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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灾害治理研究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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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灾害治理研究

地质灾害防治分析(3篇)

第一篇:煤矿地质灾害特征及防治策略

摘要:煤矿地质灾害的防治是维护煤矿安全的关键,但防治的前提需要对地质灾害的特征进行分析。本文就对这一问题进行探讨。

关键词:煤矿;地质灾害;特征;防治措施

煤矿地质灾害在一定程度上严重制约了煤矿的安全生产和日常的业务运行,因为地质灾害一旦发生就会给煤矿带来巨大的灾难。一方面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一方面也会使煤矿的生产活动停顿。因此,对煤矿地质灾害的防治就成为相关理论研究的热门话题。但是对防治措施探讨应该建立在对煤矿地质灾害特征分析的基础上。本文首先对煤矿地质灾害的表现进行概括,对煤矿地质灾害特征进行分析,最后对煤矿地质灾害的防治措施进行探讨。

1煤矿地质灾害的表现

煤矿地质灾害一般表现为在煤炭的开采过程中山体滑坡、塌方、地表水土流失等现象的大量发生,这些灾害的发生有一部分是自然原因,但是其中也不乏人为的原因。在开采煤炭时往往需要抽排地下水,这样很容易导致地下水资源的缺乏和水污染,这也属于煤矿地质灾害的一种表现。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在煤炭的开采过程中一些违规的井下操作往往会引发瓦斯爆炸、矿井突水以及地震等灾害,这些灾害往往会带来大量的人员伤亡,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这些灾害是煤矿地质灾害表现的核心部分。另外,煤矸石的任意堆砌,一方面会造成堆砌点周围的地表被严重的污染,另一方面煤矸石中的有害元素也会随着雨水进入地表的更深部位,从而对地下水造成污染。综上所述,煤矿地质灾害的表现多种多样,造成的危害相当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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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现状浅析

摘要:由于我国绿色可持续战略的贯彻与发展,国家和社会对环境的关注也与日俱增,尤其对居住环境和空气质量的要求逐渐升高。这种情形下我国的煤矿产业发展也受到了一定的限制,因此本文主要分析煤矿矿山的环境治理在当今形势下的紧迫性,从煤矿矿山环境治理的现状出发,分析环境治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一些治理策略,使煤矿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有效管理和恢复。

关键词:煤矿;地质环境;治理措施

0引言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各行各业的制度体系要求不断完善,国家对于煤炭的开采也逐步重视起来,因此煤矿产业的发展开始在市场经济中逐渐站稳脚跟。但是煤矿产业的发展是以几个牺牲作为基础而发展的。因为煤炭的开采对地质环境条件不够重视,导致风险因素增加,不利于社会经济的总体发展,这是第一个环境牺牲。当煤炭资源开采过度、矿山开采风险较大,就会造成资源匮乏、危险系数较高,这是第二个牺牲。但是这样的牺牲并不符合科学发展规律,因此在今后的煤矿产业发展中,一定要杜绝这种牺牲,必须对煤矿开采后的地质环境进行修复,把被破坏的环境尽可能复原,但是这项工程由于早期的保护环境意识淡薄、资金耗费巨大、修复技术不够成熟等因素,在如今的环境治理中存在诸多问题。

1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治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1煤矿开采严重破坏地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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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煤矿地质灾害论文

1煤矿地质灾害发生原因

1.1客观原因就现阶段开采水平来看,煤矿的开采范围多为地球表面和岩石圈。在煤矿开采之前,两者之间的状态为相对平衡;在开采之后,地壳的“肢体”———矿石和岩石不断被肢解、挖掘,使得原有的地壳平衡被打破,从而诱发地壳的不稳定性,产生矿山地质灾害。不断开采的煤矿与不断乱放的碎石,对坡体的原始应力平衡造成破坏,进而产生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而地下开采的开采方式影响了围岩的初始应力场,同时地下水的大量抽排使得地质出现塌陷情况。这种对地面均匀沉降的人为破坏,致使水田出现无法排水或者地基塌落的局面。在整个采矿过程中,对矿坑下积水的处理,会使地下水的平衡被打破,出现地层漏水现象,进一步造成地层不平衡、不稳定。与此同时,滥采乱挖等不合理的开采方法,导致矿坑突水、冒顶等灾害的发生。此外,煤矿开采过程需要大量的火和水,在使用过程中难免产生废水、废气和废渣等污染物,而污染气体和液体的排放与固体污染物的堆积,极易影响周边环境,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并对地壳的不稳定性产生进一步的推动作用。

1.2主观原因我国有限的矿山资源,使得众多小煤矿为了求得生存,或者寄生于大型国营矿山,或者不得不与其进行资源的争夺,出现了大矿山上被挖小矿山的情况,由此导致了透水、瓦斯泄漏等等现象。部分矿山为了增加煤矿产量,一味地追求经济利益,而严重忽视了矿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诱发众多地质灾害,同时腐败现象屡见不鲜。

2煤矿地质灾害的防治方法

2.1加大灾害宣传和教育力度为防治煤矿地质灾害,政府及有关部门应该对煤矿地质的防灾工作予以足够的重视,在全社会加强对相关知识的宣传和教育,通过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引导全社会重视,提高社会的防灾意识和灾后自救能力。与此同时,相关单位和人员可以通过实地调查的开展,对煤矿的地质灾害和灾情进行深入研究,以便及时掌握灾害实情,更新灾害防治方法和技术,引导全民防灾,保证其积极性和主动性,做好准备和防御工作,在灾害来临时做到有条不紊,以最大程度的减轻灾难损失。

