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音乐艺术情感探讨(3篇)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摘要]本文对音乐学习及演奏中关于理性和感性的均衡性和相互之间的统一性入手,进行逐步深入的分析。意图来解决在音乐实践中理性练习和分析与感性表现与演奏之间的矛盾。
[关键字]意识;抽象;情感;理智所谓情感和理智,自人类文明开始至今都是一个无法融合的问题。近代心理学的建立才使得关于情感和理智的原理得以慢慢的延展在人类的知识视界之中。
一,心理学中关于意识的划分与音乐艺术的关系
(一)心理学中的情感与理智心理学中
首先将人类的心理做了一个基本的划分:人类的心理世界分为两个部份,其一是意识,泛指人类的一切心理活动,这里是指可以被感知的,或是可以被模糊感知的一切心理活动和心理反应;第二类是无意识,根据当代的心理学研究数据和结论可以得出,无意识的心理状态要比有意月只的心理状态涵盖的心理空间大的多。意识被分为两类:第一类是情感,指人的情绪和情感反应,而不是思考反应,是对一系列主观认识经验的统称,是多种感觉、思想、行为的综合产生的心理状态;第二类是理智,被认为是一种思考、计算、衡量、推理与逻辑的能力。
(二)艺术与情感和理智的关系。从学术角度不带有情感倾向来分析。情感与理智是两种截然相反的意识活动。两者从根本上来说是绝无融合的可能性的。但是我们可以看到的一个有趣的现象却是,人就是一个这样的合成有机体。人同时用理性和感性的对生命整个过程进行精确的把握,对环境和自身无时不刻的进行理解、分析和感受,这种有机结合的极致就是人类文明中最璀璨的结晶—艺术。对于艺术的定义,我们这里有必要给予明确的限定:“艺术,指凭借技巧、意愿、想像力、经验等综合人为因素的融合和平衡创作隐含美学的器物、环境、影像动作或声音的表达模式,以指和他人分享美的或是深意的情感与意识的人类用以表达既有感知的且将个人或群体体验沉淀与展现的过程。”(维基百科2014年4月15日22:55分最后修订版本定义)。
二、以声音做为表现媒介
媒介的艺术形式而人类所创造的所有艺术中,最为抽象的、难于给出确定定义的艺术形式就是—音乐。音乐是声音的艺术。同样以声音为媒介的艺术,有诗歌,或是文学作品,但是这些艺术作品与音乐艺术有着完全不同的本质特点,以下做一简述比较:
(一)文学、诗歌,固定的发音组合代表固定的含义,这就是语言—文字系统的特征,并且语言文字艺术是一种逻辑的艺术,整个一套体系,是以理性为基础思维的体系。非常的具象,而且不借助声音,同样可以将需要表达的含义表达的非常清晰。并且做为不同的语言体系,其组织结构完全不同,是一个个独立的近乎于封闭的体系。
(二)音乐,固定的发音组合没有固定的含义,并且无重复的可能性。符号—乐音体系的特征在于,音乐是一种非逻辑的艺术,整个一套体系,是以感性—灵感框架建立起来的。完全的抽象体系,不借助声音则完全无法存在。无法表达任何情绪、情感或任何音乐所能表现的内容。虽然全世界有不同的音乐组合和乐音体系,但是,其组织结构却在人类的听觉进化过程中,达到了惊人的一致性。虽然大家都选用了不同的乐音体系,如:五声乐音体系、六声乐音体系、七声乐音体系,到近代的十二音体系,或者说是微分音体系。但是其内部的乐音数学体系都是完全重合的。并且其组织结构虽然不同,但完全是跨越文化圈的共同的,可明确感受的。由此可以看出,音乐是一种近乎于纯感性的文明艺术形式(所以用近乎于这个词,是因为乐谱是一种理性的逻辑结构)。音乐的抽象性、情感性、灵感性、瞬时性、不可重复和复制性、无法测量性、共通性、不可准确描述性明确了音乐本体与理性的无关。这一点通过上述的论述几乎是可以确凿的。
三、情与理在音乐艺术中如何统一
