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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政府改革是政府适应社会的变化而对政府体系的结构、功能以及行为进行调整和变革的过程。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经济体制改革以及由此引起的社会变革和转型是中国政府改革与创新的动力。30年的政府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主要表现在政府管理价值的重新确认和公共性的回归、政府职能日趋合理、政府治理结构日趋理性、政府运行机制逐步完善等方面。未来中国政府改革也面临着重建行政文化、进一步优化政府职能和结构、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建立和发展有效府际关系和管理、提升政府能力、建设法治政府等艰巨的任务和挑战。
[关键词]社会变革;政府改革;成就与挑战
17世纪英国思想家霍布斯曾经讲过,一个缺乏能保证秩序的、有效的政府的社会,人的生活将是孤独、贪婪、残忍和短寿的。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也曾从政治和经济互动关系的角度分析了政府对一个社会经济发展的巨大影响。马克思在分析亚洲的经济发展时指出:“我们在一些亚洲帝国经常可以看到,农业在一个政府统治下衰败下去,而在另一个政府统治下又复兴起来。在那里收成取决于政府的好坏,正像在欧洲随时令的好坏而变化一样”。[1](P763)在他们看来,如果政府及其权力能按照合乎规律和经济发展的方向起作用,它和经济发展之间便没有冲突,经济发展便加速。反之,政府权力也能给经济发展造成巨大的损害,并引起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浪费。
从政府现实主义的观点来看,各国之间最重要的政治区别,并不在于政府形式的不同,而是在于政府治理程度,特别是政府能力大小或高低的不同。“有些国家的政府拥有一致性、一体性、合法性、组织性、高效和稳定的特点,而另一些国家的政府则缺乏这些特点”。[2](P1)的确,历史的发展,特别是现代化发展过程的经验表明,政府治理的能力及其有效性同政治发展、经济发展、社会的稳定与繁荣有着密切的关系。美国学者齐斯曼(J1Zysman)比较英、法、德、日、美诸国的经济发展情况后认为,政府能力越强的国家,应付经济震荡的能力就越强,宏观调控的能力就越强,故而经济表现就越佳。[3]瑞典著名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缪尔达尔(G1Myrdal)也指出:“尽管程度不同,所有不发达国家都属于软政权”。[4]他同时认为,软政权的表现主要是缺乏立法和具体法律的遵守与实施,各级公务员普遍不遵从交给他的规章与指令,以及普遍存在腐败。许多研究发展行政的学者更是认为,发展的主要障碍在于行政的因素而非经济的因素。
的确,对于所有社会而言,始终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与挑战是如何创建一个有效的政府体系,以支持、促进社会的发展、繁荣和进步。有效的政府治理体系是一个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必需品,而不是奢侈品。政府不再是传统的保守主义眼里的所谓的“必要的恶”,而是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提升国家竞争优势的重要力量之一。在今天,越来越多的人更倾向于同意这样一个命题:政府的性质、能力和绩效,是决定经济和社会发展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正因为如此,全世界都在重新考虑政府以及政府自身的改革与发展问题,建立一个与变化着的时代相适应的新政府体系,并使之更具能力、更具有效性,成为发展的推动力量,已成为各国政府面临的共同的任务和挑战。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处于历史性的转型过程之中,从某种程度上讲,这次转型可谓是一场波澜壮阔的革命。这场革命,波及了中国社会的每一个角落,涉及中国社会的方方面面。经过这场革命的洗礼,中国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没有哪一个国家尝试过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就,尽管也产生了许多新的问题和挑战。
如同在经济和社会领域的巨大变化一样,在过去的30年中,中国政府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取得了巨大的成就。这种成就,不仅体现在政府治理体系的不断完善方面,更体现在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和国家竞争力的提升等方面。改革与创新政府,建立一个适应社会发展要求的有效治理体系,最终推动社会的发展和繁荣,始终是中国改革过程中最重要的篇章之一。政府改革与创新既是中国整体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成为推动中国经济和社会改革与变化的动力之一,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的主旨在于研究和探讨以下问题:(1)中国政府改革与创新的历史背景和时代背景是什么?(2)30年中国政府改革的成就体现在哪些方面?(3)中国政府改革的经验与教训是什么?(4)未来中国政府改革面临的挑战主要是什么?
