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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恰逢国家火炬计划实施十五周年,为进一步了解过去十多年来科技部在这方面所做的工作,记者采访了国家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主任赵玉海。
问:请您谈一谈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取得了哪些历史性的突破?
赵玉海:自1985年以来,科技部联合有关部门,紧紧依靠地方政府,以企业为主体,通过实施863计划、攻关计划、火炬计划和建设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在全国构建了从高技术研究、工程技术应用开发,到产业化的工作体系。
1、通过构筑科技企业孵化培育体系,大幅度提升了高新技术产业化能力。高新技术产业化要经历从种子期、成长期到成熟期等不同的阶段,要经历技术、管理和市场风险,而种子期是高新技术产业化过程中最为脆弱的阶段。为了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化的能力,从80年代后期起,科技部先后推动了科技企业孵化器、留学人员创业园、大学科技园和软件、集成电路设计、生物技术、光电技术、新材料等专业孵化器的建设。这些孵化机构通过高新技术产业化和科技人员创业提供场地、设施、融资、培训等服务,培育了一大批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目前,全国已经有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近400家,正在孵化13000家科技企业,已有近4000家企业从孵化器中毕业,其中30家已成为上市公司。由科技部和教育部共同建立的43家大学科技园,吸引了100多家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入园转化,目前正在孵化2200多家企业。近年发展起来的一大批专业孵化器,在提升孵化能力,提供专业化服务方面显示出良好的发展前景。
2、通过建立产业化支持服务体系,形成了科技型中小型企业创新创业的平台。自1992年起,针对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特点和高新技术化工作的薄弱环节,科技部加大了产业化支持服务体系建设力度。一是依托研究院所、高等院校和骨干企业,组建了110多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提高科技成果的工程化和产业化水平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累计转化工程化成果10500项。二是先后支持建立了846家生产力促进中心,通过为6万多家企业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使这些企业增加了300多亿元的销售额,为社会提供了20多万人的就业机会。生产力促进中心已经成为产业化支持服务体系的骨干力量。三是为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1999年,国务院批准设立了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遵循公开、公正、竞争择优、规范透明的原则,四年来,从16200个申请项目中,择优支持了3700多家企业的具有较高创新水平的产业化项目,中央财政安排资金28亿元,吸收了地方政府和社会的资金276亿元,有力地促进了高新技术产业化,产生了良好的效果。四是联合有关部门共同推动风险投资机制的建立,吸引了境内外一批风险投资公司向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据统计,截止2001年,风险投资额已达119亿元,投资项目超过1500个,促进了技术与资本的结合。
3、通过营造局部优化环境,高新技术产业化有力地推动了经济增长。我国经济基础仍比较薄弱,市场体制还不十分完善,特别需要把有限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集中起来,形成局部优化的环境,以适应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的需要。从1991年起,国务院先后批准组建了53个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十年来,大量高新技术成果在高新区实现了产业化,为所在城市的新兴支柱产业和区域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53个国家高新区主要经济指标过去十年的年平均增长率超过60%,创造了近300万个就业岗位。2001年,53个国家高新区实现技工贸总收入近12000亿元,就业人员294万人,创造税收640亿元,分别是1991年的137倍、21倍和164倍。高新区实现的工业增加值,1998年至2001年3年的平均增长速度达到35.2%,是全国制造业工业增加值同期增长速度的3倍。高新区内产业上亿元的企业已从1991年的7家,发展到2001年的1539家,其中上10亿元的企业有189家,百亿元的企业有10家。2002年,在全球高技术产业出现大幅下滑的背景下,国家高新区的各项主要经济指标,依然保持28%以上的增长率。国家高新区已经成为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的主要基地,成为拉动经济增长和创造就业机会的重要力量。正如同志的精辟论断所指出的:“本世纪在科技产业化方面最重要的创举是兴办科技工业园区。这种产业发展与科技活动的结合,解决了科技与经济脱离的难题,使人类的发现或发明能够畅通地转移到产业领域,实现其经济和社会效益。”
4、通过制定产业化政策,形成了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的良好环境。科技部先后联合有关部门出台了《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关于以高新技术成果作价入股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设立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的暂行规定》、《关于鼓励海外留学人员以多种方式为国服务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开展股权激励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性文件,有力地推动了产权激励,知识产权参与分配、鼓励科技人员创业、鼓励外商创业投资发展和鼓励留学人员回国创业等政策措施的形成。
在上述体系和环境的支持下,一批高新技术研发成果快速、畅通地实现了产业化,如程控交换机、北大方正激光照排系统、远大溴化锂直燃空调、地奥心血康等新技术产品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地发展起来,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
问: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的主要思路是什么?
