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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建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提高农民健康水平,更好地促进城乡社会经济统筹协调发展,一年多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精神,各级政府统一领导部署,有关部门精心组织实施,广大农村群众积极参与,我市初步确立了“大病统筹、医疗救助和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三位一体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医)体系。为切实巩固这一制度,进一步探索和建立健康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对我市新农医的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调研,总结概括制度的现状和成效、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发展对策。
一、现状和成效2003年,我市共有乡镇132个,村(居)委会3914个,常住人口549.07万。其中农业人口380万,户数141.74万,农民人均纯收入6221元。乡镇卫生院155个,村卫生室2838个,乡村医生3273人。自2003年7月1日镇海区率先开展新农医试点工作以来,至今除海曙区外,其他各县(市)区已全面推开。截止今年12月底,全市参保乡镇109个,占83%,参保村2694个,占69%,参保人数达275.4万人,占全市农业人口的76.4%。
主要工作成效:(一)加强领导、精心实施、规范管理,初步建立了新农医制度的良性运行机制。
一是加强领导。市委市政府和县(市、区)、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新农医,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统筹城乡发展重大战略出发,切实加强领导,研究政策制度,健全组织机构,落实支持和保障措施。市政府2003、2004连续两年把实施新农医工作列入政府实事工程,各县(市)区根据市政府指导意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新农医实施办法及相关制度;成立了由常务副县(市、区)长为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新农医协调小组,并设立经办机构。市和县(市、区)两级政府都把实施进度和实施成效列入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各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确保新农医政府资助资金的到位。
二是精心实施。各级政府建立专门的工作班子,确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宣传新农医制度的优越性,积极引导和动员农村群众参加;卫生、财政、民政、农业、宣传等有关部门积极做好业务指导、政策宣传解释和工作督促;人大、政协等部门也给予了高度的关注、支持和监督;基层乡镇、村(社区)的广大党员干部分片包干,承担了组织发动、人员登记、经费收缴和医保卡发放等大量基础工作。由于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重视,工作扎实,群众参与热情高,确保了各地筹资工作的圆满完成和制度的顺利实施。
三是规范管理。各县(市、区)成立了新农医管委会,设立了专门的新农医办公室,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行政村(社区)设立了新农医联络员,三级组织网络的建立,为新农医制度的规范管理提供了组织保证。各级经办机构在制度正式实施后,不断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简化结报审核流程,实施服务承诺,努力提供优质服务;同时切实加强基金监管,制订基金管理办法,设立基金收支专门帐户,严格费用审核,建立重大结报金额复审制度,杜绝不合理和不合法的补偿支出,定期通报和公布基金运行情况,提高基金运行透明度,并接受同级财政、审计等部门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同志们:
今天这个会议是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召开的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我县新农合试点以来的工作,安排部署下半年及明年全县新农合工作任务,动员全县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齐心协力,紧紧抓住中、省提高新农合补助资金的有利时机,加大新农合制度建设力度,努力开创我县新农合工作新局面。根据大会安排,我讲以下几点意见:
一、认真总结经验,切实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农合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我县新农合试点工作从*年12月1日起开始运行。5年来,各级财政累计为新农合投入补助资金2825.76万元,农民个人筹资1170.219万元,共计有45.5578万人次农民享受了不同方式的新农合补偿,共计补偿资金3323.18万元。其中享受住院补偿的26944人次,2724.3万元;享受各种方式免费体检的221906人次,215.23万元;享受慢性病补偿的5652人次,105.2万元;享受家庭账户基金补偿的201076人次,278.45万元。
(一)我县新农合试点开局良好,效果明显。
主要表现在: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发[*]13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3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关于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1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对建立和完善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出以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全面建立以政府组织和大病统筹为特征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已经建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地方,要按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要求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提高管理水平和保障水平。尚未建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地方,要尽快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要确保如期实现省提出的进度目标,即:全市农村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年达到40%以上,建立起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救助基金,*年达到50%以上,*年达到60%以上,到*年,全市普遍建立起较为规范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其中*年番禺区农村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达到75%以上,白云区、花都区、增城市、从化市均达到40%以上;*年番禺区农村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达到80%以上,白云区、花都区、增城市、从化市均达到50%以上;*年番禺区农村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达到85%以上,白云区、花都区、增城市、从化市均达到60%以上。