理性是与音乐完全格格不人的一种意识形态,理性要求具象性、逻辑性、可分析性、可持续性、可重复性和可复制性、可测量性、具有某些不可共同特征性、可明确描述性、甚至是经验性的可预测性。理性与感性的根本区别在于理性以逻辑、分析为根基;感性以感受、感觉为基础。这两者看似不可融合和调节。但是他们就融合在我们的意识世界之中。人所以为人,所以是自然界目前看来最能够认识世界的动物,就在于我们是一种融合感性和理性的动物。这种动物被称之为高级动物。而人类所创造出的精神文明中最为贴近人的意识本质的艺术类型笔者认为就是音乐。原因之一就在于意识是抽象的,音乐也是抽象的。抽象的存在是取消了某种事物的具体形象,而保留其本质特征和运作规律,也就是保留了其核心实质的一种意识方式。
音乐正是如此。而音乐的媒介又是一种具有物理特性的(理性—物质系统)没有可见形象的(感性—精神系统)声波。在比较清楚的了解了音乐本质和物质世界的理性和感性的相互关照之后,我们就建立了一个能够进人音乐存在状态的一个基础或是一种较为茁壮的框架。现在我们开始进人音乐的产生环节,也就是音乐表演或者称之为演奏环节,这个环节才是音乐实际存在的意义。前文所述的所有篇幅重点分析了音乐的性质,现在我们来看音乐产生的现象:众所周知,所谓音乐是用不同的乐器(这里把人的声带也归人乐器类型中),发出约定俗成的固定的音高,建立一种音响模型,并以某种节奏、音色、速度,结合而成的乐音系统来完成其自身的现象。从以上笔者对音乐的定义可以看出,音乐产生的现象就现象本身而言是一种纯理性的建构,无论从音高、节奏、音色、速度还是音乐模型都是一种纯理性的产物,但是有一个奇诡的结论却从中诞生:这一切的理性的结合完全是为了表现人对于音乐感性的激动(此处的激动是广义的激动:包含喜怒哀乐都属于激动的范畴。因为悲哀等情绪也是一种感性激动的现象,所以从心理学角度来讲任何情绪的性质都是一种感性体系的激动)而建立的体系。由此可以演绎出一个匪夷所思的结论:理性是为了感性而建立起的一种结构!这一结论似乎是有问题的,但是不可否认的一点是在音乐中这一结论是完全成立的。
理性是有序的,而感性是无序的。但由于人类的逻辑思考和归纳演绎的本性,人们是通过理性的有序结构而通达了感性无序的大门。从事音乐演奏的人都会有着这一一个过程:感受音乐(感性)—技术训练(理性)—认识音乐(理性)—感受音乐(感性)—演奏音乐技术阶段(理性)—演奏音乐演绎阶段(感性)—演奏音乐欣赏阶段(理性、感性结合)。这个过程并非如笔者所列出的这样绝对,在学习和演奏的过程中,也可能不按照以上的序列步骤来进行,也有可能会跳过某个阶段或者是乱序的进行。但是关键的问题在于,自始至终音乐学习和演奏过程始终都是一种理性和感性共同运作的过程。在音乐的产生过程中绝对的是理性的训练,其目的在于,对控制体系的一种敏感和精确的把握。因为只有这种控制的把握才可能将音乐推向表现的道路。才可以有呈现音乐的能力和可能。这种理性的控制是必须的环节。这也正是理性的强项,在这个环节一定注意的是三个原则:分析、理解、准确。冷静的分析自己的能力和音乐所要求的之间的差距,分析自己的错误和提升自己的可能性;充分理解音乐所需要的条件和自己所能达到的“界限”,充分的理解音乐的各种可能性;准确的做到音乐所需要的要求,准确的进行技术的训练。准确的对自身进行“绝对”的控制和把握,将所有的意外情况都处理掉。这就是理性的意义,也是理性之所以在音乐中的重要性的体现,音乐中如果没有这种理性的存在,音乐本身的存在从基础上就会完全的消解,而导致音乐的解构。但是这种理性的存在同时又是非常致命和危险的。如果将这种理性在音乐中贯彻到底,音乐就变成为一种机械的存在,内在的生命力和精神力将完全的死亡。取而代之的将是一种死气沉沉的声音现象,一种技术的堆砌,一种演奏者的酷刑,一种听众的折磨。类似于一个“行尸走肉”。
