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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世纪50年代以来,随着人口老龄化迅速成为一种全球现象,人们开始高度关注老年人长期护理这个特殊的服务领域。长期护理不同于一般的医疗服务,其主要目的并非治愈疾病、恢复健康,而是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为老年人提供一整套包括日常生活照料和健康护理在内的综合服务。这些服务可以由家庭成员完成,也可以由专业护理人员提供,服务场所多样,形式灵活〔1~3〕。在已先期进入老龄化的多数国家,长期护理已非常普遍。我国在1999年也已进入老龄化国家行列,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持续发展和老年人口的日益高龄化,老年人的长期护理问题正变得越来越突出。但就目前而言,我国的长期护理还处在刚刚起步阶段,人们对长期护理的认识比较模糊,长期护理服务资金缺乏,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尚未完善〔3,4〕。因此,为老年人提供全面、系统、有效的长期护理支持成为目前急需探索和解决的问题。本文试图从宏观角度出发,分析我国城市老年人长期护理面临的问题,并就如何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长期护理服务,提出应尽快建立完善的长期护理服务体系、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加速老年护理人才的培养等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以期实现健康老龄化。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长期护理;政策措施
1老年人长期护理的现状与问题
长期护理是指由于疾病或衰弱导致生活不能自理,因而在一个相对较长的时期内,需要他人在医疗、日常生活中给予广泛的援助〔1〕。为老年人提供长期护理服务是老年社会福利的一项重要内容。然而,目前我国城市老年人长期护理的现状却令人担忧,面临许多问题与挑战。
1.1人口老龄化导致长期护理需求迅速上升人口老龄化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也是21世纪人类社会必须共同面对的重大社会问题之一。在我国,人口老龄化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目前,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数为1.49亿人,占全国总人口的11.3%,并以每年平均3.2%的速度递增。预计到本世纪中叶将达到4亿,从而步入世界人口老龄化的最高行列。不仅如此,在我国老龄人口高速增长的同时,老年人口内部高龄化趋势也非常明显。80岁及以上高龄老人比例以大约等于65岁及以上老人增长速度的两倍超高速增长。以上海为例,至2007年底,8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50.24万人,占全市老年人口的17.5%。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复杂性,并不仅仅在于老年人口的逐年增加给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压力,更为严重的问题是老年人群体的健康状态不容乐观。根据2005年国家卫生服务调查资料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中,无重要脏器疾病的所谓健康老人仅占20%~5%,老年人慢性病的发病率为53.9%,是全人群的4.2倍,人均患有2~3种疾病,其中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关节病和脑血管病是老年人的常见病〔5〕。这些疾病严重影响老年人肌体正常功能,恢复期长,需要长期的治疗和护理。即便不是患有严重的疾病,老年人也因为年老体衰常常需要护理服务才能实现正常的日常生活。据统计,我国目前大约有1200万老年人生活不能自理,占老年人口的8.9%〔6〕。在上海,老年人表示自己在日常生活中有困难的占8.3%,其中60~69岁年龄组中个人日常生活需要照顾的为6.3%,70~79岁年龄组为27%,80岁及以上年龄组为47.9%〔4〕。这些数据说明随着年龄的增大和老年人身体条件变化等原因,老年人的生活依赖性需求程度也随之大幅度增加。况且,许多高龄老人往往又是丧偶老人,在生活不能自理、没有配偶可以照料的情况下,就会更多地依赖子女或其他社会支持系统。可见,向老年人尤其是高龄老人提供长期护理已成为我国最具挑战性的社会问题。
1.2家庭结构变化致使家庭的照料功能日益削弱长期以来,我国的老年护理一直被认为是家庭成员的责任。绝大部分需要照顾的老年人居住在自己家中,由家庭成员负责照料,属于非正规的长期护理服务。根据1992年中国老年人供养体系的调查,老年人对日常生活照料者的选择顺序依次排列为配偶→子女→孙子女→保姆或钟点工,数据显示,对于需要照料的老年人,主要由配偶、子女或孙子女照料的比例在城市为90.8%,农村为97.3%〔7〕。然而,随着近十几年来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居民的家庭结构和生活方式也发生了重大的变化。由于城市中中青年生存竞争的加剧,职业流动的加速,独生子女政策的推行,家庭结构开始趋向小型化、核心化。据统计,2005年我国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3人,其中城镇为2.97人,农村为3.27人。同时,传统生活方式与价值观念的变化,也深刻影响着城市家庭中的代际关系模式,导致两代人分居的倾向,老年人独居现象日益增多,即所谓的“空巢家庭”。就上海而言,至2007年底,上海市纯老家庭老年人口总数84.37万人,其中单身独居老人19.30万人,空巢家庭比例已超过40%。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作为全国率先实行计划生育的地区,上海首批独生子女父母将在2013年前后进入老年阶段,届时,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中,独生子女父母将达到80%。这种空巢家庭将会形成第一次高潮并且成为主要的家庭形式。因此,家庭小型化与“空巢”家庭的增加,使得家庭对老年人的生活照料服务的困难与压力进一步增大,家庭作为养老载体承担的老年人护理职能将被削弱。一旦家庭失去了对老年人的保护作用,将会使老年人最基本的生活与生存权利受到危及。
