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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学校管理改革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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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学校管理改革教育

学校环境、封闭自守式的管理方式已远远地落后于现代生活。学校管理在保持着相对独立自主性的同时,逐渐向社会化、国际化的方向发展。本文较全面地介绍了国外先进国家在培训学校管理人员、改革学校管理体制等方面的经验。

提高学校教育质量是近十几年来很多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教育改革的核心内容,而学校管理体制与水平和学校教育质量紧密相关,改革学校管理体制,提高管理水平就成为各国教改中的热点问题。综观各国教改现状,其学校管理已冲破了传统模式的束缚,呈现出新的趋向。

一、学校管理的独立自主性

虽然学校管理与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等的管理有共同之处,并吸取了它们的管理经验和方法,但学校管理既不同于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的管理,又不同于商业、企业的管理,它具有自身独特的管理内容、对象以及独特的管理策略、方法及运行机制。据此,目前国外学校管理正在逐步减少对教育行政的依赖程度,越来越突出自身的独立自主性。其表现就是教育行政当局逐渐减少对学校的直接控制,变指令性管理为指导性管理,逐步向学校放权,使学校有更多的自主权。无论从管理人员、教员的聘用到课程的安排、教材的选定,还是从行政管理到对外合作都充分体现了学校管理的独立自主性。正因如此,发达国家乃至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学校都对管理人员提出了专业要求,使学校管理人员专业化。他们较一致的做法就是严格规定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这种任职资格是“学历+资历+专业培训”,并规定对入选者采取“先培训,后任职”的方法。为确保管理人员的专业化,有的国家(如美国)还规定,一般行政人员和教师,未经专业培训不得直接充任学校管理人员,更不能担任学校领导。

二、学校管理专业培训常规化

为了提高学校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领导艺术,国外的学校管理专业培训已实现常规化。这种常规化主要体现在:一是培训机构的常规化,即近年来一些发达国家相继开办了从中央到地方的不同层次的教育管理培训机构,开设相应的教育管理专业课程。美国、加拿大负责培训的机构主要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大学里的教育学院、学校领导者协会等。如美国纽约大学的教管系、哥伦比亚大学和斯坦福大学的教育学院等都开设校长培训课程。日本设有校长中央研修会和校长都、道、府、县研修会等等。二是培训对象的常规化。各国都十分重视中小学的核心管理人物——校长的培训。美国和加拿大都通过立法,规定中小学校长接受培训是任职资格的必备条件。三是培训内容的系统化。各国不同层次培训机构的专业培训也已达到系统化。如美国一些大学的教育管理专业为中小学校长开设了硕士课程、博士课程和校长高级培训课程;芝加哥市教育局人事训练中心为中小学校长开设包括有必修课和选修课的两年制课程等。

一些发展中国家紧随其后,近年来也加强了学校管理专业的训练。泰国于80年代就创建了教育管理发展学院,并在12个地区设立了培训中心,负责教育行政人员的培训,尤其是学校领导人员的培训。教科文组织亚太教育处自1984年起举办20多个亚太发展中国家参加的地区性培训班,专门培训这些国家的高级教育管理人员。

由此可见,国外通过不同层次的培训机构,对学校管理人员进行系统化的培训,这对保证学校管理专业培训常规化起到了重要作用。

三、学校管理社会化

传统的教育观视学校为教育的核心体,学校管理是封闭式的,主要管理学校内部事务。学校与社会的联系是以间接的方式进行,即必须通过教育行政或一般行政手段获取社会的反馈信息,且联系面很窄。而现代的大教育观则把学校与家庭、社会看作是教育的合成体。这使学校管理发生了巨大变化。与过去相比,学校管理呈现出社会化趋势。

(一)学校管理加强了与社会的直接联系。主要反映是:(1)学校管理职能在扩大。这表现为学校与社会的联系不仅以直接方式进行,而且联系的范围也极为广泛。这方面美国堪称典型。它的中小学全部向社会开放,在人力和设施方面均为社区提供无偿或有偿服务,并接受社区的直接支持。英国近年来也开始设立“社区学校”,即由社会办学、社会管理。(2)学校引入市场机制,重新确立学校与社会的联系,使以往那种“官学官办”的模式逐步淡化,而代之以互补合作和有偿服务。(3)学校与社会联合组成管理机构,共同管理学校。如前苏联的中小学出现了许多校企联合体,社区协调委员会;美国的中小学特别是高中阶段实行合作教育制度。

