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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债务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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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债务规模

【关键字】债务规模债务结构债务风险负债效应

【摘要】本文依据实地调查资料,从债务规模、债权人结构、用途结构、期限结构和利率水平等方面对乡村债务问题进行描述,并借鉴国家外债分析指标对乡村债务的风险状况做出判断。本文的基本结论有:乡村债务规模大、增长快;正规金融机构是乡村债务的主要债权人,但私人债权比重逐步增加;乡村债务用途多样,办企业和公共基础设施是主要内容;乡村借款多为短期;乡村债务的风险在增加;适度债务有利于乡村发展,但过度债务则有不利影响。

2003年,我们到黑龙江省A乡及E村、河北省B乡及F村、江苏省C镇及G村和江西省D乡等地,就乡村债务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调研。对全国来说,这些地方的问题有一定的典型性和代表性。我们在调查中采取债务人报告的方式,详细记录了乡村债务的发生和发展过程,掌握了翔实的第一手资料.

一、债务规模

表1调查乡镇历年债务余额(万元)

资料来源:根据实地调查资料整理

调查的4个乡镇和3个村都存在规模庞大的债务。从表1可以看出,自1996年以来,4个乡镇的债务增长速度都很快,到2001年底平均债务余额已高达545.7万元。B乡6年内债务规模增长了3倍,年均增长20.1%;A乡增长了5.4倍,年均增长32.4%;C镇增长了11.6倍,年均增长50.5%。表2显示,1990--2002年,F村和G村借款总额都超过100万元。到2002年底这两个村的借款余额分别为30.4万元和16.5万元,如果加上应付款,债务规模会更大。

调查表明,债务用途对债务规模产生了较大影响。办公场馆、大型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兴办企业所需要的资金量较大,这些项目的兴办一般会急剧增加乡村负债的规模。如C镇1999---2002年债务规模剧增的原因就在于工业园区的拆迁与建设,A乡1999年债务规模剧增的原因是修建了宏伟的乡政府办公楼。一般而言,从用途来看,发达地区乡镇的负债主要用于兴办企业,提供投资额较大的公共产品,如C镇所有的债务都用于举办企业和工业园建设,负债额较大。欠发达地区大部分乡村债务用于发工资、上缴税费任务,负债额因而较发达地区低。

表2调查村历年借款规模(万元)

资料来源:根据实地调查资料整理

二、债务结构

(一)债权人结构

乡村债务的债权主体主要包括农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正规金融机构,农村合作基金会等非正规金融组织,国外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上级财政,单位和私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乡镇干部)等。表3为样本乡镇2001年底的债权人构成表。表4为调查村1990--2001年借款的债权人构成表。

表3乡镇政府债务的债权人构成(万元,%)

资料来源:根据实地调查资料整理

表4调查村借款的债权人构成(%)

资料来源:根据实地调查资料整理

上述情况及我们所掌握的其他地方的材料表明,正规金融机构是乡村债务中最主要的债权人,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是农村基层政府或者组织的重要资金供给者。

对乡镇政府而言,县级财政也是借贷资金的一个重要来源。向县级财政借贷包括两种主要形式:一是用于弥补预算内资金的不足或者应付突发事件,比如D乡的清盘借款,因为农村合作基金会被取缔后,债务必须由乡政府财政兜底,县财政先垫借出来,然后逐年在下拨款里面扣除,年息3%;二是项目贷款,资金跟着项目走,比如B乡的林业开发贷款。

非正规金融组织主要是农村合作基金会。1996--2002年B乡累计从基金会贷款304.9万元,用于发工资、建办公大楼和上缴税费任务等。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私人成为乡村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借贷渠道。私人主要指的是乡村干部、个体工商户。乡村对私人的债务有借款和应付款两种形式,借款包括各种名目的集资、临时周转借款,应付款则是因为拖欠工资和工程建设款而发生。

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对债权人结构产生了较大影响。发达地区正规金融市场和非正规金融市场的资金都比较充裕,金融机构和私人成为负债的主要债权人。对于欠发达地区而言,除了正规金融机构和私人以外,上级财政以及各种非正规金融组织也是重要的债权人。