一、中国政府改革的契机和动因
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观点是:“每一历史时代主要的经济生产方式与交换方式以及必然由此产生的社会结构,是该时代政治的和精神的历史所赖以确立的基础,并且只有从这一基础出发,这一历史才能得到说明”。[5](P257)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认为:“一切社会变迁和政治变革的终极原因,不应当到人们的头脑中,到人们对永恒的真理和正义的日益增进的认识中去寻找,而应当到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变更中去寻找;不应当到有关时代的哲学中去寻找,而应当到有关时代的经济中去寻找”。[6](P617-618)中国政府改革与发展最根本的原因在于经济体制变革以及由此引起的社会的变化。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由经济体制变革引起的社会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治国理论的指导思想发生了变化。这一变化突出表现在发展生产力代替“以阶级斗争为纲”成为核心的指导思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国共产党总结20多年经济发展的经验和教训,提出科学发展观。二是经济体制的变化。经过20多年的改革,中国成功地实现了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步转型,这种转型对整个社会的变革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三是社会形态的变化。整个中国社会从传统的农业社会向现代化的工业社会转变。四是社会结构的变化。社会结构从封闭走向开放。五是政治体制的变化。政治体制朝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方向发展。上述方面的变革与发展,为政府改革与发展奠定了良好的社会基础。中国政府在整个社会现代化的转型中,面临和承受着全方位的、巨大的压力和挑战。在经济领域,政府始终面临着如何促进经济增长、实现经济稳定、充分就业、收入公正分配等艰巨任务。与此同时,政府还肩负着经济体制改革创新的艰巨任务。这就是说,政府既要成为经济发展的推动者,也要成为新经济体制的设计者、改革的推动者。无论是经济发展还是经济体制的改革,都要求政府扮演发展与改革推动者的角色。在政治领域,政府始终面临着维护政治秩序和政治稳定,增强政治合法性,聚合和分配各种利益等艰巨任务。
在社会领域,政府也承担着创建新的社会管理体制,确保13亿民众生活保障的艰巨任务,要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的压力。与此同时,民众对政府的期望值不断增大。凡此种种,均表明中国需要一个有能力、有效率的政府。
政府体制是连接政治体制、经济体制、社会管理体制的关键。正如邓小平同志曾经讲过的,中国的问题多多少少与政治和政府体制有关。中国改革与发展的经验和教训表明,制约中国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的体制障碍,根本在于政府体制的不完善。1978年以来,中国虽然保持经济高速发展的势头,但始终存在着区域发展和城乡发展不平衡、经济结构不合理、经济增长方式粗放、资源环境与经济发展矛盾突出、社会事业发展滞后、投资盲目扩张与经济过热、重复建设严重、收入差距扩大与分配不公、就业压力大等方面的矛盾和问题。这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之所以长期存在且得不到有效解决,关键在于相关的体制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政府所处的特殊地位和特殊角色,决定了政府改革在中国全面改革过程中的特殊制约作用,其他方面的体制改革能否顺利推进,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政府体制改革在多大程度上取得进展和成效。如果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就必须割断政府与企业的行政关系,切实解决政企不分和政资不分的问题;要建立统一的市场体系,就必须打破行政垄断和地区封锁;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过程中发挥基础性作用,就要把资源配置权交给市场,减少政府的干预,减少政府对生产要素和资源性产品价格的管制;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就必须有促进技术进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体制、机制和政策;要强化公共服务,就必须改革财政体制;要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就必须实行政社分开,还权或者放权于民;要实现法治国家,就必须实现法治政府和依法行政。
中国的政府改革,就其基本任务而言,就是要破除阻碍生产力发展的障碍,建立确保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要破除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相适应的障碍,建立适应和谐社会要求的体制;要破除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的因素,建立适应和促进市场经济发展的体制和机制;要破除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制不相适应的东西,建立适应民主政治发展的政府体制。总之,政府改革就是依据中国社会发展的要求,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政府体制,这是政府改革的直接动因所在。