2.2保证煤矿开采的合理性近年来,我国已经颁布了煤矿开采的法律法规,如《环境保护法》《矿产资源法》,相关从业人员也应该严格遵照规定,进行规范作业,以提高地质灾害的防治效率,尽量减少甚至避免高危动作。与此同时,矿管部门要对煤矿开采的监管予以足够的重视,有效结合矿山的承受力及其周围环境的实际条件,坚持可持续发展,对煤矿资源进行合理开采,而不是一味追求经济效益,以实现对地质环境的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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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山企业汛期防灾发展意见

一、建立健全汛期防灾工作机制

1、非煤矿山企业和尾矿库企业应当主动与气象、水利、防汛等部门联系,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机制,及时收听收看天气预报,掌握危及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的暴雨洪水灾害信息,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信息,掌握汛情水情,及时主动采取措施。并加强与周边相邻单位和当地政府的信息沟通,当矿山或尾矿库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当及时向当地政府、居民和相关单位进行预警。

2、非煤矿山企业和尾矿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防范汛期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组织机构和制度。成立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汛期防灾领导小组。编制汛期防灾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和责任,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和检查相关工作落实。加强汛期调度和值班工作。做到领导到位、隐患治理方案到位、信息接收与值班工作到位。

3、建立汛期巡视制度。非煤矿山企业和尾矿库企业在汛期应当安排专人负责对矿井、尾矿库、露天矿边坡、矿区道路、通讯、电力等建筑物、构筑物及周边废弃老窑、地面塌陷坑、裂隙和可能影响矿山安全的水库、湖泊、河流、涵闸、堤防工程等重点部位进行巡视检查,特别是接到暴雨灾害预警信息和警报后,要实施24小时不间断巡视。矿区降大到暴雨时和降雨后,应当派专业人员及时观测水量变化情况。

4、建立紧急情况下人员撤离制度。非煤矿企业和尾矿库应当建立暴雨洪水可能引发淹矿、滑坡、尾矿库垮坝等事故灾害紧急情况下及时撤离人员的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启动的标准、范围、撤人的指挥部门和人员及撤人的程序等,发现灾害严重可能引发事故时,应当立即撤人,在确认隐患已彻底消除后方可恢复生产;凡没有落实防范暴雨洪水等引发事故灾难的治理计划和防范措施,存在重大隐患的,汛期应当采取停工撤人的措施,不得进行作业。

5、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检查制度。非煤矿山企业和尾矿库企业在汛期前应当全面检查防范暴雨洪水引发事故灾难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排查出的隐患,要落实责任,限定在汛期前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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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环境监管

摘要:煤炭是我国主要能源,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是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的资源保证。但是,长期以来,由于我们对煤炭资源保护认识不足,对环境和生态保护重视不够,从而形成了煤炭工业粗放经营的经济增长模式,这一经济增长模式在造成煤炭资源严重浪费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环境问题,在一些地区已表现的十分严重。针对这一现状,为了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用法律的手段对煤矿进行环境监管便显的十分必要。

关键词:煤矿环境监管经济建设能源

一、煤矿造成的环境问题十分严峻

长期以来,我国对煤炭开发采取了“大、中、小型煤矿并举,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的方针,导致乡镇、个体煤矿迅猛发展,而这些小煤矿大多布局不合理,设备简陋陈旧,技术力量薄弱,环保措施不到位,其回采率仅10%,远远低于国家规定,这种“掠夺式”的乱采、滥挖使宝贵的煤炭资源遭到严重浪费,并且造成了当地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煤矿造成的环境问题大体包括这样几个方面:

(一)采空塌陷加剧生态恶化

多年来,由于煤炭开采沉陷造成我国东部平原矿区土地大面积积水受淹或盐渍化,使西部矿区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加剧。据东方网2005年1月7日报道,山西省社科院研究员李连济在其已完成的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点课题《我国煤炭城市采空塌陷灾害及防治对策研究》中统计的数据是截至2004年12月3日,全国煤矿累计采空塌陷面积超过70万公顷,造成的损失已经超过500亿元。我国重点煤矿,平均采空塌陷面积约占矿区含煤面积的十分之一。其中,山西作为产煤大省,是采空塌陷灾害最严重的地区。全省共15万多平方公里的土地,采空区就达2万多平方公里,相当于总面积的七分之一。目前,采空区中6000平方公里的地域已经遭受了地质灾害。大面积的地质灾害不仅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在近10年来,山西省因地质灾害已造成500多人伤亡。另据统计,1980~1999年的20年间,山西生产原煤34.1亿吨,相应的采空塌陷面积达到8.18万公顷,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达22.51亿元。由于采煤,山西省每年新增加塌陷区面积约94平方公里。近二十年的能源基地建设,大规模开采煤炭,造成矿区土地塌陷、地表扰动等地质灾害。截至目前,山西省矿区面积累计已达8000平方公里,其中采空区面积约占5000平方公里,引起严重地质灾害的区域达2940平方公里以上。发生地质次生灾害的范围波及1900个自然村,涉及95万人。据调查,仅1993—2003年全省因煤炭开采就有40余万亩水浇地变成旱地,平均每年4万余亩。在黑龙江省,采煤业的发展致使其土地塌陷问题也较为严重。七台河矿区从1958年开始开发,在50年不到的时间里,全市下沉2.5米—6.5米;鸡西矿区经过80多年开采,已形成地表采煤沉陷区193平方公里;鹤岗矿区有63.73平方公里的沉陷区,其中最深的地方下沉了30米,在地面上造成6米多的裂缝,而且现在仍在以每年1.3米的速度下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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