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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安全信息管理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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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安全信息管理探讨

摘要:航空安全信息是航空安全管理的基础资源,随着航空安全管理逐步向数据驱动型、风险预防型、绩效测量型转变,安全信息管理在航空安全管理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尤其是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的航空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实施,对航空安全信息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将安全信息作为航空安全管理体系的数据输入,以可靠的安全数据分析与挖掘对安全信息进行加工、处理,充分发挥航空安全信息管理的数据驱动与决策支持作用,以实现风险防范和预警。

关键词:航空安全信息;航空安全管理体系(SMS);风险管理;数据驱动;风险预警

0引言

在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的航空安全管理体系(SMS)中,来源于安全保证各个功能渠道的航空安全信息以数据输入的形式为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转提供数据驱动与决策支持。按照《关于航空运营人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AC-121/135-FS-2008-26)中安全信息数据收集、分析,以及《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定》(CCAR-396-R3)中“企事业单位负责管理本单位民用航空安全信息工作,制定包括自愿报告在内的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程序,建立具备收集、分析和功能的民用航空安全信息机制”的要求,国内各航空公司从无到有地建立了各自的航空安全信息管理系统,航空安全信息管理工作逐步信息化、流程化,信息收集渠道更加全面、多样,所收集的安全信息质量、数量均有较大改观,安全信息统计、分析能力有所提高,安全信息共享与的渠道更加顺畅,航空安全信息管理已逐步成为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转的基础。但航空安全信息管理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其数据驱动、决策支持作用的发挥受到制约。本文将从航空安全信息构成、局方及航空公司安全信息管理模式、安全信息与风险管理的关系等方面,探讨当前民航领域航空安全信息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1航空安全信息构成

1.1局方角度

根据CCAR-396-R3对航空安全信息的定义,航空安全信息包括事件信息、安全监察信息和综合安全信息。可以看出,航空安全信息已从原有飞行事故、航空地面事故、飞行事故征候、其他不安全事件这些仅围绕航空器、飞行运行中机组和旅客安全的狭义安全信息扩展至整个航空安全管理领域,将安全监督检查、飞行品质监控、航空安全隐患甚至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等信息,也纳入到了航空安全信息范畴。

1.2航空公司角度

航空公司作为民航运输主体单位,既要按照CCAR-396部的要求通过中国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系统向局方上报本公司发生的各级各类安全信息,又要满足自身安全管理的需要,收集与公司安全运行相关的各类信息,主要包括未达到局方《事件样例》(AC-396-AS-2016-08)级别的不安全事件、自愿报告、安全举报、飞行品质监控、事件调查、安全评估、安全检查、培训以及行业共享不安全事件信息等。按照航空安全信息性质不同,可将其大致分为强制报告信息、自愿报告信息、安全举报信息和运行安全信息,其中运行安全信息按照航空公司运行专业可以划分为飞行运行类、机务维修类、运行控制类、客舱安全类、地面保障类、货物运输类、安全保卫类、危险品类等。

2航空安全信息管理

航空安全信息管理属于特定领域的信息管理,遵循信息管理的一般过程,是指对航空安全相关的信息进行收集、传输、加工、利用和储存。其中安全信息收集是前提,安全信息加工,也即分析,是关键,安全信息的利用是目的。局方依据CCAR-396部建立了中国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系统,主要用于收集各航空公司应上报局方的强制报告类事件信息。此外,关于维修工程管理的航空器使用困难报告(SDR)系统、关于民航安全监管的飞行标准监督管理系统(FSOP)、关于飞行品质监控的民航飞行品质监控基站等,均是我国民航局方根据规章标准建立的与飞行运行相关的信息收集与分析平台。各航空公司根据运行实际,建立了文件化的航空安全信息管理程序,界定了航空安全信息的范围、管理权限和职责等,并开发了相应的信息化管理系统。以某航空公司员工报告流程为例,生产部门员工通过公司航空安全信息管理系统上报不安全事件或隐患信息,根据事件性质、等级,按照部门和公司信息管理职责及信息处理角色划分,对上报信息进行调查、分析、归档等。员工报告流程图如图1。从图1可以看出,员工报告的信息一般由报告部门进行调查、分析、归档,对于需要协助调查的跨部门信息,由涉及部门同时启动调查、分析工作程序;经公司级信息管理员判断属于强制报告范围的信息,在完成部门级调查、分析后还需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启动公司层面的调查、分析,并归档至公司信息库。除员工报告模块外,航空公司航空安全信息管理系统还建立了飞行品质监控信息、事件调查信息、安全评估信息、安全监察与检查信息、行业共享信息等模块,为整合航空安全信息提供了平台,也为安全管理体系(SMS)实施中安全保证功能与风险管理的链接建立了接口。

3航空安全信息管理与风险管理的关系

风险管理是航空安全管理体系(SMS)的核心要素,是通过识别风险、分析风险、测量与评价风险,从而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风险的过程。风险管理不是一个独立或特殊的过程,它贯穿在与飞行运行相关的全部过程中。航空安全信息管理作为安全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可以为风险管理提供数据支持,并为航空安全管理决策提供依据。从图2风险管理与安全保证功能图中可以看出,风险管理中危险源识别过程的关键就是把握好各类信息来源,对安全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从而完成风险识别工作,这些都是后续进行风险分析和评价,并制定风险控制措施的重要依据。在航空公司航空安全信息管理系统中,作为信息来源的各功能模块,如员工报告模块、安全审计模块、飞行品质监控模块等,均设计了与风险管理功能的接口,对上述模块的某类信息进行分析和评价后,若判断出运行过程中存在新的风险或者原有风险控制措施无效,即可人工启动风险管理过程,查找出危险源,将其与风险事件及其后果相关联,完成风险分析和评价过程,并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这体现了风险管理在航空公司安全管理体系(SMS)中的核心作用,也反映出航空公司安全信息管理工作是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