实际上,乡村债务正在经历一个由公共债权向私人债权的重大转变。20世纪90年代初期进行的调整农业结构、发展乡镇企业、小城镇建设、乡村建设等主要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得融资,乡村借贷的主渠道是农行和信用社,基本上没有单位和个人债务。1993年开始进行的金融体制改革,实际上加快了金融业的市场化进程,资金的市场化程度提高,使不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农业和农村出现了边缘化的现象,乡村获得的正规金融机构贷款急剧减少。到1998年以后,广大乡村尤其是村级组织几乎不可能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同时,国家财政支农力度不仅没有提高,反而有所下降。以“九五”时期为例,国家财政用于农业的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1996年为8.82%,1997年为8.30%,1998年为10.69%,1999年为8.23%,2000年为7.75%。其中1998年的比重有所提高,是因为这一年发生了特大水灾。这五年中,国家财政收入从1996年的7400亿元增至2000年的16386亿元,增幅达121%;但财政对农业的支出只从700亿元增至1231亿元,增幅仅为75%。因此,乡村融资不得不依赖主要由私人组成的民间借贷市场。

(二)债务用途结构

乡村借贷款主要用于兴办乡村集体企业、进行农业综合开发、从事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办公设施建设,发工资以及上缴税费任务等。表5为样本乡镇2001年底累计发生债务的用途结构。

从表5可以看出,在2001年D乡的债务余额中,用于兴办企业的债务占总量的35.3%。另据我们调查,从1991年以来C镇发生的5笔借款中有1笔直接用于兴办企业,3笔用于工业园建设,也与兴办企业有关。其他地区的调查也表明,发展乡村集体企业等生产性支出是形成乡村债务的一个主要原因。内蒙古自治区乡村两级债务的1/3用于生产性支出(云德奎,2000),河南50%的乡村债务是在兴办乡村集体企业的过程中发生的(河南省财政厅,2001)。20世纪90年代初期,国家和地方政府出台了不少兴办乡村集体企业的法律法规,鼓励乃至强制基层政府推动乡村集体企业的发展。在上级政府的强制压力下,集体企业得到了非常规发展。由于自有资金不足,集体企业的资金有很大一部分来源于农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的贷款以及财政优惠资金。D乡兴办的乡村集体企业主要是建一座水电站,项目总投资为337.9万元,其中负债为213.9万元,占到了其债务总余额的1/3。

农业综合开发指的是围绕农业增产增效而开展的各项建设,比如兴国县搞的所谓“三冬一改”和优化种植结构工程。农业综合开发的资金贷款来源于农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国际农发基金以及农村合作基金会等非正规金融组织。这些资金通常由乡镇政府统一承贷,然后转贷给村级集体组织和农户,或者为他们提供担保。粮食主产区农业综合开发的投入一般比较大,在其债务总额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比如D乡,这类用途的负债占到1/3强。不过,“在城市偏向的影响下,发展中国家的政府对世界银行和其他国际组织增加农村基础设施投入的要求,经常只是为了得到贷款或者援助而表面敷衍,并没有落到实处。”(林毅夫,2002)基层政府的行动逻辑也是如此,解决资金紧缺的激励刺激基层政府向国外资本借贷。D乡向国际农发项目贷款218.7万元,借贷时用的是农业综合开发的名义,但借款的实际用途并不仅仅是农业开发,这使得农业综合开发大打折扣。

对债务的使用作历史性的考察表明,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前,乡村负债主要用于生产性投资,从债务的表现形式来说是融资性债务;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在广大中西部地区,完成上级政府规定的税费任务以及发工资成为乡镇的沉重负担,债务的用途出现了根本性的转变,发生了由生产性负债到非生产性负债或者说由融资性负债到赤字性负债的根本性变化。由于绝大部分乡村集体企业停产、倒闭或者转制,政府从生产竞争性领域退出,转向通过提供优良的投资环境等手段吸引外部资本,推动个体和私人企业的发展,东部地区的负债由生产性投资转向基础设施建设。

表5乡镇政府负债的用途结构(万元,%)

