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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偏紧,创税制体制未落到实处
以湘西州为例。目前我州普遍实行"超收分成、短收分担、分级包干"体制,从执行的情况来看:
一是体制不稳定。各县在确定乡镇体制时原规定一定3年(或5年),但由于县级财政困难,实际几乎每年都在调整乡镇基数,尤其是永顺、花垣、保靖几个贫困县,一年调整一次基数,大大超过乡镇的承受能力。
二是超收分成比例过高,乡镇可得财力小。目前我州乡镇超收分成大部分按ZH或3:7分成,而对烟叶特产税等大宗收入又实行单项分成。保靖县对迁陵镇1997年起基数2:8分成,1998年起基数4:6分成,1999年起基数又实行单项分成,致使乡镇可得财力小。
三是分成款难到位,挫伤了乡镇的积极性。尚未建立国库的乡镇,实行收入上解、支出下拨、年终结算。但从实施的结果看,到2000年4月底止,龙山县拖欠乡镇分成款380万元;永顺县1997年乡镇超收分成款仍未到位,1998年的尚欠44万元,1999年的尚欠12万元。花垣县1999年乡镇分成收入114·5万元,年底结算时,县政府决定只拿出的万元兑现乡镇超收分成,其余的54·5万元一笔勾销。
四是体制不规范。部分县没有按分税制要求分税分级,收入范围划分不清,财权、事权不明确,责任不到位。
五是收入基数偏高。全州各县市在确定乡镇基数时,普遍采取以前3年实际完成教为基数,再确定一个递增比例。现行增长比例最低为5%,最高达20%,过高的比例,抑制了乡镇培植财源的积极性。
总之,从体制上说,各县都抠得太紧,挖得太苦,乡镇没有奔头,好差一个样,致使部分乡镇领导对财源建设和收入征管抓得不紧,挫伤了乡镇理财积极性。
问题二:乡钝甘域走设举步单衣
近几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乡镇财源建设步伐有所加快,但远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一是没有明确的发展思路,尤其在市场形势发生变化后,乡镇无所适从。如永顺龙家寨镇,"八五"期间乡镇企业比较红火,财政收入上得较快,总收入突破了100万元大关,近年由于乡镇企业不景气,到1999年时,乡镇总收入只有89万元。
二是没有明确的规划。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各乡镇的工作是上头布置检查什么就搞什么,很难做到按规划办事。即使少数有财源建设规划的,因投入等问题,也只停留在口头上,没有真正落到实处。
三是没有得力的措施。乡镇财源建设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仅靠财政部门的力量难以搞好,需要全社会的支持和配合。目前,我州乡镇企业不大景气,支柱产业很难形成,部分乡镇财源税源萎缩。
四是没有明确的筹资渠道。没有投入,就没有产出。乡镇财源建设是一项投入较大的工程,资金需求量"大,而乡镇筹措资金的能力十分有限。我州在财政对乡镇的支出中,98%用于个人和保运转,其中:68%用于个人部分,30%用于公用经费,只有2%用于其他。可想而知,财政用于农村生产的资金微乎其微。乡镇农村信用社的资金规模小,商业银行实行资产比例贷款后,其手续十分繁杂,乡镇一级很难拿到贷款,因此,乡镇财源建设资金投入严重不足。
问题三:农村税收征自求·付费轻键十分产宦
1、转引、买卖税收行为屡禁不止。垂直管理的征收机关表按经济区域(行政)设立征管机构,辖几个乡镇的税收征管,形成了转引、买卖税收的"空间"。而乡镇政府为了确保基数,确保任务,亦采取"协税"、"引税"的形式招揽税收。这样,将税收作为了一种"商品"不仅使预算内资金转化为预算外,形成"小金库",而且扰乱了征管秩序,严重破坏了政府问的分配关系。
2、征管环境差,征管手段弱。农业税制远远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形势,可操作性不强,农业税"有税无地、有地无税"现象普遍,造成上清下不清,特产税据实征收不到位。征管办法滞后,仍以行政推动为主,没有上路稽查的权力。州、县市出台减免税政策多,涉及征管的所有税种,造成相邻县(市)、乡镇之间征收政策不一。纳税意识淡薄,依法治税难,集中表现在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征管上,此二税涉及千家万户,税额小,纳税人明拖暗拉,提高了征收成本。如砍戎镇一户茶农欠特产税"80元,几道程序下来,花去了1亿多元,最后卜强制执行也难到位,征收机关承受不起。如此造成欠税越积越大、越积越多、越积越广。
3、垫交税敌现象较为普遍。可分为两种类型:一日先垫后补。乡镇为完成均街入库目标,在收入没有实现的持况下暂肘垫交]年底再补。二日长期垫交。农业税空挂"越来越多,乡镇为保基教年年垫交。资金来源一是挪用预算外资金等各项暂存款垫交,二是借贷敌垫交。垫交税款问题不容忽视,首先是税收政策法规不允许;其次是虚增财政收入,掩盖矛盾,为领导决策提供不真实情况;再次是新增了乡镇债务。
4·费大于税,费重税轻。费大于税主要表现为农村教育费附加和村提留乡统尊大于农业税。团结镇农业税只有24万元,而教育费附加达纳万元;龙潭镇教育费附加20万元,加上村提留乡统筹8万元,比农业税多6万元。这种情况,各县都很严重。在征收过程中,部门的费易收咱家的税难征。社嬉坡乡199年200m3的木材采伐指标,"一金两奸能全额收足,而木材特产税收到不足2Om。
5、税收征管权、责脱节。实行分税制后乡镇政府应该是财权与事权统一,但国、地税收征管权力在主管部门,权、责脱节,这种矛盾的一个突出表现即税收的大士流失。同村乡镇政府和财政不清楚自己的家底,收与不收、收多收少,全凭国、地税县局一张报表,乡镇财政总预算会计没有国、地税收入账。体制基教与收入任务也不相符,财政体制基教仅仅是对乡镇政府的一个空头指标,征收机关只认上级部门的分配任务。例如:技箕乡
地税基数为6.7万元,而地税任务只有3.2万元,齐抓共管实为一句空话。
6财源匮乏,税源枯竭。多数乡镇没有支柱财源,税源不稳固,收入波动大。
问题四:乡镇赤字负债量,债务风险已转化为财政风险
据统计,到1999年底,全州乡镇财政赤字负债5143万元,其中:赤字1255万元,负债3888万元。就全州而言,三年
消赤五年偿还债务的目标任务十分艰巨,困难重重。
问题五:乡镇财政管理函待加强
从检查情况看,乡镇财政普遍困难,但是预算外资金管理松驰,没有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没有实行综合财政预算,大量的预算外资金游离于财政监管之外。极少数乡镇虽然在账面上有一定反映,但也只是到有关单位抄一抄数字,没有真正管理起来。同时,乡镇财政的基础工作也有待加强,如记账不规范、财务制度执行不严、税票随意填开、财务处理不及时、会计档案保存不全等现象普遍存在、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任重而道远。
乡镇财政共和国存在的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乡镇干部队伍的稳定,影响了乡镇经济和事业的发展,影响了基层政权的巩固。对此,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努力完善乡镇政府职能,加强乡镇财政管理;调整财源建设思路,促进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完善政策机制,提高财政收入质量;逐步处理乡镇政府债务,化解乡镇财政风险。要努力解决好乡镇财政工作中存的问题,使乡镇财政持续健康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