赵玉海:今后二十年是我国现代化建设承前启后的关键阶段,党的十六大确立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提出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积极发展对经济增长有突破性重大带动作用的高新技术产业,在关键领域和若干科技发展前沿掌握核心技术和拥有一批自主知识产权。按照十六大的要求,结合过去十多年的实践,今后我们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的主要思路是:
1、进一步加强科研计划和产业化工作的结合。按照中央的指示,科技部集中财力在“十五”期间重点组织实施了12个重大科技专项。这些科技专项涉及集成电路、软件、制造业、交通运输、能源、材料、农业等重要高新技术领域。完成后,将对提升我国科技创新能力,实现产业跨越发展将产生重大影响。我们将进一步精心组织,加强管理,一方面要瞄准科技前沿,进一步凝练目标,突出重点,力争在关键领域突破一批核心技术,形成一批自主知识产权,为发展我国高新技术产业提供技术支撑。同时积极引入竞争机制,广泛吸引企业以及其它社会力量参与专项的研究开发工作,及时推进科技成果包括阶段性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努力形成新兴产业。
2、继续在优化高新技术产业化环境方面狠下功夫。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的主要任务是营造环境。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针对落实中的难点问题,抓紧研究出台可操作的办法,重点解决激励机制问题、科技风险投资和担保问题以及促进科技中介机构发展问题。二是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大力发展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进一步增加数量,提高质量,重点发展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设计、生物医药、新材料、光电子等专业孵化器。推动大学科技园建设、科研机构创业园、军转民技术产业园、留学生创业园等专门孵化器的发展。三是继续管好、用好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充分发挥政府基金的“种子”作用,引导社会资金增加对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投资。
3、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合作,充分发挥地方的积极性。加速发展高技术产业,是全社会的共同任务,必须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和地方的积极性。科技部作为政府科技职能部门,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是国务院赋予科技部的重要职能之一。我们将认真总结过去十多年的经验,不断完善已经形成的工作体系和机制,充分发挥地方的积极性,继续大力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同时,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合作,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对于单纯依靠市场力量难以及时转化的重大科技成果,我们将与有关部门密切合作,以迅速实现产业化。
问:为加速推进国家高新区的“二次创业”科技部要加强哪些方面的工作?举措有哪些?
