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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媒体下的艺术设计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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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媒体下的艺术设计特点

一、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的相关概述

1.数字媒体的相关概述

人类信息的传播总是通过一定的载体形式(如声音、文字等)和技术手段(广播、通信等)来实现,这种载体和技术手段都称之为媒体。在数字化的今天,信息载体的形式没有发生改变,只是信息载体的存储、记录方式发生了改变,这种最本质的变化就是数字化。传统媒体主要是以模拟信号来存储、记录信息的,而数字媒体则是以数字化(二进制数)的形式来存储、记录信息。从这一点上来理解数字媒体就很容易:“数字媒体是指以二进制的形式来记录、处理、传播、获取过程的信息载体。”这些信息载体包括数字化了的文字、图形图像、声音、动画和视频等。而媒体数字化也导致了信息传播技术手段的变化,传统的技术手段主要是书本、邮政、模拟电视等,而数字媒体的传播技术方式主要是指光盘、网络通信、计算机、投影仪等,其技术核心体现为数字技术。在通常意义上,数字媒体常常指前者,即信息的载体。和传统媒体相比,数字媒体最本质的特点是开放、兼容、共享,其表现形式更复杂,更具视觉冲击力,更具有互动特性;其次,从传统媒体和数字媒体的传播来看,传统媒体是大众化传播,而数字媒体改变了这种大众化传播的特点,它能在大众传播的基础上进行更分众化、精确化的传播,即能使传播内容、传播受众、传播形式个性化,同时传播者还可推出个性化服务;再者,数字媒体时代完成了以往某些传媒单一媒体形态传输的特点到如今各类传媒多种媒体形态传输的转变,所以数字媒体也常常被称作“多媒体”。

2.艺术设计的相关概述

艺术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为满足人类精神需求而通过各种形式(如舞蹈、绘画、雕塑等)创造出来的。从《大不列颠百科全书》对艺术所下的定义:“艺术是用技巧和想象创造可与他人分享的审美对象、环境和经验”中,可看出不论何种形式的艺术都与人类的生活密切相关,艺术家们用艺术作品将现实生活加上自己的情感体现和表现出来,满足人类对艺术审美的需求。设计是一种计划、规划、设想通过视觉的形式传达出来的活动过程,简单地讲设计就是一种“有目的的创造行为”。从设计的概念来看,首先,设计是一种有目的的活动过程,这种活动过程是设计者想法的体现;其次,设计是以“视觉”作为沟通和表现的方式。从艺术与设计的概念中可看出,二者具有共同点,都强调了“创造”;二者不同之处主要在于,设计是要遵循于一定的规则,如平面设计,要依据一定的原则(如对称、对比、平衡、和谐、重心等)来进行设计,而艺术的创造则没有规则约束,它可以是“天马行空”式的自由创作。通过对艺术与设计的概念阐析,就不太难理解艺术设计了。虽然不能把艺术设计简单地理解为艺术与设计的相加,但可结合二者的概念及异同点来认识艺术设计。另外,无论是艺术还是设计,最终呈现在人们面前的都是通过技术创造出来的作品。透过艺术作品或设计作品,艺术家或设计者才能使人们分享他们的成果。艺术作品在于给人美的愉悦,主要与精神需求有关;而设计作品强调的是实用性,主要与物质需求有关。因此,对于艺术设计的认识,我们首先要清楚,艺术设计应融合“艺术”与“设计”各自最重要的特征,应强调作品的艺术性及审美性,也要强调设计的技术性、实用性。因此,就可以这样理解艺术设计:是将艺术的形式美感应用于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设计中,使之不但具有审美功能,还具有实用功能。从上述对艺术设计的认识与理解来看,艺术设计的“创作必须满足大多数人的需要,必须创造出一种适应人们普遍心理、视觉经验和审美趣味的形式和内容”,艺术设计的作品不仅要有技术性、实用性,而且也要有艺术性。所以可以确切地讲,艺术设计是在一定条件限制下的所进行的一种综合性创造。

二、数字媒体时代下的艺术设计

艺术与设计离不开媒体的表现与技术的支撑,艺术设计亦然。在数字媒体时代下,艺术设计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数字媒体与数字技术。数字技术是数字媒体的核心技术,它使媒体数字化且更易编辑、存储和传输。在传统艺术设计领域,艺术设计主要包括建设学、工艺美学和图案设计;而在数字媒体时代下的艺术设计领域,艺术设计涉及诸多方面,如多媒体、视觉艺术、动画设计、影视制作、广告、游戏、人机界面、包装设计、虚拟产品设计等。数字媒体时代不仅极大地扩宽了艺术设计领域的范畴,同时也给艺术设计带来了巨大的变化。

