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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民营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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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民营化管理

一、国有商业银行占据市场主体原因分析

1.国有银行的传统垄断优势。国有银行曾占据完全垄断的地位,拥有遍布全国的营业网点,良好的客户基础和长期的合作关系形成了较为稳定的客户资源,国家的相关政策和政府的有关项目也都向国有商业银行倾斜。例如部分国家部委和地方政府部门内部文件,指定预算资金只能存在国有银行;央行和财政部对国有银行的资金支持、不良资产处置政策扶持等,股份制银行都无从获得。

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由于成立时间晚,规模小,资本实力弱、抗风险能力差、缺乏规模效应,在经营竞争中明显处于劣势,如果现有的各种限制还继续实行,股份制银行发展后劲不足问题就将突出。

2.国有银行的商业化改革。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借鉴国外商业银行经营理念,在推进企业化、市场化改革方面有长足发展,开始有了效益观念、竞争观念和风险观念,国有商业银行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自身的经营思想、经营作风和经营方式,树立了为客户服务的宗旨。例如:为吸引居民存款,国有银行扩大服务范围,大多已经变成了“金融超市”,其业务包括了银证通、网上银行、电话银行、银行保险、代售基金、代收电费、代收话费、住房贷款与汽车消费贷款等。

3.国家信用优势。4大国有商业银行背后是国家信用作为基础,谢平(2002)研究发现,工、农、中、建在我国是典型的寡头垄断,他们同属于一个“父亲”,他们的竞争是兄弟之间的竞争。由于在实质上是国家最终为银行的经营成果承担责任,因此存款人不必担心4大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而贷款的资金是部分来源于存款的,这就造成了4大银行存的越多,贷款越多,不良资产越多的循环。而股份制银行要凭借自身的信用开拓市场,难度就大了许多,由于没有建立统一的存款保险制度,股份制银行无法享有国有银行的国家信誉担保。

4.金融产品同质化。在我国分业经营的政策下,各个银行间的产品同质性很强,加上利率尚未市场化,中间业务收费未全面推行,银行在金融产品的创新上空间非常狭窄。在这一背景下,股份制银行在经营理念上也没有大的突破,依然把“存款立行”作为经营的重点,没有对自己的优势和劣势以及所处的竞争环境进行有效的分析,大多采用了与国有商业银行雷同的营销方式,使得体制的优势没有充分得到发挥。

综上所述,目前的银行市场结构并未能从根本上改变我国整个银行业的面貌,加入WTO后,虽然引进的外资银行都是世界上比较著名、历史长、信誉比较高的大银行,他们的管理、金融产品的设计等等都十分先进,但是由于受到种种限制以及外资银行自身发展战略的需要,短时间内对4大商业银行造成的威胁并不大;但4大银行的改革是迫切的,不仅关系到我国金融体系的改革,而且对于整个社会的效率和资源配置都将具有重大的影响。

二、技术模仿与制度创新

1.对经济发展而言,重要的是制度结构。新制度经济学中有关产权的基本观点可以表述为:产权制度是经济运行的根本基础,产权制度决定了经济组织的类型和形式,也决定了该组织经济效率的高低;私有产权和共有产权都是可供选择的产权制度,一种产权形式是否具有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核心在于该产权制度安排能否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实现产出的最大化。私有产权制度会产生出复杂且合作效率极高的组织,因此,私有产权的明确界定为求解最优体制奠定了制度基础。国有产权名义上为全民所有,而实际的产权主体是政府。中央政府是国有产权的真正主体,但在实际操作中采取委托的管理方式。2.技术模仿优势难以持久有效。杨小凯(2002)指出,经济发展中的后起者往往有更多空间模仿发达国家的技术,用技术模仿代替制度模仿。因为制度改革比模仿技术更痛苦,更触痛既得利益,更多模仿技术的空间反而使制度改革被延缓。这种用技术模仿代替制度模仿的策略,短期效果不差,但长期代价极高。4大商业银行在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都借鉴了发达国家银行的运作模式,并在一定时期内效果显著,但由于没有好的体制加以保障,这种技术模仿所带来的优势并不具有可持续性,也不能在本质上解决银行家的激励和约束问题。

3.体制再造可以为技术模仿提供更优化的平台和条件。制度创新和技术模仿并不是对立的,制度的创新可以为技术的模仿创造更为广阔的空间,而技术的模仿又对体制的再造产生要求,发生作用,促使制度的优化。当然,制度创新解决的是银行发展的根本问题,即产权制度,从这个意义上看,体制再造更为迫切也更为重要,它是银行获得长期竞争优势的基础。