赵玉海:国家高新区经过十年发展,已经基本完成了初创阶段的主要任务,初步建立了适合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经营管理体制和市场推进机制,为实现高新技术产业更大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今后一个时期,国家高新区将通过“二次创业”,重点加强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大幅度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因为技术创新是高新区发展的关键因素,也是未来高新区发展的支撑。目前,高新区内企业的创新能力与跨国公司相比总体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因此,必须下大力气,努力缩小差距。二是进一步加强高新区的环境建设,特别是包括管理、服务在内的软环境。经过过去十年发展,相对于软环境,高新区在硬环境上已有很大的改观,但从发展的实际看,软环境发展是非常重要的,也是我们在未来“二次创业”中特别强调的。三是进一步加强开放,大力开拓国际市场。应该说过去的十年,高新区是在一种开放的环境中发展的,通过开放,促进高新区的发展。未来我们要加大开放,在引进来的同时,也要走出去,包括更多的产品走出去,更多的企业走出去,到境外兴办加工企业,近距离地跟市场接触,进一步提升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四是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集中优势,发展特色和主导产业。这也是兴办高新区的一个重要目的,通过产业的集聚效应,把高新区的优势进一步发挥出来。五是全面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律的新体制、新机制,进而实现国家高新区的更大发展。
具体措施:
1、针对个别国家高新区在管理体制上出现的新问题,要按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提出明确的指导意见,加强地方科技主管部门对高新区的支持和指导。
2、引导国家和地方科技项目成果在高新区实现产业化,我们通过建立对接平台,运用863引导资金和在现有的孵化器的基础上组建863成果转化中心等等,用这样的方式来引导、鼓励863技术成果进入高新区实现产业化。
3、完成国家级高新区评价目标体系的调整并且要投入使用,引导国家级高新区进一步重视增长质量,提高创新能力。
4、针对国家高新区在发展空间和土地开发这些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这有两个方面的工作,一个是会同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完成国家高新区土地开发管理软课题研究;另一个是召开国家高新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工作研讨会,交流关于征用土地和农民开发性安置的经验。
5、我们提出来要优化高新区的产业结构,提高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推动高新区产业从低端向中高端的升级,培育和壮大特色主导产业,形成和扩大产业链,强化高新区产业的集聚效应。今年内,要求各高新区结合“二次创业”总体规划的制定,提出产业发展规划。
6、推动高新区立法工作。目前已有20个省级的立法机构出台了相关的法律,覆盖了27个国家高新区。今年还将推动高新区的省级立法工作,为全国立法营造更好的基础。
7、建立高新区发展过程的相关问题的动态反馈机制,我们准备利用“网迅通”技术建立平台,利用这个平台来实时互动,实现交流、培训和信息反馈的动态化、实时化。另外,还要建立高新区主任无记名问卷调查制度,及时掌握高新区发展中的热点问题,了解对科技部,特别是对火炬中心的需求和意见。
8、我们准备近期召集国家高新区所在市市长召开一个座谈会,重点研究当前国家高新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统一“二次创业”的主要指导思想。并出台《关于国家高新区“二次创业”的指导意见》。
问:在高新区“二次创业”过程中,如何解决中小科技企业融资难题?
赵玉海:目前,高新技术产业化资金的来源主要有:银行贷款、社会融资(包括风险投资)和政府引导资金等方式,尽管银行资金对企业发展起重要作用,但各国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实践证明,银行资金要成为中小企业发展的主渠道,是有局限性的。银行资金本身性质决定了它不愿意贷款给风险较大的中小企业,因此要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资金短缺的问题,一个非常重要的手段就是要大力推动我国风险投资的发展,因为风险投资所追求的是对未来的高回报。但对银行而言,企业经营得再好,得到的回报是固定的,何况企业如果经营得不好,那么银行可能就会损失。对风险投资就不存在这个问题,它投资了十个项目,可能有五六个都失败了,但它只要有一二个项目做得非常好,就可以把失败的这部分资金补偿回来,这实际上就是风险投资和银行资金性质的不同。在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化过程中,科技型中小企业更需要风险投资的支持。银行的资金固然很重要,但在向银行融资的同时我们必须要加大推动发展风险投资的力度,这应成为未来高新技术产业化,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融资渠道。