这种情况类似于二十世纪出现的某些近现代音乐类型,大量的技术手段和设备的运用,演奏者对技术的掌握常造成一种手足无措的的心里障碍,同时又由于旋律的机械化或是理性化而导致一种彻底的理解无能的情况,感性又无处进人,这正是近现代音乐的一个困境,试想:一个演奏者连最起码的旋律走向都无法把握、无法记忆、甚至是无法感受的话,凭借理性的记忆又根本不可能。那么这样的音乐会是一种什么样的存在(演奏)状态?如果作为演奏者是这样的感受的话,那么听众将如何去反应?这也许就是现代音乐的为难之处:突破了,却失去了精神的家园,如果回转,却又掉进了理性的栓桔。因此,理性有其不可替代性,但同时又有着非常明确的缺失性,这是作为存在的属性,本质属性不可改变。所以在音乐的演奏和学习过程中,对于理性的缺陷必须非常清楚的意识和感受到,并且要有所调整,切不可为了音乐而技术,为了技术而精确,为了精确而理性。这是所有的音乐学习和演奏者所需要引以为戒的。感性是贯穿于音乐始终的一条“隐”(抽象)线。却是音乐的灵魂所在,虽然看不到,却决定了音乐的核心性质及辐射出的属性。这就是“情”。情,是一种自发的感性现象,人对于任何事物都自发的产生情的主观感受,情是一种主观的不可名状的心理状态持续现象。这种现象有其特殊的性质:主观的客观性,也就是说,虽然情感的产生是由于主观产生了一种持续的心理状态,但是这种心里状态是由于客观事物的刺激而出现的。并且这种客观引起的主观感受会有一种共通性,会在相同的环境中马上传播给共同环境的每一个主观的主体,虽然在每一个主体身上的反应不同,但其性质却是几乎完全相同的。这种现象在心理学中被称为“集体无意识现象”,这种现象最早是被瑞士心理学家荣格发现并命名的。其含义为:“集体无意识的内容是原始的,包括本能和原型。它只是一种可能,以一种不明确的记忆形式积淀在人的大脑组织结构之中,在一定条件下能被唤醒、激活。”荣格认为“集体无意识”中积淀着的原始意象是艺术创作源泉。一个象征性的作品,其根源只能在“集体无意识”领域中找到,它使人们看到或听到人类原始意识的原始意象或遥远回声,并形成顿悟,产生美感。”从原型批评的角度来理解这段话,就是艺术家所创造的形象是某种文化原型的以无意识的方式世代相传的结果。由无意识所体现出来的个体的文化特征,是由作者童年时所生存的文化环境决定的。这个环境就是由符号构成的风俗与行为方式,世代相传的童年生活保持了某一文化的延续性。
由此,可以明确一点,就是“情”也就是感性是“美”产生的契机,只有情有着如此的功能,让人从理性的层面,通过其自身领悟审美的现象而达到“美”,这种“美”是抽象的存在,而这种抽象的存在通过音乐进行最直接和完整的传播,这就是音乐艺术中情与理的完美结合的产物。综上所述,在音乐艺术中情与理的统一就是音乐情感与音乐现象的统一,就是核心与实质的统一,就是物质世界与灵魂世界的统一,这种统一必须要有感性的主观感受和理性的主观理解与分析,做为音乐学习和演奏者,必须在保持感性丰富情感的同时,理性的进行训练和控制,这样才能进行两者合二为一的尝试和熟练。这种尝试和训练其实又是人类赖以生存和观察世界的本能反应,所以并非是一种强制性的困难的实现。中国古代早有思想家对其进行了精准的研究和描述:《乐记,乐本篇》开篇明义写到:“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感于物而动,故行于声;声相应,故生变,变成方,谓之音;……”这就是一个历史的声音,在时间的长河中给我们后来的音乐学习和演奏者一个告诫,音乐是情与理的统一体。偏情而忘理,音不成也;偏理而忘情,音无魂也;唯情理相成,而音生也。
参考文献
1[J(德国)雷纳特?克洛佩尔.《演奏艺术的生理心理学津要》!M].上海:上海音乐出版社2009年第一版.
