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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前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困境
第一,在发展的关键时期和改革的攻坚阶段,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成为制约各项改革的瓶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各项改革的整体性和配套性更强了,难度也更大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初步建立,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健全,这就要求继续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而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越来越依赖于政治体制改革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配套,越来越要求转变政府职能。应该看到,随着改革的深化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政府职能越位、错位和不到位的问题已经成为制约因素。由于政府不能很好地履行职责,政府对企业投资经营活动直接干预太多,管了很多不该管的事,而政府应该管的事又没有管好,就影响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
第二,人民群众对公共服务的需求越来越高,这与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能力不足形成矛盾,从而成为政府职能转变的难点。我国正处于人均GDP从1000美元N3000美元的过渡期,在加快工业化的进程中,人民群众对物质文化的需求不断提高。但是,由于公共财政体制尚未最终建立,公共支出结构还不合理,导致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能力较弱,这与人民群众对政府的要求和期望值形成了反差。目前,我国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主要体现在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不足,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社会公共需求不适应。完善政府公共服务职能,难点在于改革目前的财政支出体制,建立现代转移支付制度,切实扭转各地公共服务水平差距扩大的局面。从国际经验来看,世界各国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转移支付所要实现的最终目标,是通过政府间的转移支付,使各地区享有大体均衡的公共服务水平,从而促进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实现全国资源的最优配置。
第三,随着我国现代化水平的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现代化、法治化与科学化的要求日益迫切,传统政府管理思维、管理方式与管理手段依然影响很大,成为我国政府管理方式转变的难点。我国传统政府管理思维、管理方式与手段的影响依然很大,成为我国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和高效政府建设的难点。目前,我国政府行政审批和对企业的行政干预仍然过多,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有待进一步理顺;政府在依法行政方面还有很大差距,政府机构、职权、编制和工作程序缺乏法定化;行政垄断、地区封锁和地方保护主义较为严重,阻碍了统一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建立;我国行政监督制度还较为薄弱,内部监督往往“互相礼让”,外部监督难以形成网络,专门监督步履维艰,对抽象行政行为、决策行为和政府不作为的监督不够、措施不力。
第四,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调动两个积极性,既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课题,也是一个难题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不能回避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因为这是一个带有根本性的问题。目前,我国中央与地方有些职权划分不够规范,中央及省以下垂直管理机构与地方政府的关系没有理顺,条块矛盾突出,从而影响了中央的宏观调控,影响了地方政府积极性的发挥。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关键,是合理划分与配置中央与地方的职能与责任。国家主权性的职能应由中央政府专门负责,国防、外交、国家安全、海关、货币发行与监管、国际贸易政策、外汇与国际收支管理、主权外债、军工科技等职能由中央政府履行,相应的支出也应由中央财政负担。
二、加强和完善当前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切入点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公共行政体制为目标,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以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为切入点。在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过程中,以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为切入点,要注意一下几个方面:
第一,服务型政府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管理的目标模式,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就要着眼于完善这一目标模式。服务型政府,就是满足社会公共需求,提供充足优质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的现代政府。服务型政府的基本特征是:政府是公共利益的鲜明代表,政府的主要职责是实现和保障社会公正,政府的职能主要是提供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政府财政资源主要向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领域投入。服务型政府不仅仅是对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和社会管理职能的强调,更重要的在于,服务型政府是一种政府管理的目标模式,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管理本质、政府职能作用和政府管理方式的一种实质性概括。从政府管理的本质属性来讲,我国政府的实质是服务型政府;政府只有通过提供充足优质的公共服务,才能证明自己存在的价值与合法性。从政府作用的范围来看,我国政府的职能包括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四个方面,其中,公共服务是政府职能的核心与实质。从政府管理方式来讲,我国政府要高效、负责、规范地提供各种公共服务,要加强政府自身服务型机关建设。
第二,服务型政府建设已经成为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中央到地方都进行了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有益探索,理论界和各级政府对建设服务型政府已经达成共识改革行政管理体制,转变政府职能,转变管理方式,最根本的是要实现政府管理模式由管制型向服务型的转变,这已成为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共识。近年来,党中央和国务院十分重视服务型政府建设,2004年2月,总理在中共中央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研究班上首次提出,要“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2005年3月5日,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更好地为基层、企业和社会公众服务。”我国地方服务型政府建设也取得了新的进展。
第三,建设服务型政府很好地解决了政府管理中为谁服务、谁来服务、服务什么、怎样服务等关键问题,因而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关键环节。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根本指导思想是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为企业发展创造优良的服务环境,因而,很好地解决了政府管理“为谁服务”的问题。服务型政府是以政府为主的公共部门来提供公共服务,是由政府部门、政府服务类机构、公共服务事业法人共同提供公共服务,这就很好地解决了“谁来服务”的问题。服务型政府所提供的服务包括维护性公共服务,经济性公共服务和社会性公共服务等部分,包括为实现公民权利、促进经济发展、推进社会进步而提供的公共服务,这就解决了“服务什么”的问题。服务型政府主张转变政府管理方式,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电子政府和高效政府。总之,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既是全面深化改革和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的关键,也是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体制保障,因此是势在必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