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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政治文明是人类社会进入文明社会以后改造社会、实现自身完善过程中创造和积累的所有的积极的政治成果。中共三代领导集体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进行了不懈的探索与实践。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建设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必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关键词: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中共三代领导集体
中共十六大明确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现代化,其重要目标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文明是一个内涵极为丰富的概念,本文拟从马克思主义的政治文明观和中共三代领导集体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实践,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做些探索和思考。
一、马克思主义的政治文明观
马克思、恩格斯在批判地继承了资产阶级启蒙学者和空想社会主义者思想资料的基础上,创造性地阐明了他们的文明理论,其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科学地划分了文明和文明时代。他们以人类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为依据,把人类社会的发展大体上分为三个时期,即原始社会的蒙昧时代、野蛮时代和奴隶社会开始的文明时代。二是深刻地揭露了资本主义文明的两重性。他们对资本主义创造的伟大文明成就,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认定资本主义创造的文明是包含经济、政治和精神几个方面巨大成就的比较全面的文明,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合乎逻辑的历史新阶段。关于资本主义创造的物质文明成就,马克思讲到,“资产阶级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1]。在政治文明方面,马克思指出:“资产阶级的这种发展的每一个阶段,都有相应的政治上的成就伴随着。……从大工业和世界市场建立的时候起,它在现代的代议制国家里夺得了独占的政治统治。”[2]在精神和文化方面,他进一步指出:“物质的生产是如此,精神的生产也是如此。各民族的精神产品成了公共的财产。民族的片面性和局限性日益成为不可能,于是由许多种民族的和地方的文学形成了一种世界的文学。”[3]总之,资产阶级在推进创造人类文明方面,起到了“非常革命的作用”。与此同时,他们又揭露了资本主义文明包含的不可克服的内在矛盾,即它的局限性。三是将人类文明划分为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人类社会是经济、政治、文化的综合体,是由许多因素按照一定方式所组成的复杂的结构。这些复杂的结构是在实践的基础上编织而成的。人们在社会实践过程中必然发生三方面的关系,即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社会的关系、人与思维的关系。正如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一文中论述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关系时指出:“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产生活的过程。”这样,人类的基本活动方式便可分为物质生产活动、精神活动和社会政治活动三个部分。与此相应,人们在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中所取得的一切成果即人类文明,也就包括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尽管马克思、恩格斯并没有明确提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术语和概念,但在他们许多著述中,的确包含着丰富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政治文明的思想。
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开辟了人类政治文明的新纪元。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人类历史上先进的政治文明形式。它是对人类历史上其他类型的政治文明的扬弃,社会主义制度从根本上改变了少数人对绝大多数人的统治和压迫这种不合理的权力控制形式,使人类政治文明发生了质的改变,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实现了多数人对少数人的统治。虽然资本主义社会建立了私有制条件下最高程度的政治文明,但它在本质上仍然是剥削阶级的政治文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尽管还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但它毕竟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实现了多数人对少数人的统治,比资本主义政治文明具有无可比拟的优越性,正如邓小平指出的,“我们的党和人民浴血奋斗多年,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尽管这个制度还不完善,又遭受了破坏,但是无论如何,社会主义制度总比弱肉强食、损人利己的资本主义制度好得多。我们的制度将一天天完善起来,它将吸收我们可以从世界各国吸收的进步因素,成为世界上最好的制度”[4]。
二、党的三代领导集体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探索
早在延安时期,与著名民主人士黄炎培先生有一次交谈。问黄炎培对延安和中共有什么感想,黄炎培说:一人,一家,一团体,一地方,乃至一国,总有一种历史周期率的支配。真所谓“其兴也@①焉,其亡也忽焉”。一部历史,“政怠宦成”的也有,“人亡政息”的也有,“求荣取辱”的也有,总之没有能够跳出这个周期率。他希望“中共诸君”能够找到一条新路,跳出这个周期率的支配。说:“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够跳出这个周期率的支配。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5]
与黄炎培的谈话,实际上表示了中共对中国人民承诺实现民主政治的决心。建国后,为了加快社会主义建设的进程,写出了《论十大关系》和《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等文章,在理论上对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文化建设做出了回答。
在1957年7月召开的省委书记会议期间写的一篇文章中指出:“我们的目标,是想造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以利于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较易于克服困难,较快地建设我国的现代工业和现代农业,党和国家较为巩固,较为能够经受风险。”[6]
1956年7月,在中共上海市第一次代表大会的讲话中,着重讲了民主要扩大的问题。他说,民主应该更扩大,而不应该缩小。我们的人民民主专政是为了建设社会主义,消灭剥削阶级。专政的权力虽然建立在民主的基础上,但这个权力是相当集中相当大的,如果处理不好,就容易忽视民主。苏联的历史经验可以借鉴。所以我们要时常警惕,要经常注意扩大民主,这一点更带有本质的意义。刘少奇在中共八大政治报告中提出,目前在国家工作中的一个重要任务,是进一步扩大民主生活,开展反对官僚主义的斗争。
