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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银行业金融创新的必要性、迫切性
1.全球金融业的发展趋势,迫使银行改变经营模式
当前,金融创新层出不穷,金融商品不断丰富,市场需求也越来越多样化,这都迫使银行转变经营观念,多方位开发新的服务方式和服务品种。
纵观全球经济发展,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发生后,经济全球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社会生产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带动了世界经济的迅猛发展,引起资本在国际间流动速度的加快和规模的急剧膨胀,从而使得为此提供服务的金融全球化,传统的金融经营模式和服务品种面临严峻挑战。为适应资本的流动需求,银行业务的传送渠道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面对面”的柜台交易方式已渐渐被因特网在线交易所替代,电子金融服务日趋完善,金融衍生工具发展迅猛。
2.我国面临的金融市场环境促使银行大力开展金融创新,以求生存
(1)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银行业金融市场的环境发生了巨变。就整个外部环境来说,我国加入WTO后,金融市场的开放程度进一步加快,外资银行已被允许在中国境内陆续开始经营人民币业务和外汇业务。为积极稳妥的推进中国金融业的对外开放,央行还决定取消外资银行设立营业性分支机构的地域限制,开放全国所有的中心城市。目前,外资金融机构的规模和数量在不断增加。
(2)国内金融市场竞争加剧,买方市场的局面已逐步形成,国有商业银行的垄断地位被打破,众多股份制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纷纷争夺市场份额。交行、中信、光大、深发展等全国股份制银行的经营机制完全商业化,资产总额不断扩大,招商银行还与四家国有银行一样进入了世界千强银行之列。
除了竞争对象的增多,金融竞争的范围和空间也越来越大,不仅存在着业务上的竞争,而且管理上的竞争、资本竞争、价格竞争、技术竞争、信息竞争、人才竞争日趋白炽化。
社会大众的金融投资意识,随着银行多元化的服务渠道的拓展而增强,他们开始选择和享用前所未有的金融产品,并不断提出新的要求。
3.调整资产结构,优化资源配置的要求促使银行开展金融创新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观念还未随市场的变化而转变,从业务类型分析,仍然停留在传统业务的经营上,缺乏对表外业务的开发,贷款种类和服务对象特定,导致金融业竞争环境恶化,资产结构和风险类型单一。从银行资产负债结构上看,被动性负债较多,资金来源渠道狭窄,绝大部分局限于传统的客户存款上,融资成本居高不下,大大降低了银行的盈利能力和积累能力。资产方面,主要是贷款,但贷款的对象、方式、品种、数量和流动性都未能适应市场的需求。要解决银行资产负债结构的不合理问题,提高银行的经营效益,就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突破公存、储蓄的服务范畴,加大中间业务的研究开发,大力倡导发展消费信贷。
二、金融创新与风险防范的关系
1.对存量风险来讲,金融创新是改善资产结构,化解风险的最佳途径
我国商业银行基于传统业务的沉淀,负债限于公存与储蓄的范围,资产停滞于企业贷款,且贷款的构成结构、期限结构、利率结构搭配不合理,导致贷款流动性差,致使主要依靠贷款收益的银行效益不良,资产质量低下。
银行通过发展新业务,加快资金来源的流转速度,一方面可通过提高盈利性和流动性来补偿资产的安全性,并充分利用这三性的均衡与相互补偿,来达到银行总资产效用的最大化,另一方面能够将银行资产在资产种类和客户上尽量分散开来,从而避免银行资产单一,过分集中于某几种或某几类客户所造成的过大风险,减少银行的坏账损失,进而提高银行的资产质量和管理水平。国外金融发展史也表明,金融创新与开拓是适应不断变化的经济环境并回避风险的最佳选择。
2.对风险增量来说,就要在超前分析预测、严格控制的前提下,大力开展金融创新
银行在开拓市场、经营货币信用业务中,由于某些不利事件引起的货币资金不能回流和增值,导致银行资产损失的可能性是客观存在的。因此,不论是在目前还是在今后的发展中,加强风险管理都是银行整个业务经营管理的必要和主要内容。
金融创新是为了有稳定的和长期的收益,但市场也往往是“双刃剑”,如果成本风险控制和资产风险控制不利,就会使开拓市场的初衷落空。防范风险、强化管理和业务竞争、发展是一个完整的统一体,不能只强调一方面而不顾全局,否则最终带给银行的只能是风险。所以,要把追求发展的速度与提高效益、防范风险统一起来。讲效益必须以安全为前提,讲发展必须量力而行,讲创新必须内控先行,超前预测分析风险,坚持速度、效益、安全的统一。
三、金融创新中防范风险的措施
1.加强金融监管部门的风险防范
