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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商业银行会计处理信息集中化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本文针对商业银行会计数据集中化出现的问题及风险进行分析和提示,并提出了风险防范措施。
【关键词】会计数据集中化;问题;风险防范
一、集中化对银行会计核算的影响
随着数据交易、处理及分析职能逐渐向商业银行总行集中,必将对银行产生深层次、全方位的影响,产生一系列的变化。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会计管理模式的变化
会计管理的模式与商业银行的经营特点是密切相关的,由于货币资金具有极强的流动性,决定了商业银行在管理上必须有严密的监督机制和管理制度。
商业银行的传统会计管理涉及商业银行前、中、后台业务运行的全过程,从会计账务处理的角度讲,就有账、钱分管;账、表、凭证换人复核;账折见面、当日记账、当日结账;现金收入先收款后记账、现金付出先记账后付款、转账业务先记付后记收、代收他行票据先收妥再进账;总分核对、内外对账,做到账账、账款、账据、账实、账表、内外账务“六相符”等严格的管理控制制度。
数据集中后商业银行的业务数据和信息资源将高度集中,总行或一级分行可以通过计算机系统和网络,及时将全行范围内所有客户资料信息、单据审查、账务处理等后台工作集中完成,使商业银行具备采取“大总行、大部门、小分行”的经营模式的条件,管理日趋扁平化,大量业务特别是高端业务、大型企业集团服务等均可集中于总行的各相关部门完成。商业银行的二级分行以下经营性分支机构实际上只不过是分布在不同区域的业务延伸柜台,其主要职能将转变为营销客户,会计管理的职能明显弱化。
(二)银行柜面人员职责的变化
传统意义上的商业银行柜面人员所从事的业务活动和会计核算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对柜面人员会计核算知识方面的要求较高。例如,在客户的存款业务中,从客户提交存款凭单、接单审核、凭证处理、传递到登记账薄完成结算这一系列程序,既是业务活动过程,又是会计核算过程。
会计处理集中后,由于将核算功能统一定义并固化在电子处理系统中,柜面人员在办理业务时,只要按照系统界面提示和用户要求在终端中录入必要的原始信息,系统就会自动将有关账务数据过渡到相应的会计科目上,并生成账簿。会计柜面人员只须知道业务的交易代码,就可以在系统的提示下完成业务处理的全过程。柜面人员的主要职责就变成了原始信息的录入、核实。但从银行业务发展的角度看,银行柜面人员必须在熟练掌握各种业务处理规章和电子处理系统使用技能的基础上,具备和金融相关的多学科特别是投资理财方面的知识,能够针对不同的客户需求提出咨询建议,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成功营销各种金融产品。
(三)银行账务体系的变化
在传统操作模式下,银行会计核算划分为明细核算和综合核算两大系统。两大系统自成体系,相互印证,既便于账务核对,又实现了相互制约与控制。如明细核算包括:凭证——分户账(登记簿)——余额表;综合核算包括:凭证——科目日结单——总账——日记表。总账与分户账或余额表核对余额,综合核算是明细核算的概括和综合,对明细核算起着控制的作用。
会计处理集中后,由于电子处理系统是建立在超大型计算机和商业智能等技术基础上的,会计账务处理工作全部由系统自动生成,科目日结单只需根据明细核算时录入的初始数据自动汇总而成;数据中心对所有数据的加工、处理可以在短时间内完成,并检验会计账务平衡。只要系统设计无误,此后的明细核算与综合核算总是相符的,分户账合计是恒等于总账的。
二、集中化会计核算的风险分析
数据处理中心的上移加大了商业银行的会计风险。主要体现在技术安全风险、会计核算风险、人员风险等方面。
(一)技术安全风险
数据集中后,电子处理系统的技术和管理方面的问题就成为商业银行运行的最为重要的技术风险。这种风险主要来自于三个方面:
1.计算机病毒。目前,计算机病毒对计算机网络的影响和破坏性越来越大,病毒扩散和传播速度越来越快,一旦某个程序被感染,则有可能对整个网络造成严重影响。
2.网络黑客攻击。从各种媒体报道的情况看,目前通过网络盗取银行客户存款的事件时有发生。随着银行业务的不断拓展和计算机网络的不断延伸,潜在的不安全因素也会随之增加。
3.计算机系统停机、数据存储介质损坏等。根据发达国家的经验,系统停机对金融业造成的损失最大。尽管近几年电信运营商对数据通讯设备投入较大,并采取了一些提高通讯质量保障稳定性的措施,但数据通讯线路异常中断的现象仍时有发生,从而对银行计算机系统运行的稳定性造成了影响。
当银行计算机系统及网络通信发生故障,或因病毒、黑客攻击造成网络系统不能正常运转时,必然会对银行的正常运作造成重大影响。在传统金融运行模式下,这种损失可能是局部的,但在数据集成系统中,安全风险有可能导致整个网络的瘫痪,是一种系统性风险。
(二)会计核算风险
银行电子处理系统具有明显的“开放性”,这种开放的支付结算系统在为客户提供便利的同时也大大提高了会计结算风险。特别是随着电子化支付系统跨地区的各类金融交易数量不断增大,使得任何一个地区的系统故障都可能会影响全国金融网络的支付结算,并造成经济损失。
电子处理系统还具有明显的“虚拟性”,银行可以利用虚拟现实信息技术增设虚拟分支机构或营业网点,从事虚拟化的金融交易。虚拟性使交易、支付的双方互不见面,只是通过网络发生联系,在目前我国信用体系不健全和社会诚信度不高的情况下,交易双方对交易者的身份、交易的真实性验证的难度加大,增大了交易者之间在身份确认、信用评价方面的信息不对称,从而增大了信用风险。