邓小平是在我国改革开放的理论探索和实践探索中,通过“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识,逐步把“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纳入到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伟大目标之中,邓小平在1980年《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一文中,初步阐述了推进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改革的思想。这之后,他在《关于政治体制改革问题》中又进一步阐述了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性,指出“我们提出改革时,就包括政治体制改革。现在经济体制改革每前进一步,都深深感到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不改革政治体制,就不能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不能使经济体制改革继续前进,就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阻碍四个现代化的实现”。党的十二大提出了“把我国建设成为高度文明和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奋斗目标,十三大则在党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中把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目标完整地概括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治民主作为我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目标逐渐清晰。特别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邓小平还揭示了民主政治建设的极端重要性以及民主与社会主义的内在联系,并指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他还多次强调在国家和社会政治生活中,制度建设更带有根本性,即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坚持民主的制度化和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应以实现人民的民主权利为宗旨,将政治、经济、文化各个领域里的民主生活和民主程序用系统的制度和法律加以固定并使之完备起来。
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继承和发展了邓小平的民主政治思想,并逐渐提炼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概念。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进一步推进,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在上世纪90年代初,首先提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的任务,强调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是有机统一,不可分割的整体。不久,党的十四大报告提出了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党的十五大报告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的基本目标和基本政策进行了系统而明确的阐述,为我国民主政治发展和政治文明建设指明了方向。在近几年的一些讲话中,同志多次强调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问题。第三代领导集体还构建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基本框架,进一步指明了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总体目标、原则、内容、任务和途径。尤其在2002年的“五三一”讲话中,同志明确提出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思想,并强调这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十六大报告作为党的重要文献第一次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要求、并把它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这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认识的历史性飞跃。从十四大“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到十五大“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再到十六大正式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这反映了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文明认识的不断深化,体现了我们对未来社会主义政治发展趋势的科学把握,是对人类社会整体发展规律认识的升华,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的伟大成果。这使我们对社会主义文明的认识由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
“二维结构”向物质、政治和精神文明的“三维结构”跃升。
三、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几点思考
同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重在建设一样,政治文明也重在建设,重在独立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之路。
(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
这是因为中国的国情影响到社会主体民主法律意识发展的进程,从而影响到政治文明发展的进程。
一是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的影响。中国传统的政治法律文化的核心内容是君主专制的政治法律文化。在专制主义统治下,专断独裁、唯个人意志、兴趣、情感行事,根本否认下属或其他人的意见、建议,政治决策过程完全没有科学化、民主化、程序化可言。如果以此考察现实的政治生活,反映在那些大小贪污腐败分子身上就非常明显了。消除人治主义传统,特别要消除官本位观念,不是短期就能够完成的。尽管封建社会在中国灭亡已经将近一个世纪了,但是封建的思想意识一直是困扰我们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个重大问题。
二是中国没有形成民主的文化传统。辛亥革命推翻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君主专制的清王朝,建立了民主共和政体:“五四”新文化运动高举“科学”、“民主”两面大旗,近代民主思想在中国的传播主要局限于当时的知识分子。民主思想意识未能融合进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未能植根于人民的意识深处,没有形成政治民主化的文化氛围,在社会主义社会之前没有形成现代政治文明的民主政治价值理念。正如邓小平指出的那样:“我们这个国家有几千年封建社会的历史,缺乏社会主义的民主和社会主义的法制。现在我们要认真建立社会主义的民主制度和社会主义法制。”[7]
三是中国体制改革的长期性。体制改革包括经济体制、政治体制和文化体制的改革,其中最困难的是政治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涉及的问题是最重要和最敏感的问题。如党的领导体制的改善、国家权力与社会关系的改善、国家机关关系的协调与制约、机构的精简等。其中涉及的实际上就是权力再调整和利益的再分配问题。在政治体制改革中,一方面我们要坚持党的领导;另一方面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努力改善党的领导。通过这些年的努力,党的领导已经有很大的改进,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依然存在,在某些地区、部门、单位还比较严重,领导干部作风漂浮,严重脱离实际、脱离群众。一些基层组织软弱涣散,不能起到团结群众、领导群众的战斗堡垒作用。一些领导干部生活腐化,以权谋私,严重失职、渎职。诸如此类的问题,我们必须进一步加以解决,否则,我们党就不能胜任领导的职责,就有丧失执政地位的危险。
(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内在要求
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一项基本内容,就是不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在政治建设这个系统中,社会主义民主始终是主题、目标和改革所追求的价值所在。一切政治制度的改革和完善,都不能离开民主这个大目标。可以说,民主问题是贯穿整个政治系统的一条红线。