注:用途中的其他主要指的是偿还债务以及乡镇财政周转金

资料来源:根据实地调查资料整理

(三)期限结构和利率水平

负债的债权人及其用途决定了债务的期限和利率。一般来说,来自金融机构的贷款绝大部分属于一年之内的短期贷款,利率比较确定。4个样本乡镇自1996年以来一共向金融机构贷款16笔,其中只有A乡和D乡各有1笔贷款为长期贷款,其余皆为短期贷款。金融机构的利率由国家规定,由于央行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不断调整银行利率,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变化比较大,但总体上呈下降趋势。

来源于诸如各种基金会等非正式金融组织的借款都在一年以内,利率非常高,比如B乡从1996--1998年一共向基金会借款13笔,期限短则3个月,长则1年,月利率高达千分之19.8。

单位和私人的债务由借款和应付款两部分构成。中西部地区的单位和私人的借款绝大多数具有应急性质,比如用于完成税费任务。从期限来看,基本上属于短期借贷,利率比较高。借款期限短则一个星期、半个月,长则6个月。这是因为大部分乡镇的拖欠都是短期性质的,能够周转过来就会结清税费。东部地区的借款则主要以集资的形式发生,用于兴办企业。政府和单位以及私人之间的借贷是借贷关系里面最敏感的话题,利率是借贷的焦点。从样本乡镇以及我们掌握的其他案例来看,单位和私人借款的利率弹性大,低则不用还利,高则成为高利贷,月利率高达千分之30。

从我们所掌握的案例来看,欠发达地区的应付款主要有两大部分,一部分是拖欠干部教师的工资,迫于各种压力,虽然经常发生拖欠现象,但是一般都是短期的,更准确地说是常欠常清。另一部分是拖欠各种工程款。建设款拖欠时间一般都比较长。A乡1998年拖欠工程款45万元,到2003年都没有偿清。发达地区的应付款绝大多数属于工程建设款,拖欠时间也比较长,一般都在3-4年以上。

三、债务变化趋势

对债务的走势做预测是一项非常困难的工作。由于数据不足,我们很难运用统计方法,比如时间序列分析法做出定量分析。这里我们只是在现有制度框架下,依据宏观经济走势,定性地对负债增长速度、债权人结构以及用途做一些分析。

乡镇负债增长速度主要取决于乡镇财政的收支缺口。由于经济增长以及财政收入增长速度的相对稳定性,故负债增长速度又主要取决于支出的增长速度。欠发达地区乡镇财政支出的主体是干部教师工资,负债增长速度取决于工资增长速度。如果工资增长速度过快,乡镇的债务也增长快,反之亦然。很多地区推行的“工资由县级统筹”的做法缓解了乡镇财政支出的压力,这些地区乡镇债务的很大一部分源头应该可以得到遏制。发达地区乡镇的债务主要是基础设施融资性债务,其增长速度主要由公共产品投资额的增长速度决定。从目前形势来看,雄心勃勃的“东南沿海”工业园区建设、大路大桥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势头正方兴未艾,这可能会刺激债务的增长。发达地区大搞投资环境建设,实行“赶超”发达国家或地区的战略,而广大中西部地区则普遍推行“赶超”发达地区的战略。在这种战略的主导下,中西部地区乡镇政府被迫效仿发达地区,提供大量基础设施等公共产品,以提高招商引资的竞争力。基础设施的建设成本高且经济效益见效慢,如果乡镇受到的强制性压力不能够得到减弱,便有可能重蹈覆辙,像20世纪90年代初期兴办乡镇企业一样,导致负债急剧增长。一言以蔽之,“招商引资”的竞争压力有可能刺激乡镇政府(既包括中西部地区的,也包括东部地区的)举债,导致债务规模不断膨胀。

从负债用途来看,短时期内,乡村债务的结构不会改变,即在广大中西部地区以完成上级政府规定的税费任务和发工资为主,东部地区的负债以基础设施建设为主。不过,正如上面所言,中西部地区的乡村负债用途还涉及一个竞争压力的变量,在强外部压力下,其使用结构可能会发生变化。

从债权人来看,由于国家支农力度的减弱,以及金融体制改革的推进,乡村的资金将越来越依赖非正式渠道。乡村债务的债权人主体逐渐由银行向私人转变,拥有雄厚资本的个人谈判地位将逐步升高,对社区事务的控制权日益扩大,这是我们必须引起注意的问题。

