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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辩证思维是人类思维的本质,是思维发展的高级阶段
人类对辩证思维的研究始源于古希腊的论辩术。马克思认为,辩证思维是人类思维发展的高级阶段。恩格斯曾形象地把理性思维比喻为“初等数学”,是事物理想状态下的思维。辩证思维就好比“高等数学”,它更接近于自然和人类社会的客观现实。恩格斯说:“初等数学,即常数的数学,是在形式逻辑的范围内活动的,至少总的说来是这样,而变数的数学———其中最重要的部分是微积分———本质上不外是辩证法在数学方面的运用。”〔2〕所以心理学只有加强对辩证思维的研究,才能更好地揭示人类思维活动的全貌,更加客观、现实地把握人类思维活动的最一般规律。马克思和恩格斯全面批判和改造了黑格尔唯心主义的辩证体系,在总结了近代伟大科学成果的基础上建立了两个辩证法,即客观辩证法和主观辩证法。客观辩证法是对客观事物本质规律的反映。主观辩证法,即“思维本身”的规律,是大脑在思考问题时自主运动的规律。马克思说:“辩证法的规律是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历史中抽象出来的。辩证法的规律不是别的,正是历史发展的这两个方面和思维本身的最一般的规律。”〔3〕因此,马克思不仅揭示了客观辩证法,同时也从心理的视角揭示了主观辩证法,这一辩证法为我们理解和把握人类大脑思维运动的规律提供了科学的依据。
二、马克思关于辩证思维的心理规律
马克思以人类思维活动的产品,即人类的社会实践活动的结果为辩证思维的研究对象,从心理学的视角科学地揭示了人类辩证思维活动的心理规律。马克思指出:“工业的历史和工业的已经产生的对象性的存在,是一本打开了的关于人的本质力量的书,是感性地摆在我们面前的人的心理学;如果心理学还没有打开这本书即历史的这个恰恰最容易感知的、最容易理解的部分,那么这种心理学就不能成为内容确实丰富的和真正的科学。”〔4〕马克思认为,人类的辩证思维具有以下心理规律:
1.思维运动的对立统一对立统一规律是指矛盾的双方即统一又斗争,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人类大脑中的思维作为一种存在,也遵循着这样的规律。首先,心理存在的两极性。马克思说:“悟性的逻辑范畴的对立统一:两极化。正如电、磁等等自身两极化,在对立中运动一样,思想也是如此。”〔5〕同时,马克思又指出:“任何极端都有它自己的另一极端。”〔6〕因此,心理和思维的存在也是如此。也就是说,辩证心理规律认为,在一个人的大脑中总存在着两种对应、矛盾的心理现象。如一个非常坚强的人,一定有其懦弱的一面。一个较为自信的人,也一定有其自卑的问题等,只是它们在大脑中所起的作用不同而已。一个起主导作用,左右着人的心理状态;一个则起非主导作用,对人的心理影响较弱。但是二者在一定条件下或环境中将发生转化。其次,心理表现的复杂、对立性。人的心理本质是一个逐渐显现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心理的表现与内在的本质往往呈现出复杂甚至是对立的关系。如一个内心较为自卑的人,在生活和工作中往往更需要特殊地表现自己的自信,更怕受到否定性评价。一个个性较为虚伪的人,往往总要特殊地表白自己的真诚。马克思说:“牧师的愉快有时可能真的是精神不愉快的原因。”〔〕7马克思常常用这样的理论去分析、识别人的个性心理。马克思说:“像所有的矮人一样,他渴望着炫耀自己,贪求名利地位”;〔8〕马克思在分析小资产阶级的心理特点时说:“长于吹牛的小资产阶级,在行动上十分无能,而且不敢作任何冒险。”〔9〕马克思在分析暴君的心理特点时说:“柏拉图‘理想国’中很有名的一段话:‘凡是暴君都是奴隶。他的内心永远充满惊惶。’”〔10〕“最胆怯最无抵抗能力的人一当能行使父母的绝对权威,他们就会变成铁石心肠。”〔11〕所以说,人的心理本质往往被外在语言和假象所掩盖,甚至呈现出反向的对立。因此,马克思认为人的心理本质是一个逐渐显现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不仅要听他怎么说,更要看他怎么去做。在一贯的行为趋向中去确定人的心理本质和个性特点。再次,两极心理转换融合。马克思说:“有一个深入人民意识的辩证法的古老命题:两极相通。”