二、中国政府改革与创新30年的基本成就
1978年以来,适应经济体制和社会的变化,中国政府在价值理念、职能调整、理顺关系、机构优化、完善机制、活化人力、依法行政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探索、改革与创新,实现了向现代化的政府治理体系的初步转变。
(一)政府管理价值的再确认与公共性的回归
政府治理的过程,既是社会目的的执行过程,也是社会目的和价值的创新过程。中国政府改革的过程在某种程度上是一个趋于理性化的过程,是形式的合理性与价值的合理性的有机结合。政府价值的合理性在某种程度上是指形式的合理性具有优先性。因为政府管理的价值不仅影响着政府的合法性,也影响着政府行为的合理性。中国政府改革30年,最重要的是政府对其自身价值的重新思考和确认。从“以阶级斗争为纲”转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从单纯片面地追求经济增长到科学发展观,从物化的思考和选择到以人为本观点的确立,从强调政府是一个权力中心到强调政府是一个公共服务中心,从强调强势国家的治理到强调社会的参与与协同治理,从政府行为的秘密性到公开性,从依靠人治到重视法治,等等,都体现出对政府管理价值的重新思考和确认。在我看来,最大的变化在于中国政府的“公共性”的回归和立国价值(regimvalue)的捍卫和落实。概括起来,对立国价值的捍卫和“公共性”的回归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认识到人的基本权利和人性尊严的重要性,并致力于不断提升和改善公民的权益。(2)认识到政府管理不仅是追求秩序、经济和效率,更重要的是促进和实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3)认识到政府不仅是一个管理的中心,更是一个服务的中心,政府的核心职能和职责在于提供公共的产品和服务。(4)认识到公共事务的管理需要建立在政府、社会、企业共同参与治理的基础之上。(5)认识到政府作为公共权力的委托人,理应承担更大的公共责任。诚然,公共价值的实现可能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但重要的是公共性的价值得到了重新的确认、选择,并在具体的公共行动和公共政策中得到体现。
(二)政府职能渐趋理性化
政府职能涉及一个国家的政府在整个社会中所扮演的角色和作用,政府职能问题是政府体系的核心问题,也是政府机构赖以存在的基础和前提。政府职能一直都处在不断变化与发展的过程之中,影响政府职能变化与调整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如政治意识形态、经济体制、政治体制、社会结构、历史文化的传统、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战争、突发事件以及许多不确定因素。事实上,并不存在一个超越时代、超越国情、超越历史发展阶段的理想的政府职能典范。
改革开放前,中国政府职能的最明显特征不仅在于泛政治化的政治统治职能占主导地位,还在于计划经济下形成的政企不分、政事不分,政府充当“慈父”的角色,包揽一切。政府既担负着经济和社会的管理职能,又承担着国有资产所有者的重任;既掌握着宏观经济管理和调节的权力,又直接从事具体的生产经营活动。这种政府职能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具有合法性和合理性,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其弊端日益显现出来。它不仅导致生产力水平的低下,经济的恶性循环,社会资源和财富的浪费,普遍的“搭便车”行为和效率低下,寻租和政治腐败,也导致政府机构的膨胀。30年来,中国政府改革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使政府职能发生了深刻的转变。(1)政府职能的重心从泛政治化的“以阶级斗争为纲”转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2)市场在资源配置过程中的基础性作用初步确立,政府职能朝着亲市场化的途径转变。(3)明确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政府职能的重点在于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
务,政府日益重视并不断强化其职能的社会性,即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4)政府职能实现的方式发生了转变,对经济活动的调节由以行政手段为主转向以运用经济手段为主,对社会经济事务的管理由微观事务的直接干预者逐步转变为宏观的调控者,从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直接生产者向提供者的角色转变。
(三)调整和理顺治理关系,初步形成有效的协同治理网络