4航空安全信息管理存在的问题

航空公司在安全管理体系(SMS)建设中相应建立了安全信息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包括且不限于:明确安全信息管理人员职责与权限,设立公司级和部门级专职或兼职安全信息管理员,在公司范围内建立安全信息沟通和共享机制,建立并维护安全信息数据库,划分不安全事件等级,制定安全信息分类标准,明确安全信息流转及处理程序,对安全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形成定期或专项报告,利用安全数据进行风险预警并对安全决策提供支持等,基本满足了航空公司安全信息管理的需要。但是,从民航业整体来看,安全信息管理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制约着其在安全管理工作中驱动作用的发挥。

4.1航空安全信息的利用不够充分

目前,民航的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大多类似数据仓库,以记录信息为主,数据处于离散状态,并未开展充分、有效的分析、利用,以实现趋势分析、特征关联分析、风险评估等功能,尚未建立以安全信息为驱动的安全管理机制;对事故、事故征候和不安全事件等安全信息的分析停留在统计层面,事件的风险分析模型和规范尚不健全,无法充分发挥安全信息应有的预警作用,达不到提前预防的目的。

4.2航空安全信息管理对风险管理的贡献度有待提高

对安全保证各功能模块收集到的信息,如员工报告、航空安全监察与审计、飞行品质监控、事件调查等,进行分析的过程中识别出的新危险源都是危险源识别过程的输入,应按照风险管理的要求开展后续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安全信息管理与风险管理存在隔离现象,从安全信息管理渠道触发风险管理的意识不强,且仍需人工干预、启动;安全信息的原因分析过程不够深入,未从系统角度查找根本原因,不能主动进行危险源识别;未建立安全信息管理系统与危险源库的有效关联,安全信息对风险预警的数据支撑作用还未形成可自动实现的有效路径。航空安全信息管理作为安全保证的功能要素,其对安全管理体系核心要素———风险管理的贡献度还有待提高。

4.3航空安全信息交流和共享不充分

我国民航已经建立了多个与航空安全信息相关的管理系统,涉及航空安全管理、飞行标准管理、航空器适航管理、空中交通管理等系统。各个系统的业务基础不同,从而数据定义、数据来源、数据分类标准、数据用途等方面存在偏差,这对数据交流和共享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同时,各航空公司除按照CCAR-396部的要求将相关安全信息上报至中国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系统并对行业公布外,大量安全运行类信息是在公司内部进行流转处理的,因此存在公司间的壁垒和隔阂,不利于安全信息交流与共享。

5对策及建议

5.1强化安全信息管理的风险导向

从系统管理的角度开展航空安全信息管理工作,将风险管理的意识和方法融合到安全信息管理中去。将风险预警模型和算法嵌入到航空安全信息分析中,通过系统自动实现航空安全信息的量化分析与风险预警,从而制定相应的风险规避方案,达到安全生产主动预防的目的;将危险源识别工作与航空安全信息分析过程相结合,提取信息分析关键词与危险源库进行比对,实现危险源库的动态管理,适时启动风险管理工作。

5.2深化安全信息的分析与利用

对航空安全信息分析应遵循“深入、透彻”的原则,特别是对产生后果的不安全事件信息,应从人、机、环、管等层面进行考量,究其根本原因;做好安全信息关键要素的维护,以便于利用专业的分析和管理方法对安全信息进行深入处理;对安全信息开展专题研究,以安全趋势分析、安全风险预警分析报告等形式进行输出,帮助局方或公司确定需要重点监管的领域,为行业或企业提供风险预警,实现风险防控、安全关口前移。

5.3促进航空安全信息交流和共享

航空安全信息交流和共享是建设积极的安全文化所必不可少的。针对行业各业务归口单位各自独立的管理系统,应建立合理的与航空安全信息相关的沟通机制,一方面有利于资源共享,另一方面将为航空安全信息的深入分析与利用提供支持;目前局方的航空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囊括了各航空公司的强制报告信息,但大量的对安全运行影响轻微或隐患类安全信息并未得到有效共享,应建立由第三方托管的航空安全信息分享平台,以打破各航空公司之间的航空安全信息壁垒;虽然我国民用航空安全自愿报告系统已于2004年投入使用,但这一系统的信息报告数量与我国快速增长的民航运输周转量并不匹配,自愿报告类信息并未得到有效利用,对于这些有可能暴露航空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的、模糊零碎的自愿报告类信息应加以分析,以识别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参考文献

[1]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定(CCAR-396-R3),2016.

[2]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航空运营人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AC-121/135-FS-2008-26),2008.

[3]史亚杰,陈艳秋.航空安全信息管理的问题与对策[J]﹒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10,6(3):116-120.

[4]马培.航空公司安全信息管理成熟度评价研究[D]﹒天津:中国民航大学,2015.

[5]赵巧妮,熊俊皓.刍议航空安全信息管理的问题与措施[J]﹒管理创新,2014(3):96-97

作者:韩静茹 单位: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