1.3长期护理费用的急剧增大加重了政府与个人的经济负担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和医疗服务可得性的改善,目前我国人口的平均预期寿命已经超过72岁,上海已达到81.08岁,进入了长寿时代。但同时,我们也可看到由于人口预期寿命的延长是与老年人的带病生存并存的,致使老年人的医疗费用,尤其是护理费用急剧增大。国内外有关资料证明,人均医疗费用和年龄密切相关。从发达国家的情况来看,65岁以上与65岁以下人口的人均医疗费用比例为3∶1~5∶1,特别是75岁以上的医疗费用增长更快。就我国而言,目前离退休人员与在职职工的医疗卫生费用支出比例约为2.2∶1,老人消耗的卫生资源是全部人口的1.9倍,18%的老年人将占用80%的医疗费,60岁以上的老年人将会占用一生医疗费的80%〔1〕,而且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这一比例还将不断提高。虽然我国已建立起了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但在现行的制度框架下,医疗保险的范围仅仅是针对疾病给付,对老年人的非基本医疗照护、生活照护等均被列为“不予支付”项目〔2〕,需要护理的老年人往往借所患疾病急性发作的名义住进医院接受疾病护理,为此造成医院滞留大量不愿出院的“驻院老人”。由于这种护理缺失所产生的老年人住院实现护理的现象,造成医疗费用剧增。即使有些老年人可入住老年护理院,但由于老年护理院数量少,远远不能满足老年人的护理需求,供需矛盾异常突出。据上海市民政局2007年底的统计,上海各类老年护理院、老年医院72所,而本市老年人口中有22.27%属于生活不能自理的,这些老人大都患有较为严重的慢性病,不仅需要一般的生活照料,还要专门的医疗护理服务,老年人及其家属对于老年护理病床的需求量为19.16%,而目前实际开放的床位数仅占需求量的7.06%,许多老人往往登记后很长时间都不能被收住入院,老年护理病床已成“一床难求”。在这种情况下,需要老年护理的家庭往往只能借助雇请护工或保姆为老年人提供日常生活照料,不仅护理效果不理想,而且费用全部由自己负担。由于老年护理是长期的,护理费用总额巨大,这对收入较低的老年人而言无疑是雪上加霜。长期护理的费用问题越来越成为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2完善老年人长期护理服务的对策建议
针对我国城市老年人长期护理存在的严重问题,面对汹涌而至的“银发”浪潮,我们应尽快采取相应对策,以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高峰期到来的护理危机。
2.1明确政府职责,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构建老年人长期护理体系是一项具有公益福利性质的任务,是政府维护社会公平、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体现,因此,各级政府部门要将构建长期护理服务体系作为“十一五”期间和今后十几年内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并及早制定国家计划。首先,要健全政府公共财政投入机制,建立起长期护理服务的整体预算制度,包括护理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服务机构运行经费补贴、困难老人服务补贴等,并规定以不低于国民收入增长的比例逐年增加,从而保证对护理服务的持续投入。其次,要坚持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方向,制定并落实扶持政策,动员社会力量,大力开展服务项目,逐步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各方积极参与的社会化老年人护理服务格局。第三,要加强老年护理服务事业的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建立统一的专门负责老年人护理事业的管理机构,制定长期护理服务分级指标体系、受益人准入制度,加强对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以确保护理服务的有序开展。