政府对社会事务的治理过程,并不是政府单方面行使权力、解决公共问题的过程,更重要的是政府与企业、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公民、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互动的过程。一个社会的良好经营与治理,是建立在负责任的政府、有活力的市场和企业、具有生机的公民社会的相互协作的基础之上的。国家的建设和发展、稳定和繁荣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与社会的良性互动和合作。中国政府改革30年最重要的成就在于,通过不断调整和理顺治理关系,初步形成一个协同治理的基本格局。具体而言:(1)通过放权让利,扩大了企业自主权;通过国有经济布局结构的调整,调整了政府管理企业的范围;通过推动政企分开,实现了政府部门同所办经济实体和直属企业的脱钩;通过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实现了政府公共管理职能和国有资产出资人的职能分开;通过现代企业制度和产权改革,实现了政资分开。这样做的结果不仅促进了政府职能的转变,而且使国有企业的效率得到提高,展现了活力。(2)调整和改变了政事关系,初步改变了政事不分的局面,事业单位的法人地位得到确立,事业单位的自主权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落实和实现。(3)随着传统社会控制力的弱化,政府对民间组织持更加开放的态度,民间组织得到发展和壮大,其在社会公共服务中的积极作用得到展现。(4)基层民主自治不仅在法律制度上得到确立,而且其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职能日益得到展现。(5)中央和地方关系的不断调整,特别是80年代以后的经济性分权和行政性分权,使地方政府拥有了更大的自主权和发展的空间,与此同时,分税制改革也大大增强了中央政府的财政能力。(6)地方政府间关系的调整,特别是许多地方政府推行的权力下放、强县扩权的改革,使县市具有更大的自主权和更大的发展空间。(7)区域以及跨区域之间的政府协作,正在成为一种有活力的治理方式。政府与企业、政府与社会、政府与政府之间关系的调整和变化,从根本上动摇了传统的“强国家、弱社会”的模式以及由此产生的社会缺乏活力的局面。正是社会不同部门之间正当权力归位,各自角色的逐步厘清和功能化以及相互之间的竞争与协作关系,促进了中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与进步。
(四)政府组织结构日趋优化
政府组织结构是政府职能的载体,政府组织结构是否合理,不仅关系到政府运转的效率,而且关系到政府职能的实现程度。改革开放以前,我国政府组织结构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政府机构的设置不合理,未能充分体现机能一致的原则,未能真正实现性质相同的工作或活动交由一个机关来办理,系统不够分明、工作不够确定,导致机构重叠、职能交叉、多头管理、政出多门的现象十分严重;二是政府机构类型多,机构庞杂;三是政府组织体系内部的治理结构存在严重缺陷,有些政府部门职能定位不清,集决策、执行、监督于一身;四是权责脱节,监督缺位的现象仍然严重,尚未建立科学有效的履行职能的监督和评价机制;五是政府间的事权与财权不明确,不同层级政府的职责权限不清;六是政府机构编制缺乏强有力的制度约束和预算约束。上述问题的存在导致许多不良行政的出现,也制约和影响了政府职能和施政目标的实现。针对上述问题,1982年以来,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总体原则,我国相继进行了六次力度不同的机构改革和调整。总的看来,成绩还是很大的,主要体现在:(1)政府机构膨胀、人员膨胀的趋势得到遏制,政府机构和人员的数量趋于精简。(2)政府负责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的职能部门得到了强化。(3)调整了政府工作的性质和类型,正在形成以政府职能部门、执行机构、监督机构为雏形的政府机构序列。(4)针对机构设置不合理、职能交叉问题,从地方到中央均在探索大部门体制。(5)强化了对机构编制的法律和制度约束,推进了机构编制法定化。同时,我们应当看到,机构改革问题并非简单的机构的分分合合、裁减合并,在深层次上涉及政府权力关系的调整以及利益关系的调整。这也是机构改革与调整陷入困境的原因。
(五)政府运行机制建立并逐渐完善
如果说政府职能是政府的核心,政府组织机构是履行职能的载体的话,那么,政府的运行机制则是政府履行职能,实现对社会事务有效管理的一套程序和方法。30年政府改革,不仅重视职能的调整和机构的优化,更为显著的一个变化在于不断完善政府内部的运行机制。在这方面所取得的成就主要在于:(1)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政府及其部门的决策权限的划分趋于合理、清晰;重大事项的调查研究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听证制度、民主协商制度得到初步确立;重大决策的评估制度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也达成共识并逐步发展。(2)政府绩效管理机制。20世纪90年代以来,推行绩效管理、提高政府效能已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并在各级政府中得到不同程度的推广。(3)行政问责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推行行政问责、强化政府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责任政府,已成为近几年中国行政改革的核心,政府正在实现从权力本位到责任本位的转变,初步形成了党的监督、政府内部监督、专门机构监督(如审计等)、新闻舆论监督、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的行政监督体系。随着政府运行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得到强化和提升。
