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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企业短期偿债能力反映了企业在短期内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揭示了企业现时财务风险的大小。但企业目前的短期偿债能力分析指标已经出现诸多缺陷,不能充分反映企业存在的风险,因此有必要对现行的短期偿债能力分析指标进行重新审视并加以改进完善,以增强企业偿债能力分析指标的实用价值。
【关键词】企业短期偿债能力流动比率速动比率
面对市场经济环境下的各种不确定性和风险,我国的理财环境和理财方式会存在更多的隐性风险,从而要求财务分析应更多地从安全性和稳健性的角度进行考虑。作为财务分析的重要环节,企业短期偿债能力是指通过流动资产的变现来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反映了企业在短期内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揭示了企业现时财务风险的大小。但面对复杂多变的经营环境,企业目前的短期偿债能力分析指标已经显出诸多缺陷,不能充分反映企业存在的风险,因此有必要对现行的短期偿债能力分析指标进行重新审视并加以改进完善,以增强企业偿债能力分析指标的实用价值。
一、企业短期偿债能力分析中存在的缺陷
企业要健康持续地发展,安全性是基本前提,稳健性是可靠保障。企业的安全性体现在企业既要安排好到期财务负担,又要有相对稳定的现金流入。也就是说,安全性要求企业必须具有某一时点上的偿债能力即静态性,而偿债能力又是平时盈利以及现金流入的积累即动态性。稳健性则要求企业对经营活动中的不确定因素持谨慎的态度,要充分估计到风险和损失,其本质就是资本保持及以此为核心对企业偿债能力加以维护。由此可以看出,我国目前企业短期偿债能力的分析存在以下的缺陷。
1、现有的短期偿债能力分析是建立在清算基础上而非持续经营基础上
企业的生产经营以及所采用的会计政策是基于持续经营假设的,它表明企业并不是为了清算而存在,它所持有的资产将正常营运,所负有的债务将正常偿还。而我国目前对短期偿债能力的分析是建立在对企业现有资产进行清算变卖的基础上进行的,并且认为企业的流动负债应该由企业的流动资产(或速动资产)作保障,这恰恰是对企业安全性的忽视。企业要生存和发展,就不可能将所有的流动资产变现来偿还所有的流动负债。否则,也就意味着企业开始进入破产清算,持续经营基础就将为清算基础所取代。此外,持续经营的企业偿还债务要依赖企业稳定的现金流入,所以短期偿债能力分析如果不包括对企业现金流量的分析也就有失偏颇。
2、现有的短期偿债能力分析指标是静态性而非动态性
从现有的短期偿债能力分析指标来看,都是一种固化的静态指标,往往只注重某一时点上的偿债能力,无法从动态上反映未来资金流量。比如,短期偿债能力分析指标的计算均来自资产负债表的时点指标,只能表示企业在某一特定时刻一切可用资源及需偿还债务的状态或存量,与未来资金流量并无因果关系。而资产的变现和债务的偿还则是动态的。如果只注重静态结果,就会忽略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偿债能力。
3、现有的短期偿债能力分析没有充分体现实质重于形式和稳健性原则
在现行企业短期偿债能力分析指标体系中,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的内容只是对资产负债表的“复印”,并没有考虑企业各项资产和负债之间所隐藏的实质性关系,不能充分反映表外潜在的变现能力因素。企业是否存在大量未使用的银行贷款额度、是否拥有可立即变现的长期资产、是否具有良好的长期筹资环境、是否存在金额较大的或有负债和担保等事项,这些因素在计算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时都没有反映出来。同时,在运用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这两个指标分析短期偿债能力时,都存在着对流动资产质量高估的问题,未充分考虑企业流动资产的质量。如果还把那些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也作为偿债的保证,就会使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缺乏可信度。长期积压的商品物资,其实际价值也明显低于账面价值。此外,在计算速动比率时硬性地把存货全部扣除既不科学也不合理。
4、分子分母的计价基础不一致,各自代表的未来现金流量之间没有可比性
