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用社会信用制度支撑诚信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诚信,即诚实守信。这个道德规范之所以被纳入《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20字规范中加以提倡,一个重要原因,是它特别适合有效率特长的市场经济社会的需要。 在社会交往中,诚信的人相互之间打交道,交易成本最低。其道理是双方都讲实话,没有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同时双方都信守承诺,于是交易很容易成功,又都不必在了解对方和预防不测上花什么投入,正所谓“好邻居不扎篱笆墙”。相反,则不仅交易成本高,且交易也难成。即使交易偶尔成功,也往往是一方吃大亏,一方占大便宜的不公平结局。 由于在现实社会中,诚信或不诚信的人都没标志,一个现实的问题是:一个诚信的人和一个不诚信的人打交道又会如何?这时,就要看外部的制度环境了。如果社会的有关制度安排是有利于诚信者的,那吃亏的就会是不诚信者,否则,吃亏的就会是诚信者。从我国目前坑蒙欺诈、假冒伪劣、赖账违约等恶行屡禁不止的现实看,虽不能说我们现有的制度安排本意是要鼓励不诚信者,但至少说明它对不诚信行为的抑制是很不理想的。 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除了是已有防范制度在设计和操作上存在低效甚至无效的毛病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尚缺少一个专门能对诚信给予有力支持的制度。目前我国最缺的制度,是社会信用制度。 社会信用制度,既是一种以维护金融秩序、市场秩序为目标的经济制度,同时也是一种以维护信用、诚信等重要道德价值为目标的道德制度。因而社会信用制度的建立,具有双重意义,不但对市场经济秩序有利,更重要的是还能如《纲要》所说,为公民道德建设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
二
社会信用制度,是有关个人信用、法人信用、乃至政府信用、国家信用的制度,它是指社会监督、管理和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信用活动的一整套规章制度、行为规范和运作机制。当代社会信用制度以微机和互联网等高科技为手段,以信用机构、金融机构、工商管理机构、税务机构、司法等机构的协作构成信用管理体系,其基本内涵包括各类市场主体的信用登记、信用评估、信用风险预警、信用风险管理及信用风险转嫁等制度。它主要包括五层含义: 一是每个准备谋职、开立银行账户、参加社会保险、注册公司、经营企业和其它各种交易活动的人,事先都要用实名进行信用登记,获取社会编排的终生惟一信用代码号,然后才能进行这些活动并由此形成各自的信用史; 二是资信评估机构根据金融、税务、工商、司法等机构及用人单位、业务往来人提供的信息,掌握每个企业和个人的资信情况和信用史并予以评估; 三是任何人或企业都可以向资信评估机构咨询任何一个他准备与之进行交易的企业或个人的资信情况,以决定是否与之交易或以何种方式交易; 四是对某项交易没有把握的交易者,可向信用担保机构为其寻求担保; 五是对有不当交易行为或违规行为的企业或个人,资信评估机构给予不良信用记录,管理机构视情况做出赔偿、加倍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吊销银行账号乃至永远不得重新注册公司、永远不能重新申请设立银行账户等惩罚决定。 有了这样的信用制度,社会上各种无信行为就不能再横行无忌,以往诚信者常常博弈不过不诚信者的情况就会发生改观。其一,诚信者可以轻易地从资信评估机构了解到对方的资信情况,一旦发现对方信用度不好,就可终止与对方的交易,即使不小心上当吃亏,也有保证通过银行或信用担保机构较便捷地获得对方的赔偿;其二,不诚信者的损人利己伎俩风险巨大:不诚信的记录,肯定会让当事者在今后的就业或经营中困难重重;其三,越是信用好的个人或企业,越容易取得其他市场主体的信任并达成交易,不仅获利会多,而且其信用度也越高,由此形成信用与经济利益的良性循环。人们也就有了愿讲诚信的内驱力。 社会信用制度之所以能使不诚信者吃不开,一是由信用登记、评估、咨询制度构成的信息反馈机制,为防范违信损人建起了一个有效的预警系统;二是信用制度内含的约束惩罚机制严厉,这种灵验的恶有恶报的机制,使那些想干违信损人坏事的不良之徒,不得不为之却步;三是违信损人,除了会受到社会权力机构的惩罚,还会受到普通大众的惩罚,增大其道德风险。这种状况按经济学的解释,是不讲诚信者基于自己的成本———收益比较:发现违信损人,不仅失败的风险大,而且即使侥幸得逞,长期成本也远大于短期收益。社会信用制度正是根据成本———收益原则,构造了一个信用违约成本大大高于信用违约收益的社会环境。 社会信用制度不仅能有效防范社会经济领域中的无信行为,也能有效防范其它领域的无信行为。因为权力领域中的权力寻租、徇私枉法行为和社会生活中的偷盗拐抢、黑黄赌毒行为等等,同样能作为个人信用史进入个人的信用记录。
三
社会信用制度起源于金融信贷业务,最古老的形式是高利贷。作为成型制度,在西方至少已有不下150年的历史,马克思当年就曾在《资本论》中专门用几个章节论述信用和信用制度的问题。 信用制度在中国本来也有发展,只是新中国实行的计划经济中断了这一进程。计划经济体制,一切事情听政府安排,一切行动听政府指令,一切资源靠政府调拨,一切责任由政府承担,没有自主权的个人和工厂,根本就不需要什么信贷、信用。 改革开放之后,虽然个人和企业逐渐成为拥有自主权的市场主体,但金融体制改革的滞后,使金融信用迟迟提不上议程;长期的短缺经济,使消费信用显得没有必要。更主要的是,我国的政策制定部门和理论界也没认识到社会信用制度的重大社会作用尤其是道德意义,这从当初各种有关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政策文件和理论读物都没有提到社会信用制度就可略见一斑。 事实上,很久以来,信用制度一直被我们看作是一个纯经济类的不甚紧要的小制度,它只在金融学中被论及,而“信用”也被解释为“经济主体之间有条件让渡货币资金或商品的一种经济关系”。2000年我国虽然终于提出建立个人信用制度并在上海率先试行,但也主要是针对市场由卖方转为买方,连续几年出现消费不振、内需不足的情况,而要刺激消费、扩大内需来考虑的。其实,社会信用制度不仅有刺激生产、降低交易成本、提高经济效率的经济意义,还有提高人们的道德自律性的道德意义。因而,它实际上是市场经济社会中的一个十分重要且急需的大制度。 惩恶亦是扬善。信用制度对不守信用行为的惩罚,就是对守信用行为的奖赏。当社会信用制度的安排让信用成为人们必不可少的社会通行证,让声誉成为人们弥足珍惜的无形资本之时,也就是我们的市场经济成为道德经济之日,它必将大大促进我国的公民道德建设。 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再好的制度,不精心设计供给,也会变得形同虚设。就社会信用制度而言,对它的精心设计和供给有三个要点: 一是要做通盘考虑。既要看到它的经济意义,也要看到它的道德意义;既要考虑它的整体结构、运作体制,也要考虑它的各个细节、操作程序;既要预测它可能遇到的实际问题,也要预测它可能遇到的对策对抗;既要顾及它的效率性,也要顾及它的公正性。“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二是要建立参照系。就是将国外各种类型的社会信用制度,搜集来做深入全面的比较和成败利弊分析,以供借鉴。 三是要进行制度创新,即结合我国的实际,从他人成功的经验中,选出最好用、最适合我国情况的部分为我所用,并对那些不尽如意的地方加以改善,最后整合出我们自己的新的社会信用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