(六)创新政府服务方式,新的服务典范显现
政府的最终目的是为国民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中国政府改革30年,最大的一个变化在于政府服务方式的改变。最近十余年,各地区和各部门在创新政府的服务方式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政府服务方式以及政府的行为方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主要体现在:(1)公民本位、服务本位而非政府本位、权力本位的观念得到认同和体现。(2)公共服务从封闭走向开放和透明,政务公开,行政权力的运作更加公开和透明。政府信息公开法律的制定和实施,标志着开放政府时代的到来。(3)跨机关的整合的服务出现。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政府服务大厅的普遍建立,政府对民众提供的服务朝着跨机关、整合化、便民、高效的方向发展。(4)从政府提供服务到公私合作提供公共服务。许多地方政府积极探索透过市场机制,通过政府与民间的合作,生产和提供公共服务,这可以从基础设施的投资与建设、环境污染的治理、城市的管理和开发、森林资源的保护等诸多具体的公共事务管理中体现出来。(5)各种柔性管理和服务方式出现。随着时代的变化,传统的强权高压行政的方式正在发生变化,一些新的行政方式,如行政规划与计划、行政指导、行政契约、信息引导等,在各级政府和部门受到普遍重视并得到应用。总的来看,中国政府的行为和服务方式向着一种以民众为中心的、公开透明的、富于弹性的、整合的、便民的方向发展。(七)以功绩为导向的干部人事制度初步确立
无论是制定公共政策、执行公共政策,还是提供具体的公共服务,有效政府和负责任政府的生命力在于公职人员的精明强干。可以说,国家公职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决定着政府的能力和施政水平。干部人事制度的优劣直接影响到公务员素质及能力的提升,良好的人事制度可以选拔优秀人才,激励潜能,活化人力,从而成为国家发展的推动力。30年中国政府改革,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始终是核心内容之一。过去30年改革开放的成就,固然归功于全体国民的努力,其中优秀的公务人员参与国家政策的制定与执行,其贡献也是功不可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发挥了积极的功效。经过30年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一个以普遍主义为基本特征,以功绩为导向的干部人事制度得到确立。具体而言,干部人事制度最基本的变化在于:(1)普遍主义为基本价值取向的选人用人标准的确立,打破了传统的以特殊主义为取向的选用标准。(2)以功绩为导向的基本制度层面的构建,如基本分类制度,公开平等竞争考试制度,领导干部的公推公选,以功绩为基础的晋升制度、考评制度,正常的退出机制等。(3)建立了规范的教育、学习和培训制度,开发公共部门的人力资源,各级干部和公务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得到提升。总的看来,人事制度走上了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的发展道路。
(八)从人治到法治的转变以及法治政府基石的奠定
限制政府的权力使其用于公共的目的而非私人的目的,与此同时又能保障政府权力的有效使用,始终是各国政府面临的一个挑战。30年来,随着整个社会的改革与转型,中国政府改革取得的最重要的成就在于法治政府的建设实现了历史性的跨越,为进一步建设法治政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这主要表现为:(1)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已经成为基本的国家方略和政治共识。(2)明确了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那就是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和权责一致。(3)确立了法治政府的基本法律体系的框架,涉及行政组织法、行政行为法、行政程序法和行政救济法等方面。(4)随着“立法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诸多规范政府行为的法律的制定和实施,政府的行为日趋规范化。(5)建立行政复议制度、行政诉讼制度和国家赔偿制度,在监督行政权的有效行使、保障公民权利和利益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中国政府改革的经验与启示
中国30年的政府改革,毋庸置疑,成绩是巨大的。在改革的过程中,有成功的经验,也有深刻的教训。在我看来,中国政府改革的基本经验与启示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思想解放与理论创新的重要性