2[J(美国)罗伯特?C?所罗门.《哲学导论》(第9版)[M].北京:世界图书出版公司北京公司2012年12月第一版
3[](美国)Anir。dd卜?D?potel.《音乐、语言与脑》!M].上海: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年1月第一版.
4[J(美国)本杰明?莱希.《心理学导论》(第9版)!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1月第一版.
作者:叶思博单位:西北民族大学音乐学院,
第二篇:音乐艺术中情感的体验表达
【摘要】艺术是人类表达情感的重要方式,任何艺术形式的表现都离不开情感的体验表达。音乐是一种综合性的艺术形式,它将人的内心情感以声音的形式表达出来。情感体验是一种心理活动过程,其贯穿于音乐艺术创作、音乐艺术表演以及音乐艺术欣赏的各个环节。情感体验是音乐艺术在表演与欣赏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主要对音乐艺术表演和欣赏中情感的体验表达进行分析。
【关键词】音乐艺术;表演;欣赏;情感
情感是音乐艺术的灵魂,其在音乐艺术中起着主导作用。音乐的创作、表演到欣赏都离不开情感体验。音乐艺术的创作蕴含了词曲作者丰富的“情感体验”,表演过程中饱含着表演者的“情感体验”,而在音乐艺术欣赏的过程中,又获得了观众的“情感体验”。下面主要探讨音乐艺术表演中情感的表达以及音乐艺术欣赏中情感的体验。
一、音乐艺术表演中情感的表达
人在对客观世界进行体验的过程中所产生的内心思想感受与心理反映便是情感。音乐表演是音乐家将自己对于音乐的体会、感悟等通过个人表演的形式展现给听众与观众的一种艺术形式。音乐表演主要由音乐家的情感、个人思想与个人想象转化而成。音乐表演首先需要做到的就是情感的表达,即用音乐的形式将自身的丰富情感表达出来,并传递给观众,使观众也能够从中获得一种美的体验。只有充满激情的音乐表演才能够充满活力与生机,才更加容易与欣赏者产生共鸣并感动他们。在音乐表演过程中,表演者要想准确地将自己的情感表达出来,需要从下面几个方面着手。
首先,表演者应该对文本乐谱的音乐作品进行仔细分析,对乐曲的感情基调有深入的了解,并体会乐谱背后蕴藏的丰富的情感内涵。只有表演者对作品有了整体上的深入了解之后才能在表演中有的放矢,进而做到游刃有余。
其次,音乐表演者必须将自己的真情实感寓于表演中。这里所说的真情实感,指的是表演者在表演过程中的一种真实情感流露。表演者在对音乐作品的感情基调有了深入了解之后,充分调动自身相关的情感积累,进而在表演中进行恰当地表达。再次,音乐表演者必须在表演过程中将理智与情感两大主要的心理因素有机地结合起来。音乐表演者本身具有丰富的情感,但是其在表演过程中情感的表达是有限度的,是一种理智的情感宣泄。
因此,在舞台表演中表演者应根据音乐作品艺术表达的需要,充分调动自身情感并以一种恰到好处的方式展现出来,进而使音乐表演更加富有艺术性。为了充分展现艺术作品的魅力所在,一名优秀的音乐表演者在舞台上必须做到张弛有度、收放自如,既可以将感情在瞬间爆发,刺激观众的共鸣,也可以利用理智约束个人情感。
二、音乐艺术欣赏中情感的体验
优秀的音乐作品都有着丰富的情感内涵。而欣赏者在欣赏音乐作品时既可以体验音乐作品中所蕴含的情感,又可以使自己的情感与作品中的情感产生共鸣。情感体验是音乐欣赏过程中的重要内容。在实际的音乐欣赏中,观众对作品的情感体验主要可以分为以下三个层次。
(一)基本情感体验
