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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离认识,切实把普法依法治理作为一件大事来抓
开展“四五”普法和“三五”依法治市,是保持我市政治稳定、社会安全的需要,也是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的需要。“四五”普法以来,局党委多次组织市直各卫生单位负责同志和机关全体干部,认真学习了全国人大、国务院的有关文件和邓小平同志、同志的重要论述,重点学习了同志在首都各界纪念宪法公布实行二十周年大会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宪法学习讲座上的讲话精神和省、市的有关会议精神及有关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同时,还充分利用反面案例教育大家。通过学习教育,大家对这项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不断提高,搞好这项工作的自觉性得到增强,逐步解决了“重治轻防、重治轻教”的问题。首先,层层健全了法制教育、依法治理领导组织。局党委法制教育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局党委委员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办公室、政工科、纪委、法监、医政、疾控、基妇、计财等科室的负责同志为成员。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也都健全了由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的法制教育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各级还都配有专(兼)职人员负责做好日常工作。其次,各单位都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人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时,局党委和各单位都制定了“四五”普法依法治理五年规划、年度计划和有关制度,制定了领导班子例会制度和学法日制度(每月集中学习卜2次),局机关每月最后一个周五下午为全体人员集中学法日时间。第三,逐级签订了责任书、实行了责任制。每年初,局党委书记、局长负责整个主要领导与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定普法与综合治理责任书,明确任务要求。各单位领导成员也都实行了责任制。局党委书记总揽卫生系统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局副职负责分管科室和分管的市直卫生单位的普法教育;各单位的一把手负责本单位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各单位与各科室也都签订了责任书,实行了责任制。局党委还把这项工作列为各单位年度综合目标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年初与各单位主要领导签订责任书,对责任书的落实情况,半年一检查、一年一总结表彰。责任书明确规定,法制教育、依法治理搞不好的实行“一票否决”,单位不能被评为先进单位,单位负责人不能被评为先进个人,有关人员不准提职晋级。第四,积极邀请人大、政协的领导视察卫生执法情况,同时,还聘请社会监督员,设立举报电话,了解卫生执法情况,促进卫生执法工作的开展和卫生法规的普及、落实。多年来,市、县两级人大、政协的领导非常关心卫生工作,定期视察卫生执法情况,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有力地推动了卫生事业的发展。
2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普及法律法规
搞好法制宣传,是做好全民普法和依法治理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四五”普法和“三五”依法治市的首要任务。几年来,为了搞好法制宣传工作。市卫生局按照上级的统一要求,认真做好市里部署的各项工作特别是今年狠抓了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普法办《深人开展“特殊群体(行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落实。同时,结合卫生工作的实际,充分利用“四月法制宣传月”和有关法规颁布纪念日;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在每年四月法制宣传月中,一方面组织好本系统本单位内部的学法活动,另一方面组织市防疫站、职防院、妇保站等单位的职工走上街头,向广大市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在《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红十字会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卫生法规颁布纪念日,集中力量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特别是在今年的防非典工作中,加大了对《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促进了疾病控制工作的开展。去年8月,市卫生局举办了由18个代表队参加的“泰山集团杯”职业病防治法电视知识竞赛,市人大、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领导同志亲临赛场指导,并为获奖的个人代表队颁奖。