年正式使用shibor利率作为参考,在市场化进程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在外资银行全面进人我国金融领域后,国际市场利率曲线必然影响我国拆借市场利率,加之目前彭博、路透等等金融信息资讯巨鳄在经济金融领域的渗透,这种利率传导不可避免,必然要受到国际拆借市场利率的影响进而进行调整,因此在加强合作与交流的当今市场,促进我国拆借市场利率的灵活调整,也是加快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的重要过程。

3.4活跃中西部银行间市场

同业拆借市场作为金融机构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市场,又是央行货币政策的一条主要传导渠道,在实现一国货币政策目标方面具有关键的、不可替代的作用。调动市场成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活跃市场,完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刺激金融环境的进步有重要意义。

3.5放宽外汇头寸额度限制

银行间市场开展外币拆借业务,应改革现行的管理办法,逐渐放宽外汇头寸额度限制,对银行外汇业务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同时,开展多币种拆借业务也需要在外汇市场上适时推出一些金融衍生工具,如外汇掉期、外汇期货、外汇期权等交易,为金融机构外汇资金风险管理提供避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