学校与社会的这些直接联系,使社会对学校管理的影响不断加深。因为,社会不仅自身办学,而且还通过多种途径,诸如政策、经费、审议评估等来影响学校管理。总之,学校的发展方向、培养目标、教育政策、教育师资、教育经费、人事任免等无不受到这种影响,从而学校管理的社会化程度越来越高。

(二)学校管理中重视家长的参与作用。家长参与学校管理已成为一些发达国家学校管理的一大特征。它们视家长是学校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外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的保障措施是:第一,设立全国性或地域性的家长组织。发达国家多数设有全国性的家长组织。有的称家长同盟,有的称家长代表委员会等等。如美国就设有家长同盟,其职责是呼吁并组织家长更多地参与学区教委的工作并进入校园,协助学校工作,改善教育教学环境。由于家长代表占委员会中的多数,故对学校行政的决策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向家长报告学校的工作是美国中小学校管理工作的组成部分。学校与家长联系的方式多种多样,通常是:给家长发送学生成绩通知单、召开家长座谈会、致家长信等。通过这些方式向家长反映学生的综合情况,从而得到家长对学校管理工作和学生教育的积极配合。第二,把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的权利用法律固定下来。这方面德国是最具典型性的国家之一。德国的法律中规定了家长代表参与学校最高决策机构的权利,规定家长既可参加学校管理,又可参加州一级教育行政委员会。有的州如黑森州,甚至将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的权利列入了宪法,规定在没有家长和社区参与情况下制定的课程计划无效。学校每班还有5位家长被选为班级理事会成员,作为家长和教师的联系人。显然,这样做的目的就是强化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的作用。

四、学校管理的跨校性和国际化

近些年来,在区域性和世界性经济一体化的推动下,各国、各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交流与合作日益增强,于是非本国人创办学校和国际性学校随之产生,并成为一种世界性趋势,移民和难民的迁徙又加剧了这一趋势的发展,致使联合办学成为热潮。这就出现了学校管理的跨校性和国际化。

由于联合办学的形式多样并有层次和类型之分,因此学校管理也不尽相同,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1)同类学校间的联合办学。这是指由几个规划较小的同类学校联合组成学校理事会,共同管理合作学校的事务。这种管理形式在各国的农村地区较为普遍,是跨校性管理的一种;(2)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学校的联合办学有以下几种形式:首先是大学与中学、小学形成定向、定点联系。这种联系包括培训师资、修订课程、编写教材、参与管理、改善教育教学环境等内容。这是一种不同层次学校联合办学和管理的形式。这种形式在欧美国家已较普遍;另一种是先进学校与落后学校之间的合作,是一种属于扶助后进性质的办学和管理形式;第三是普通学校与职业学校之间的合作,如美国的合作教育、日本的产学合作等;(3)国际合作办学。近年来,国际学校不断涌现,于是出现了学校管理国际化。欧洲学校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它是附属于欧共体的一种国际学校,目前已有9所。它们是分布在卢森堡、德国和比利时等国的卢森堡学校、布鲁塞尔学校、摩尔学校、怀勒斯学校、卡洛斯罗尔学校、卑尔根学校、布鲁塞尔第二学校、慕尼黑学校、卡哈姆学校。这些学校的课程依据欧洲中学毕业会考而定,其资格得到欧美各国政府和大学的认可。欧洲学校的管理分四个层次:(a)学校理事会。它由各加盟国负责学校教育的官员组成,是学校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一年召开一次以上的理事会;(b)督学官会。督学官由理事会指定,其职责是对学校的教育教学水平和教学方法等问题发表意见,帮助校长和教师改进工作,并向理事会提出有关建议和报告等;(c)学校管理会。该会由理事会的一名成员(任主席)、校长、担负幼教、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的教师各一人、加盟国的代表各2人组成,其职责是负责学校的经费预算和财产管理等事项;(d)校长。校长全面负责和组织全校的教学活动,实施理事会的决定,管理教师,在管理会的监督下掌管经费收支事务。校长任期7—11年,同国籍者不能连任,教师由各加盟国派遣,流动性较大。

国外学校管理改革中呈现出的上述特点,已成为学校管理发展的必然趋势。它们对我国学校管理的进一步改革颇具启发和借鉴意义。

1曾天山主编:《外国教育管理发展史略》,教育科学出版社。

2王婷:《外国中小学校长的职责与培训》,《外国教育研究》,1996年第4期。

3西村俊一著,朱学明摘译:《欧共体的欧洲学校和欧洲毕业会考》,《外国中小学教育》,1993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