去年10月下旬,在《食品卫生法))颁布七周年的时候,在全市开展了以“预防食物中毒”为主题的《食品卫生法》宣传周活动,制定下发了《实施方案》,召开了动员大会,市人大张显义副主任发表了电视讲话,市广播电台开展了听众有奖竞答活动,参加竞答者积极踊跃。在今年的非典防治法规宣传中《泰安日报》、《泰安卫生报》及各地报刊开辟了专栏进行宣传,《泰安卫生信息》刊出了专集,各县、市、区还出动宣传车,设立咨询点,发放宣传资料,同时,对医疗卫生机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和学校、饭店、宾馆等有关单位加强了培训和治理整顿,有力地普及了《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强化了人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有力的促进了疾病控制工作的开展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面貌的改善。据不完全统计,2001年以来,市直卫生系统参加法制宣传的人员达175000多人次,编写黑板报、宣传栏floo多版;撰写有关稿件1300多篇,播发新闻稿件260余篇,出动宣传车40多台次。印发各种宣传资料19万余份,发放《泰山卫生报》数千份,接受咨询巧万人次,培训从业人员6800人次。也涌现出了许多普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了搞好法律学习宣传活动,各单位都舍得投资,先后购置了广播、录放机、电视机等设施,还为全体职工购买了许多学习材料;如《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山东省“四五”普法补充材料》以及《常用卫生法律汇编》、《全国卫生系统“四五”普法培训材料》等许多卫生法律法规,还自编了《卫生行政执法基本法律法规汇编》和《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汇编》等书籍为搞好法制学习宣传提供了保证。
3加强法制教育.促进依法治理
加强法制教育,是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搞好依法治理的重要保证。几年来,在法制教育方面,市卫生局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第一、在普法教育对象上坚持以领导干部、卫生执法人员和在岗职工、卫校学生特别是青年干部职工为重点。一是“抓领导、领导抓”。认真贯彻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和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领导干部法制教育要做到“四带头”,即带头抓,带头学,带头讲,带头用。局党委和各单位的领导同志坚持每月至少一次参加集中学法活动,每年累计不少于48学时。先后举办了6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学法轮训班,举办法律知识讲座7次,受教育干部2000人次。1997年以来,每年都组织局机关和市直卫生单位的副科以上的同志参加省、市开展的普法考试,平均成绩都达到了90分以上,并且实行了普法考核证制度,对行政执法人员考试合格者方能持证上岗。二是对卫生执法人员法制教育常抓不懈。几年来,市直卫生系统在执法队伍中先后开展了思想、纪律、作风教育整顿,“争创优质服务单位、争做优质服务个人”活动,“争创最佳服务单位,争做人民健康卫士”活动和泰城卫生监督部门“民主评议行风,优化发展环境”活动等,每次活动,法制教育都是贯彻始终。各执法单位和科室还把学习贯彻卫生专业法规纳入执法责任制,使之与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促进业务工作开展融为一体。三是加强了对在岗职工,特别是青年干部职工的法制教育。各单位对新分的职工,首先进行法规培训,合格后再上岗;对青年干部职工,利用办学习班、参观展览、上法制课、参加公判大会等多种形式,不断进行教育。泰安卫校每年让育新学校的学员作一次忏悔报告,使广大师生深受教育。第二,在教育内容上,坚持以国家基本法规为基础,以专业法规为重点。一是认真抓了邓小平、、同志和党的十六大报告中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学习。二是抓了《宪法》、《刑法》、《民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等国家基本法规的学习,提高了全系统干部职工遵守和维护宪法等基本法规的自觉性。三是严格落实单位、科室普法执法责任制,促进对《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信访法规等卫生专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把普法、执法、建制、查处的任务落实到单位、科室,调动了各单位各科室学法用法和宣传法律的热情。四是有计划分层次地学习普及与市场经济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卫生事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制环境。第三,在教育形式上,坚持以面授为主,多种形式并举。一是层层培训骨干。自2001年以来,该局除了加强对副科以上干部进行法制培训以外,还通过举办培训班、学习班等方法,培训基层普法骨干1500余人。二是开展全员培训。今年按省卫生厅的安排,对全市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进行了卫生法律、法规、感染管理知识及专业知识全员培训,共计3万余人参加了培训考试,取得了较好成绩。三是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演讲会、报告会等活动,丰富普法教育内容,扩大教育范围,使法制教育普及到方方面面,不留死角。几年来,通过以上措施,有力地提高了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强化了法律观念,促进了各单位依法治理工作的深人开展。