2.2建立完善的长期护理服务体系在已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发达国家,老年人长期护理的内容和形式是多种多样的,而且家庭护理与社会护理的界限也日益模糊,表现出相互渗透的趋势。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面对迅速发展的人口老龄化和未富先老的主要特征,我国老年人长期护理服务体系必须建立一个涵盖家庭、社区、社会在内的多支柱的长期护理模式〔2,4〕。具体表现为:首先,以居家护理为基础。虽然,传统的家庭护理模式受到极大的冲击而表现出弱化的趋势,但是,由于受到传统文化的影响,家庭成员的家庭观念仍较为牢固,老年人更是恋家爱家,希望与家人一起生活,享受天伦之乐,年轻人也把照顾老人作为自己应承担的义务,家庭所给予的老年人温暖、自然的照料环境是机构设施服务所不能替代的。因此,在很长一段时期内,家庭成员仍将是老年人长期护理的主要提供者,家庭护理是整个长期护理体系的基础。其次,以社区护理为依托。社区是老年人日常活动的主要场所,将居家护理纳入社区服务网络,可以为老年人提供针对性的护理场所和设施,依据本社区老年人的年龄分布、生理特征、居住特征和照顾来源设计专门的、个性化的护理服务,从而解决家庭成员在护理专业技术的缺陷,减轻其沉重的照护负担,提高家庭护理的质量。正是因为社区护理是家庭护理强有力的支撑,因此,上世纪80年达国家在综合调整护理服务项目的过程中都把居家护理和社区护理放在优先发展的位置。最后,以机构护理为补充。我国老年人结构复杂,有社会孤老,有生活不能完成自理的老人,有绝对高龄老人,他们需要在社会福利机构得到护理与照料。因此,各种层次和形式的机构护理会成为家庭护理和社区护理的有效后备资源。此外,政府还应搞好民政福利服务与卫生保健服务的资源整合,促进社区服务中心、老人日间照料中心、养老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老年护理医院的密切合作,全方位搞好正规护理与非正规护理,使有限资源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
2.3借鉴国外经验,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人口老龄化、老年人口数量的不断增长,其结果必然导致老年人的养老和护理需求日益增多,以至于仅仅依靠政府提供福利措施或者个人独自支付护理费用模式已难以满足整个社会日益膨胀的护理需求,因此需要建立一种专为老年人设计的护理保险制度,通过保险的形式以确立制度化的护理费用的分担机制。由此一些发达国家把建立护理保险制度作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化解长期护理负担风险的最佳选择。20世纪80年代中期,美国开展了商业性的长期护理保险,采用自愿保险的方式,承保被保险人在任何场所(除医院急病治疗外)因接受各种个人护理服务而发生的护理费用。之后,德国和日本先后于1993年和2000年颁布《护理保险法》,通过立法的形式将长期护理保险纳入社会保险体系之中〔1〕。我国作为世界上第一人口大国,且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居民收入差距较大,这就决定了我国长期护理保险的发展可采取社会基本长期护理保险与商业长期护理保险相结合的模式,并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个人可支配收入的多寡循序渐进逐步推广。其中社会基本长期护理保险在资金筹集上,可仿效德国“长期护理保险跟随医疗保险”的做法〔3〕,实行企业、个人、国家三方负担的原则,适当提高医疗保险社会统筹缴费比例1~2个百分点,并建立护理基金专户,实行专款专用;在保险费的支付方式上,可采取日本的做法,对参加护理保险的人群按年龄进行分类以确定保险费的支付范围,同时对护理服务按不同程度分为几个等级,每个等级享受不同的护理保险费用支出。至于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主要适合具有一定经济承受能力的人群,通过投保人在年轻时开始支付一定的保险费,年老后因患慢性疾病而需他人协助起居的护理费用,由保险公司支付。目前各种有关长期护理保险的尝试也逐渐增多。如2005年国泰人寿在上海推出“康宁长期护理健康保险”,2006年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推出具有全面保护功能的“全无忧长期护理个人健康保险”〔5〕,这意味着商业性质的护理保险已逐渐被人们所接受。尽管如此,我们也应该清楚地认识到,由于商业长期护理保险的费率较高,限制了更多人群的参保积极性,因此就目前情况而言,应学习美国的经验,重点发展团体长期护理保险,作为企业员工福利计划的一部分,使商业长期护理保险成为社会基本长期护理保险的重要补充。
2.4加速老年护理人才的培养国外长期护理发展的经验表明,对待老年慢性疾病最有效的办法不是治疗,而是预防和康复〔5〕,老年护理需要根据每个老人的具体情况进行个案管理,科学设计全程的长期护理服务。因此,护理工作要求护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当的医疗护理知识。然而,我国目前老年护理人员无论是规模还是专业水平都不能适应人口老龄化的需要,因此,政府部门应制定一系列有吸引力的职业发展计划,为护理人员提供综合性的职业培训,规定从事老年照料的护理人员必须取得职业资格证书。鼓励有条件的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开设老年护理专业,通过学制上的设定来培养高素质专业人才,以吸引更多的优秀青年从事老年护理工作。同时,鼓励卫生医疗机构进入社区,为照料老人的家政服务员、民间保姆、家庭成员开设康复知识和技巧的讲座培训,并上门进行护理指导,提高家庭护理的质量。其次,明确护理人员的护理等级,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将护理人员,从普通家政服务员、护工到高层次的专业护理人员,均按护理内容分为若干等级,各等级之间分工明确,各司其责,从而提高护理效率。最后,提高护理人员的待遇,尤其是将日益庞大的护工队伍纳入第三产业,建立和完善护工行业的工资体系,从根本上确保护理队伍的稳定。超级秘书网
总之,我国正处于人口老龄化飞速发展时期,老年人对于长期护理的需求已经越来越迫切,解决老年人的长期护理问题只有从制度安排、政策措施上予以考虑,才能建立起真正具有实效的老年护理制度,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和生命质量,实现健康老龄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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