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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现状
建筑施工企业由于其行业特点决定了人员流动性大,文化素质及水平偏低。由于是高危行业,各类安全隐患较多,安全事故频频发生。据有关资料统计,2004年1至6月,全国共发生建筑安全事故487起,死亡588人,其中80%以上事故都是因违章行为造成的。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必须认识到安全教育培训的重要性,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力度,使广大职工都能按规定,定期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有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举办的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核获得安全岗位资格。通过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大大减少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改善安全生产状况,有效控制伤亡事故的发生,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但随着市场经济不断深人和发展,伴随着企业改制,一部分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部和专业(劳务)承包队伍,受利益驱动,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安全意识淡薄,放松了安全管理,特别是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在经济上和时间上不舍得投人,导致人员安全技术水平低下。一些建筑业企业领导和项目经理对安全生产的“重视”,仅限于在开会时讲“要注意安全”,而怎样注意安全就讲不出所以然。一些安全员不明白自己在施工现场的地位和作用,对安全知识一知半解,有的甚至连常用安全技术规范标准都不了解,特别是新进场的民工没有接受过任何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不懂本工种操作规程,不掌握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这些人完全没有安全防护意识,缺乏自我保护能力,有的农民工上班没几天就死于工伤事故。由于以上这些现状的存在,导致建筑施工企业伤亡事故时有发生。
2加强教育培训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保障
我国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就是说在一切生产活动中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优先考虑;预防为主,是指在一切生、产活动开始之前针对生产活动的特点,对生产要素采取科学管理手段和措施,有效地控制不安全因素的发展和扩大,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掌握运用安全生产科学的管理手段,需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培训。《建筑法》第46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第二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第二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为了加强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建设部一九九七年印发了《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对建筑业企业安全教育培训提出了具体实施办法。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只有扎扎实实地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提高建筑企业施工人员的安全素质,才是安全生产的唯一保障。
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具体措施
安全是企业的生命线,建筑施工企业更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实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使安全教育培训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经常化。安全教育培训的目的主要是提高全员的安全生产素质,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和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具体应作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3.1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管理体制,落实安全教育责任。建筑施工企业及其内部单位、项目经理部要分别设置安全教育培训部门,配备专、兼职的安全培训管理人员,负责制定本单位的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3.2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要分不同的层次,因人而异,分灶吃饭。(1)对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及重大伤亡事故分析;(2)对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仅要学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重点还要反复学习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和规范掌握应用检查、评定、分析和提出整改措施的方法。(3)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培训的主要内容,除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外,重点要学习安全常识和本工种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应急救援措施等。
3.3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重点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要注意培训的“全员性”。培训要覆盖所有与现场施工安全相关的各方人员,对内要涵盖全体员工,对外要包括可能进人现场的相关人员。避免职工因不懂职业安全常识与技能而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管理人员因忽视职业安全而违章指挥,削减甚至取消安全防护投人,简化安全管理制度,淡化安全检查与整改;外来人员因缺乏安全意识而误人危险区域,误动设备操作系统或电器装置的开关或按钮等不安全行为而导致事故发生。
二是要注意培训的“全面性”。施工现场是一个具体的工作范围,各种因素相互关联、制约,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既要使职工懂得安全常识“会安全”、能够识别危险“懂安全”,又要使职工提高安全意识“要安全”。
三是要注意培训的“针对性”。建筑产品的单一性决定了具体施工现场的特定性,安全教育培训也必须适应这个特性才能取得较好的效果,培训的内容必须紧密结合现场、现实生产特性来选择,让职工通过培训能够“及时、持续进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实施必要的控制措施”,意识到在工作中忽视安全的后果和重视安全生产所带来的效益。
四是要注意培训的“连续性”。不安全事件的发生在时间上是没有固定规律的,无论何时何地,只要忽视安全,就可能导致不安全事件的发生,施工现场的所有状态时时处在变化之中的特点,要求安全教育在时间上要保持连续性。
五是注意培训的“经常性”。要达到使职工时时处于“警钟常鸣”、具有“遵章守纪”的职业道德规范和应有的与作业性质相适应的操作技能。
六是要注意培训的“规范性”。安全生产是国家和企业的头等大事,安全生产必须以国家安全生产政策和企业管理规章制度为依据进行,同时安全生产是在改造自然过程中的保障措施,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所有现场安全培训必须以国家法规、方针、政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生产技术操作规程、标准、规范为依据,紧密结合现场施工实际进行,不得随心所欲、信口开河,要达到使员工知晓工作程序、明白操作要点、掌握作业标准,用技术促进安全、用标准、规范保障安全的目的。
七是注意培训的“综合性”,从宏观上来看,影响安全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既有物的不安全状态因素,又有人的不安全行为因素,既有自然环境的不利因素,也有心理、生理、社会经济的社会因素,既有单位、个人的内因,更有外来多方面的诱因等等,所以,应该根据不同的情况区别对待,灵活运用多种多样的教育培训方式和手段,综合教育、综合分析评价。
八是注意培训的“多样性”,建筑施工现场人员成分复杂,文化、技术水平参差不齐,依靠单一的教育方式比较难以调动受教育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必须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如:集中进行课堂培训;放录像进行电化声像教育,结合事故案例讲评分析“三违”作业的危害性;进行现场观摩讲析,查隐患,找原因,提出整改措施;现场进行有针对性的对比教育,对违规违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现场录像,组织职工观看,并同时播放规范标准作业录像,形成鲜明对比,强化教育,促进提高。同时,还要利用安全知识竞赛、演讲会、研讨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的、连续的安全教育。
总之,建筑施工企业必须高度重视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从制度上、人员上和资金上予以保证,才能有效地杜绝违章指挥、违规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才能有效地扭转目前事故多发的局面,实现建筑业的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