三、国有银行改革关键——民营化

1.民营化是现代商业银行的产权制度。从世界范围内来看,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民营银行已经成为银行业的主流(张新,2001)。世界银行金融市场发展局从1998年开始,用3年时间对世界上107个国家的调查显示,2000年末,国有银行在全球银行资产中仅为30%,在经济发达地区,特别是北美和澳洲,国有银行比重低于10%。

欧阳卫民、李茂生等(2002)研究证明,外资银行基本上都是上市公司,一般以私人资本为主,产权明晰,权责明确;而国有银行的所有者虚位,对经理人的监督形式化和弱化,造成了较高的“内部人交易”的道德风险;我国商业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之所以竞争力现状不如人意,机制能力不强,制度改革不到位是主要的决定因素。

2.国有商业银行的体制再造具有积极的意义。产权不改变,产权主体缺位的矛盾并没有解决;产权主体缺位,使得委托关系的矛盾无法得到解决;产权不改变,国有银行与政府的关系也就不可能真正实现分离,国有银行必然会受到政府的垄断性保护以及政策性负担的约束;如果没有触动产权制度的改革,体制再造也就无从谈起,因为产权代表的利益是银行的最终目标,而产权的不同形式,也就决定了不同产权下寻求各自利益的方式的不同以及交易效率的不同。

在国有独资的产权制度下,国家是唯一出资人,资金来源单一,致使国有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不能达到国际标准;而且,这种产权占有具有不可转让性以及经营责任的无限性,这一方面使国有商业银行有效的多元所有制结构和市场化法人治理结构的形成不可能,职业银行家选择机制的产生不可能;另一方面,也使银行的金融风险完全集中于国家,加大了系统性风险可能形成的危害性。另外,目前在全部银行信贷资产中,非国有经济使用的比率不到30%,因此造成资金供给和资金需求之间的严重错位。

3.上市不是民营化的必然选择。目前轻改制、重上市的风气很盛,很多人以为原来的国有商业银行或国有法人控股银行只要能够多少吸收一些中小股东成功上市,就能够改善银行的经营和提高银行资产质量。事实上,如果仅仅着眼于融入补充资本金,这种预期是不现实的。许多国有控股企业在包装上市以后,虽然得到了大量的资金,但是原有企业并没有经过实质的改造,新的企业制度没有建立,机制也并未得到改变。

应把商业银行改制(产权重构)放到优先于上市融资的地位,为了促进商业银行产权制度和经营机制的实质性转变,当务之急是依赖民营化实现公司化,建立现代公司制度。吴敬琏(2002)强调:改造银行业就要着眼于根治制度缺陷。国有银行上市不能沿用国有企业改制上市的老办法,把国有企业中的优质资产剥离出去上市,然后让存续的劣质资产公司控制上市公司。应在剥离核心资产中的不良资产后整体上市。而且,上市银行要避免一股独大的现象,在组建股份公司时要吸收足够的民营企业、机构投资者和个人参加。

4.民营化过程中的注意点。在国有商业银行民营化的过程中,有两点是需要注意的:一是严格选择股东。非国有股东和外资股东的引入,一方面实现了产权的多元化,促使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内有效制衡机制的形成,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借鉴先进的经营理念和银行技术。但是,也应防止借入股国有商业银行“方便融资”(国内企业)和控制我国金融市场(外国资本)两种现象的发生;二是严格监管。美国法律规定,在一家商业银行持股超过10%要由监管部门进行审批。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民营化必须加强监管,特别是对单个股东在商业银行的股份进行监管,其目的是不能让一家股东对银行有过大的掌控权,因为那样不利于管理层把商业银行当作一个健康的公众企业来管理。

摘要:本文分析了我国银行市场结构中国有商业银行占据主导地位的原因,指出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对整个金融制度的改革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借鉴发达国家银行业发展的经验,在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中,更为迫切的是体制创新而不是技术模仿,改革的关键是进行国有商业银行的民营化改造。

关键词: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改革;体制;民营化

银行是中国金融体系的主体,而国有商业银行在银行业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位置,股份制银行则是国有银行之外最具实力的“第二梯队”,股份制银行经过十几年的发展,资产增长率、人均利润率、资产收益率、不良资产率等主要经营指标都领先于国内同业水平,显示出自己独特的经营活力和发展潜力。但是从银行市场结构上看,无论是存款、贷款还是资产额度上,国有商业银行都牢牢地控制了绝大部分的市场份额,在市场集中度上,除利润指标外,资产总额、存款总额和贷款总额都超过了70%的水平。这说明国有商业银行在整个银行体系中的规模相对过大,市场结构垄断程度太高。

股份制银行难敌国有商业银行的原因何在?中国银行业改革的关键在哪里?这正是本文试图探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