两项指标中的分母(流动负债)一般按到期终值计算,而分子(流动资产、速动资产)则采用多种计价方法计价。分子分母的计价基础不一致,必然会在一定程度上削弱分析结果的可靠性,当资产的历史成本与未来价值的差别相距较大时更是如此。
5、速动资产的概念界定不统一
有界定为“流动资产-存货”(2002年《企业效绩评价操作细则(修订)》);有界定为“流动资产-存货-预付款项-待摊费用”(王庆成主编《财务管理学》);有界定为“流动资产-存货-预付账款-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2007年全国会计技术资格考试辅导教材《财务管理》),这样往往导致速动比率的计算口径各有不同,势必影响指标的可比性。
6、未考虑预收账款的特殊性
预收账款是企业预先向客户收取的销货款,属于流动负债。但这项负债并不需要以现金偿还,只需用存货偿付,因此它对短期偿债能力的影响与其他负债不同。
7、具有粉饰效应
企业管理者为了显示出短期偿债能力指标的良好性,会通过虚列应收账款、少提坏账准备、提前确认销售收入和推迟结转销售成本以增加存货等利润操纵方式来扭曲流动比率(或速动比率)。此外,企业还可以采取推迟赊购商品和暂时偿还债务等方法来人为地粉饰流动比率(或速动比率),误导信息使用者。
8、尽管以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分析企业短期偿债能力是相当稳健的,但不同企业或同一企业在不同会计期间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有较大差别,使现金流动负债比率在横向和纵向可比性上都存在较大的缺陷
如生产单一产品的企业在成长阶段,由于宽松的信用政策等原因,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可能出现负值,这种情况仍属正常。但产品进入成熟阶段后仍然出现负值则不正常。稳健型企业与拓展型企业由于财务策略的不同,两者的经营现金流量也会不同。针对这些不同的情况,如果我们千篇一律地用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来分析,必然会有失公允。
二、现行短期偿债能力分析指标的改进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现有的短期偿债能力分析指标越来越难以适应企业的实际需要,也不能全面有效地评价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鉴于此,为使企业短期偿债能力分析指标更为准确、可比、可信,笔者认为应对其进行修正、补充和改进。
1、准确界定速动资产的计算口径
速动资产应指确有把握能随时变现的资产,不应笼统地界定为流动资产扣减某些项目。其构成应为:速动资产=货币资金+短期有价证券+剔除应收关联企业的应收票据+账龄小于1年且剔除应收关联企业的应收账款净额+变现能力很强的存货净值。
2、应把使用存货的历史成本与使用重置成本或现行成本计算出来的流动比率进行比较
若在重置成本或现行成本下计算出来的流动比率比原来的数值大,即表明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得以增强,反之则削弱了。
3、在计算流(速)动比率时,对应收账款应按账龄逐一分级进行折算以分析其变现能力
对超过半年的应收账款打20%-40%的折扣;对1年以上的应收账款打50%-80%的折扣;对2年以上的这种仅仅是个象征符号的应收账款原则上不再列入流动资产。
4、考虑到预收账款的特殊性,所以在计算流动比率时,预收账款应作为分子中存货的减项而不应作为分母的一部分;在计算速动比率时,预收账款也应从流动负债中扣除。
5、将表外项目作为短期偿债能力分析指标的必要补充
由于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固有的缺陷,会计信息使用者在对企业短期偿债能力进行分析时,还应结合有关表外因素进行分析,这样的评价结果则更为准确。如企业拥有可随时动用的银行贷款指标和随时可变现的长期资产,则可使企业的流动资产增加,使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得以提高;而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若存在金额较大的或有负债、股利发放和担保等事项,则可导致企业未来现金减少,使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大为降低。
6、针对现金流动负债比率固有的不足,运用该指标时还应结合现金流量结构比率进行分析则更为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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