马克思早就讲过:“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来摧毁;但是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7](P207)中国改革开放30年的历史经验,在于我们所取得的每一项重大的突破和重大的成就,都是以思想解放为先导,在于打破教条主义、本位主义、个人崇拜的约束和禁锢。思想的自由促进了社会行动的自由,并通过自由促进发展。中国政府改革30年,展现了政府历史的和现实的自觉,这种自觉恰恰是以思想的解放和认识的不断深化为基础的。正是通过不断的思考和行动的实践,我们逐步明确了政府改革的价值取向、目标定位,逐步认识到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以及政府的职能定位,逐步认识到政府自身体系和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及其内容。服务政府、法治政府、责任政府的改革努力,都是思想解放和理论创新的结果。
(二)政府改革与发展必须与社会发展相适应
政府改革与发展是政府自觉推动政府功能、结构、过程、政策变革的过程。政府改革与发展虽然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但不可能超越社会整体的发展进程。中国政府改革的经验表明,政府自身的改革与发展是与整个社会相适应的过程,既不能超越社会发展的阶段,也不能滞后于社会的发展。这种适应性表现在:首先,政府改革的终极原因是经济条件的变化,经济发展促进着政府的发展;政府改革与发展是以经济的改革与发展为前提的,同时也是为经济发展服务的。其次,政府改革与发展应积极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而进行,其主要任务在于使政府的权力及其行使“按照合乎规律的经济发展的精神和方向去起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它和经济发展之间没有任何冲突,经济发展加快速度”[8](P526),否则就会导致经济发展的衰退。最后,经济发展为政府改革与发展提供新的契机,并创造良好的条件。中国政府改革始终围绕着建立和完善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体制与机制这一中心进行,极大地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同时,社会经济的发展也为下一步政府改革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三)政府改革与发展应是一个理性和现实的过程
政府改革虽然取决于政府自觉的推动,是自觉的活动,但正如人们创造历史都不是随心所欲的,而是在历史因素所预先规定的条件下创造的一样,政府改革与发展的过程也会受到现实的社会经济条件的制约,受到历史文化传统、各种复杂的利益关系的影响和制约。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是社会的产物,社会决定着国家。国家并不是神秘叵测的宇宙精神或理念在现实世界的体现,而是由社会的性质来决定的。政府改革与发展,并不是构建一个超越社会之外的理想政府,而是一个适应经济、政治、社会不断变化和发展的有效的治理形态。30年来中国政府改革的一条基本经验就是改革始终遵循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进程相适应,与中国政治体制改革进程相适应,与社会发展变化相适应的基本原则,有重点、分步骤,从点到面逐步推进。实践证明,这样的改革方式选择是正确的和理性的。
(四)政府改革与发展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
政府改革本身是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讲它是一个系统工程,首先在于改革内容很广泛,它绝不是政府机构和人员的精简,而是涉及许多政治社会关系的调整,如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与企业的关系、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政府之间的关系等等。其次,即便是任何一个单项的改革,也会涉及改革的性质与范围、改革的推动者和各种利害关系人、改革环境之间的相互影响。第三,任何一项改革,都会涉及许多利害关系人,虽然强有力的政治领导与支持对改革是重要的,但若要推进,也要获得其他关系人的支持。只凭少数雄心勃勃的改革者,即便获取政治支持,在短时期内也不会完成改革。第四,任何一项改革,无论其规模大小,均有一个新旧观念的转换过程,有一个与其他存在的职能相互衔接和调适的时间。也就是说,改革在时间上需要获得在其先后各种改革的支持,在空间上则需要获得其他同时进行的改革的支持。
事实上,任何全面性的改革都是相对的,只是涉及政府事实(governmentreality)的少数层面而已,必须获得其他改革的支持。有人认为只要颁布一项计划或者法律,改革就会完成,其实这是一种误解,改革不是产出,而是一个过程。
(五)政府改革与发展既有普遍性,更具特殊性
政府改革与发展是一个世界性的议题。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各国行政改革的情况来看,改革的目标、措施等既有共通的一面,也有很大的差异。即使是政治制度、经济制度相同的国家,在改革的过程中也表现出很明显的特殊性,正如马克思所讲的那样:“相同的经济基础--按主要条件来说相同--可以由于无数不同的经验的情况,自然条件,种族关系,各种从外部发生作用的历史影响等等,而在现象上显示出无穷无尽的变异和彩色差异,这些变异和差异只有通过对这些经验上已存在的情况进行分析才可以理解”。[9](P894-895)从一个国家的行政环境中归纳出的理论,不能予以普遍化,或被应用到另一个不同环境的行政上去。中国政府改革30年的一个基本经验在于,既重视学习国际的经验,又重视本土化的思考和行动,重要的是从基本国情出发,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管理体制。
四、中国政府改革未来面临的挑战