(1)完善立法。对银行业金融创新设立一整套完备的法律程序,制定关于金融交易管理的统一标准,以消除交易过程中不必要的风险,使金融交易从合约的签订到最后执行完毕的整个过程都有与之相适应的法律来规范。同时建立关于风险管理和交易咨询的有效机制,使各金融机构都有防范金融风险的举措,确保投资的安全性。
(2)参与金融创新的研究和开发。金融监管机构要派专人参与金融创新的研究和开发,全面了解金融创新的过程,准确掌握其产品的风险情况,组织有关专家和教授对金融创新产品进行全面论证并审定能否进行金融创新。
(3)严格监管金融机构的金融创新活动。除了按照《巴塞尔协议》对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率作出规定外,还要根据其资本量、信用状况、经营能力、对风险的应变能力及当前的市场波动状况给其制定一系列风险监控指标,将风险控制在所能接受的范围内。同时,在对待金融创新和金融自由化上,要做到放松管制与加强管理并重。对有争议的金融创新工具应严格控制其上市,尤其是对高风险的金融衍生工具的创新应加强管理力度。对金融机构进行信用评级时,要把金融机构从事的投机性交易所占的比例作为重要指标来考察。
2.金融创新主体的风险防范
(1)确立风险管理意识。金融机构在创新过程中,风险日益增大,呈现出多样化、复杂化的趋势。金融企业面对金融环境变化、风险增大的现实,要想取得良好的经营效益,必须确立风险管理的意识与观念。必须在员工中树立风险意识,激发员工的内在动力,树立高度的责任感,把防范风险作为每个人的职责,力求员工在处理每一笔业务时,都能严格按章操作,自觉注意防范风险。
银行的业务部门应把风险的监控和规避视为本身的基本职责,作为每天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在日常的监控中及时发现并避免风险。在业务经营过程中,业务部门应严格执行授权授信制度,与法律事务部门协调配合,对业务中的法律风险做到事前规避,事中化解,事后补救。同时,应提高银行各部门业务经营的透明度,加强部门间的相互制约和监督。
(2)明确风险管理原则。金融机构在创新新产品,推出新业务时首先要遵循谨慎决策的原则,切勿盲目从事,急于求成;其次,金融机构还要遵循分散风险的原则,扩大经营范围,实行多元化经营,以达到分散风险的目的;此外,金融机构在创新过程中,还要遵循规避风险的原则,避开高风险业务,以达到规避风险的目的。
(3)建立风险管理体系。金融机构要统一制定有效的、切实可行的风险防范制度,并结合自身的特点,在实践的基础上建立一套科学的风险预测评估指标系,通过该体系,随时对全行各项业务的风险作出比较准确的监测和判断,测算风险的时间、风险发生的环节、风险量,以及风险化解的可能性,及时通过系统指导各行解决问题,化解风险。同时,通过建立动态风险报表,随时发现业务创新中存在的风险隐患,及时通报全行注意回避,并协同业务部门就该风险制定措施,降低风险的发生率。
(4)加强内部监管。加强金融创新主体内部的监管,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①要加强表外业务的管理。金融创新主体应根据自身的规模、资金、能力等确定表外业务占全部资产额的比例,并把握好表外头寸。同时,表外业务与表内业务要分开管理,建立完善的表外业务报表制度,加强表外业务的统计和核算。此外,还要加强对表外业务定期与不定期的内部稽核,及时发现表外业务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并制定出应付突发事件的措施。
②要加强对海外分支机构的管理,总部对海外分支机构要有集中、统一的调节和控制,要对其规定业务范围及各类业务的规模和审批权限,加大总部对海外分支机构资金流动的管理力度。
③要加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对金融机构内部重要的和高风险的部门进行分工并明确责任,使各部门在互相制约的基础上既保持协调合作,又能职能分离、风险分担。
(5)加强内控制度建设,防范各类案件产生。首先,员工要树立安全就是效益的观念,在进行业务创新开拓时要考虑管理制度的配套,对现行制度与新业务不相适应的地方应结合业务发展进行不断改进和完善。逐个部门落实安全责任制,比照《金融违法处罚管理办法》,细化各项基本制度和内部管理处罚制度,明确各项业务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使内控制度建设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其次,充分发挥银行监察部门的案件防范作用,抓好“三道防线”建设。如果说,风险管理部门是从业务本身防范风险,银行监察部门就是从人员入手,把好人员的风险关。监察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规范人员遵章守制行为。定期召开案件分析会,择取典型案例加以讲解,从中总结经验教训,防微杜渐。建立起人员防险的“三道防线”,前台一线人员要把好业务操作风险关,业务职能部门重点监督一线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并针对制度与业务不适应的地方提出具体措施加以改进,稽核部门检查全行业务拓展情况和人员合规经营操作情况,将风险的苗头扑灭在萌芽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