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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导师及本科生导师制的概念美国的导师“mentoring”被定义为“两个人之间的某种关联,其中的一个人具有较高的身份与经验和/或为专家教师、顾问家、指导者,并对另一个人的专业发展和个人发展提供帮助与指导”[4]。所谓本科生导师制,就是在实行班级制和年级辅导员制的同时,聘请有经验的老师在师生双向选择的前提下担任本科生指导老师,对学生进行思想引导、专业辅导、生活指导、心理疏导的教育活动方式[5,6]。
1.2本科生导师制的历史渊源早在古希腊,就有“mentor”一说,其意为“谋士”,即为人出谋划策的人,可以说是一种未成形的导师形式[7]。导师制最初源于14世纪的英国,当时由牛津、剑桥率先提出并实施[8]。其实20世纪上半叶,伴随着选课制及学分制的推行,美国在实施学分制的历程中吸收牛津、剑桥导师制的精髓,在哈佛大学率先推行导师制[9],其后麻省理工学院、加州大学、普林斯顿大学等纷纷效仿,广泛地开展了在导师指导下的本科生科研活动。
1.3本科生导师制在我国的发展近年来,本科生导师制在我国各高校开始试行。2002年,北京大学部分院系在本科新生中实行了导师制试点[2]。其他学校,如海南医学院和南京中医药大学也将导师制应用于本科生教育,收到较好效果。2004年国防科技大学也开始进行本科生导师制的探索[2]。浙江大学医学院在临床实习教学中实行导师制,发现导师制教学体现了因材施教的教育原则。山西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从2002年开始实行本科生导师制,护理专业从2004年开始实行导师制。山西大学规定从2003学年开始实施本科生导师制[10]。
2本科生导师制在医学护理领域的应用形式
2.1班主任兼导师负责制此种形式主要应用在大学一年级、二年级,在师生双向选择或组织推荐的前提下确定班主任,班主任由本专业讲师、教师或科研人员担任。每位班主任承担一个班的管理工作,帮助学生树立专业思想、选好选修课程、丰富第二课堂,对有志于继续深造发展的同学协助其选择辅修专业或第二本科专业。
2.2专任导师制这类导师制主要是在大学三年级、四年级实行,一般由具有两年以上任职时间的中级及其以上职称,并有科研经费的教师或科研人员担任。导师要全面负责指导学生的业务学习,指导学生进行综合实践技能课(文献综述和科学研究),并撰写科研论文,指导学生复习报考研究生或择业、就业等工作。
2.3科研导师制护理本科生作为护理高等教育的培养人才,要求具有一定的护理科研能力[11]。在护理本科生尤其是实习阶段,很多学生面对护理科研都感觉非常困难,常常无从下手,有些院校就实施了护理科研“导师制”带教。通常选择有科研经验的老师作为学生的科研指导老师,辅助学生设计临床工作中有意义的科研选题,指导科研实施过程。
此外,还有优秀学生导师制、特长生导师制、全程-分段导师制等多种形式,他们都是根据学生的个性与特点采取灵活的带教方法,在本质上是要发展学生的个性,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其中全程-分段导师制是在本科生4年的学习生活中,从入学开始就配备指导教师,同时根据学生各年级特点,利用教师的特长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体现了全程育人、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的思想,它相当于班主任兼导师负责制与专任导师制的综合。
3本科生导师制在医学护理领域发挥的功能
3.1因材施教功能导师制的工作重点是因材施教。在推行“导师制”的实践中,导师重视发现学生个性并尊重其个性、培养其个性,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通过引入交互式、情景式、体验式、咨询式等教育方式,让学生更多地从内心深处反思自己的行为,从而把外在的力量转化为内在的动力和行动,逐步由传统教育观念向现代主体性教育观念转变。本科生导师制使导师因人而异地悉心施教成为可能[12]。这种教育模式为大学生学术个性的发展、个体特色的形成、创造潜能的发掘提供了机遇,为学生铺设了一条“因材施教”的成才途径。
3.2培训功能实行本科生导师制,导师的职责是:根据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的规定以及学生的特点,对学生的专业和品德进行具体指导,对学生的发展方向提出建议,指导和督促学生完成科研实践、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等学习任务,参与对学生政治表现和业务水平的考核等。这就给本科生导师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因此,要培养高素质人才,就必须要有高素质的教师,本科生导师制促进了新型教师队伍的建立[13]。首先,导师必须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必须对本专业或本学科的某一方向进行过系统研究,能把握学科知识的内在体系和必然规律,能站在本专业或本学科的发展前沿,发挥引导、帮助作用。其次,导师必须不断提高自身的教育能力素质,如信息转化能力、组织调控能力、教育引导能力、研究创造能力等。
3.3教学相长功能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体现了教学中师生间的相互影响、积极互动、共同发展。导师与学生不仅仅是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他们还是学习者。对于导师而言,在指导的过程中,不断地超越,不断地创造,不断地实现自我价值;对于学生来说,学校不仅仅是学习知识的地方,而且也是他们不断获得完善,不断地发挥聪明才智和创造力的地方。师生之间针对某个学术问题、科研问题不断进行对话与交流,分享彼此的思考、经验和知识,交流彼此的情感、体验与观念,从而达成共识、共享、共进,实现教学相长和共同发展。
3.4育人功能由雅克·德洛尔提交的《教育———财富蕴藏其中》报告指出:“我们的教育应围绕4种基本学习加以安排。可以说,这4种学习将是每个人一生中的知识支柱:学会认知,也就是学会学习,以便从终身教育提供的种种机会中受益;学会做事,以获得能够应对许多情况和集体工作的能力;学会共同生活,以便与他人一道参加人的所有活动并在这些活动中进行合作;最后是学会生存,以便更充分地发展自己的人格,并能以不断增强的自主性、判断力和个人责任感来行动[14]。”但在传统的教育方式下,我国高校大多针对学会认识,更多扮演“知识工厂”的角色,忽视对受教育者人格的培养。长期以来,如何从制度上保证教师作为学校培养学生主体的育人作用,一直是高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一个难题[15]。实施本科生导师制,将教师指导学生的要求制度化,有具体明确的要求,有具体的指导对象,有具体的考核办法,就能够从制度上实现教书与育人的有机结合。导师与学生通过定期与不定期的交流学习、生活、理想、未来等话题,将自己的思想观点传授或影响学生,解决学生的部分心理问题,促进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
4结语
当代教育的主流是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与创新精神,充分发挥学生的个人潜力,本科生导师制是近年来许多高校在借鉴国外高校办学经验的基础上,为适应我国高等教育发展需要,探索学生教育和管理的一种新的工作机制[16]。它是西方强调个性发展的产物,却吻合了因材施教和追求能力专长多样化的高等教育特征,因而得到了持续的发展。目前,我国本科生导师制在医学护理领域的发展处于起步阶段,护生的素质教育已日益成为当今国际护理教育改革的焦点[17]。现代护理观对护理本科生的素质、知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本科生导师制符合教育改革的潮流,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与传统教育方式相比具有巨大的优势,在保证护理学科发展延续性的同时,有利于护理专业方向的稳定。因此,面对新世纪的挑战,必须启动导师制这一人才培养模式,切实加强教育的“育人”功能,让每位护生都有机会受到学问精深、人格为范的导师的培养,以实现“品德与学问俱进”之目的,真正让大学之道达到止于至善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