中国政府改革在本质上是一场社会再造运动,改革的内容、范围和边界,涉及的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在中国整体改革中所扮演的角色和意义,已经大大超出了传统意义上、西方意义上政府改革的范畴。国人对政府改革寄予了无限的期待和希望,国人期望一个更加透明开放、更具能力、更负责任、更加廉洁高效的政府。强有力的政治领导、经济的发展与政府财政能力的增强、广泛的社会支持,过去30年政府改革所奠定的良好的基础等诸多因素,都使我们对未来政府的改革与发展充满了信心。同样,过去30年的政府改革,只是致力于建立善治努力的开始,未来的政府改革面临着更大的挑战。这些挑战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一)如何形塑与发展新的行政文化
任何社会和政治的发展,都需要先进的文化,这种文化会以自身所展现的新价值、新理想、新观念,对社会发展起引导作用。行政文化是政府的灵魂,也是驱动政府不断创新、不断进步的基石。行政文化涉及政府及其公务人员的理念、价值观、行为、心态以及思考问题的模式。对于政府文化,人们可能有不同的了解和概括。在我看来,核心在于维护、执行与捍卫立国的基本价值,这些基本的价值在于人性尊严、公共利益、社会正义、民主法治。在某种意义上,政府改革与创新的过程,便是弘扬这些基本价值,并努力促进这些基本价值实现的过程。政府改革不仅是一个追求技术理性的过程,更是实现价值理性的过程。如果不思考基本的价值选择问题,政府管理可能会成为一种缺乏灵魂的盲动,甚至可能成为不良行政的工具。
(二)如何平衡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和作用,合理界定政府的经济职能
中国政府改革最大的成就在于市场经济体制的承认和确立,建立亲市场的政府是改革与发展的基本目标,离开这一点,政府改革本身便失去了基本目标。历史的经验证明,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同样存在,而且有时候政府失灵比市场失灵更为严重。经济发展固然有赖于政府与市场的相互作用,但前提条件是政府要尊重和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过程中的基础性作用。改革开放以来,我们虽然在推动市场化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但是同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政府体制的要求相比,任重而道远。例如,尚没有形成各种经济主体平等竞争、相互促进的格局;要素市场发展相对比较慢;资源性产品的价格机制尚未形成;宏观调控的能力和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出现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政府对微观经济的直接干预仍然过多,而宏观协调机制没有有效建立,宏观调控职能不能得到有效的发挥。理论和实践经验证明,将政府的经济职能界定在以下几个方面是合理的:建立保障市场经济运作的法律基础和维护产权;维护宏观经济的稳定和保持宽松的政策环境;投资于基础设施和人民需要的领域;促进收入公平分配;促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保护生态环境等。因此,政府要切实减少对微观经济的干预,改进和完善宏观调控,强化和统筹城乡、区域经济发展,透过促进经济方式的转变进而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如何调整与改革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形成完善的协同治理结构
如前所述,公共事务的有效治理必须建立在政府与社会合作的基础之上。一个好的政府并不是人民要求什么,就提供什么,而是让人民学会并积极管理自己的事务。在价值多元化、利益多元化与分化、社会结构多样化、高度社会流动的开放社会如何实施有效的社会管理,其挑战性并不亚于经济的发展与繁荣。首先,就政府自身而言,如何真正成为社会秩序和安全的维护者,社会利益的协调者,社会矛盾和冲突的调节者,社会组织发展的引导者、规范者等;其次,如何促进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并使之在公共事务的管理中发挥积极的作用;最后,如何形成政府与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整合民间资源,形成国家建设的合作网络和发展的伙伴关系。
(四)如何进一步优化政府组织体系,搭建有效管理的平台
经过几次大的机构调整,各级政府的组织架构逐步趋于合理,但还存在诸多问题。一是水平政府组织偏多。由于过度强调结构功能的组织设计观,整体而言,水平组织还是太多,这会超过有效控制幅度,增加协调的成本。二是政策整合机制薄弱。由于水平组织多,加之职能交叉,整合机制不足,政府领导机关往往难以有效扮演政策整合的角色,政府部门不同程度地存在功能性的短视和追求部门不同利益的倾向。三是组织未能适时地应对核心职能的转变,许多政府部门仍然热衷于具体事务的管理。四是政府组织的性质类型不清楚,部门功能不清,政策制定与执行不分离,独立机构设计原理不合理等。针对上述问题,组织的再造仍是未来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如何实现政府规模的精简化,组织建制的合理化,强化政策的领导与整合协调,落实职能与组织的合理划分等,仍然是长期的改革任务。
(五)如何改革与调整府际关系,建立有效的府际管理体系