〔12〕“真理和谬误、善和恶、同一和差别、必然和偶然之间的对立;人们知道:这些对立只有相对的意义;今天被认为是合乎真理的认识都有它隐蔽着的、以后会显露出来的错误的方面,同样今天已经被认为是错误的认识也有它合乎真理的方面,而所谓偶然的东西,是一种有必然性隐藏在里面的形式,如此等等。”〔13〕客观事物的发展规律是这样,人类“思维本身”的运动规律也这样。人们在判断事物有“好”的性质后,思维也会自动提出它相反的问题,即,它是否还具有“坏”的一面?当人们在判断事物具有“坏”的性质后,思维同样也会自动地提出它的相反问题,即,它是否还有“好”的一面。思维的这种反向思考是辩证思维的自主运动,通过这种反向的思考使事物的认识更加全面,防止片面性。辩证思维的这一特点,使得人类的认识不断地趋于完善。马克思指出:“理性一旦把自己作为正题安置下来,这个正题、这个思想就会自相对置,分为两个互相矛盾的思想,即肯定和否定,‘是’”和‘否’。这两个包含在反题中的对抗因素的斗争,形成辩证运动。”〔14〕马克思在描述思维这一运动过程时指出:“这两个彼此矛盾的思想的融合,就形成一个新的思想,即它们的合题。这个新的思想又分为两个彼此矛盾的思想,而这两个思想又融合成新的合题。这种增殖过程就构成思想群。同简单的范畴一样,思想群也遵循这个辩证运动,它也有另一个与自己矛盾的群为自己的反题。从这两个思想群中产生出新的思想群,即它们的合题。正如从简单范畴的辩证运动中产生群一样,从群的辩证运动中产生系列,从系列的辩证运动中又产生整个体系。”〔15〕所以思维从来不会简单、机械地接受某一问题,而总是要通过辩证的思考、转换形成个体新的认识。
2.思维探究的普遍联系马克思认为,思维不仅对反映在大脑中的客观事物进行分析综合、抽象概括,而且思维还喜欢探究事物之间的相互关系和作用规律。在这一心理规律的作用下,人们喜爱寻找事物之间的联系;喜爱探讨事物之间的因果关系;喜爱探求事物发生、发展和变化的原因;喜爱询问为什么;喜爱探求真理等等。马克思指出:“我们从有限中找到无限,从暂时中找到永久,并且使之确定起来。”辩证思维的普遍联系,为我们发现各类事物之间的本质联系提供了思维上的可能性。但是人们在理解事物的作用关系时,思维需要运作三个方面的信息。一是来自大脑中储存的经验信息;二是来自客观的现实信息;三是来自外部的理论和经验信息等。大脑在运用这三种信息处理问题时的不同偏向,形成了人们不同的思维特点。如果单纯地应用自己大脑中的经验信息来判断事物,就容易犯“想当然的错误”。如果没有主观经验的参与,人们的思维就会缺少深刻性。如果不能正确理解、鉴别其它的理论或说法,则可能会导致个体思维的混乱或简单的盲从。辩证思维联系的广度、深度及本质,决定了辩证思维的心理品质。
3.思维动力的创新、求变所谓思维活动的动力是指推动思维活动的欲求力量。马克思认为,辩证思维的活动动力是求变和创新。马克思说:“要知道人类的一切都是不完善的!”〔16〕所以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对现实生活和社会总有一种不完美、不完善的心理感受,并希望能按照人类的美好愿望去改变它。所以,求变和创新是辩证思维的内在动力。在这一思维动力的驱动下,人们希望改变现状,希望个体和社会有所发展和变化,从而实现人们的美好愿望。因此,我们说改革和发展将是人类社会永恒的主题,创新和求变是人类思维不竭的心理动力。
三、马克思辩证思维规律的特点
马克思关于辩证思维的学说是人类思维科学发展的必然结果,是人类思维的高级形态,它与理性的思维比较起来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确定性与变化性的统一。所谓的确定性是指辩证思维在一定的范围和领域内,能够正确反映事物的本质,认识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认识的结果具有确定性和稳定性的特点。所谓的变化性是指辩证思维的内容和认知结果及认知方式,都将随着客观条件的变化而变化,随着客观条件的发展而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讲,世间没有永恒的真理和固定的模式。马克思指出:“在形而上学者看来,事物及其在思想上的反映,即概念,是孤立的、应当逐个地和分别地加以考察的、固定的、僵硬的、一成不变的研究对象。他们的说法是:‘是就是,不是就不是;除比以外,都是鬼话,在他们看来,一个事物要么存在,要么就不存在;同样,一个事物不能同时是自己又是别的东西。正和负是绝对互相排斥的;原因和结果也同样是处于固定的相互对立中。”〔17〕所以马克思辩证思维的特点,就是认为一定条件的事物是可以认识的,并能得出正确的结论,同时事物又是发展变化的,随着领域及条件的改变,规则和结论也会发生变化。