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撰写绿地养护管理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他人的优秀作品,小编整理了5篇优秀范文,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管理职责
(一)绿地管养
1、城市道路绿地:区城管局负责全区范围内主干道、次干道绿地(市管绿地除外)管养,各镇(开发区、街道)负责辖区内次干道以下等级城市道路绿地管养。2、居住区绿地:居住区绿地是指为居住用地范围内的居民服务而配套建设的绿地,包括居住区内公园绿地、宅旁绿地、配套公建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含屋顶绿地、垂直绿化)。区城管局要参与绿地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预审和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不符合居住区绿地标准的,不得投入使用;已经投入使用的,建设单位应当限期整改。区城管局负责建成区四街道无物业管理的老新村绿地管养。除此以外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安置房等居住区绿地,实行物业管理的,由区房管局、各镇(开发区、街道)督促物业公司做好养护管理,养护质量纳入对养护作业管理单位的考核内容;未实行物业管理的,由各镇(开发区、街道)负责养护管理,或委托区城管局实行市场化运作进行统一管理。开发商代建绿地在区级或区级以下政府资金投资建设的道路两侧的,随路权一并由路权单位接管,所需养护费用在该道路原养护经费渠道中追加;其他代建绿地,由开发商在移交小区管理工作时,一并落实接管单位移交管养。3、公共游园:除大型公园绿地由市市政和园林局负责管养外,辖区内道路两侧或其他重要节点的公共游园由区城管局负责养护管理,其余游园绿地按照“谁建设,谁养护”的原则,实行属地管理,明确责任主体。4、单位绿地:单位附属绿地由建设单位自行负责养护管理,单位所在镇(开发区、街道)负责协同监管。5、古树名木:古树名木,由区城管局负责调查登记,统一管理,落实专业养护队伍进行养护。区财政每年安排一笔专项资金,根据养护情况按实拨付。古树名木所在街道负责看护,并明确古树名木看护人。除以上绿地外的其他所有辖区内城市绿地,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镇(开发区、街道)明确管理单位进行统一管理。行政辖区接壤地区绿地管护责任不明确或者对责任人确定存在争议的,由区城管局负责界定。
(二)行政许可
因城市规划调整需要变更绿地性质的,使用单位需经区城管局初审,再报市市政和园林局终审,并补偿重建绿地的土地和费用。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原因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区城管局在授权范围内办理许可手续,并在许可期限内督促申请单位恢复原状。
(三)违章查处
各城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进一步明确市、区两级园林绿化管理职责,切实提高城市园林绿化精细化管理水平,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市管道路绿地卫生和部分广场、街头绿地的管理权予以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所有市管道路绿化带和沿街绿地的环境卫生,以及3000平方米以下街头绿地的养护管理,自6月1日起,统一移交各城市区(管委会,下同)负责。
二、各城市区要按照《河南省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市城市园林绿化精细化管理评分细则》要求,对接管的广场绿地、街头绿地进行维护管理,包括设施维护(含绿地内公厕)、园林植物养护等。管理经费按实际测量面积和经费原渠道由市财政统一核定后按年度拨付各城市区。
三、各城市区负责市管道路绿化带、沿街绿地的各类垃圾(人为遗弃的纸片、烟头、果皮、塑料包装袋等)和绿化植物正常落叶的清扫和保洁;市园林绿化养护部门负责清理在日常生产养护过程中产生的树枝、枯枝、锯末等垃圾。
四、新建市管道路两侧绿化带和沿街绿地的环境卫生,自竣工移交养护单位之日起,由所在城市区负责(以市园林局工程竣工验收单通知为准)。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我市国家园林城市绿化水平,争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振兴*老工业基地,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又好又快协调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2009年城市绿化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大、*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振兴*老工业基地“高度关注民生,创造宜居环境”精神,以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和“优化生态环境,打造绿色*”为目标,大力推进节约型园林建设,着力提升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努力建设总量适宜、分布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生态良好、个性鲜明的城市绿化生态体系,进一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2009年城市绿化工作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摘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主要以绿地、植被为对象,绿化施工结束后的施肥浇水、除草补苗、病虫害防治、绿地清洁、旱涝防控等工作,具有量大、涉及范围广的特点。阐述当前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应对策略,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提供借鉴。
关键词:城市园林;绿化养护;分析;对策
园林是城市的有机组成部分,园林绿化是城市绿化的关键。近几年,吉林省长春市陆续颁布了《长春市绿地养护技术规范》《吉林省城市园林绿化技术导则》等文件,逐步形成了系统且完善的园林绿化养护技术体系。但在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实践时仍然存在诸多问题,给园林使用功能造成了较大的负面影响。因此,探究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问题的对策势在必行。
1吉林长春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存在的问题
1.1养护理念单一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是绿化行业的薄弱环节,表现在对园林绿化工程养护管理认识不足,没有考虑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的多个维度,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建设轻管理思想,导致园林绿化景观效果未能达到预期效果。
为了加强城市绿地管理,提高市民爱绿护绿意识,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城市绿化建设和管理的积极性,推动省级园林城市创建工作顺利开展,根据《省城镇绿化条例》、《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省园林城市标准》,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的标准要求,鼓励社会各单位和个人,以投资、捐资、认养、植树等方式参与城市绿地建设和管理,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参与城市绿化、共建绿色家园的良好局面。
二、认建认养认管主体及形式
城市绿地认建认养认管的主体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主体行为是通过一定程序负责一定面积绿地的建设、养护及管理。
(一)认建认养认管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