二、基本内容
(一)由区(县级市)组织实施,实行区(县级市)统筹。全市统一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起止时间和筹资时间,其中各年度实施起止时间统一为1月1日至12月31日。农村合作医疗每年实行一次性筹资,11月至12月集中宣传发动和缴费,当年缴费期内未参加的农户只能在下个缴费期参加。各区(县级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覆盖所有镇、村。现已实行村办或镇村联办形式的,要逐步过渡到区(县级市)统筹。目前尚不具备实行区(县级市)统筹条件的地区,可暂实行区(县级市)办镇统筹或镇办镇统筹的形式,并在*年以前逐步过渡到区(县级市)统筹。
(二)实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农民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地区可有不同的筹资标准和比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均筹资额(含各级财政和集体扶持资金)原则上增城市、从化市要达到30元以上,白云区、花都区要达到50元以上,番禺区要达到80元以上;农民出资额每人不低于10元。根据经济发展情况和农民健康保障的需要,可逐步提高筹资水平。
*年,全市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在省卫生厅合作医疗办的具体指导下,认真推进,扎实开展,切实提高了农村合作医疗筹资、保障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扩大了农民群众的受益面,使农民群众得到了更多实惠,做到政府满意,群众满意。
一、认真做好农村合作医疗与城乡居民住院医疗保险的衔接工作,不断提高参保率
今年,全市农村合作医疗与城乡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两种制度并存,从去年底宣传发动期开始,各镇区做到了认真核查,有合作医疗参保人转换参加城乡居民住院医疗保险的,及时统计上报。通过各镇区的努力,除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外(火炬区、五桂山、古镇三个镇区已全员过渡),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人数继续有所增加。*年,全市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和参加城乡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101.4万人,其中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人数为80.8万人,农业人口参保率为97.7%。
二、进一步提高筹资和保障水平
今年,各镇区基本保持去年的筹资水平,部分镇区率先提高财政补贴和个人缴费额,进一步提高筹资水平。如三乡镇增加了83元/人,达到188元/人;坦洲镇增加了20元/人,达到130元/人;大涌、沙溪镇增加了16元/人,达到106元/人;横栏镇增加了15元/人,达到105元/人;神湾镇增加了10元,达到100元/人。筹资最高的镇区达210元/人,最低的镇区为90元/人。*年,各镇区都基本按照市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筹资工作。至12月底,全市21个镇区筹集农村合作医疗保障资金11541.8万元,其中农民个人缴费5329.5万元(含村集体补助),镇区财政补贴4325.9万元,市级财政补贴1687.8万元,中央财政补贴171.1万元,其它收入27.5万元。
各镇区的保障水平都按照市的要求达到了1.5万元以上。至12月底止,全市有13.81万人次获得合作医疗补偿,其中6万人次获得住院保偿,7.48万人次获得门诊保偿(主要集中在石岐区),累计报销补偿12303.6万元,其中住院补偿费用11967.2万元,门诊补偿费用168.2万元,正常分娩补偿164.1万元,其他补偿4.1万元。住院人均报销1994元,比*年提高了372元,人均报销额占人均住院总费用的比例为35.1%,比*年提高了6.4个百分点,其中市外、市级、镇区医院报销比例分别为24.6%、30.3%、42.8%。人均报销比例最高的是阜沙,达43%,超过35%的镇区还有石岐区、东区、南区、小榄、南头、黄圃、三乡、坦洲、神湾、板芙等镇区。保障水平提高得最快的是横栏镇,从*年的人均报销1154元提高到1960元。保障水平大大提高了。
*年,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通知》(卫农卫发〔*〕13号),各级政府和卫生、财政、审计、宣传、农业、民政等有关部门互相配合,共同努力,以“巩固成果、提高水平、加大投入、强化管理、不断探索、推动发展”为主题,认真做好新农合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提前实现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快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议案的决议》(以下简称《议案》)提出:“到*年底全市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口覆盖率达到90%的总体目标”,也超额完成了市政府提出*年度80%的参合任务。
一、基本情况
(一)新农合制度全面覆盖,参合率逐年提高。
*年,新农合制度已全面覆盖到全市所有镇、行政村,全市参加新农合人口达2120690人,人口覆盖率为90%,与2003年相比提高了50.13%,比*年提高了11.7%。各市、区参合人数和人口覆盖率为:蓬江区127932人、98.6%,江海区92374人、98%,新会区466035人、97.8%,台山市617838人、81.7%,开平市369248人、93.9%,*市227664人、94.9%,恩平市219599人、81.2%。
(二)新农合筹资标准不断提高。
*年度,我市各县级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含各级财政补助和参合农民出资)均超过60元,达到省要求,其中,江海区为82元,蓬江区为80元,新会区为77元,*市标准档为55元、提高档为70元,台山市为67元,开平和恩平两市均为62元。市本级财政扶持标准由2元提高到5元(台山、恩平提高到3元)。各市(区)县镇两级财政也不同程度地提高了扶持标准,蓬江区由18元提高到35元,江海区由8元提高到35元,新会区由28元提高到45元,台山市由8元提高到12元,开平市由28元提高到35元,*市由28元提高到33元(提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