(三)临柜业务风险
在传统银行运作模式下,柜台业务是相互制衡的,如现金支付业务,以前要经过记账、复核及出纳三个环节。现在临柜业务大多由临柜人员一人完成,在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或不落实、监督管理力度不够、临柜人员风险意识淡薄的情况下,很可能发生临柜业务风险,特别是一些业务量较小、人员较少的基层营业网点,从而直接影响电子处理系统的安全运行,导致业务风险的发生。
三、集中化会计核算风险防范措施
虽然数据集中后银行的各种业务风险与传统金融并无本质区别,但由于数据处理是基于网络信息技术,这使得银行在延续、融合传统金融风险的同时,更新、扩充了传统金融风险的内涵和表现形式。金融风险发生的突然性、传染性都增强了,危害也更大。因此,金融风险的监管和控制也就需要具有不同于传统金融风险管理的手段和方式。
(一)加强计算机系统风险的防范
1.计算机系统的风险主要包括:(1)计算机外在风险:指水、火、震、电、磁、温度等自然灾害对银行计算机系统资源带来的损害;(2)计算机硬件风险:是指短路、断线、接触不良、设备老化等由计算机及相关设备、部件或元件带来的风险;(3)计算机软件风险:是指由于各种程序中包含的潜在错误导致系统不正常工作而带来的风险;(4)计算机网络风险:是电子信息在网络上遭到侵袭后造成的风险;(5)计算机犯罪风险:是银行职员利用计算机进行非法操作,以盗用资金或者蓄意破坏计算机信息而带来的风险。
2.为确保计算机系统的安全运行,要做到:(1)要建立计算机风险防范领导组织体系,将计算机风险防范纳入各级领导的工作日程,各级相关职能部门要形成合力,加大对计算机风险的管理力度;(2)要建立计算机风险管理机制,健全各项相关管理制度,完善岗位职责和责任追究制度;(3)要不断改善硬件环境,全面规划、统筹安排,合理使用资金,特别是要保障对关键设备的投入;(4)加强网络管制和计算机病毒的防治,防止“黑客”入侵和病毒侵害。
(二)加强对会计核算的监测预警
要使监测预警与会计核算建立在一个平台上,对会计核算进行全程监控,发现问题适时预警。要将监测预警的重心前移,预警系统要能够及时进行会计操作信息的跟踪分析,并对重要日志进行必要的记载与备份。跟踪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结算票据的处理是否符合内控制度,要素是否齐全、合规,有无压票行为;账证、账账、账表、表表是否勾稽一致;往来类科目是否配对相符;系统有无故障差错或恶意攻击。在此基础上,通过会计分析自动拟合预测模型和方法,对会计核算全过程进行研究分析,对带苗头性、有疑点的问题实时报警,实现有效监测。
(三)加强会计电算化系统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我国的金融电子化是在没有统一规划和标准的情况下起步的,目前还存在规划不统一、商业银行技术标准不统一、技术规范不统一、商业银行之间使用的安全协议各不相同等问题。为此,央行应借鉴发达国家的做法,制定统一的标准和规范,逐步实现各商业银行的会计电算化系统,增强各商业银行系统之间的协调性,减少支付结算风险。
(四)再造业务处理流程,提高银行会计业务处理效率
会计业务是商业银行各项经济活动的基础,具有业务量大、专业性强的特点。要按照集约高效的原则,再造和优化业务流程,将各个业务领域的所有操作性的职能分离出来,集中到专门设置的后台业务操作中心。同时,将各种非柜面业务以及需通过柜面但无须即时办理的业务(如托收承付)、操作风险较高的业务(如各种信用证的审单业务)逐步纳入后台业务处理中心。这样,一方面可以提高业务处理的集约化水平和工作效率;另一方面,可以改变目前商业银行会计操作风险点多面广、难以监控的现象,提高商业银行的风险防范能力。
(五)根据不同的岗位需求加强培训
随着商业银行会计核算模式和财务管理模式的变化,商业银行的会计工作岗位及人员要求同样发生了变化。为了适应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需要,会计人员由操作型人才向复合型人才转变将不可避免。在电子化、网络化的工作环境下,无论是高级会计(理财)人员还是一般会计工作人员,都必须具备必备的会计基础知识,掌握电子计算机技能以及网络知识。但高级会计人员和普通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不同的知识结构和技能。
在电子化条件下,对高级会计人员而言,要求其具备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处理能力,拥有较深厚的经济学和财务基础理论,能就金融市场等金融环境做出相应的职业判断,掌握计算机编程技术,能设计金融产品,制定业务流程和内部控制系统,制定金融企业自身的理财方案等等。也就是说,对于高级会计人员而言,更多的是要注意在会计和业务处理方面的综合理财能力。
对普通会计人员而言,他们一般从事柜面工作,其主要职责是提供信息,并决定生成这些信息所应遵循的会计政策。他们应在掌握各种业务处理规章、会计知识,具备在智能化的核算系统条件下进行工作能力的基础上,掌握为客户提供优质的理财咨询服务和营销各种金融产品的技能。
根据职责分工的不同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可以降低人力资源投入成本,有效防范人为风险。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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