现在融资状况是,政府不可能直接给企业大量的投入,银行的作用又是有限的,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总要有钱,因此,只剩下一个途径就是利用民间资金。民间资金运行管理过程当中的一个有效方式就是通过风险投资。风险投资可以说是未来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非常重要的资金来源,也是推动产业化发展一个非常重要的措施。另外,“创业板”的出台对风险投资起着关键的引导作用,虽然风险投资投的企业极少数能在“创业板”上市,但是,它起着一种非常重要的引导作用,而且只有有了这种引导,风险投资家才敢于进入到这个领域中去冒这个风险。因为它是寻求高回报的机制。所以,我觉得这种机制的建立,对于风险投资至关重要,我也希望新一届政府在这方面有更大的动作,完善风险投资体系。
现在我们正在大力推进科技与金融的结合,这实际上也是有前提的,一个是要有好项目,而且本身企业也要好,另一个是要有相应担保的条件,因为用银行资金来解决产业化过程中资金的问题,特别是对中小企业而言,担保的建立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担保机制建立既是非常关键的,又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作为担保公司既要能承担风险,同时又要寻求比较稳妥的办法。也就是说,一方面,如果担保公司不敢承担风险的话,或者说他所提出的要求比银行还苛刻,就起不到担保的作用。另一方面它还要防范风险,因为担保的是中小企业,而中小企业本身规模又不大,如果你没有一套有效的风险担保机制建立的话,一旦企业发展失败,担保机构将蒙受重大损失。因此,担保机制建立关键所在,是要建立有利于科技与金融机构合作的机制,需要有很好的技术以及相应的管理者。
在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刚刚筹建的时候,我们就一直在考虑着将创新基金投入担保体系。后来经过反复的研讨,发现只有有了高素质人才,良好的运行机制和政府的一些扶持政策,才能将创新基金投入担保体系,这三者缺一不可。1998年我们就想做此事,只是觉得当时条件不太具备。现在,我们主要是为担保机构担保的项目提供贷款贴息,在担保完了以后,企业拿到的实际上还是贷款,企业不仅要支付银行贷款的利息,还要支付担保机构的手续费。通过贷款贴息降低了企业的资金成本,减轻企业的负担。
火炬大事记(1991年)
4月26-29日全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邓小平同志题词“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李鹏总理接见了部分代表,宋健主任、李绪鄂副主任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人民政府主管高新区工作的负责人,主管火炬计划的科委负责人,各开发区负责人,国务院各有关厅、局、办和有关部委及新闻单位的代表出席了会议。
4月28日国家科委下发《关于下达1991年国家级火炬、星火、推广项目计划的通知》。
5月23日国家科委印发《关于制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5月27日国家科委批复《关于建立苏锡常火炬带的复函》,同意建立苏锡常火炬带。
5月29日国家科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发展高技术产业工作领导的通知》,决定成立国家科委发展高技术产业领导小组。组长李绪鄂,副组长朱丽兰、惠永正、陈祖涛。成员由火炬办(火炬中心)、综合计划司、政策法规司、体改司、条财司、高技术司、工业司、生物中心的主导领导担任。同时决定国家科委火炬办与火炬中心合并,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负责组织实施火炬计划的全部工作,并对高新区进行归口管理和具体指导。合并后的火炬办(火炬中心)主任为刘凤翘。
6月3日宋健主任召集委属部分公司(所)负责人座谈,研究把工作重点转到高新区,为我国高科技产业发展做贡献等有关问题。
6月14日国家科委党组给21个设立国家高新区的省(区市)的党政领导发出了《关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的几点意见》的电报
6月17-22日国家科委火炬办(火炬中心)、市场中心在深圳举办全国火炬高技术及产品展交会。
6月27日国家科委第八次党组会议原则批准《关于建立“中国技术院”的初步可行性报告》。会议决定:该院建立定名为“中国科学技术开发院”,院址在深圳,由国家科委、广东省政府和深圳市政府三家合办,挂靠国家科委。出席会议的有宋健主任,李绪鄂、朱丽兰、周平副主任。
6月29日国家科委下发《关于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7月5日国家科委、广东省人民政府、深圳市人民政府在深圳举行创办中国科技开发院签字仪式,李绪鄂副主任、卢钟鹤副省长、朱悦宁副市长等领导到会,港澳及内地各省代表300多人参加签字仪式。
7月23日宋健主任主持召开第20次常务会议讨论有关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问题。会议审议了国家科委与国家体改委共同起草的《关于深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改革,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决定(送审稿)》。李绪鄂、朱丽兰、周平、惠永正副主任参加了会议。
8月1-2日李绪鄂副主任主持召开了国家科委发展高技术产业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研究火炬计划国际化、开发区改革、开发区审定等问题。会议听取了各有关单位为贯彻宋健主任关于“委内各单位都要支持、参加火炬计划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指示精神的具体安排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