基本情感体验指的是,欣赏者在欣赏音乐表演过程中所产生的一系列直接的感性体验。例如,听到一首乐曲时,欣赏者由于乐曲而产生的诸如快乐、悲伤、凄凉等不同形式的感受。当音乐作品中的喜怒哀乐等情绪表达地比较鲜明时,欣赏者更加容易产生直接情感体验。
(二)特殊情感体验
特殊情感体验指的是,欣赏者对音乐作品创作者通过作品所要表达的富有个人主观色彩的情感的理解。欣赏者的特殊情感体验需要他们对乐曲产生的思想与文化背景有充分的了解,也只有这样才能更加真切、深入地领会音乐作品背后的感情内涵。
(三)高级情感体验
高级情感体验指的是,有着丰富哲理思考与精神内涵的情感。高级情感体验与感官上的基础情感体验以及作品所表达的作曲家的特殊情感有所不同,其是一种高层次的情感体验,是高级审美活动的产物。例如,贝多芬在其作品《第九交响曲》中所表达的资产阶级革命的崇高理想;柴可夫斯基在其作品《如歌的行板》中对处于黑暗现实中忍受苦难的灵魂的祈祷等。音乐作品中的高级情感以一种抽象的形式直达人心,无法用语言形容。因此,高级情感体验的获得不能单纯依靠简单的感知与想象,它还需要对音乐作品中所蕴含的深刻意义进行深入思考和理解。高级情感体验的获得对于音乐欣赏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他们需要在音乐修养、文化素质以及思想境界等方面都达到比较高的层次。综上所述,音乐既是一种内心情感的表达方式,又是一种重要的艺术表现形式。表演者只有透彻地理解并认识作品本身以及作品创作者的内心情感,才能将音乐作品的情感准确表达出来。欣赏者想要获得精神上的愉悦就必须发挥想象力,激发内心情感,与作品产生共鸣。
【参考文献】
[1]王海洋.略论音乐表演中的情感表达与艺术再造[J].北方文学,2011,(05):67
[2]冯岚岚.浅析在音乐艺术表演和欣赏中的情感体验[J].焦作大学学报,2010,(03):33
[3]张璐.音乐审美体验中的情感与想象[J].九江学院学报,2014,(01):106-107
作者:周芳单位:邵阳学院
第三篇:音乐艺术感染力与感知力探讨
【摘要】音乐是通过将声音按照一定的组织原则进行艺术化处理的一种以声音为其表现手段的艺术形式。而音乐艺术是基于音乐的一门综合性艺术,它不仅内涵丰富而且极具感染力,它是情感美、文化美、韵律美的完美结合。音乐艺术不仅带给人们精神上的美妙体验而且会引起心灵上的震撼和共鸣,即音乐艺术的感染力和感知力。
【关键词】音乐艺术;感染力;感知力音乐艺术的感染力与感知力被人们形象的概括为“音乐感染人,人感知音乐”,如同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音乐艺术不仅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更是人们的精神食粮。一首优秀的音乐作品不仅可以以其曼妙的旋律带给人们直接的听觉享受,而且可以跨越地域、民族、历史带给人们心灵上的震撼使人们抒发无限感慨,这即是音乐艺术的感染力和感知力。
一、音乐艺术的感染力
(一)吸引力是前提
音乐艺术不是音乐和艺术的简单相加,只有具有音乐感染力的作品才称得上艺术,而要使一首音乐成为艺术首先要满足的条件就是要具有音乐的吸引力。所谓音乐的吸引力就是音乐能够快速的引起听众的注意力,倘若一首音乐作品没有人去注意,那么细细品味就更谈不上了。从古至今,不论国内国外,优秀的音乐作品都首先具备了吸引力,例如《东方红》、《卡门》等。音乐的吸引力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音乐的内容,另一方面是音乐的韵律,即音乐形式,这两个因素缺一不可,否则音乐将失去吸引力这一首要前提。
(二)影响力是核心