4采取综合措施、各项工作成绩显着
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和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泰安市依法治市第三个五年规划》的决定,采取综合措施,依法治理;市卫生局机关和各单位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主要表现有:一是健全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市卫生局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先后出台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泰安市卫生监督监测工作规定》、《泰城卫生监督管辖规定》、《泰安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员五项禁令》和《各类卫生监督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健全完善了法律法规宣传制度、执法人员学习制度、执法情况报告制度、重大行政案件备案制度、执法公示制度、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制度和卫生监督执法备案制度。同时精简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证时限,落实首问负责制。将原来的53项审批事项取消7项,合并20项,变更4项,保留了22项。对全市的重点项目,实行先予许可的特事特批制度,凡属市里招商引资项目都是实行先审批后规范的办法。在卫生监督监测收费方面,对下岗职工采取全免政策,对困难企业和个体私营企业采取减半的办法,全力支持了全市的经济发展,收到明显成效。二是领导同志能够依法行使职权。工作中,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对上级需要公开的事情,特别是行政管理、财务支出,职称晋升、干部提拔等重大事宜,实行公开、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
去年,市纪委、市总工会还在市中心医院召开了院务公开现场会,推广了这个医院的经验。三是广大职工群众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普遍提高。“依法办事”正在成为广大工作人员的共同行为。人们的精神面貌和职业道德水平也发生了很大的改进和提高。全市卫生系统已连续6年被评为“全市文明行业”,卫生局机关连续五年被命名为市直“文明机关”。四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成效显著。经过依法治理,各单位秩序良好,安全稳定,泰安卫校、市中心医院等单位已成为全市创建“安全文明单位”的先进典型。多年来,市卫生部门在依法治理本单位本系统的同时,还担负着繁重的依法行政任务。现在,仅国家和卫生部颁布实施的卫生法律、法规、办法就有50个,省、市人大、政府还制定了不少地方性法规,卫生管理的范围包括每个行业、每个单位,面广量大。各单位特别是各卫生执法单位、卫生执法人员工作很辛苦,在一些特殊季节,重要节假日还往往需要加班加点的工作。但是卫生执法人员始终注意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市卫生局也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多年来,做出的各类行政许可、处罚、强制决定等都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没有出现行政诉讼案件。经过依法治理,各项卫生法规逐步深人人心,广大干部群众的卫生意识明显增强,卫生法制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传染病防治工作通过认真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和《传染病防治法》,以确保不发生重点传染病暴发流行为目标,按照“没有疫情早预防、有了疫情早发现、发现疫情早控制”的原则,实施综合性防治措施,狠抓计划免疫,突出霍乱、病毒性肝炎、艾滋病等重点传染病、地方病防治,有效地控制了严重影响和危害群众健康的重大传染病的暴发流行,传染病发病率稳中有降。1995年全市计划免疫工作实现了“四苗”接种覆盖率第3个85%的目标。麻风病防治工作通过卫生部验收,达到了基本消灭的标准。结核病在建国初期的发病率为十万分之二千五百,到2002年底下降为万分之六。病毒性肝炎得到有效控制。地方病防治工作:丝虫病、克山病、布氏杆菌病达到国家控制区标准。
在今年的防治非典工作中,全市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团结奋斗、努力拼搏,取得了抗击非典的阶段性胜利;市卫生局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防治非典先进集体”,记集体一等功。碘缺乏防治经省考核达到消除目标要求。新泰市被列为全国艾滋病防治示范区,并被省卫生厅命名为“全国牙病防治先进县”。全市29个预防接种门诊被命名为“省级示范预防接种门诊”。公共卫生监督工作,三年来市卫生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食品卫生许可证专项治理整顿活动,对所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重新进行了严格审查验收和核发卫生许可证工作,进一步规范了卫生许可证的发放与管理;开展了对桶装饮用水、学校食品卫生、合力快餐店、面粉及面粉制品、冷冻饮品、乳制品、熟肉制品、啤酒、调味品、保健食品等十项内容的专项治理活动;通过深人扎实和有效地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有力地净化了市场,规范了经营秩序,使泰安市食品卫生状况不断改善,食品合格率逐年提高,食物中毒和其它食源性疾患的发生率处于一个较低的水平,走在了全省前列。