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基本内容就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政治文明的核心是民主。人民享有并实现民主权利的程度体现着政治文明的发展程度和水平。社会主义民主反映了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在政治文明的主体地位上,社会主义的国体确认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否定了政治生活中少数人对于多数人的统治,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推行广大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制度,使人类政治文明的主体扩展到了大多数民众。因此,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人民享有充分的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利。随着民主的发展,人民群众必然会越来越多地参与政治。因此,适应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积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是21世纪我国政治文明建设面临的重大课题,我们必须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采取切实措施保证人民充分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切实保证每一个公民的民主权利在政治生活的各个层面的实现。当前尤其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注重扩大和保障企事业单位、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群众的民主权利。民主政治建设也要着眼于制度建设、制度设计和制度安排,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这也是现代政治文明的精髓所在。
(三)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基本要求
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这个论断思想深刻,内涵丰富,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指明了方向。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依法治国是党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党的领导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和实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这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基本要求。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时期,民主政治建设的目标是保证把人民当家作主、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统一起来。三者的统一发展表现在,既要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从而建设畅通无阻的形式和渠道保证人民管理国家大事,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事务,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又要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改进党的建设,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提高党的领导水平;既要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同时发挥道德在治理国家中的重要作用,又要坚持党领导立法、执法和司法的活动,同时要坚持党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原则,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要切实体现依法治国的方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实践证明,三者的有机统一发展,关键是改进党的建设,改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
在这三者的关系中,党的领导是前提。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领导地位是中国人民历史的选择,也是中国现代化建设事业和人民根本利益的现实要求。在当代中国,唯有中国共产党能够凝聚民族的力量,驾驭复杂的局面,完成民族复兴的使命,带领人民走向辉煌的未来。因此,坚持党的领导是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的政治原则。
人民当家作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本质特点,我们党历来以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为己任,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十六大报告也提出,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要始终把人民当家作主作为出发点和归宿,立足于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一切工作从根本上说都要致力于为广大人民谋利益。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包含着丰富的内容,其核心和精髓是人民民主,没有人民民主的政治制度,由人民自己来依法管理国家大事,人民的各种权利就没有制度保障,各种义务也无法履行,现代化建设就无法顺利进行。要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就必须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观能动性和伟大的创造精神,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好自己的事情,实现自己的愿望和利益。以此推动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从而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发扬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基本内容,也是推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不断发展的根本动力。
依法治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保障。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必须严格依法办事,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允许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我们以往偏重于把民主看做一种作风来看待,例如把民主看做是让大家讲话,或者是领导者的开明等。实际上,如果缺乏具体的制度化内容,民主就难有保障,因为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人民当家作主并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它的实现,不仅要有切实可行的民主程序和民主规则,还要有一套行之有效的法律制度来保证。离开了法制的建立与完善,民主的走向无法控制,甚至会导致无政府现象猖獗,这对正处在现代化进程中的中国是十分有害的。要实现依法治国,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人民代表大会肩负着十分重要的任务。只有人民代表大会更好地发挥其立法权、监督权等职能,才能保证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
【参考文献】
[1][2][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256,252-253,255.
[4][7]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337,348.
[5]年谱:中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609-610.
[6]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下卷[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3.1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