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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绩效评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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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绩效评估模式

论文关键词:政府绩效评估;评估模式;运行程序

论文提要:由于我国政府绩效评估与发达国家的实践相比,“还处在原始的手工业水平上”,存在的问题还相当突出。因此,本文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对我国政府绩效评估模式和运行程序加以设计延伸,以达到缩小该领域内与发达国家之间差距的目的。

一、问题的提出

由于当前我国政府机构改革仍处于过渡时期,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行政管理体制虽然已初步建立,但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因此,处于探索阶段的政府绩效评估无论在理论还是实践上都表现得很不成熟,与发达国家的实践相比,我国的政府绩效评估“还处在原始的手工业水平上”,具有“自发性”、“盲目性”、“随意性”、“单向性”、“消极被动性”和“封闭神秘性”等特征,这些特征(问题)已经成为我国政府绩效评估发展的障碍,如不及时解决,必将导致政府绩效评估流于形式,甚至步入歧途。由此,本文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对我国的政府绩效评估模式和运行程序加以设计延伸。

二、我国政府绩效评估现状

(一)我国政府绩效评估的基础。我国政府绩效评估的基础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由于价值观念的限制,人们缺乏对政府实施监督的意识和行为,相应的,政府的责任意识与创新动力欠缺:政府有强烈的向西方国家学习的动力,但在急功近利的赶超心态支配下,往往忽视自身创新,而倾向于寻找普适性的方法与技术:强烈的人文化色彩使得中国人较少有制度意识,对于问题的分析也倾向于进行定性的界定;同时,在党对政府、中央对地方政府的控制与影响方面,党与中央分别借助于自己对于调整两种关系的主动权的掌控,赋予两种关系更多的期权特色。这样的基础限定了我国政府绩效评估的发展方向与路径,使其呈现出明显的中国特色。

(二)我国政府绩效评估存在的问题。与发达国家相比之下,我国政府绩效评估存在如下问题:(1)有关政府绩效评估研究的理论和实践不足;(2)政府绩效评估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度还不够:(3)对政府绩效评估的实际应用有误区;(4)政府绩效评估的体系不够健全;(5)政府绩效评估设计的内容和构架不够科学。

三、我国政府绩效评估模式和运行程序的设计延伸

(一)国外政府绩效评估的先进经验。发达国家政府绩效管理与评估起步早,发展快,具有一些值得借鉴的做法与经验:(1)注重完善政府绩效管理与评估的法律体系;(2)注重评估机构的健全和评估方法的科学化;(3)将全面质量管理的理念融入绩效管理,确立以质量为核心、以顾客为导向、以服务为目标的绩效管理模式;(4)以公共支出评价为手段,注重政府绩效审计。

(二)我国政府绩效评估运行模式。根据评价主体的不同,政府卓越绩效评价可分为三个评价模式:第一方评价:政府内部的自我评价:第二方评价:上级政府、公民对下级政府和提供公共服务的事务部门的评价;第三方评价:独立的第三方专门评价机构对各级政府的评价。

(三)我国政府绩效评估程序

1、我国政府绩效评估制度化、法制化建设的一般化程序。第一,根据《宪法》、《立法法》制定《绩效评估法》,从立法上确立绩效评估的地位,保证绩效评估成为政府公共管理的基本环节,促使政府开展评估工作。第二,根据《绩效评估法》规范政府绩效评估法律关系,从法律上树立绩效评估的权威性,确保评估机构享有在调查、评估过程中不受任何干扰的权利;确保评估结果有效传递和反馈,有充分的可信度和透明度。第三,按照法制化原则健全评估制度和法规,主要是通过全国人大制定政府绩效评估的相关制度,使我国政府绩效评估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

2、我国政府绩效评估具体程序设计。根据我国政府卓越绩效评价运行模式:第一方评价、第二方评价、第三方评价的分类要求而设计的评价程序如下:

(1)第一方评价程序。首先,评价主体根据组织自身特征建立内部的组织卓越绩效评价机构,遴选和确定评价人员,并需获取评价机构和评价人员资格认证:其次,依据《政府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和《政府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的要求起草绩效评估计划,报请评估管理和监督委员会给予指导和监督;再次,根据绩效评估计划,分步骤实施评价程序,包括评价动员、评价信息的收集、评价值的计算与分析、评价结果的形成、撰写评价报告;最后,根据评价结果分析,结合组织内部的激励机制和用人机制落实责任,并诊断出组织的优势和不足,识别组织的持续改进方向,为制定下一轮绩效评估计划和第二方、第三方评价提供借鉴。

(2)第二方评价程序。首先,评价主体(上级政府部门或公众)根据《政府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和《政府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的要求起草绩效评估计划:其次,向同级政府绩效管理和监督委员会提出评价申请,获得评价人员资格认证和计划批准后,方可对评价客体实施评价程序,并接受管理委员会的管理和监督委员会的监督:再次,持管理委员会同意评价的有效批文和批准后的绩效评价计划,组建评价机构,落实评价项目责任制,分步骤实施评价程序,包括向被评机构发出评价通知、收集有效评价信息、计算评价结果、对比绩效标准分析和形成评价结论、撰写评价报告、提出合理化建议,此过程需要评价监督委员会对其实施全过程或专项独立审计,并确认其评估结果的有效性;最后,根据评价结果分析,结合事先确定的对下属政府机关工作绩效评价相关的激励机制和用人机制相关条款落实奖惩责任,并帮助下属政府机构诊断出其政府管理的优势和不足,识别下属政府机构的持续改进方向,并上报管理和监督委员会存档,为制定下一轮绩效评估计划提供借鉴。

(3)第三方评价程序。首先,由获得资格认证的第三方评价机构根据《政府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和《政府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的要求起草绩效评估计划;其次,向政府绩效管理和监督委员会提出评价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对评价客体实施评价程序,并接受管理委员会的管理和监督委员会的监督;再次,持管理委员会同意评价的有效批文和批准后的绩效评价计划,实施评价项目管理责任制,分步骤实施评价程序,包括评估前的准备、向被评机构发出评价通知、收集有效评价信息、计算评价结果、对比绩效标准分析和形成评价结论、撰写评价报告,此过程需要评价监督委员会对其实施全程或专项独立审计,并确认其评估结果的有效性:最后,根据评价结果分析,帮助被评机构诊断出其政府管理的优势和不足,识别其持续改进方向,提出合理化建议,并上报管理和监督委员会存档,为评价管理和监督委员会提供政府绩效标准的修订、政府管理政策制定的实践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