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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管理新思路
1.项目管理新模式的提出
十几年前,上千万元的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就是投资较大的项目,而现在上亿元的项目都非常普遍。因此,必须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科学地管理项目,以使项目达到预期目标,发挥投资效益。时代呼唤科学化和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呼唤项目管理的综合性优秀人才。但是,现行的项目监理和项目代建都不能独立发挥作用,项目管理水平仍然取决于建设单位,这也是本文提出创新、项目管理模式的初衷。提高项目管理水平首先要尊重建设项目的内在规律。一个项目必须有一个具备综合能力的集成者,他应该是这个项目的项目经理和他的管理团队,自始至终将项目的核心意义贯穿其中,实现项目的核心价值。总结国内现有项目管理方面的得失,参考国际上项目管理的成功经验,应该从项目管理的基本点出发,重组各种管理力量,重新划定各方的责权利,采用“项目总承包+工程咨询”的管理模式。
2.项目管理新体系的描述
业主可以根据投标方的方案和投资额,经评标委员会评定后择优选定项目总承包单位。评标委员会应有相关部门和技术、经济专家参加。业主方将整个项目发包给项目总承包单位,另外聘请工程咨询代表业主阐述业主对项目各方面的要求(主要是审核督促承包单位尽力体现和达到业主所要求的各项功能),对工程进行验收,审核项目拨款申请,以此对项目总包方进行约束;同时,委托工程检测单位对工程的实体进行检测,提供工程是否合格的依据。项目总承包单位从事从项目建议书至项目交付的项目全过程管理,负责招标、设计、勘察和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选择,并委托检测单位对施工全过程提供工程检测服务。项目总承包单位可以承担本单位具有资质的招标、设计、勘察、工程检测或者施工总包业务。此模式可适用于常规的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如:学校、医院、办公楼、保障房、新农村多(高)层公寓、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工程,等等。一些复杂的工程可以考虑先聘请工程咨询人员和设计单位,待初步设计获批后再确定项目总承包单位。图1的结构也会相应发生变化。项目总承包单位在取得项目承包权后,如果因非承包单位的原因项目不能获得主管部门批准致使项目终止的,总包单位应该获得成本补偿。
3.项目管理体系中各方的责权利
业主可通过招标确定项目总承包单位,承担我国《建筑法》规定的业主的责任和权力,并依法获得合格工程。项目总承包单位可以是房产公司、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设计院、勘察单位、投资公司、造价咨询企业、工程咨询单位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设定一定的资质条件。总包单位的经济实力应该与项目投资额相适应,并应承担《建筑法》规定的所有各参建主体的法律责任和民事责任。即:相对业主,项目总承包单位承担的责任类似于房产开发公司,必须就涉及的所有设计、勘察、施工、监理问题负责;相对设计、勘察、施工、监理,它又承担建设单位的责任。由于风险最大,也应该有较高的经济回报。当然,它也可以通过合同将风险转移至其他建设主体。工程咨询只负责最大限度地反映业主方对项目各种功能的需求,并代表业主对已完成工程和隐蔽工程进行验收,审核项目拨款,对结果负责,但不对项目的管理过程和管理效果负责。因此,工程咨询应该是个人执业或者是承担无限责任的合伙制企业。如果执业人员有过错,就应该根据过错的性质和后果停止其一定时间的执业资格或者终身禁止其执业,并承担无限连带的经济责任,以此防止其“放水”。从专业的角度看,咨询师或者其团队应该具备工程设计、现场管理和建筑经济(不仅仅限于预结算)多方面的综合能力,类似于现在的设计、监理和造价的综合体。工程检测应该由三个层次组成:业主委托的检测单位,主要为工程验收服务,应该以工程实体检测为主;施工单位本身的质保体系中应该具备检测能力;中间层次的检测由项目总承包单位委托,为工程的日常验收服务,与目前的工程检测相同。施工、设计、勘察于现行法律法规没有变化,监理则应该取消,相应职责由项目总承包单位承担。此模式并非凭空想象。杭州市就有通过招标选择房产公司对保障房项目进行项目总承包的实践。承包过程中,监理是由于国家强制性监理制度要求而设立的,实际上是房产公司工程部的附属,不具有独立立场。同时,从项目初步设计到竣工验收全过程中,项目发包方缺少一个专业化的工程咨询对房产公司进行约束。我国有总承包的成功经验,在化工等领域收效不错,可以移植到普通民用建筑工程中来。国有投资公司代建的声誉也不差,在改制的基础上再加上一个专业监管业务,效果可以更好。
二、结语
项目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管理模式也绝非唯一。现行的项目管理办法存在思路不清,职责不明,效果不佳的问题,不能适应现实需求,改革势在必行。本文只是根据实践、观察和思考提出一个思路,不可能寥寥几千字把问题阐述得面面俱到;另一方面,任何新思路都需要一个实践的过程,一个修改相关法律法规条文的过程,更重要的是需要政府部门消除行政条块分割。本文仅为抛砖引玉,望读者见仁见智,提出意见,共同讨论,提高我国建设项目管理水平。
作者:吴宛进单位:厦门水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