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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民主完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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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民主完善途径

摘要:政治民主包括社会民主和国家民主两个层面的内容,分别体现现代民主政治的人民民主原则和法治原则。社会层面的民主的核心是扩大和改善公民的政治参与,包括民主选举、民主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等;国家层面的民主核心是政治统治和政治治理的民主,包括管理者之间的民主和治理方式的民主。目前发展和完善我国政治民主的途径是继续完善基层民主选举;拓宽公民政治参与渠道;提高各级人民代表参政议政的能力;加强民主监督;推进依法治国等。

关键词:政治民主人民民主治理民主法治

中国政治发展是在中国特有的历史、文化和社会现实条件下进行的,但仍遵循着人类政治发展的基本规律。实现社会主义政治民主是当代中国政治发展的基本目标和基本内容。

一、政治民主的内涵及目前我国政治民主现状

现代民主政治应体现两个基本原则,一个是人民主权原则,另一个是法治原则。[1]根据这两个原则,政治民主应包括社会民主和国家民主两个层面的内容。社会民主即人民民主,体现的是人民主权原则,核心是扩大和改善公民的政治参与,包括民主选举、民主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等;国家民主即治理民主,体现的是法治原则,核心是政治统治和政治治理的民主,包括管理者之间的民主和治理方式的民主。

(一)人民民主

人民民主的核心是扩大和改善公民的政治参与。政治参与是指公民“或多或少以影响政府人员的选择及(或)他们采取的行动为直接目的而进行的合法活动。”[2]政治参与旨在影响政府决策的行为,目标指向是影响社会价值的权威性分配。本质是公民对国家的权利、义务、责任的一种履行机制。内容主要包括民主选举、民主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等。

目前我国公民的政治参与仍不广泛,表现在:

1、民主选举机制尚处于初级阶段。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直接选举仍仅限于村民自治和居民自治,而国家层面的民意代表(除乡一级)和官员的选举仍停留在以前的水平上,仍都是间接选举。在认识上理论上仍存在误区,对自己的统治缺乏信心,害怕失控,不敢尝试推行进一步的民主措施。机制上也没有进行认真探索,各类选举竞争的机制仍不健全,变相操纵选举的现象依然存在。

2、公民政治参与的渠道不畅通,参与的方式少。这主要体现为政治参与的制度建设还不够健全。我国在公民政治参与上建立了诸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基层民主自治制度等,对于我国公民扩大参与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这些制度化的参与渠道便于公民利益表达,但是在实践中,这些制度的某些具体措施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某些具体制度本身还不够健全和完善。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方面,选举制度尚不够完善,如投票机制、选举与被选举人选的挑选、选举程序上还存在一些问题。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方面,在具体实践中,派和无党派人士对国家的建设有许多有益的建议并推动了我国的现代化建设,但是在某些地区,他们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得到充分的重视,其参政议政的积极性未得到充分的发挥。在基层民主自治制度方面,在实践中未能充分体现“民主自治”的原则,有时会出现党政组织代替自治组织的现象等。

3、民主监督机制不健全。民主监督是人民运用民主权力对党和政府的监督。民主监督主要由人民政协、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人民团体和群众监督来实现。民主监督的主体是派。几十年来,我党在这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差距,一是民主监督意识不强,认识不到位。二是民主监督机制还不够完善,监督缺少规范,严密,配套,运作切实可行的制度。三是民主监督与党内监督,人大监督,舆论监督,司法监督没有形成一个协调配合的多层次多角度的社会主义监督体系。四是地方党组织、政府有些部门主动通报情况,提供情况,和在决策之前,决策运作之中接受民主监督不够,随意性大。五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监督活动开展得不够活跃。

(二)治理民主

治理民主是指政治统治和政治治理要依据法治和程序化的原则,依照法定程序、法定原则和法定职责运行权力。法治是当今实现治理民主的最优选择。因为一个法治国家,就是追求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追求权力的运作依法进行。虽然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国家对“法治”的理解不同,但都是针对“人治”而提出来的。我国在党的十五大中提出“依法治国”,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我国的法制建设得到长足的发展,依法治国的进程不断向前推进。但仍存在不足。表现在:1、传统的“人治”思维与办事作风仍然残留,民主决策不足,民主管理较差,各领导集团内部的民主不够。2、执法力度不够。虽然我国在立法上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在执行上力度却不够,法律在实施和执行的过程当中,在某些地区、某些部门和单位甚至是某些执法人员那里或多或少地被打了折扣。