所以没有永恒的真理和固定不变的事物,思维本身也是运动的。心理学家皮亚杰在他的《儿童的道德判断》一书中指出:十岁左右的儿童已能认识到游戏规则的相对性。在这之前,儿童认为行为规则是固定不变的,他们经常说规则来自有声望的权威,来自政府或上帝。他们断言规则不能改变,如果改变了,就不是真正的游戏了。“而到十岁左右的儿童则”不再把规则看成是固定的或绝对的,“而是人们彼此同意的游戏方式”,认为“他们自己也能改变规则,只要参加游戏的人都赞成就行”。所以辩证思维是人类思维的高级形态,人类的思维越发展思维的领域就越广阔,随着人类文明的不断发展,人类的思维也必将不断地进入一个自由发展的空间,呈现出无限的潜力。因此,马克思指出:“辩证法不知道什么绝对分明的和固定不变的界限,不知道什么无条件的普遍有效的‘非此即彼!’它使固定的形而上学的差异互相过渡,除了‘非此即彼!’又在适当的地方承认‘亦此亦彼!’并且使对立互为中介;辩证法是唯一的、最高度地适合于自然观的这一发展阶段的思维方法。”
二是多向性与综合性的统一。所谓多向性是指辩证思维所思考问题的联系性、放射性和全面性。它是形而上学的单项性、单一性的线性思维的发展和补充。所谓思维的综合性就是指事物的整体性、概括性和统一性。多向是综合的丰富,综合是多向的概括。这是人们认识事物由低级向高级、由简单向复杂发展的一个运动过程。马克思在描述这一过程时指出:“这两个彼此矛盾的思想的融合,就形成一个新的思想,即它们的合题。这个新的思想又分为两个彼此矛盾的思想,而这两个思想又融合成新的合题。这种增殖过程就构成思想群。同简单的范畴一样,思想群也遵循这个辩证运动,它也有另一个与自己矛盾的群为自己的反题。从这两个思想群中产生出新的思想群,即它们的合题。正如从简单范畴的辩证运动中产生群一样,从群的辩证运动中产生系列,从系列的辩证运动中又产生整个体系。”〔18〕思维正是通过这样一个辩证的过程不断形成个体丰富、复杂的思想认识。
三是逻辑性与创造性的统一。逻辑思维是人们在认识过程中借助于概念、判断、推理反映现实的过程。它把感性认识阶段获得的认识材料抽象成概念,运用概念进行判断,并按一定逻辑关系进行推理,从而产生新的认识。逻辑思维是一种确定的,而不是模棱两可的;前后一贯的,而不是自相矛盾的;有条理、有根据的思维。逻辑思维分析的每一步必须准确无误,否则无法得出正确的结论。我们所说的逻辑思维主要指遵循传统形式逻辑的思维方式。创造性思维是一种具有开创意义的思维活动。创造性思维以感知、记忆、思考、联想、理解等能力为基础,以综合性、探索性和求新性为特征的高级心理活动。创造性的思维品质主要包括:思维的求实性:善于发现社会的需求,发现人们在理想与现实之间的差距。从满足社会的需求出发,拓展思维的空间。思维的批判性:敢于用科学的怀疑精神,对待自己和他人的原有知识,包括权威的论断。思维的灵活性:善于巧妙、机动灵活地转变思维方向,产生时宜的办法。善于选择最佳方案,富有成效地解决问题。思维的发散性:遇到问题时,能从多角度、多侧面、多层次、多结构的视角去思考、寻求答案。思维的广阔性:思维进程带有很大的省略性,思维跨度较大,具有明显的跳跃性。
逻辑思维是人类思维发展的文明成果,恩格斯说:它“是最近四百年来在认识自然界方面获得巨大进展的基本条件”。〔19〕从一定意义上说没有逻辑思维人类就很难正确地认识世界。但是没有创造性思维人类就很难获得真正的发展,人类的每一次进步都是从无到有的创造过程,二者是互为依存的关系。辩证思维是思维逻辑性与创造性的统一,是逻辑性与创造性的有机结合。辩证思维的普遍联系、对立统一、动态变化等理论为思维的创造性开拓了广阔的空间。辩证思维的反映论,是逻辑思维的理论根据,而辩证思维是以运动变化和创新为依据的。所以辩证思维是以创造性思维为目的,以客观的逻辑分析为依据,认识自然和人类社会的一种思维方式。辩证思维是人类思维发展的高级形态,它更接近于人类社会的思维现实。马克思、恩格斯心理视角下的辩证思维,更加形象、生动、全面、本质地揭示了人类思维活动的运动规律,为我们科学地理解和把握现实中的人,提供了心理学的遵循。马克思指出:“辩证法是唯一的、最高度地适合于自然观的这一发展阶段的思维方法。自然,对于日常应用,对于科学的小买卖,形而上学的范畴仍然是有效的。”〔20〕但是理性思维不能包含人类的全部思维,所以在心理学的建设中,只有不断地加强对辩证思维的研究,才能更加全面、现实地揭示人类思维活动的运动规律。
作者:顾波单位:海军大连舰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