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以《职业病防治法》为重点的宣传工作,营造了依法预防职业病的良好氛围;严格执行了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的建设项目,依法开展了建设项目的预评价审核、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工作,从源头上控制和消除了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产生;强化了监督管理,加大了职业卫生的监督监测力度;进一步加强了对职业危害人群的健康保健、职业病诊断治疗、急性职业中毒救治及职业病报告工作,去年以来全市共开展接害职工健康体检53350人,受检率84.7%,检出职业病患者(包括可疑职业病患者、职业禁忌症患者)641人,调离率100%;按照全国、全省和全市职业卫生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与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联合开展了有毒有害化学品生产、使用和销售专项整治活动,对全市57家相关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对129名接毒人员安排了查体,有效防止了职业中毒恶性事件的发生,保障了广大产业工人的身体健康。
其他公共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也在依法有序的开展;有效的提高了全市的公共卫生水平。妇幼卫生工作,以贯彻《母婴保健法》为抓手,狠抓了婚前保健、产科建设、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管理等重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有23所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建成爱婴医院,有36所乡镇卫生院建成爱婴卫生院。我市被省政府命名为“爱婴市”,市卫生局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儿童少年工作先进集体”称号。目前,全市孕产妇及儿童系统管理分别达到69%和92.4%,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分别降至16.05八0万和8.21%。。医政监督执法,医政监督工作通过贯彻落实《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规,与公安、工商、宣传等部门密切配合,对全市城乡医疗市场进行了全面清理整顿,共取缔非法医疗机构60余处,停业整顿48处,没收非法药品器械价值38万余元。同时,对药店“座堂医”进行了整顿,净化了医药市场。并重点加强了对村卫生室的整顿和无证行医的查处取缔。按照《执业医师法》等卫生法规的要求,强化对医疗从业人员的监管,开展了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考试和执业医师、执业护士注册工作,从严资格准人制度。
贯彻《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卫生部一系列配套文件,实行了全员培训,落实了医疗事故防范措施,设立了泰安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建立健全了医疗事故行政处理工作程序和规章制度,使医疗事故处理规范、有序。医疗质量监督管理,以深入开展“医疗质量管理效益年”和“质量信得过,满意在卫生”活动为抓手,严格执行医疗服务技术规范,提高服务质量和治疗水平,将各医疗机构的质量与效率指标定期向社会公示,强化医疗质量监督检查,收到明显成效。目前,全市医疗机构和医疗从业人员管理已基本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在血液管理方面,认真贯彻《献血法》,坚持按照“三统一”的要求,狠抓了非法采血案件的查处工作。近年来,共计查处违法机构2处,罚款2《X刃元,使血液监督、管理、执法进一步得到了加强。红十字会工作认真贯彻《红十字法》取得了显著成绩,1995年泰安市被中国红十字总会授予无偿献血铜牌奖,1997年被中国红十字总会授予无偿献血银牌奖。1999年和2001年被卫生部中国红十字总会评为“无偿献血先进城市”并获金牌奖。行业作风建设取得新成绩,近年来,全市卫生系统始终把开展职业道德教育、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作为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通过开展三优(优质服务、优良秩序、优美环境)四合理(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教育整顿、行风评议、创建“放心药房”、“质量信得过医院”、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共产党员示范岗和创建文明行业等一系列活动,突出抓了服务态度、医疗质量、就医程序、服务效率等方面的问题。在医疗卫生单位实行了公开承诺、阳光监督、有奖举报、一票否决等制度;并推广了市妇幼保健院、市肿瘤医院公开收费标准,落实“一日清单”,“病人选医生”、“病人选护士”的经验和做法。在市直卫生系统实行了医用材料、医用仪器维修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供应,既节约了开支,又杜绝了购销中的不正之风,收到了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