二、完善和发展我国政治民主的途径

1、继续完善基层民主选举

我国农村实行村民直接选举村民委员会,是我们党保证农村广大农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加强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个伟大创造,它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符合历史发展的逻辑进程。实践证明,这种民主选举对于发展农村基层民主、推行村民自治、促进农村两个文明建设都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但是目前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发展还不平衡,仍存在很多不足,需要继续完善和发展。表现在农村封建残余势力的影响以及原有体制的弊端仍然存在。这就需要排除干扰,如妥善处理原有干部、排除宗教势力和上级队选举的干扰等,推动现在选举健康发展。积极探索村民自治选举的各种形式。同时处理好村委会和村党支部的关系,探索基层民主与较高层次政治参与的结合点。

2、拓宽公民政治参与渠道

首先,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国政治制度,把公民政治参与的途径、方式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使之制度化、法律化。目前可以从三方面着手:一是进一步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在公民参与政治中的作用。二是处理好共产党与各派的关系,派要广泛了解民意特别是了解并表达自己所代表的社会利益群体、阶层成员的利益要求和建议,充分发挥好自身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参政议政的职能作用。三是进一步完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职工代表大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制度。同时选择乡一级进行直接选举的试点,突破原有的国家和社会的界线。其次,建立健全大众传播媒介的组织机构,为公民参与政治提供更多机会。再次,健全和完善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种专业性群众组织,充分发挥它们在政治参与中的作用。

3、提高各级人民代表参政议政的能力

提高各级人民代表参政议政能力,应从发展和完善当前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入手。首先,在代表的构成上,应减少目前的4种类型的代表,一是劳模型代表,二是名人型代表,三是安排型代表,四是现任干部做代表。其次,在对代表的评价上,应把参政议政能力放在衡量和选举代表的首位。再次,代表的工作机制上,代表特别是常委不能搞终身制,探索和逐渐完善专任常委制度。进一步完善代表自由考察调研制度;建立代表向选区汇报工作的制度。

4、加强民主监督

首先,健全立法机关的监督功能。当前,人民代表大会应着重加强四大监督功能,一是决策监督功能,二是依法行使权力的制约功能,三是督办、监察功能,四是弹劾功能。

其次,改革法律监督体系。改革法律监督机制的重点,就是排除横向干扰,强化纵向领导。为此,应探索检察机关独立行使检察权的保证机制。一是理顺权力关系,二是处理好实际利益关系,三是强化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的领导、支持和监督。宪法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再次,完善舆论监督机制。传媒可以最直接、最迅捷地向上传递信息;传媒可以发挥曝光"威力;传媒可以跨地区、跨行业,冲破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发挥监督作用。对传媒的监督功能既要有法律保护、制度保障,又要有法律的规范和制度的制约,做到有法可依,依法进行,实现法制化、普遍化、经常化,不受人为干扰,不因各地区、各部门态度的差别、好恶而进退。这就使得完善舆论监督机制,正确引导、利用传媒对权力的监督变得越来越重要。

5、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的发展

首先,增强依法治国的思想观念。这就要明确:第一,法律具有极大权威,任何人都必须无条件遵从;第二,法大于权,任何权力都要依法行使并受法律的约束,任何人不得以权代法、以权压法、以权乱法、以权废法;第三,任何人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权利平等、义务平等、违法犯罪受追究平等。

其次,巩固和扩大依法治国的民主基础。一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二要切实保证人民通过法定的程序和途径行使民主选举、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三要保护人民权利。四要把改革和发展的重大决策同立法结合起来。五要扩大基层民主。

再次,完善依法治国的制度保障。一要改革立法制度,二要改革行政执法制度,三要改革司法制度,四要改革普法教育制度。

最后,加强和改善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共产党领导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根本保证。在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的前提下,还要改善党的领导。

参考文献:

[1]常桂祥.民主政治建设:当代中国政治发展的主题.载齐鲁学刊.2001.2

[2]李景治.制度创新与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近期目标.载教学与研究.1999.6

[3]李雪卿.试论现阶段我国公民的政治参与.载南京师大学报.1998.3

[4]李永超.当前推进农村基层民主选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载决策探索.2002.7

[5]王家福.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载求是.1997年24期

[6]张衍前.拓宽公民政治参与渠道.载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