四、债务风险分析

(一)风险分析指标

由于目前还没有用于乡村债务风险分析的通用指标体系,这里借鉴国债风险分析指标,然后对国债风险分析与乡村债务风险分析之间的差异做出说明。

1.债务依存度。指当年债务收入占财政(财务)支出总量的比重,反映财政(财务)支出对债务收入的依赖程度。债务依存度过高,表明财政(财务)支出过分依赖债务收入,财政(财务)处于脆弱的状态,并对财政(财务)的未来发展构成潜在的威胁。国际上常用这一指标衡量国债规模的合理性,认为债务依存度不能超过20%。

2.债务率。指一定时期内债务余额相对于财政(财务)收入的比例。该指标可以衡量财政(财务)的偿债压力。比例越高,说明乡村的还债压力越大。

3.偿债率。指年度国债还本付息额与当年财政(财务)收入的比率。对于乡镇来说,偿债率等于年度债务还本付息额与财政可支配收入的比例。对村级组织而言,村偿债率等于当年村级组织还本付息额/该村级组织财务收入总额。

除了借用3个国债指标之外,结合乡村实际,还应该计算农民人均负债额和债务负担率。农民人均负债额是指一定时期内乡级或村级债务余额农民人均额;个人债务负担率是指一定时期内乡级或者村级债务余额人均额相对于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例。有学者提出,个人负担率(乡村两级)不宜超过10%(牛竹梅,2002)。

(二)风险分析结果

偿债率是按已支付的还本付息额计算,由于所调查乡镇实际还本付息很少,这个指标对乡镇没有多大意义。本文主要用债务依存度、债务率、农民人均负债额、农民个人负担率分析其债务风险。对村一级还使用偿债率指标。

根据表6和表7,我们可以对乡村债务的风险状况做出如下分析判断:

1.乡村财政(财务)支出,尤其是乡镇财政对债务的依存度较高,不少年份超出警戒线。根据农业部的调查,1998年乡镇政府债务依存度为10.98%,从全国平均水平来看,还没有超出20%的警戒线。但从我们的调查样本来看,每个乡镇都在一些财政年度超出警戒线。B乡年年都借债,债务依存度总体非常高,平均为39.6%,1996年以来,有4个年度大大超过了警戒线,其中1999年更是高达92.4%,这意味着该年度B乡基本上依靠举债度日。A乡有2个年度的债务依存度大大超出了警戒线。C镇有2个年度超出了警戒线。但是从总体上看,财政收入差的乡镇比财政收入好的乡镇债务依存度高,超出警戒线的年份也多。村级财务的债务依存度有些年份也很高,大大超出了警戒线。

表6调查乡镇债务分析指标(元,%)

资料来源:根据实地调查资料计算

表7调查村债务分析指标(%)

资料来源:根据实地调查资料计算

2.乡村债务率呈快速上升的趋势,债务清偿能力高低不等。欠发达地区乡村的债务率都比较高,尤其是B乡,1999和2000年债务余额连续两年超出财政总收入的2倍。A乡从1996年以来,年年借新债,没有偿还任何债务,债务率逐年上升,4年时间内负债率提高了35倍,年增长143.2%。C镇的债务余额很大,但由于财政收入基数大,收支状况好,故债务率相对较低,有很强的债务清偿能力。依据债务率,我们可以对乡村进行划分,像B乡和F村这样的乡村,债务余额超出年财政(财务)收入数倍的地方,属于根本没有能力偿还债务的乡村;C镇和G村债务量虽然大,但是财政(财务)收入基数也大,可以安排债务清偿资金,属于完全有能力偿还所欠债务的乡村;A乡和E村介于两者之间,属于通过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可以偿还部分债务的乡村。

3.村偿债率反映出欠发达地区村级偿债负担更重。在村偿债率上,除了个别年份,E村和F村两村都要高于G村,近几年更是如此。从实际情况看,G村还款能力强,目前只有16.5万元债务余额,而F村债务余额则高达30.4万元,再加上F村的财务收入仅为C村的1/5-1/4,所以F村的债务负担更重。