无论是在联邦制国家,还是在单一制国家,都存在着府际关系问题,即各层级政府间的垂直互动关系。从各国的情况看,府际关系从来都是依据社会环境的变迁而不断发展变化和不断调整与重构的,并不存在一个理想的府际关系模式。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府际关系不断调整和变化,取得的成效不小,但问题也很突出,主要表现为权责划分不清晰,权责划分依据不规范,权责划分方式不科学、随意性大,权责约束机制不健全等。府际关系调整涉及很多问题,主要是:(1)调整和改变行政层级问题。现行的事实上的五级行政层级,弊病很多,因此,减少行政层级,促使组织结构走向扁平化实属必然。(2)在调整和改革行政层级的基础上,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之间的管理权限和责任。(3)在合理划分权责的基础上,调整和改革中央与地方的财权,以期实现责任与财力相匹配。(4)在调整和改革府际关系的基础上,建立和发展府际之间协力合作关系,通过信息交流,共同规划,联合行动,相互援助,共同生产等多种方式促进公共事务和公共问题的解决。
(六)如何透过制度创新不断提升政府能力
政府能力是指政府能够合理地制定、贯彻行之有效的决策,推动集体行动,最大限度地实现自己的目标的能力。只有政府的能力与政府的作用相一致,才能实现发展的目的。政府能力的提升涉及许多方面:一是合法化的能力,即通过公民可期待的行为和绩效获取公民更大的认同、合作和支持。二是适应能力,即应对环境的变化,应对复杂性和不确定性的能力。三是合理性的能力,即合理制定明智而周密的政策,并加以有效执行的能力。四是资源吸收的能力,即吸引以及有效运用各种资源(人力、物力、财力、技术等)达成政府目标的能力。五是经济调节能力,即保证经济调节的前瞻性、可预测性、有效性以及保证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能力。六是社会规划以及一体化的能力,即对个人和集体的越轨行为实施有效的防范和控制,以保证市场秩序和社会秩序的能力。政府能力提升的关键在于政府管制机制的不断创新,即一套有效的机制保证,如信息机制、决策机制、诱因机制、绩效评价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监督控制机制等。
(七)如何推进公共预算改革
财政乃行政之母。建立现代化的政府,必须建立现代化的公共预算和支出制度。欲实现国家治理之民主化,必先实现民主化的财政;欲建立服务型政府,必先实行公共财政。从这个意义上说,公共财政的改革是未来政府改革的头等大事之一。目前的财政预算体制,虽然经过多次改革,但其本质上并没有实现向公共财政的根本转变,问题主要在于:公共支出中生产建设和养人所占的缺,许多收入和支出不在国家预算之内;中央与地方收入和支出关系不清;财政支出缺乏必要的透明度等。所以,实现传统的建设型财政向公共财政的转变,使公共财政成为实现宏观调控最有力的方式,合理划分和确定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和财权,建立公开、透明、公正的政府财政预算和支出制度等,都将成为未来改革面临的挑战。可以肯定地说,中国政府改革要取得进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成就。其道理是不言自明的,不知道如何有效管理一个国家的钱,就不知道如何去管理一国其他的公共事务。
(八)如何加强法治政府的建设
从历史上看,政府权力是那种可以为善也可以为恶的力量。权力所具有的侵略性和扩张性特点,使得一个被授予权力的人总是面临着滥用权力的诱惑,面临着逾越正义和道德边界的诱惑。不受制约和限制的公共权力,是一个社会中最有力的、最肆无忌惮的力量,而且权力被滥用的可能性永远都是存在的。建设法治政府,既是政府改革的目标之一,也是中国其他改革顺利进行、成果得以续存的强有力的保障。法治政府的精义在于:“治国者先受制于法”,即政府及其官员要受到宪法和法律的约束。过去30年我们虽然在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这仅仅是在法治政府建设长河中迈出的一小步。考虑到中国的政治传统,传统政治文化和公民社会的不发达等诸多因素,法治政府建设的确是一个长期的任务和改革面临的最大挑战。
(九)如何实现政府改革自身管理
政府改革既然是一个庞大的社会再造过程,是一个系统工程,那么改革本身也需要科学的管理。成功的政府改革应有明确的目标,不可含糊不清;要有问题意识,以问题为导向;要考虑到改革所处的环境因素的影响;要充分考虑到各种改革项目之间的关联性;要让改革的对象参与到改革的进程中去,以增进对改革的理解和支持;必须从外界引进新的思想和观念以帮助改革者找到解决问题的新途径。改革本身是一项公共事业,需要社会公众的参与和支持。
政府改革最大的阻力和敌人就是政府自己。政府部门,特别是掌握实际权力和利益的部门,往往会更多地考虑自己功能性的、地域性的需要,自己特殊利益的需要,而忽视整体的、全局的利益,甚至于争权夺利。权力利益化,利益部门化、地区化,利益法定化是中国政府改革可能遇到的最大障碍。历史的经验证明,如果掌权者出于维护自己的特殊利益的目的而坚持过时的制度和政策,改革的机会就可能被丧失,改革的进程就可能被延缓,这样有可能产生更多的问题,甚至引发更大的危机。政府改革,诚如邓小平同志所讲的,是一场革命,是政府自己革自己的命,为此,各级政府需要革命的精神和勇气。
政府改革是一个利益分配的过程,未来政府改革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的改革要真正以公民为核心,以大多数人的利益为皈依,超越利益集团的利益,超越部门利益的束缚,保持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的均衡,体现弱势利益优先的原则,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尊重科学与理性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