1.数字媒体时代下,“互动性”成为艺术设计最突显的一个特征

从字义上理解,“互动”是指一种相互使彼此发生作用或变化的过程。在传统艺术设计领域中,互动主要局限于“艺术设计者-制造者或使用者”之间的互动,媒体主要作为二者互动的中介,只负责信息的传达,在这种情况下,制造者或使用者往往成为艺术设计作品创作中的被动接受者,可以说这种互动能够使双方发生作用或变化的程度很小。而在数字化的今天,数字技术及数字媒体本身具有的交互性突破了人-人之间互动的界限,发展成为人-机-人、人-物-人、物-物等不同形式之间的互动。这种多元化的互动打破了传统媒体时代下“艺术设计者-制造者或使用者”之间的关系,发展成为“艺术设计者-作品-制造者或使用者”之间的多元互动,制造者或使用者从被动接受的角色,转变成了主动参与的角色,在参与的过程中对作品的反馈成为作品的一部分,让制造者或使用者在无意中也成为了参与艺术设计的一分子。这种互动不仅让制造者或使用者的角色发生了一些转变,同时他们的参与也会带给艺术设计者更多的灵感,使设计作品逐渐趋于完美,呈现更高的艺术性与实用性。

2.数字媒体延伸了视觉传达的设计形式和内容

视觉传达设计是通过视觉媒体表现并传达给观众的设计,它在艺术设计中尤为重要。由于视觉传达是以信息传达为目的,所以“媒体与视觉传达设计之间的关系是互动的,媒体既体现了设计,又给设计带来了局限性;设计既受制于媒体,又是新媒体产生的动力之一”。数字媒体作为有别于传统媒体的新型媒体,使得传统的视觉传达形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视觉传达设计的外延得到扩展,视觉传达开始从单一媒体跨越到多媒体,从静态化向动态化转变,从二维平面延伸到三维、甚至四维立体空间,从印刷设计产品向虚拟平台设计的产品转化。数字媒体大大突破了传统视觉传达形式与内容的限制,将艺术设计带向超越时空的新创作思考领域,利用媒体的数字化特点可以容易地改写或决定新的媒体表达方式;同时,数字媒体的多样性使创作者的观念、想法、感情能够得到更完整的传达呈现。

3.数字媒体时代下,艺术设计手段方式的多样化提供了新的艺术设计思维

虽然艺术设计始终是以艺术作为出发点,但它不可避免地要触及技术问题。在传统艺术设计中,通常以手工书写或绘制的方式完成艺术设计方案,这是一项巨大且耗时的工程。在创作的过程中,名目繁多的设计工具、细琐繁杂的创作程序、加上手工书写或绘制产生的速度问题等等,都可能会在不经意间阻碍设计者新的创作思维的迸发。而在数字媒体时代,各种新的技术手段层出不穷,如电脑技术、数字技术、虚拟技术等,这些技术运用于艺术设计领域,使得艺术设计成为一种跨领域的创作,它打破了以往创作的习惯与逻辑思考,“所见即所得”的方式使得艺术设计者在各种与创作主题有关的虚拟情景中任思维游历,寻找最佳的创作点,进而迸发出丰沛的创作能量,完成各种极具创新意识的艺术设计作品。在数字媒体时代下,艺术设计手段方式在得到极大提升的同时,也为艺术设计提供了新的艺术创作思维。

三、结语

在数字媒体没有出现或广泛使用之前,艺术设计总是高高在上,是专业人士的“专利”;在数字媒体出现之后,这种现象开始发生变化,没有受过专业训练的大众,也能够利用数字技术将自己对某些方面的想法付诸于各种数字媒体形式,这些数字媒体作为载体而得以广泛传播。不同的人对于同一种想法可能会有不同的设计理念,在发达的网络时代,这种多元化的表达加上各种不同形式的互动,常常会给设计者甚至是使用者带来更多的灵感,从而将艺术设计的内涵诠释得更加具体而生动。然而,数字媒体在艺术设计中的应用有其利也有其弊。数字媒体是依赖于数字化技术而存在的,如果认为掌握了数字技术就等同于可以从事艺术设计,那么这个错误的观念可能就会导致一些艺术设计者重视技术而忽视艺术设计的内涵,从而影响艺术设计的创新发展。对数字媒体时代下的艺术设计进行探索,一方面是体现了艺术设计中“技术为用”的观点,承认并鼓励艺术形式和手法的多样性;另一方面,艺术设计是一种创造行为,探寻数字媒体时代下的艺术设计的创新变化,正是为了体现艺术设计“于规矩之外,更与人巧”、“艺术为主”的原则。

作者:陶文玲单位:临沧师范高等专科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