4.农民人均负债额和负担率大幅度提高,负担比较重。由于债务增长速度过快,农民人均负债额迅速增加。B乡6年内人均负债额增加了3倍,年均增长20.1%;A乡年均增长39.5%;C镇年均增长57%。由于债务增长速度高于农民纯收入的增长速度,所调查乡镇农民个人的负担率提高得非常快。A乡在短短4年内,负担率提高了6.5倍,年均增长59.7%。结合其他地方的统计数据,我们有理由认为,乡级财政和村级财务对债务形成了较高的依存度,且有不断提高的趋势。尤其是广大中西部地区,有些乡镇已经到了“不举债难以为继”的地步,称其为“负债财政”或者“讨饭财政”丝毫不为过。在这些地区,债务对乡村组织形成了沉重的负担,迫使乡村负责人纠缠于债务事务当中。乡村债务率呈快速上升的趋势,债务清偿能力有高有低。有些乡村完全没有能力偿还所欠债务,有些乡村通过努力可以偿还部分债务,有些乡村则完全有能力偿还所欠债务。从农民个人负担率来看,总体的负担都较重。这就是说如果债务不能够通过其他渠道化解的话,债务将对社区农民构成严重威胁。从几个指标的发展趋势来看,都呈现出增长态势。这说明,无论是东南沿海,还是中西部地区,乡村债务的风险都在增加。债务危机的苗头在相当一部分地区的相当一部分年份都已经出现,如果不能够得到及时有效治理,包括沿海发达地区在内的广大乡村势必陷入深重的债务危机当中,从而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构成挑战。这个判断的政策含义是,治理乡村债务迫在眉睫!

根据国债衡量指标,我们对乡村债务的风险做出了上述分析。不过,无论是债务结构还是债务约束,乡村与国家都存在本质的差别,比如:(1)乡镇可以向上级政府转嫁债务。(2)乡村组织有可能找机会和借口逃避债务,而国家一般不能这样做。(3)也许更为重要的是,银行是乡村债务的主要债权人,而金融部门本身预算软约束以及银行和政府的特殊关系导致银行贷款对乡镇政府部门形成的约束力很弱。调查中发现,很多乡村干部甚至不把金融部门贷款计算在乡级债务之内。所以,债务所产生的压力以及风险都可能要比根据上述指标计算出来的要小。这些差异也为分析乡村债务提出了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即如何确定乡村债务的适度规模,以及建立乡镇(更广泛一点讲是地方)公共债务的风险评估指标体系。

五、负债效应分析

现有不少关于债务问题的研究内含了乡村负债都是不良债务的假设,把负债看作是一种导致地方社会福利恶化因而必须加以禁止的现象。但事实上,对负债的经济效应和社会效应的分析可能并非那么简单。乡村债务的大量发生与经济体制转轨背景下基层政府推动现代化的责任增大有关。资金稀缺长期以来一直是制约农村地区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关键性因素,负债在相当大的程度上缓解了农村地区资金不足的困难,成为农业产业化、乡镇企业融资和城镇化发展的重要手段,加快了农村的现代化进程。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优化资源配置、推动经济发展仅靠市场的力量已远远不够,尤其像我国这样一个后进的国家,必须充分重视和发挥政府调控经济的职能和作用,而适度的赤字和债务政策则是政府调节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的一个必要手段。所以,关键的问题不是不能举债,而是债务必须保持适度规模。目前的主要问题是债务规模过大,导致债务风险不断加大。债务依存度太高,表明乡级财政和村级财务的运转越来越依赖负债筹措资金。偿债率和债务率过重,则表明财政的偿还压力太大,影响正常的公共支出活动。农民个人负担率高,会对农民负担构成威胁。沉重的债务压力严重影响了基层政权的顺利运转,减少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支出以及投入。乡村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很大一部分精力用来跑借贷、应付支出,或者被迫用于应付债权人的逼债、告状、上访和打官司,导致公共管理工作投入的减少。同时,由于负债过度,教师、干部的工资难以及时足额发放,影响了广大教师、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这可能会导致乡村公共权力机构或组织的瘫痪。还有,在没有偿还渠道的情况下,负债便对社区农民构成了严重威胁,可能导致农民负担反弹,侵蚀税费改革的成果,或者持续拖欠,导致政府的信用和形象受到严重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