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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会计信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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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会计信息管理

[摘要]在现代银行制度不断发展的今天,会计信息已经成为外界了解银行的一个最基本的渠道。因此,及时、有效的信息披露不仅是有效银行监管的重要部分,也是促进银行提高经营绩效的重要动力。本文着重针对商业银行在披露会计信息中存在的不真实、不充分、不完善等问题,提出完善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的措施。

[关键词]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问题措施

信息披露是市场监管制度的基石,是确保建立公平、公正、公开市场的根本前提。银行作为特殊的行业,其充分而有效的信息披露对增进市场约束,提高金融效率、完善法人治理结构、降低金融风险、增强公众信心、进入国际市场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而我国商业银行在建立现代商业银行制度的过程中,会计信息披露还存在不真实、不充分、不完善等问题,如何完善商业银行的会计信息披露,是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一、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披露的会计信息不真实。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不真实主要表现在对贷款资产质量的高估上。我国商业银行从2002年开始实行贷款“五级分类”方法,但“五级分类”方法存在主观判断性较大的问题,极易产生人为操纵现象。因此,贷款“五级分类”方法能否真实翻印现行商业银行信贷资产状况,存在一定困难,从而导致我国商业银行对外披露的贷款余额可能不真实;其次还表现在贷款呆账准备的计提范围狭小,计提比例刚性有余,柔性不足,实行统一低比例提取,没有充分考虑资产质量问题,准备金计提严重不足,也导致商业银行的信息不真实。

2.披露的会计信息不充分。在商业银行信息披露中,风险信息是最为重要的。从巴塞尔委员会提供的披露建议看,银行应披露的风险信息包括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对这些风险信息的披露,既要有定性信息,也要有定量信息。但从我国商业银行所公布的信息看,对风险信息的披露存在不足,对风险方面的情况尤其是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披露得非常少,不仅定量信息没有,而且定性信息也很少。即使是上市商业银行,其公布的财务报告中,定性风险信息披露较多,定量信息揭示不够。

3.披露的会计标准不完善。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信息披露与国际会计标准之间还存在差异,主要表现在风险披露方面。国际会计准则要求将风险具体分解成信贷风险、货币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公允价值五个方面,分别用具体的数字、图表加以说明,所涉及的内容涵盖资产负债表内外所有重要资产和负债。而我国商业银行的会计信息披露中缺少对表外资产、利率风险的量化分析标准,并且未全面引入“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属性,导致报表使用者难以对银行的交易状况和风险进行分析。

4.披露的监管机制不完善。在银监会成立以后,对银行业的监管职能从人民银行划归银监会行使,银监会负责统一编制全国银行数据、报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存款类金融机构紧急风险处置的意见和建议等。银监会通过现场和非现场的监管,对改善数据的质量,加强信息的披露起到了导向作用。但是对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情况的监督力度和频率,对信息披露违规、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还不够。在信息收集、处理与利用信息方面存在着一定不足,没有对各种信息形成一定的分析能力。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银行业监管信息处理系统各子系统之间的协调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二、完善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的建议

1.加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在商业银行的会计信息披露中,资产质量是关键指标,而贷款质量又决定资产质量。因此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真实性的完善应体现在对贷款质量的真实性加强上。商业银行应严格根据贷款的“五级分类标准”,结合巴塞尔协议的要求从实披露贷款余额,正确计提准备金,以提供真实的会计信息。

2.充实信息披露的内容。我国商业银行的信息披露中应完善定量信息的披露。如披露基于风险的资本比率的计算信息、披露内部模型法下市场风险的计算信息、披露资产负债表内风险暴露信息(详述每一类别资产的面值和风险权值)、披露资产负债表外工具的风险暴露信息(详述每一类别名义值、信用等值、风险权值)、披露银行资本结构的变化及其关键比例和全部资本状况的影响、披露银行是否存在内部评价资本充足性和设定资本适当水平的程序等,这些项目直接决定商业银行经营的基础,影响资本是否充足的问题,对这些项目的披露,将详细展现出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情况,从而通过将信息传递给市场,直接影响市场对商业银行经营情况的判断,从而规避风险。

3.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披露标准。建立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制度、会计标准的建设是重要的工作。在制定披露标准时,必须充分考虑到与国际标准的接轨,从而使会计信息能够全面地反映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的流动性、安全性和效益性。根据建立的披露标准,商业银行对于会计政策和会计方法的选择要体现银行业高负债的特点,使会计报表能够提供充分的用于衡量风险的信息。对风险的披露要认真研究每一种金融工具内在的风险,确保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尽可能地增加信息的披露量,从而达到对这些风险的最有效的管理。

4.完善披露的监管机制。针对我国监管信息的传递速度慢且范围狭窄的状况,应疏通信息交流渠道,加强多渠道、标准化的银行业监管信息处理系统建设,提高收集、处理、利用信息的能力;加强监管部门之间沟通、协调与信息披露的监控力度,加大对信息披露违规、违法行为的处罚,加强法律法规的威慑力,依法追究虚假信息披露的法律责任;建立风险评估的技术平台,提高信息披露水平,从而增强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及时性和完整性。

综上所述,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意义深远,但我国目前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中仍存在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充分、不完善等问题,严重影响我国商业银行自身的发展。商业银行应从以上四个方面来完善会计信息披露,从而促进我国商业银行与国际接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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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林绍进:当前银行会计信息现状及治理对策.福建金融,2006,(03):31~13

[3]胡斌:上市银行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研究.企业研究,2006,(10):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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