所谓音乐的影响力,这里我们定义为内容的积极向上和旋律上的独特化。一首优秀的音乐作品要同时满足内容和形式两个方面,才能使音乐作品具有广泛而持久的影响力。首先,就内容而言,音乐是抒情的、叙事的,是带有人文情怀的艺术内容,人们听音乐更重要的就是欣赏音乐内容以期引起情感共鸣,脱离了内容的音乐不能称之为音乐。其次,就形式而言,音乐需要形式,也需要形式的新颖和独特,但并不等同于形式的随心所欲,如此不仅会破坏音乐内容还会影响音乐欣赏的效果。因此一首优秀的音乐作品要想成为艺术就必须具有优质的的内容和新颖的韵律,如此构成音乐的影响力,即是音乐艺术感染力的核心。
二、音乐艺术的感知力
(一)官能的感知
官能的感知是音乐艺术感知的初始阶段,也是对美欣赏的开始,当一首音乐出现时,人们首先会在感官上引起反应,例如欢乐的乐曲使人们心情舒畅,表情放松;低沉的乐曲出现时人们眉头紧皱,坐卧不安。不论是欢快的、哀伤的还是抒情的,都会在与人们听觉接触时使人们身体感官发生微妙的变化。这即是音乐艺术感知力的初始阶段。(二)情感的共鸣感官的反映直接影响情感的体验和思维想象的扩展。人们欣赏音乐作品不仅仅是听它的外在旋律,更是听它内在的思想意蕴。当音乐响起,听者伴随优美的旋律展开思想的翅膀,过往的经历便浮出脑海,经历与音乐的结合使内心情感产生波澜,这即是个体的情感产生了强烈的共鸣。因此,当音乐的思想内容与听众的人生经历相契合时最能表现音乐艺术的感知力。而这是音乐艺术感知力的核心阶段。
(三)理性的升华
作为音乐艺术感知力的高级阶段,理性的感知是独特的。相比前两个阶段,这一感知阶段需要投入欣赏者自身的音乐知识和音乐素养,要实现音乐艺术感知力的理性升华,听者还应当站在理性的高度上进行赏析,既要了解音乐的创作背景和作者的生活经历,又要了解音乐本身的优点和缺陷,从较为专业的角度给出评价和判断。由于音乐是区别于其他艺术形式的一种艺术,因此要达到这一较高阶段的感知水平还需要听者进行更多相关知识的学习。
三、感染力与感知力的关系
音乐艺术的感染力与感知力是一个事物的两个不同方面,既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两者是相辅相成的关系。音乐艺术感染力的主体是音乐作品本身,是客观的,不以欣赏者的改变而改变,例如《斗牛士之歌》总是能营造出一种热烈的振奋人心的氛围,不会带给人们情感上的压抑感。而音乐艺术感知力的主体是带有情绪和情感的活生生的人,对于同一部作品,不同的人因为有不同的经历所以会有不同的理解和感受,容易受一些主观因素的制约。作者创作出音乐,经过艺术处理使其具有音乐感染力,听者欣赏音乐,通过自己的情感体验和感知力来理解音乐,在这一过程中两者缺一不可。结束语音乐艺术是一种综合的艺术,它包罗万千,既有历史的、文化的、情感的,也有抒情的、舒缓的、热烈的。它以不同的内容和形式带给我们情感上的独特体验,不仅引起我们情感的共鸣,还给予我们精神力量,它是我们人类社会生活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作为人类社会最纯净、最美妙的语言,音乐还承载着一个民族的文化和精神。因此对于音乐艺术的感染力和感知力研究应当继续进行。
【参考文献】
[1]曹晓磊.浅析音乐艺术的感染力与感知力[J].大舞台,2010,10:20-21.
[2]张敏敏,远方.舞台演唱立美感知力的获得与音响审美标准的把握[J].黄河之声,2014,12:88-90.
[3]高茵.高校声乐教育与审美教育的融合研究[J].大众文艺,2015,16:230.
作者:周芳 单位:邵阳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